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男征女战”的店子只有两个男性员工,左边卖“柱状”物的橱柜巷道里站着一个年约二十五六岁的小伙子,身高在1.75M至1.80M之间,体格匀称,寸头,上身穿着一件浅灰色的短袖体恤,下着一条浅青色的休闲裤,从男人那张笑嘻嘻的大众脸和裸露的臂膀所显出的肤色来看,是令人羡慕的古铜色。
右方橱柜的巷道里也是一个年轻人,年约二十二三岁,这个小伙子可就比他对面的那个小伙子帅多了,大概1.75M的个子,脸部菱角分明,穿着一件洗的泛黄的白色衬衣,衬衣的袖口挽到了胳膊肘,左手腕带着一块金灿灿的手表,不过细心一点就能看出,那是一块价值三百多港元的西贝货“劳力士金表”。
店里没有空调,只有两台台式电风扇在柜面上对着两人呼呼的转动,饶是这样,两个小伙子的脸上还是汗珠汩汩。
“志哥,还有一个小时就下班了,呆会儿我们一起就在对面的‘德发小厨’宵夜吧?”左边的小伙子对古铜色肌肤的小伙子道。
“OK,阿兴!你请客!”黄志眯眯着眼睛道。
兴仔吐了吐舌头,苦着一张脸道:“志哥,这个月的薪水还没有发呢!要不我们还是老规矩,这顿算我的,你先帮我垫上,薪水一到手我就马上还你!”
我靠,兴仔这家伙每次都是这句话,老子上了二十来天班,招待了他六天宵夜,还有,小妖精也蹭了老子三个晚上的宵夜,这两家伙真把我当凯子了!他一有钱就赌马,等他招待我宵夜,怕是要等到他中了的时候了!不过凭这家伙半毛钱都没中过的情况看来,老子要等到下辈子!
黄志心里嘀咕着,正待毫不犹豫的拒绝这个决不可信的家伙时,但听的兴仔接着道:“志哥,我记得我吃了你六顿宵夜,放心吧,我一拿到薪水就开始请你,你招待我多少次,我就请回你多少次!”
娘的,不知道你这家伙那句话是真的!黄志压根儿不信。
其实兴仔这人的为人处事倒是不错,就是有一个不好的毛病,喜欢吹牛,自己来这家店上班的第三天,这家伙就要将他左手腕上戴的那块水货“劳力士金表”卖给自己,煞有其事地说是正宗货,价格便宜到了极点——18000港币,还一脸悲伤样儿的向黄志倾倒苦水,说什么“老爸瘫痪了,老妈改嫁了,自己又被女朋友骗钱了”等等之类的人间悲剧!这家伙的确是个表演天才,诉苦的过程中眼睛挤两挤就是两颗大泪珠······
其实黄志一看他那表就知道是水货,不过看在他一脸悲悲戚戚、声情并茂的份上,一向认为自己不太慷慨的黄志也忍不住动了恻隐之心,咬咬牙很冲动的对兴仔报了一个3000,兴仔想也不想的就高喊一声“成交”。
就在自己准备掏腰包买下那块价值三百多的地摊货“劳力士金表”时,很少来店里的老板娘王姨恰巧在最关键的时刻赶到了,进门的第一句话就是:
“我说兴仔,你可别又把我才招进来的员工给骗了!我可告诉你,上个月你才把骗人家江仔的钱还清,你可别又弄一屁股债!”
王姨说罢,又对黄志道:“阿志,兴仔什么都好,就是有一点不好,这家伙喜欢吹牛!你要记住,只要是他问你借钱或者买点他口中的好货给你时,你千万不要信!你来之前的一个叫江仔的员工就被这家伙骗了5000港元。”
就这样,兴仔的行骗计划彻底流产!不过黄志并没有因为这件事儿就生兴仔的气,因为这家店就只有自己和兴仔两个员工,平常无聊的时候两人倒也经常唠嗑解闷儿,兴仔很健谈,所以,黄志反而和他成了好朋友!
和兴仔接触久了,黄志倒也知道了这家伙的一些事儿,兴仔名叫周驰兴,这个名字没少被人取笑过,兴仔也时常感叹:要是把后面两字的顺序颠倒一下,自己说不定也是“喜剧之王”,早就吃香的喝辣的,哪里像现在这般落魄。
兴仔的父亲在他九岁的时候就死了,母亲带着他改嫁到旺角的一家贫困家庭,经济一直很拮据。再加上后父对兴仔这个八九岁的孩子实在不是很感冒,因此他读中学只读到中四(注:相当于内地的初三)就出来自食其力了,也迷上了赌马,他的收入和骗来的钱除了吃、喝、拉、撒、住以外,全都用在了赌马上,不过这家伙吃的也挺简单的,基本上是泡面过日子。
妈的,老子那九千六百美金到现在只剩下五千两百多了,本以为那五张忘记了密码的银行卡里有钱,谁知到银行一查询,原来五张卡都不是自己的,银行也拒绝向老子提供该卡的一切信息,要是再这么让这家伙骗下去,老子得喝西北风!
心中有了打算的黄志大摇其头:“算了吧阿兴,你的薪水和我一样,都是保底6000港元一月,提成另算!这样,我把提成算在一起按每月8000计算,你的房租一月2000,自己还要生活,还要赌马,我给你算过一笔帐,如果你连续招待我吃六顿宵夜,按每次最低花销200,那你就没了1200,剩下的钱再赌赌马······啧啧啧,阿兴,生活困难哦!”
“切,谁说的?”眼看今晚的宵夜要泡汤,兴仔不禁有些着急,赶紧解释道:“志哥,我可不是只有这份工作,我每天上午还要到砵兰街送货,那里我还可以一个月挣5000,所以你不用担心我!”
我靠,这家伙有这么勤快?黄志默不作声的用怀疑目光的看着他,这个眼神不禁让兴仔的小心肝大受伤害,急吼吼的道:
“志哥,我骗谁也不会骗你吧?我们是什么关系?我们就好比是天上的一对鸟儿,地上的两根树枝······”
“打住······”黄志一头大汗的赶紧叫停,这家伙书读得不多,加上学习成绩实在不咋滴,“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这句诗被他说成“一对鸟儿”和“两根树枝”,这个比喻让人反胃不说,还很容易让人误会······
这家伙刚才的声音似乎大了点!黄志的眼珠子滴溜溜的扫了一眼外面过往的人群,确定没有人听见后才稍稍安下心来,妈妈滴,要是被人听见这家伙这般说法,一定会认为我和他是“同志关系”!靠,要是被人误会了,老子干脆找根长头发吊死算了!
艰难的咽了一口唾沫,黄志张张嘴想要对兴仔这家伙说教一番的时候,店门走进了一个三十多岁、胖乎乎的高个子女人······
这么壮实?100公斤以上级!黄志暗自感叹。
胖女人画着浓妆,宽阔的肉肩上挎着一个黑色挎包,身穿一件暗红色的绣花旗袍,脚上的红色高跟鞋那细细的高跟足足有12厘米高!
胖女人每迈一步,黄志的心里都要颤动一下,因为怕呀!他不是怕那高跟鞋被胖女人踩断高根,而是怕那细细的高跟被胖女人这般重量一压而将店里的地砖戳个洞。
胖女人进这种店子一点也不感觉害臊,先是在兴仔的专柜看了看,似乎对那颜色各异的贞操裤很感兴趣。
兴仔尽管对这个胖女人有些反胃,但是一想到做成一桩买卖就有提成,于是兴仔那张菱角分明的脸就挤出了一堆笑容,讨好地道:“大姐看中哪一款,要不要我拿给你看看?”
胖女人瞥了兴仔一眼,扯了扯血盘大口,不屑地道:“神经病,现在谁会用那个玩意儿?我会自己买来禁锢自己吗?”
说罢,头也不回的转身朝着黄志这个专柜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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