白父为了让儿子接受最好的治疗,动用美国的关系,在白煜手术成功之后便动身去了美国。开始半年,白妈妈寸步不离的陪在儿子身边,做起了全职的家庭主妇。白馨在那个时候有学业尚未完成,即便很想出国陪着弟弟也不可能,只能是跟着父亲在家惦记着白煜。
这么一场大病之后白煜像是变了一个人似的,从前的冷面孔也渐渐改掉了,对父母的无形抵抗也变成了默默关心。白妈妈摸着儿子的头说:“我的小煜长大了,不用妈妈操心了。”
白煜觉得,若是一场生离死别仍是不能让他长大,他就真的是无可救药了。
夏天的时候,白父特别休了年假来陪儿子,这个纵横商场的老狐狸在面对儿子的时候甚至会手足无措,他自觉从前对儿子过于严格了,于是现在见到他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白煜察觉到了父亲的不自然,主动跟父亲进行了一次谈话。
他说:“爸爸,以前我确实对你有些意见,不过那是因为我没有经历过什么,不懂事。现在我明白了,你和妈妈都是为了我好,尽管我当时并不理解。这次的事情让我明白了许多,当我一想到再也见不到你和妈妈的时候,我就会很难过,甚至觉得能做那些我不喜欢的事情都是一种幸福,因为我们一家人可以在一起。”
白父拥抱了儿子,像一个男人一样的拥抱他。
在白煜十二岁那一年,他便要求父母都回国,他说自己已经长大了,完全可以独立,不需要爸妈操心。因为家族企业难管理,且白家多涉及投资领域,白父白母在商量过后便决定回国,走之前对儿子千叮万嘱,一定要照顾好自己。
就这样,白煜开始了背井离乡,独自一人的艰难生活路。
前两年,每到月上中天的时候,他总是会想起医院里的那个小女孩。那时候的他也如现在一般孤寂,但每天却有一个盼头,那就是晚上的时候能见到她的笑容,即便那个时候他觉得那样的笑容并不淑女,却是为一个慰藉。
他找到枯草,每天都要编制一个草戒指,他希望能编到他十八岁,那时候他便成年了,父母便允许他回国了。一个个的草戒指,是白煜心中唯一的希望。
渐渐地,白煜凭借着聪明才智在这个异国他乡生根立足。他不仅一个人生活,还要一个人学习,一个人对未来进行规划。这根本就不是一个贵公子该过的生活,但他甘之如饴,并且很享受。在他看来,这样自由自在的日子正是他想要的,即便辛苦一些。
有一天,他在网上看到了一句中文:子非鱼焉知鱼之乐。
他把这句话告诉了姐姐,并且说他过得很开心。
只是,他毕竟经历了一次大手术,因此便要经常跑医院,取药、做治疗。每当身体极度不舒服的时候,他就会回想在B市医院的那个小女孩,想到她带他见的那个老爷爷、那个漂亮姐姐,还有许多许多……想到她会跟他笑,想到她会借机嘲笑他,说:“你一个男孩子,怎么这么没出息,这么一点疼痛都忍受不了!”
于是他便坚持住了,从未放弃或间断过治疗。
他的私人医生说白煜是他见过的最有恒心且最乐观的病人,他说白煜心中一定有所念,内心非常强大。
白煜听了这个话只是笑笑,他乐观,是因为那个小女孩乐观,如今能做到这些,那个小女孩功不可没。若说是医生救了他的命,那么那个叫景乐的女孩便拯救了他的灵魂。
哦,她叫景乐,白煜都快忘记了。
治疗期间,白煜见到了太多的白血病患者,有的甚至是几个月大的婴儿。十五岁,白煜定下自己的人生目标:他要做一个医生,为患者解除痛苦。
他希望没有人被病痛折磨,像他曾经一样。
他希望自己可以成为像那个小女孩一样的好人,能救助别人的灵魂。
景乐……她好像对医学懂很多,不然那个时候怎么会拉着昏昏欲睡的他不停地讲各种疾病。又想到她,一个野丫头。
如果她也学医,他也学医……
白煜无声的笑了。
八年一晃而过,白煜终于行了成人礼,那一天,他的父母、姐姐、几位哥哥全都到了美国为他庆祝。妈妈问他想回家么?白煜想,他很想回家,可是,“妈妈,我读了医学,可能还要继续进修……我想,能不能晚几年回去?”
白妈妈顿了顿,说:“好。”
不过,作为成人礼的礼物,几个哥哥们送了他一张机票,直飞中国B市。
再踏上这片土地,白煜心中颇不平静。他在这里过了十年苦闷的日子,一晃八年,他再回来,竟然还是这么思念这片土地。毕竟是生养他的故乡。
除了家中的别墅,白煜最惦念的就是B市一院。
再见到曾给自己做手术的那位老教授时,他已经退休了,被安排到医学院专门教课。老爷子笑呵呵的对白煜说:“小伙子能恢复是个奇迹,当年真是险,若没有那个小姑娘,怕是也没有你的今天。”
白煜如醍醐灌顶,他这才惊觉,原来他与她是公用一个造血器官,原来他们身上流的血……是一样的。她不仅拯救了他的灵魂,还……救了他的命!
正在聊着天,远处跑来一个穿白大褂的女学生,她气喘吁吁的跟老教授说:“老师,您也太残忍了吧?就把我一个人扔在太平间,您倒是逍遥快活了,还喝着茶水?!”
老教授呵呵笑,“景丫头啊,我这么多学生,就属你最能出幺蛾子。”
景丫头……
“我的姓很罕见,你听过姓景的么?我的名字更好听,我爸爸希望我快快乐乐,就取名景乐!面瘫你太没有礼貌了,你怎么可以说没有一个字好听呢!”
蓦地,这句话炸响在白煜耳边。
景丫头!
老教授被景丫头带走了,说是师生么,有难同当才对。老爷子问她,那要是有福呢?那女学生说,我享!
真像啊,真像那个小女孩。
医学院校庆的时候,鬼使神差的,白煜去了,他坐在老教授身边,看着中国的一群医学院的学生,颇有些同行的感触。他们都必将为受病痛折磨的人类带去一份慰藉和希望。
他又看到了那个女学生,并且听到了她讲话。
她说:“台下的师妹师弟们好,我是四年级老女人景乐,正值校庆,我真的十分荣幸能代表我们大四的一群骨灰来演讲,当然了,我们学院还有研究生博士生什么的,但就本科来讲,我确实老了。好了,开头便热热场子,下面我们进入正题……”
白煜笑了,果真就是她,永远一副无法无天、毫无礼貌和规矩的样子。
他笑问,“老师,你们医学院就没有淑女文静一些的么?”
老头儿哈哈大笑,“医学院才子才女忒多,只有这个景乐能镇住他们,别看她肆无忌惮的样子,其实学术水平很高,在医学这方面造诣很高。她父母都是搞医的,从小就受熏陶。他们全家都跟医院签了死亡后捐献器官的说明,不然怎么会查到她的配型跟……”
老教授忽然停住。
白煜笑了笑,原来是这样。
台上的她,神采飞扬,像是全世界都不存在了,只余下她一个人侃侃而谈。那么自信张扬,那么艳丽夺目,白煜一时挪不开目光。
她长得很漂亮,虽一身白大褂,却盖不住骨子里面的艳色。
灵动的杏核眼,勾魂摄魄一样,白煜第一次有思维跟不上节奏的时候。
老教授在他身边,看着小伙子呆愣的表情,不禁暗自点头微笑。看了看他们,外形上很相配啊,只是不知道这个小伙子有没有什么真本事来配他的得意爱徒。
回美国前,白煜又去了医学院一次,最后看了一眼景乐,他在心中默默说:请你等我。
坐在飞机上,白煜对自己的想法有些难以置信,就那么惊鸿一眼,真的能念念不忘到这个地步?他自嘲的笑了,让时间来说明一切吧。
匆匆又是八年,这八年间,白煜努力学习,努力工作,他希望再回去见她的时候能够有足够强大,能够配得上那个医学世家的女儿。她那么彪悍,白煜想想就头疼,要怎么才能收服她呢?怕要是个草包,肯定不行。
时间真的是个好东西,八年,他验证了景乐在自己心中的地位。真的有一见钟情么?还是在景乐以一个小女孩的身份闯入自己眼帘的时候,他便在心中留下了她的位置?
不知道。
感情是最最奇怪的一件事。所谓情不知所起。
再回到B市,白煜惊奇的发现,她居然不在了!她会去哪?
几番打听,动用了白家和爸妈的势力,终于知道,她去了H市,可原因,他并不知道。那就不管了,她在,他便跟着去。这么多年都过去了,他不在乎再寻她等她几年。
到了H市,他几乎跑遍了所有的医院,终于在医大一院发现了她的踪迹——血液科的景大夫,白煜笑了,她竟与自己学的一样,是巧合还是……
得到她要相亲的消息,他便笑了。景小姐,请你看看我如何?
那日晴朗无云,正值盛夏黄昏,暖阳洒满大地。白煜踏着阳光,踏着十六年的希望、守候与希望,推开了咖啡店的门。
于是,第一句话,“你好,是景小姐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