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分钟,仅够吸一支烟的时间。正常人在4分钟内能走200米,公共汽车用4分钟能到达下一站,即使是喷气式飞机,4分钟的时间还不够起飞。
但是,有一个人,却用4分钟的时间,从执行死刑的枪口下,挽救了一条人命1
2001年12月11日,延安打工者董伟被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死刑。一审宣判后,董伟的家人慕名找到陕西省嘉瑞律师事务所朱占平律师,请朱律师担任二审的辩护人。
2002年元旦过后,朱占平赶赴延安对该案件调查,他查阅了案卷,会见了在押的董伟,并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取证,发现了很多的疑点。
从延安回来后,朱占平很快就写了一份详尽的辩护词交给法院。“没问题,他属于防卫过当,有罪,但死不了。”朱占平对董伟的家人说。
4月27日上午,二审裁定维持了对董伟的死刑判决。
“不行,这人不该死,我管到底了!”他决定赴京申诉。
4月28日上午,朱占平律师来到北京最高人民法院。刑庭一位女法官出来把朱占平的申诉材料拿了进去,并表示将尽快进行审查,此时,朱占平悬着的心才落了下来。他知道最高法院一定会就此案认真审查,很快作出最终结论。
4月28日下午5时许,朱占平接到董伟家人打来的电话:“死刑明天上午10时30分执行,来不及了……”“不行,这人不该死。”朱占平说。4月29日早晨,朱占平赶到法院门口,但是法官们乘坐的大小车辆都是直接开进了大院,而不在门口停车。此时刑庭正在往新办公室移电话,所有的电话都打不通。朱占平试图说服传达室的武警放他进去,可值班武警告诉他这是纪律,坚决不同意……
9时40分,董伟的表哥打来电话,囚车和执行武警已经开进了看守所。“朱律师,来不及了,我们知道你尽力了……”“不行,这人就不该死!”9时45分,朱占平以要进大院买《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为借口,“变通”领到一张通行证,迈进了最高人民法院的大门。
9时50分,朱占平冲进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李武清副庭长的办公室,用最简练的语言介绍了案情和申诉理由。
9时55分,李副庭长组织人员向院长呈文请求下达暂缓执行命令,并与本案的一、二两审法院联系。
10时15分,陕西方面,执行死刑任务的武警已经戴上了口罩,死刑马上就要执行。
10时18分,李副庭长得到了执行法官的电话号码。
10时24分,拨通了刑场执行法官的手机:“你是不是在执行一个叫董伟的案子?”
“是。”
“枪响了没有?!”
“马上,还有4分钟。”
“我是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现在通知你把这个案子推迟到下午3时执行,这期间我们会给你新的指令。”
执行法官简直不能相信自己的耳朵,冷冷地问:“这是在行刑,不是在开玩笑!你是谁?”
“李武清,武装的武,清白的清。开着你的手机,省高院杨副、院长会告诉你我是谁,并给你新的指示!”
就在此时,朱占平律师的电话响了,董伟的父亲和家人在电话里激动得放声大哭:“救下了!救下了!差4分钟就人头落地了!朱律师,我们全家怎么感谢你啊!”
心情异常激动的朱占平紧紧握住了李副庭长的手。而李副庭长却说:“我还没有见过像你这样的律师,你让我开眼喽!”
评点悟语:
对顾客高度负责任的人,总会像朱占平一样不辞劳苦,不畏艰险,把顾客的利益看得高于一切。
我们每一个职场中人,也都应该像他一样,对自己的本职工作具有高度负责的态度,并在这种态度指导下,不断超越自我,实现对工作质的飞跃。
评点人:陕西嘉瑞律师事务所窦醒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