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洪武十八年(1385年)颁布的《大诰》里,有这样一条新规定:“今后布政司、府、州、县在职的吏员,赋闲的吏员,以及城市、乡村中那些老奸巨猾的顽民,若胆敢操纵词讼、教唆犯罪、陷害他人,勾结官府,危害州里,允许当地的贤良方正、豪杰之士将这些人抓起来,绑送京城。如有人胆敢中途邀截,则枭首示众!各处关津、渡口,也不得阻挡。”
在此之前,泱泱大国上千年的历史里,给百姓们捉拿污吏权力的政策还从来都没有过。朱元璋的这一规定,可谓是石破天惊。就连朱皇帝也发自由衷地感叹:“其陈寿六其不伟哉。”———这陈寿六难道不是很了不起吗!
表面上看乡民在这里遵守的是朱元璋颁发的正式章程,其实并不是那么回事,因为朱元璋在这里走的是灰章程的路线。皇帝的灰色章程因为披了虎皮,就成了人人敬畏的正式章程。我们知道中国历史的生存法则,很多时候就是官僚与皇权的博弈。这种博弈近似于武侠小说里的双手互搏,官僚需要积极发展灰章程来维持自己的实际权力份额,君王也常常借助灰章程系统来限制官僚集团的权力扩张。在这种情况下,谁能将第三方——民心人意拉拢到自己的权力范畴,谁就有可能笑到最后。
在古代中国,国家通过法制和惯例为老百姓提供了“鸣冤叫屈”、“哭诉”、“陈情”、“请愿”的一系列途径或方式,以满足他们在受到损害时的救济需求,保障他们的正当权益,防止官吏豪强过分危害他们。但是在各种权益救济途径中,最为极端和特殊而使用极为困难而稀少者,大约就是像陈寿六这样跑到首都向皇帝控告,这就是后世所谓的“告御状”。
陈寿六之所以能被朱元璋作为典型来宣扬,是因为事件本身的不可复制性。为什么说这个事件具有不可复制性,其理由有三点。
第一点:有“越级上访”的嫌疑。在历代都把“告御状”规定为权益救济的最后途径,一般禁止未经过地方到中央各级衙门处理的案件“告御状”。
第二点:有“逃脱审查”的嫌疑。一般都要经过一定的接待官员或衙门的审查甄别程序才能有选择地“上达天听”,一般并非人民直接向皇帝陈诉或递交状子。
第三点,皇帝出面的可能性几乎为零。这种案例一般也并非皇帝亲自坐堂问理或书面审理,而是由受理机关的臣僚们先行审理并提出处理意见后交皇帝斟酌决定。
也就是这么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变成了现实,成就了陈寿六,也成就了朱重八(朱元璋)。
朱重八是个当了皇帝的农民,陈寿六是个一辈子都不会实现农转非的乡民。当过农民的朱重八应该很了解陈寿六,一个农民能够绑架县吏,大老远跑到自己这个披上“皇帝新装”的农民面前“告御状”,勇气可嘉,过程艰难。当然此时的朱元璋并不是站在一个农民的角度来考虑其中的利害计算,那样的话,他充其量只能算是一个有政治觉悟的农民,而不是一个政治上成熟的皇帝。此时的朱元璋就是用自己手中的圣谕赋予乡民集团一项特权,用来制约官僚集团,以达到整顿吏治的目的。
在历代君王中,朱元璋整顿吏治的手段可以说是最为酷烈的。《明史》的《循吏传》共收有明一代270余年清官40人,而其中正统以前81年的清官就达30人,占总数3/4。可见明朝前期清官的数量要比中后期清官多。这种官吏清浊结构,和朱元璋重视吏治分不开。
陈寿六作为一个手无寸权的乡民,能够绑着一个县吏进京,这种行为本身的难度系数就高得离谱。我在前面说了,陈寿六在离开常熟县时,让乡亲们找来朱元璋发布的反贪法律《大诰》,这个《大诰》也就是一个政府颁发的普法小册子。这个普法小册子成了陈寿六手中的“通行证”。这个小册子到底有什么样的魔力可以为陈寿六遇水搭桥,逢山开道。其实这个小册子告诉我们,只要陈寿六们顾虑到的,朱重八也都考虑到了。
朱元璋担心陈寿六们抓污吏上京,当地政府会拒绝给他们“路引”(介绍信、通行证之类的公文)。于是,《大诰二编》做出规定,百姓们没带路引出门,将治地方当局以重罪—又补充说:凡是进京上访或者是抓污吏上京的百姓,“虽无文引,同行人众,或三五十名,或百十名,至于三五百名”,只要各处关口要津查问清楚是入京的,即刻放行,不得阻拦,否则一律杀头!
当然朱元璋的“旁入公门”的门并不是只拍苍蝇,不打老虎。贪吏要治,贪官的头上也要悬着一把利剑,随时警醒这些困在笼中的猛虎。在颁布这些破天荒的新制度以前,朱元璋已经采取了许多霹雳手段来惩治这个帝国泛滥成灾的贪污腐败。大批大批的官员们都倒在了他雷厉风行的肃贪风暴之中,被逼无奈,他甚至还动用了剥皮实草的酷刑。
酷刑虽然很酷,但效果看起来似乎并不太酷,贪风依旧炽烈如火。用朱元璋自己的话说,是“前尸未移,后尸继之”。由此可见,人骨子里的逐利性已经越过了生命与尊严的界限。《大诰》里制定的这些破天荒的新制度,正是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之下产生的。很显然,朱元璋已经对从体制内根治贪腐丧失了信心,所以他才会把希望最后寄托在陈寿六这样敢于站出来与官僚集团权力分肥的农民兄弟身上。但是陈寿六毕竟只是社会最底层的草根族,朱元璋会在他们身上寄予厚望吗?朱元璋在《大诰三编》里就讲过一个捉拿不法胥吏的案例:。
洪武十八年(1385年),山西人李皋来到溧阳县做知县(县长)。上任时间不长,李县长就和衙门里的差役潘富勾结起来盘剥老百姓,巧立名目,大肆科敛。潘富是个很善于和领导搞关系的人,李皋到任不到一个月,潘富就用搜刮来的钱财买了一名苏州女子贿赂他。
可让人大跌眼镜的是,这个送给县长当“二奶”的女子被安顿在潘富家中。李皋私底下幽会过几次之后,潘富竟然舍不得这个做了县长“二奶”的女子,而是将其纳为小妾,据为己有了。李皋虽然心里老大地不痛快,可他也无可奈何。既然捞不到美人,那就捞些真金白银。在潘富等胥吏们的教唆下,李皋下令科敛荆杖(拐棍)。也就是要求溧阳县的所有百姓,都要向官府缴纳一根拐棍。百姓们把拐棍送来,潘富们又借口质量不合格,拒绝收纳,甚至对其拳打脚踢。
不合格怎么办?潘富们想出了一个点子。那就是要求老百姓把拐棍“折换”成银钱直接交上来。拐棍是幌子,榨老百姓的钱才是真正目的。
像潘富这样的胥吏在官场上几乎没有什么升迁的机会,另外在经济上,他们也没有国家法定的、正常的工资收入。按照明代惯例,州县胥吏的报酬只有微不足道的“工食银”。这种“工食银”一直到康熙元年(1662)才被取消。在这种窘困的情况下,胥吏的收入主要是依靠“灰色收入”,也称为“陋规”。俗话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靠着官府衙门这棵摇钱树岂能有饿着的时候。就拿征收赋税来说,经办的胥吏就有按比例向纳税人抽头的“陋规”;民间买卖房产、田产、奴婢,契约必须加盖官印,而胥吏就要抽取“心红银”;民间起诉要向书吏缴“挂号费”,当事人呈递诉状也要付上一“传呈费”,打官司时要交“纸笔费”,如果不愿打官司,想私下和解,那就要交“出结费”,等等。只有想不到的费,没有交不了的费。万历时期,清官海瑞担任浙江淳安县知县时,就曾经革除六房书吏的“常例陋规”共计68项。
正因为胥吏可以赚这些“外快”,还可以像潘富那样打着衙门的旗号做些欺压良善、捞取黑钱的勾当。也就是说,不占国家正式编制的胥吏虽然没有什么法定的正式收入,但依然是热门职业。绝大多数州县衙门的“经制吏”都要托关系、花银子才能捞到手。这些不在编的吏员和普通的临时工还是有区别的,官员往往是请神容易送神难。地方官员如果不能揪住把柄将其治罪就不能轻易开除或者撤换。编制外的非经制吏以及胥吏的助手如“贴书”、“帮差”、“清书”之类角色,也往往需要花钱去买。
这些依附在地方官府衙门的胥吏基本上都是当地人,他们熟悉当地的风土人情。像潘富这样的胥吏就像吸附在权力结构底部的一只巨型蜘蛛,他们能够在地方上织成一张由亲属、邻居、朋友构成的关系网。相比而言,那些官府选派的州县官员却是外乡客,往往连当地话也听不懂;而胥吏对于本地衙门各种惯例、成案都烂熟于心。而外乡来的官员虽然手握正式权力,可往往两眼一抹黑,面对积压的陈年档案卷宗,即使有兴趣也没精力全部翻阅,他们只好将这些让人看上去都头大的事务都推给胥吏们。胥吏与地方势力往往盘根错节,他们的权力是世代递延,而官员们则任满后就拎包走人,正所谓”铁打的衙门流水的官“。表面上看,官员才是衙门里的主人,可权力往往是操纵于胥吏之手。
潘富打着知县李皋的旗号,疯狂敲诈地方老百姓。就算知县是个有几分清明之人,也没办法组织潘富们这么做。更何况李皋这个知县,还是个贪图钱财美色的腐官。
无奈之下,当地有个叫黄鲁的百姓就跑到京城去告御状。因为这个案子涉及的主犯是知县(县长)李皋,老百姓没有“旁入公门”自发捉拿的权力,只能通过越级上访。上访还算顺利,朱元璋获悉情况后,下旨严查属实,并派人去捉拿潘富。谁知道走漏了风声,潘富提前开溜了,成了一名在逃犯。
潘富还是具备在逃犯基本素质的,他在没有任何先进交通工具的情况下,一口气就跑到了千里之外。先是溧阳本地的儒士蒋士鲁等13家秘密把潘富递送到乐邻境的广德县。不久潘富又流窜到建平县,缉捕的差役们跟踪到建平,当地百姓王海三又悄悄将其递送回了溧阳,溧阳百姓朱子荣又将其暗地里递送到宜兴县。一次又一次,就这样,经过数次你递我送之后,潘富被秘密护送到了崇德县。
崇德县的豪民赵真家财万贯,蓄养了许多无业游民做贩卖私盐的勾当,常常来往的朋党多达数百人,潘富就藏匿在赵真家中。缉捕的衙役随后赶来,赵真将潘富暗地里递送到千乘乡的一座寺庙里。庙里的和尚们纠集两百余人,反将缉捕潘富的差役们团团包围,直至杀伤人命才散去。
这件事越闹越大,最后不得不再次上报到朱元璋那里。朱皇帝很生气,后果很严重。他传令,将赵真及其同伙的两百余户人家的家产全部抄没,凡是参与围攻办案人员的,一律诛戮;沿途窝藏潘富,帮助其逃跑的107户人家,全部枭首示众,家产也一并抄没。
一个小县里的小小污吏,在皇帝签发了缉捕诏书之后,竟然能够上演一场如此大规模的连环大逃亡,先后历经八县,涉及三百多户人家,这真是让人感到匪夷所思的一件事。
本来该死的只有潘富一人而已,结果就像滚雪球似得累积,最后因为这件事掉脑袋的人却接近上千人。一个小小的胥吏,能够在八个不同的县里都有自己的死党和势力范围,豪门大户为了保护他甚至不惜与皇帝对着干。这样巨大的能量,不能不让朱元璋感到胆战心惊。由此也不难看出,明朝开国初年依然受到元代重胥吏而轻官员这一传统的流弊毒害。也难怪朱元璋会三番五次地在官员们面前强调元代亡于胥吏,看来这绝不是小题大做。
同样也不难理解,为什么在治理污吏这个问题上,朱元璋要发动朱寿六这样的群众代表。因为朱元璋明白,胥吏们的社会关系在民间已经错综复杂到了令人匪夷所思的地步,单凭他这个皇帝和各级官僚的力量,已经没办法完全摆平胥吏集团。一个小县里的小小污吏潘富,就能搅动的四方为之奔忙,官府奈何不得。朱元璋来之于民间,也了解民间的力量有多大。
朱元璋从他登上皇位的那一天起,就在琢磨,如何将自己的权力触角伸向每一寸角落。客观地说,朱元璋是这么想的,他也的确做到了这一点。
可以说,朱元璋是中国历史上对老百姓的个人日常生活干涉得最深入的一个皇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