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与文相统一,在内容和形式如何统一的问题上,孔子的主张是两者恰当地结合。他说:“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雍也》)。他是把“仁”看成君子的“质”,把“礼”“乐”看成君子的“文”的:“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八佾》)讲的是一个人的道德修养问题,也表明了孔子对内容与形式的关系的一般看法。形式的美服从内容的善,内容的善决定形式的美,两者统一才构成艺术的美。孔子提出过“辞,达而已矣”的表现原则,但是也提倡“情欲信,辞欲巧”,“言之无文,行而不远”,“为命,裨谌草创之,世叔讨论之,行人子羽修饰之,东里子产润色之”。(《宪问》)一个人起草了一个文件,然后交一个人提意见,然后又交一个人修饰,最后还要交一个人润色加工。对这种一丝不苟的作文态度的赞赏,不是很能说明孔子在要求重视内容的前提下,是怎样地重视文采辞藻吗?他反对“文胜质”,并不只是“尚质”或“尚用”,而是要求质与文统一。可以肯定地说,孔子是重视形式美的。“子曰:‘禹,吾无闲然矣。’菲饮食而致孝乎鬼神,恶衣服而致美乎黻冕”(《泰伯》),他甚至认为华丽的装饰也是美的。周王朝视奇巧为大敌,百工“或作为淫巧”及“奇技”者,要处以死刑,孔子却大谈其“巧”,对于工艺,他说:“良农为稼而不能为穑,良工为巧而不能为顺。”
理与情相和谐。孔子说:“《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八佾》)《诗序》解释说:“乐是淑女,以配君子,忧在进贤,不淫其色”,此即“乐也不淫”;“哀窕窕,思贤才,而无伤善之心焉”,此即“哀而不伤”。如果说这个解释有些附会,那么至少可以认为,孔子在这里肯定的是男女性爱的美德,感情表现上儒雅雍容,恰到好处而不过分。何晏《论语集解》引孔安国语云:“乐不至淫,哀不至伤,言其和也。”实际反映了中和之美的主张。
孔子对文艺作品中的“情”是有严格要求的。“情”要受“德”和“仁”的约束,要合乎“仁义”之道。这样的“情”才是善的或尽善的,也才是“无邪”而归于“正”的。这个“理”是十分要紧的,不可动摇的。而在艺术表现上,则强调感情的“不淫”、“不伤”,以“中和”为善。具体说,艺术作品中的“情”必须是“温柔敦厚”、“广博易良”的;“子语鲁大师乐,曰:‘乐其可知也;始作,翕如也;从之,纯如也,皎如也,绎如也,以成。”(《八佾》)他那么喜欢《韶》乐,原因在于《韶》乐除去尽善之外,在艺术形式上还有和谐的特色。王国维说:“颂之声较风、雅为缓。”《韶》乐是颂乐,声缓当是其艺术特色之一。孔子“恶郑声之乱雅乐也”,(《阳货》)还因为新乐的声音、音调不像古乐那样“和正以广”,不平和,不雍雅,不纯正,不舒缓。
孔子的中庸思想是当作一种道德准则提出的。“中庸之为德也,至矣乎!”主要指的是思想感情、言语行为都不偏于极端,而是讲究和谐均衡。所谓“过犹不及”、“叩其两端”、“执两用中”,在一定程度上也体现了文艺表现上的理与情的辩证关系。
五
同一切事物都有自己的两重性一样,孔子的思想也有两重性。它给我们民族增添了光辉,也设置了障碍;它向世界传播了智慧之光,也造成了中外沟通的隔膜;它是一笔精神财富,也是一个文化包袱。具有普遍意义的东西,总是与具体的特殊的东西联结在一起。中国封建文化重道德的优秀传统,与封建礼教、人治传统联结在一起;爱国主义传统,与忠君思想、维护封建国家联结在一起;人文主义思想与封建专制主义联结在一起,等等。孔子的文艺思想亦如此。它的优点和缺点、正面和负面,不是分别放置也可简易取舍的;而是杂糅在一起,难解难分,它的优点也就是它的缺点。对此必须有清醒的认识。
孔子的文学观具有两个基本特点:第一是现实主义的,从社会现实谈文学;第二是功利主义的,从实用的观点看文艺的价值。这种精神对后代的文学理论曾经起了积极的影响,造就了一代又一代以天下为己任的忧国忧民之士。他们关注现实,关注人生,关注民生疾苦和国家民族命运,慷慨悲歌,以至不惜捐出血肉之躯,被鲁迅称作“中国的脊梁”。但是实用理性思维也造就了理性主义色彩的性格。以古代小说艺术传统论,由于古代小说家们的审美意识与封建伦理观念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审美情趣里沉积着伦理观念和道德要求,传统的义务本位精神强烈影响作家的审美情感,这就使得小说家们往往专注于伦理道德上惩戒善恶、涤虑洗心,有补于世道人心的“喻世”、“警世”、“醒世”的作用。表现在人物塑造上,便是选择那些最能表现社会伦理和人际关系的典型人物,通过对人的反思,一方面揭示外在关系的规定性,如三纲、四常、五端、八目等规范,另一方面表露人格的自我实现,歌颂圣王和理想人格的高尚精神与道德情操。这些人物都经过理性主义染色板的调制,美与丑、善与恶,都要非常明晰和确定,以强烈的理智形态呈现出来。人物性格不可能是多层次的、性格的光谱也不可能是多色的,往往强调那些具有社会普遍意义的伦常观念,描写那些最能培养高尚情操的东西。并不是说中国古代小说家们缺乏艺术创造能力,写不出性格的多面性、复杂性,问题在于中国封建宗法式社会体制和相应的儒家的思想观念,对艺术典型具体形式起了决定作用,钳制了作家的审美理想。作家个体的自主性、独立性只有服从伦理道德原则,以个体和社会统一作为典型创造的前提,力求从这统一中寻找到美,并把这美同伦理道德的善连接起来。这种心理造成了小说人物的自我弱化,自我性格压缩。深受儒家功利主义文艺观影响的小说家,急于要通过小说中人物说明对生活的伦理思考和审美理想,当这种愿望超越了艺术思维的自我,甚或用政治的价值观念来代替艺术的审美价值观念,那就必然忽视人物性格的塑造,人物性格的内在机制得不到充分揭示,而造成人物性格的典型化。即使是描写了性格的多样性,也是一种平面的并列结构。
孔子的“仁”的阶级内容是为新兴地主阶级争人权的,无疑是《诗经》中奴隶制民主思想的推进。孔子强调“里仁为美”,把善和美结合了起来。他所谓的“仁”,在当时是有其积极意义的。当哀公问他“人道谁为大”时,他不仅承认“人道”,而且认为“君为正”是“人道”中最大的问题。这就不仅包含着尊重人,而且也在某种意义上包含着限制君权的思想。即令是对帝王歌功颂德的作品,也要做到“思无邪”。刘宝楠“思无邪”正义:“论功颂德,止僻防邪,大抵皆归于正……”原句仍是可以附丽于民主思想的。后来,孟子把孔子兼有主客体特征的“仁”改造成彻底主观化的“性善说”,道德规范演绎成人性,原先民主思想的附骥“思无邪”渐渐就被改造成了封建正统主义反对文艺脱离“礼教”的武器。这种变化发展的逻辑起点,正是孔子的“仁”。孔子为了强调文艺为他所说的政治服务,有时候简直到了不讲理的地步,甚至不得不违反他自己已经意识到的某些艺术规律。他在《论语》里提到用诗的有七处,没有一处顾及到诗的艺术特征。利用现成诗句说明一个问题或一个道理,这是用诗不是评诗。孔子却以用诗代替评诗。“子夏问曰:‘巧笑倩兮,美目盼兮,何谓也?’子曰:‘绘事后素。’曰:‘礼后乎?’子曰:‘起予者商也,始可与言诗已矣。’”(《八佾》)孔子硬把描绘美人形象的诗句和“仁”与“礼”的关系扯在一起,还把这种方法说成是讨论诗歌的方法,这实际上是以个别诗句代替政治、哲学观点了。孔子对文艺采取的这种实用主义态度,使得文艺完全沦为统治阶级政治的工具和附庸,极大地有害于文艺自身的发展。主张中庸的孔子有时也走极端,教他的学生“攻乎异端,斯害也已”,主张禁除“杂学”,客观上为“禁除诸子百家之书”、“定于一尊”,形成专制文统开了先河。
孔子思想的根本精神之一是“和”,“礼之用,和为贵”(《学而》)。“和”虽然承认差别、矛盾,但强调的是矛盾双方的互相渗透、相辅相成的方面;强调用平衡、和解的方式解决事物矛盾,不强调矛盾的激荡和转化;强调量变,不强调质变,强调相对静止的运动,不强调爆发式的突变。这种和谐的思维模式和行为模式,使中华民族具有很强的内聚力和向心力。
古代人类的理想,就是这种和谐的美的理想。这曾经使我国的古代人创造了静态的伟大的古典艺术和古典文化,成为世界文化史上的一大高峰。世界各国的封建文化,没有一个可以同中国封建文化媲美。但是,因为否认转化,强调稳定,便有极大的保守性。一种循环的封闭性限制了古代人的创造精神和革新精神。到了近代,世界文化出现第三个高峰,即欧美的近代文化,与之相比,中国文化就显得简单而不复杂,静穆而不动荡,浑一而不分解。虽然在相互联系的总体把握上有优于西方的地方,但又显见有逊色于近代文化的一面。孔子的中和主义在文艺上的消极影响是不可以低估的。他一方面不能不承认诗歌中可以“怨”,但是有个限制,那就是要合乎中庸之道,即所谓“怨而不怒”、“和而不流”,总之是要“温柔敦厚”、“广博易良”,可以有一点牢骚,但不能过分。这样,文学的战斗性便被抹杀了。在这种思想束缚下,伟大如现实主义诗人杜甫、白居易也终于跳不出“怨而不怒”的圈子。他的“乐而不淫”、“哀而不伤”更是被后来的儒家发展成“发乎情,止乎礼义”,又由对“礼”、“义”的强调,发展到“存天理,灭人欲”。竟至于狰狞可怖了。
综上所述,对孔子文艺观唯一正确的态度只能是批判继承。孔子不是神灵,不是偶像,其思想只是一种可资借鉴、可资吸取、可资利用的材料。经由批判,剔除这些材料中的消极面,把其合理的具有普遍意义的内核从旧文化的体系中解救出来,在此基础上,赋之以时代的内容,加以改造,寻找到现代化与民族化的结合点,以创造新的思想文化传统。我以为,这才是我们所应取的冷静的、客观的、实实在在的科学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