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思琪大小姐的突然来访,显然让销售部的各位都吃了一惊,大家纷纷停住手里的工作,昂着头等待着即将发生的一切。虽然早就听说洛华来头不小,可需要大小姐亲自出面的人,难怪女魔头走的时候连大气都不敢喘。
销售部今天也不知道怎么了,先是送走了女魔头赖婧雅,然后迎来了神秘的洛华大总监,现在又来了个林思琪大小姐,也不怪那些个同事没心思工作,整天一惊一乍的,这情况分明就是挑战我们的心理承受力嘛。
林思琪大概永远也想不到,她前脚刚一进洛华办公室,外面一些人就立马小声讨论起来了。大概是因为害怕林思琪的缘故,薇薇等人还刻意将声音压倒最低。
如果说闵乔公司最可怕的女上司是赖婧雅,那最可怕的女皇亲国戚大概就是眼前这位了。记得我刚进公司的时候,作为前辈的薇薇就给我好好普及了一下闵乔销售部的“潜规则”。
所谓的闵乔销售部的潜规则有三:第一条,不要得罪林思琪和赖婧雅;第二条,与第一条相同;第三条,与第二条相同。
这三条潜规则足以证明,眼前这位大小姐的杀伤力比起赖婧雅有过之而无不及。
“上个月有个前台,就因为把林思琪的名字叫错了,结果...”季哲幽怨的小眼神看着那些凑上来听八卦的新员工,手在自己肥厚的脖子上狠狠一抹,看得那些人眼睛突然瞪得老大,不自觉地咽着口水。
“然后怎么样了?”白影像一只小兔子般怯生生的问道,样子十分惹人怜惜,不得不说,她的确是这一批新员工里品相最好的一位。
“当然是立马走人啦。”季哲见一群小屁孩纷纷倒吸一口凉气,满意地哼哼唧唧起来。
我朝季哲翻了个大白眼,这都是哪跟哪啊,这故事我都听了十七八遍了,而且每次结局还都不一样,这么老的梗还好意思拿出来秀,也就是骗骗那些新员工可以用用。
我有意无意地看了看总监办公室紧闭的大门,那个叫林思琪的女人,先前只是远远的看见过几次,更不要说是对话了。
本来的我,应该是这些八卦的绝缘体,可不知道为什么,今天的我突然很想听关于她的一切,哪怕只是血型或是星座。
我耷拉着脑袋靠在桌子上,一边听着季哲的忽悠,一边目光悠悠地飘向了咖啡杯中那朵奶咖色的玫瑰,无端地自言自语起来:“哪里会有活得这么精致的人啊...”
可惜玫瑰...不会说话...
回到家已经是晚上八点多,进门换好鞋,转头居然发现餐桌上放满了热腾腾的饭餐。
天...难道那家伙回来了?
我蹑手蹑脚地走进厨房,就看到哥哥正端着一大碗汤走出来,那汤真的是太香了。
我很努力地吸着香气,久违的哥哥的味道,真是半个月都没尝到的了。
“回来了?”哥哥将碗放在餐桌上,一只油腻腻的手在我的鼻子上小心地蹭了蹭,“就知道你在家不会自己烧饭,冰箱里什么也没有。”
“因为你会赶回来的嘛。”我一猫腰,慌忙躲开了他的油手,嘿嘿傻笑着擦了擦鼻尖,看着他将两碗饭盛好,“你的广告策划还没做好?你们公司也太没人性了吧。”
哥哥一脸无奈的样子摇了摇头,很顺手地把番茄炒蛋里的葱挑出来,然后将一大块番茄放在我碗里。
我从小就不爱吃葱,所以每次哥哥都帮我会把菜里的葱挑出来。
已经完全记不得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哥哥在我的生命中深深地扎了根,像一棵大树一般,照护着我。
尽管...他只是爸妈领养来的,和我没有一点血缘关系...
记得那年暑假,也是一个大热天,一切就像是早已知道结局的悲惨电影。车祸、鲜血、救护车、医生,还有爸妈被压在车底的绝望眼神,来来回回地在我的梦中一遍又一遍地发生。在梦里,我听见爸妈在呼喊我的名字,可我只能没用地窝在哥哥怀里哭泣,泪水成河,也掩盖不了我内心的恐惧和无助。
16岁的年纪,已经学会了假装坚强,可我还是害怕黑暗,害怕睡觉,害怕再一次回到那个无尽的黑暗中去,甚至连回忆也会恐惧。
“你看着我干嘛?”发现我走神了,哥哥用手在我眼前晃了晃。他的手很纤长,妈妈总说哥哥如果学了钢琴,将来会是个很优秀的钢琴家。
“哥哥...你太帅了嘛。”我傻笑,这么多年了,还是没办法把谢谢说出口。
“都说了,不要叫哥哥,要叫名字,叫我严智宇。”哥哥放下手里的筷子,脸色忽然严肃起来,压着声音说,“以后叫我严智宇。”
为什么,我想问,却没有问出口。这个问题我早就已经问了很多遍,但他总是一脸严肃地说没有原因。这是我们之间他唯一不肯让步听我的事情,他越是这样,我就越想挑战他的极限。
终于这次我还是让步了:“智宇,智宇,智宇,智宇,智宇...”我一连叫了N次,智宇像个孩子一样,噗嗤地笑了,先前严肃的表情全无。
“这次终于想通了?”他的笑容收不住,我居然可以从他的脸上看到甜蜜的幸福,“还想再听几次。”
“张秋版都是限量的,今天的已经全部放送完毕。”我用手挡住嘴巴,表示今天不再称呼他的名字,可智宇却拉开我放在嘴边的手说:“嗯,每天都可以听到,真好。”
智宇很高,身材也很好,小麦色的皮肤,笑起来像是初生的太阳。我常常幻想他如果穿上湘北篮球运动服,应该就是中国版樱木花道了吧。原因很简单,他的运动细胞实在是太强大了,跑步、篮球、跳高,几乎样样不差,当然还有他每天早上起来后,鸡窝似的乱糟糟的头发。
我呆呆地转着笔,望着一边哼歌一边洗碗的智宇,脑中忽然想起了洛华。一个是孤傲冷漠的极地冰川,一个是和煦温暖的春日阳光,他们是这样完全不相同的两个人。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突然想起洛华,也许是冰川和阳光的对比实在是太强烈了吧。毕竟洛华那家伙刚才在会议室给大家做自我介绍时的气场实在是让人无法难忘,如果这个世界上有比零下273度更加寒冷的事物,那毫无疑问就是洛华了。只是一句简简单单的“今后要紧密加强沟通”,就吓得会议室里的人七魄少了六魄。
我把头倚靠在门框上,智宇也刚好将洗完的碗筷放好:“什么时候叫荃姐过来家里吃饭吧,想她了。”
智宇先是一愣,随后小声地勉强应了一下:“再说吧,不知道她有没有时间,而且最近我也很忙。”
“她可是你的女朋友哎,不会没时间的。”我不依不饶。
“嗯,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