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名官员的各项支出中,聘用师爷应该算是其中最大的一笔。聘请师爷是当时官场的定例,就是再有能力的官员,也得雇上一个或者几个师爷在身边,当然总督身边的师爷应该超过十个,不然根本忙不过来。这些人相当于领导身边的秘书,他们也各有分工。有的负责记账,有的负责断案、有的草拟奏章和代写讲话稿;也有的帮着出谋划策、迎来送往和处理日常事务。
一般来说,师爷是官员聘请的生活专家和工作顾问,身边没有这帮人,官员手中的权力就无法得到正常运转,连衙门也有可能面临着歇业关门,也就是说这个钱是必须要花的,省不下来。明清时期官员的实际收入主要依靠“陋规”,其中的大头是“耗羡”(征收白银、粮食时的损耗及折算比例),一般州县官的实际年收入总有几千两银子,其中要拿出近一半来请师爷办公事,说起来倒还比纯粹的贪污行为有点道理。
那么官员养一个师爷,究竟需要要花多少钱呢?这个要根据师爷的名气和官员的级别来决定。在清人的官场笔记中记载这样一件事:一位精通司法审判事务的绍兴师爷,个人素质相当突出。但是他有一个致命的缺点,那就是性格孤傲,听不进去任何人的意见,包括领导的意见。只要领导与他的意见不合,他立马撂挑子走人。时间久了,圈子里的人在背后送他一个“有始无终”的绰号。
因为他工作能力突出,所以并不缺赏识之人聘用。有一个官员上任后要聘请他作刑名师爷,可又担心他在关键时候撂挑子,于是就设了一个局:官员派了一个年轻貌美的丫鬟,每天早上按时给师爷送早点,说是“老太太吩咐的”,师爷也没有拒绝。
时间久了,师爷被这位“早点西施”的美貌所吸引。师爷当时还没有娶妻成家,在私下里就与这位丫鬟好上了。官员得知情况后,就把师爷喊到面前进行一番思想教育。师爷很快就反应过来,原来是中了对方的圈套。如果自己再像前几次那样撂挑子不干,那么他就会又落下一个“勾引丫鬟”的恶名。性格孤傲,本就难以伺候,如果在添一个“好色”的恶名,那么将来肯定没法在这一行继续混饭吃了。哪个官员能放心在自己的衙门里放一个好色之徒?那样的话,自己在前堂办公都会不安心的。
最后官员就逼着师爷立下一个书面契约:“君作一日官,我作一日幕。”这就等于把自己卖身给了这位官员,成为官员的私人物品。
官员大喜,就做主把这个丫鬟许配给师爷做了小妾。与此同时,他又借此机会把师爷的“束修”减了一半。古代学生与教师初见面时,都要先奉赠礼物,表示敬意,名曰“束修”。这里的“束修”就是师爷的聘用金。就这样过了几年,官员打算致仕回家。在临走之前,他把师爷喊到面前说:“君性情孤傲,不善理财,不适合长期作幕。所以我为君成家,并将历年来的那一半束修在君家乡置买了田产。我辞官回乡,君也可安居乐业,从此分别,前途珍重。”
师爷这才体会到官员的良苦用心,从此离开官场是非之地,回乡过自己的逍遥日子去了。从中我们可以看到,在当时,一个师爷的一半收入就能够买田置房,可见是一笔不菲的收入。师爷属于聘用人员,并不属于国家正式干部。
既然他们没有编制,那就不吃国家的财政饭。他们的薪水统统由雇请他们的官员掏腰包发放,而且薪水还都不低。比如说当时林则徐还没有做官的时候,给福建巡抚张师诚当师爷,每年可以拿到几百两银子。要知道当时同在福建巡抚衙门当师爷的又何止林则徐一人?管记账的,管断案的,管征税的,管写信的,全部加起来共有14位,就算一个人一年拿300两年薪,一年下来也得开销4200两银子。
在聘请师爷上也很讲究,所谓一级领导一级水平。既然领导认为自己的水平比对方高,那么在师爷的聘用上,也是暗中相互较劲。当然这里的较劲也不是随便较的,这里也需要一个成本核算。总督的行政级别既然比巡抚高,那么他所聘师爷的数量和质量就应该超过巡抚。所以一个总督在聘用师爷这一项上,一年就要花费好几千两银子。
那么作为师爷,他们的聘金也是不尽相同的。决定师爷价值的,一是和他所从事的工作性质有关,二是和师爷的品牌大小也有很大关系。一个圈子里公认的知名师爷,同时又把持了权力要塞部门,那么他的权力值就会相应升高。古代政府的政务最主要的就是司法审判和财政税收,因此辅佐官员处理这两方面政务的师爷收入最高,前者叫做“刑名”,后者叫做“钱谷”(也叫“钱粮”,有的地方要征收漕粮的,还要另聘专门的“钱漕”及“征比”师爷),每位每年的“束修”都在1000襾银子上下。
要知道明清时期的七品县令的正式俸禄也不过是每年45两银子,即使是总督、巡抚的正式俸禄也只有100多两银子,可见这位脾气极大的师爷身价之高了。可见一份价钱一份货,这位爷撂的不是挑子,而是身价。
地方政务分门别类,职责各不相同。公文传递处理也需要专门有人负责,这种办公室主任性质的幕友就是“挂号”师爷。往往是由刑名师爷推荐而来,束修不高,岁修能有100两银子就已经算是混得不错了。
还有一种师爷与我们今天的机关秘书相近,就是帮助官员起草信件的。其中往往又分为起草对上级信件的“书禀”师爷,和起草平辈信件的“书启”师爷。前者擅长写四六骈文,因为逢年过节,官员都要向上级写请安问好之类的信件,那时候没有手机可以短信群发。这两种师爷的“束修”都不算高,最高也不会超过每年100两银子,一般只有几十两。
地方官府往往要主持科举考试,至少每县录取童生的“县考”是要知县亲自主持,出卷改卷的。这方面的事务往往会聘请一位专门“阅卷”的师爷来帮忙,岁修也不过数十两银子。
一个官员需要聘请五六位师爷作为自己的私人顾问,同时又不能动用政府财政报销费用。师爷们的束修总额要远远超过官员的俸禄,官员除了动用自己的“灰色收入”付给师爷报酬,是没有其它办法可以想的。
曾国藩曾经在自己的家信中提到“惟署中所用弁仆妪婢等太多”,也就是说在自己衙门里承担日常后勤及行政工作的各类人员太多。同时曾国藩又拥有晚清最大的幕府。虽然部分幕僚的薪水由所在办事机构直接领取,但仍有相当多的“文事”及钱粮、刑名师爷工资是由他直接负担。
光是雇佣人员的开支已经多到让人难以承受,更何况当时的财政制度中还有更加过分的条款。那就是总督不光需要打点府内人员开支,同时还要负担一部分地方事务支出。
比如,按照国家规定,总督作为一省或数省绿营兵的最高统帅,要定期对绿营兵进行检阅,以保持军队战斗力。既然检阅,就要对表现优秀的士兵进行奖励。而这份奖金,国家也是只出制度,不出钱的,最后也要落到总督的头上。
在督抚们的诸多不合理负担中,有一项最具有代表性,那就是皇帝与督抚们的通信费。作为督抚大员,每年需要频繁地给皇帝送奏折汇报工作。奏折事关国家机密,需要多名干员专程护送,这笔路费每年平均不下千两,路途遥远的省份花费更多。
比如说康熙年间的广西巡抚李绂在任时,它在一份衙门日用花费的账单中开列:“赍折二人路费,每次用银一百两,臣任内(一年半)共十八次,共用银一千八百两;赍表笺本章弛驿弁役,每次二人给路费四十两,臣任内共十三次,共用银五百二十两”。
这份帐单列出的所有费用,朝廷是不给报销的,全部要求官员自己掏腰包解决。一个总督的实际消费量与他所在地区有着很大关系,在不同的地方为官,开销也有很大差距。督抚们每年有如此多的不得不支出的私人开支,那么到底一年需要多少呢?雍正年间,刘世明在福建巡抚任职时具折奏道:“巡抚衙门一切费用 酌量于不丰不啬之间,每年一万四千五百金”。浙江巡抚李卫到任时,吃食口粮,俱系原籍装运外,其他的一切日用盘费及衙门幕宾束金,每年还要八千余两山西巡抚衙门一年内共用银就欠七十二两。直隶总督一年则需要二万四千九百两。比较贫穷的贵州巡抚衙门每年也需银八千五百两。雍正年间,素守简朴的督抚之以鄂尔泰任云贵总督时,自称没有其他奢靡之费并且家口不多竟然也达到了八、九千金。从以上一些督抚衙门的用度情况看,总督、巡抚要维持正常公务和养赡家口涉及的私人开支,每年所费在八千至二万多两不等。到了晚清,物价较雍正时期上涨约二倍到三倍左右,地方事务繁杂程度也成倍增长,督抚们的办公机构人员较雍正时更膨胀至少三倍以上,使得总督的支出银两每年动辄以十万计。
如此浩繁的实际用度,与督抚的法定薪俸数额差距非常大,如果靠官员的死工资连其中任何一项都无法应付。令人奇怪的是,一个官员不但能够应付各项支出,而且还有丰厚的盈余。就连康熙也承认,“为官之人,所用之物,如果都取之于自家,那怎么能够用?于正项之外略加些微,以助常俸所不足,原是私事。”连皇帝对陋规问题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然而,如果陋规是取之于民,用之于公,倒也情有可原,可事实情况却并不是这么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