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种情况下,明神宗下令全国只要有矿的地方都可以开采,以便从中收税。从万历二十四年(1596年)六月派出第一批矿监开始,一批批太监被派往各地,开始采矿。
明神宗是顶着大臣们的一片反对声,实行矿监制度的。为什么大臣们的反应会如此强烈?因为明神宗的这种做法,触碰到了他们的利益。这种皇帝直接派人深入民间收税的做法,在很大程度上破坏了帝国自上而下的权力秩序。万历越过官府衙门和地方精英集团的做法,既违背了朱元璋的“祖制”,又破坏了权力系统的层层分肥法则,在利益管道中强行截断了中间环节。这样的话,就必然会遭到来自于朝臣和地方官员的强烈反对,同时在民间也难以获得认同和有效合作,这样只会加剧权力系统内部各势力集团之间的矛盾。
短短的半年时间里,全国各地都能见到矿监的身影。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一个叫陈增的矿监被派到山东去开矿。但他在山东开了两年后发现,这个地方根本就没有什么值钱的矿。于是,在万历二十四年(1596年),他创造性地把矿税改成了店税。陈增向明神宗汇报,山东做生意的多,商铺多,可以逐店取税,肯定会大有收获。
万历皇帝觉得这的确是一条生财之道,就因势利导,同意在下面的矿监可以同时开征商税。当然并不仅仅限于商铺,只要能够列出名目的税都可以一并征收。下面取税的宦官编制不够的,明神宗又加派税使。
只要能列出名目,都可以开征。万历皇帝的这个口子开得太大了,有些像在开玩笑。
万历二十四年(1596),坤宁宫发生一场特大火灾,由于没有及时扑灭,连乾清宫一起被烧为灰烬。
修复两宫是一项耗资巨大的工程,这样一来导致国库再次吃紧。于是万历皇帝又一次将抽水管道伸向地方,有管道,还得有水源。明神宗命地方四处开采金银矿和原砂矿,只要发现矿源,就立刻派个宦官下去管理。
明朝的税收本沿用两税法,是由户部(财政部)主持,但皇帝又另外设立了一个专门的征税系统,由他亲自指派的宦官来负责,称为“某地某税提督太监”,老百姓就戏称他们为:矿监、税监、盐监、珠监等等。太监,也的确太能监,无所不监。
太监税使是个专业性很强的职业,他们是只管税收而不管其他地方事务。他们的顶头上司只有一个人,也只对一个人负责,那就是皇帝。他们的政绩也仅仅体现在税收的量化上,以数字说话。与地方的官府衙门相比,他们的权力行为只看重眼前,只对上负责,不需要对下有所交代。因此,他们所采取的权力手段往往是杀鸡取卵式的。
我们就拿矿监为例,按道理说,派个矿监就是1个宦官,可事实却并非如此。挂实职的是这1个宦官,但屁股后面最起码还要带上百个随从。在这上百个随从里面挑选出来负责干实事的就那么10来个,其他都是喝茶看报吃闲饭的。这还不算,这10来个官吏也不是单架子,每个人起码又要带上100多个手下。这样本来是几个人就可以搞定的活,跟滚雪球似得滚来滚去就滚成了一个庞大的矿监集团。
粗略一算,就算每个随从5个家人,一个矿监就解决了5000多个人的吃饭问题。比如说矿监税使每年盘剥近千万两白银,上缴内廷的只有百万,也就是说,只有十之一或二的数目作为任务被上缴,而十之八九的数目都要落入了矿监、地方官员、各级胥吏的个人腰包。
万历二十六年(1598),明神宗又向全国各地派设税监。矿使、税监往往是二位一体,主持开矿者,同时也兼征税收。此外,有的太监是专职征税。
从万历二十五年(1597)到三十三年(1605),各路矿使、税监共收刮三百万两,并隔三岔五地向皇家奉献金珠、貂皮、名马等。皇帝下派太监到基层收刮地皮的做法,激起了官僚集团的强烈反对。
时任吏部尚书李戴就指出了其中的猫腻,他说:矿使、税监到地方征税,如果以十分计算,落到皇帝手里只有一分,矿使税监本人私入腰包的二分,他们的随从人员就地分取三分,当地土豪恶棍中饱私囊占去了四分。
这帮家伙一向是以“搜刮天下之民脂民膏为己任”的,而且来头还不小。一个个披着权力的虎皮深入地方,“口衔天宪,手握皇纲”。表面看上去他们是替中央在收钱,实际上干的更多的是个人敛私财的勾当。
这些“监们”并不是一个人在战斗,而是一大堆人在集体祸害帝国的权力系统。
明神宗能够想像到那些宦官们在下面打着自己的旗号为非作歹,但是到底能够祸害到什么程度?他就不一定能把握得准了。官员们屡屡上疏弹劾宦官,万历却始终充耳不闻。历史记载,在不到五年的时间里,各路矿监税使向朝廷内库供奉银两就高达三百万之巨。看着从下面滚滚而来的真金白银,明神宗就是有天大的火气也给灭了。
作为一国之君,明神宗看重的是丰厚的利益回报。那些过去整天在身边瞎转悠的宦官到了地方上,居然能够如此给力,为国谋福祉的能力丝毫不逊于那些地方官员。
万历二十七年(1599年),户部都给事中包见捷上疏:长此以往,矿监税使将动摇国之根本。明神宗根本听不见去这些危言耸听的话,他不以为然道:老祖宗不也干过这事吗?到了嘉靖年间才告停,现在我只不过是在遵祖制而行。
其实明神宗与宦官之间的关系,绝不仅仅是主人养了一条狗的关系那么简单。朱元璋当年废黜丞相集大权于一身,这就等于为自己的后世子孙定了“民工皇帝”的调调。起早贪黑,埋头干活。大大小小的纷繁杂务,皇帝都要亲力亲为,绝不假手于人。
既然官员们都不值得信任,皇帝只能依靠身边的宦官。尤其是万历皇帝,从张居正大权独揽时期一路走过来,他与权力系统内的官僚早就没有了互相信任的关系。我们从明神宗全面掌权之后的官僚机构布局中可窥一斑,万历四十年(1612年)时,首辅只剩下叶向高一人。权力副手本来就少得可怜,而明神宗自己又不愿意干活,通常情况是,官员的奏章递上去,他就留中不发。这样以来,许多问题根本无法处理。
既然你皇帝都不拿自己的“家天下”当回事,作为官员又何苦操那份闲心。大学士、首辅叶向高索性也当起了甩手掌柜,请了一个长期病假,窝在家里闭门不出。而当时中央权力机构中的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只有吏部赵焕一位尚书,户、礼、工三部各有一位侍郎,都察院也整整八年没有配备正官。吏部尚书赵焕多次上疏乞求补充缺少的官员,万历皇帝就是不予理睬。累急了,赵焕就写了个辞呈递上去,辞官回家,不干了。
职能部门严重缺员,已经使政府机构陷入一种半瘫痪状态,而那些在位的阁臣,由于长期得不到皇帝的批示和接见,根本就没有办法开展工作。就信任度和个人情感而言,在大臣与宦官之间,万历皇帝更加倾向于宦官。
明神宗赋予宦官威权,其实就是出于权力掣肘的目的。一方面他可以通过抬高宦官的地位来打击或压制那些不听话的阁臣和官员。另一方面,派到地方去的矿监税使就好像皇帝伸展到权力结构中的“触角”。作为坐镇权力中央的皇帝,他自己做不到无处不在地监听四方,而他又担心自己被天下臣民们当傻子愚弄。那么皇帝只有去寻找可信之人来监视臣民的活动。宦官特务也由此成为明朝政治的一大特色,为权力机制注入了一道血色注解。
万历时期,帝国的政治体制和社会、经济状况出现了很大的波动。内阁、皇帝、朝臣、士林之间的多方博弈在这一时期异常激烈。
这时候在帝国权力结构的中央地带分化出来两大派系,一派是以万历皇帝为首,以内阁大员为主要组成部分的“现实利益派”,一派也就是反对矿监税使运动的“道德保守派”。
万历二十七年(1599年)二月,万历皇帝派御马监太监陈奉到湖广(今湖南、湖北一带)地区去征收店铺税的,同时兼采办兴国州矿洞的丹砂以及钱厂铸钱之事。
陈奉深入地方以后,胡作非为,仗势虐害百姓。往往借口巡历,鞭答官吏,抢劫行旅。陈奉才呆了五个月,就让当地老百姓恨不得食其肉,拆其骨。其实陈奉在地方上祸害到的不光是老百姓的利益,还同时分肥了地方官僚和士绅商人的利益。
其实明朝宦官在聚集财富上很有办法,不光那些握有实权的宦官能够大捞特捞,就是普通宦官的表现也毫不逊色。明朝宫廷内部设有许多内库,类似于皇家的专用小金库。而这些小金库里“专受四方任土之贡”,这些来自地方的贡品都是皇家所需的必需品,其价值尤为可观。内库通常是由宦官掌握,各省解送内库的实物也是由宦官检验,认为质量合格才能入库,否则就拒绝接受,解送人员就会长期滞留在北京而不能完成任务。因此要想顺利完差入库,就必须贿赂这些宦官。此外,宦官还可以利用其他种种名目肆意勒索。
而宫中那些并无特权的宦官也可以利用宫中举行庆典或者兴建大的工程项目之时通过克扣或冒领钱物来满足自己的贪欲。时人沈德符曾指出:“修建皇家住所(宫殿),同样的工程要比民间多花费数百倍。我曾经听说乾清宫的窗槅坏了一扇,估价至五千金。扣除宦官的侵削,部吏员吃的回扣,就是满打满算,真正用于工程上的钱并不多。”
宦官们深居皇宫大内,他们的权力行为基本上不受外廷官员的监督和约束,另外他们贪污的手法也极其隐蔽。陈奉在没有被派往湖广地区之前,是宫中的御马监奉御。这是个非常有油水可捞的宦官职位,类似于孙悟空在天界“弼马温”的官衔。
在明代宦官二十四衙门中,御马监和司礼监一样都是极其重要的部门。这个职务不光可以管辖养马人员,还同时统领御马监人员组成的禁兵。由此可见,陈奉在皇宫大内也是炙手可热的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