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9时30分~12时20分,举行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讨论波匈问题。19时20分~20时15分,常委举行会议谈波匈问题。20时20分一21时30分毛主席接见波驻华大使基里克,恩来、朱德、陈云同志在座。翌日零时30分至1时20分毛主席和恩来、李维汉、吴冷西同志谈话。
——11月1日,16时~18时,常委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苏联政府1956年10月30日宣言的声明(草稿)》。20时~23时40分,毛主席召开最高国务会议,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苏联政府宣言的声明》。23时15分少奇、小平、稼祥、乔木同志由莫斯科返抵北京,11月2日零时,毛主席、恩来、陈云、彭真等同志即听取他们去莫斯科的情况汇报,至5时5分。
毛主席和党中央为什么这样关切波匈事件?因为这两个事件不仅关系着波匈两个社会主义国家的命运,而且对其他社会主义国家也有影响,在我们国家也发生了一些罢工、罢课等闹事问题。波匈事件连同苏共二十大对斯大林的错误的揭露,极其尖锐地表明社会主义制度下仍然存在着各种矛盾,如何对待和处理这些矛盾直接关系列社会主义事业的巩固和发展问题,是摆在各社会主义国家共产党人面前的重大课题。
所谓波兰事件,是指波兰波兹南市于1956年6月28日发生的罢工、游行示威和骚乱。关于这件事情的原因,7月18日波兰党召开的七中全会指出,“寻找事件的原因时把我们的注意力集中在煽动者和帝国主义走狗的阴谋上去,那是错误的”,“极大部分的责任要归中央和地方领导者的官僚主义和愚昧无知”;波兹南事件“证明在党同人民各阶层之间的关系方面存在着重大的错误”。为此,波兰党采取措施,克服缺点,扩大政治民主,改善人民生活,并在10月19日举行八中全会,重新选举中央政治局,改组了领导机构。我们党赞赏波兰党的做法,认为他们“比较有力量,能控制局势,使不满逐步得到解决,对坏分子的利用能够逐步加以批判”。
匈牙利事件的情况就不同了。
所谓匈牙利事件,是指1956年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在布达佩斯等地发生的罢工、游行示威和骚乱。其原因也主要是由匈牙利党的错误引起的。少奇同志在八届二中全会的报告中指出,匈牙利党在执政局没有“充分地发动群众去进行阶级斗争,反对地主阶级,反对资产阶级”,在“经济建设中过多地建设重工业”,“牺牲轻工业,牺牲农业,一直到现在人民生活没有改善”。关于匈牙利党的错误,毛主席指出:“官僚主义,脱离群众,工业方针错误,工人减薪,资本家简单地被打倒,知识分子未被改造,反革命分子没有镇压。”事件发生后,匈牙利的党既没有力量,又不能正确地对待群众,当时党的第一书记格罗大骂群众是“法西斯”,把群众当成敌人,再加上国内反革命分子和帝国主义分子的煽动和利用,使一部分人民群众受了欺骗,于是人民群众的游行示威就演变成对付政府的骚乱。匈牙利事件表明,能否正确区分和处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不仅关系到社会主义建设的成败,也关系到人民政权的存亡。特别是,在共产党执政的情况下,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尤为重要。社会主义国家及其执政的共产党必须学会正确区分和处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而且只有正确区分和处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才能巩固人民政权,这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基本历史经验之一。
总之,不论中国的现实,还是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经验,都证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极端重要性,证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是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毛主席在《正处》第一部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的结尾写道:“现在的情况是:革命时期的大规模的急风暴雨式的群众阶级斗争基本结束,但是阶级斗争还没有完全结束;广大群众一面欢迎新制度,一面又还感到还不太习惯;政府工作人员经验也还不够丰富,对一些具体政策的问题,应当继续考察和探索。这就是说,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还需要有一个继续建立和巩固的过程,人民群众对于这个新制度还需要有一个习惯的过程,国家工作人员也需要一个学习和取得经验的过程。在这个时候,我们提出划分敌我和人民内部两类矛盾的界线,提出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以便团结全国各族人民进行一场新的战争一向自然界开战,发展我们的经济,发展我们的文化,使全体人民比较顺利地走过目前的过渡时期,巩固我们的新制度,建设我们的新国家,就是十分必要的了。”
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
学说的形成过程
毛主席1957年3月10日在和新闻出版界代表的谈话中指出:“我在最高国务会议讲话所谈的问题,本来在心里积累了很久。”这表明,毛主席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学说,或者说,关于正确区分和处理两类矛盾的学说,并不是突然提出来的,也不是一次完成的,而是经历了一个长期孕育、产生和发展的过程。
早在延安整风时期,毛主席就多次尖锐批评“左”倾教条主义者在党内斗争中实行“残酷斗争”和“无情打击”的错误,反复指出,这是对付敌人的办法,而对于党内的缺点和错误,只能采取“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在这里,毛主席是把矛盾分成两种或两类的。1942年5月,《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批评“从来文艺的任务就在于暴露”的错误观点时,他指出:“对于革命的文艺家,暴露的对象,只能是侵略者、剥削者、压迫者及其在人民中所遗留的恶劣影响,而不能是人民大众。人民大众也是有缺点的,这些缺点应当用人民内部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来克服”。“人民内部”显然是相对于人民外部即敌我而言的。在这篇讲话中,毛主席还谈到鲁迅写杂文对待敌人和对待人民的不同态度。他说:“……‘杂文时代’的鲁迅,也不曾嘲笑和攻击革命人民和革命政党,杂文的写法也和对于敌人的完全两样。对于人民的缺点是需要批评的,……但必须是真正站在人民的立场上,用保护人民、教育人民的满腔热情来说话。如果把同志当作敌人来对待,就是使自己站在敌人的立场上去了。”1944年9月,毛主席在中央招待留守兵团学习代表时说,我们的军队一向就有两条方针:第一对敌人要狠,要压倒它,要消灭它;第二对自己人、对人民、对同志、对官长、对部下要和,要团结。1949年3月,毛主席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提出,要“划清两种界限”:(一)“是革命还是反革命?是延安还是西安?”(二)“在革命的队伍中,要划清正确和错误、成绩和缺点的界限”。
同年6月,毛主席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中,深刻阐明了对于反动派实行专政和‘对于人民内部,则实行民主制度”的道理。他说:“对人民内部的民主方面和对反动派的专政方面,互相结合起来,就是人民民主专政。”
这些材料说明,早在民主革命时期,毛主席就十分注意区分和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尽管当时还没有这样明确的提法),这正是保证我们革命取得胜利的重要条件。
新中国建立后,在社会主义革命时期,毛主席继续进行这方面的探索。在这里应该指出,少奇同志也很注意这个问题。1951年,他在审读邓子恢同志《在中南总工会筹委扩大会上的报告》和高岗《论公营工厂中行政与工会立场的一致性》两篇文章的笔记中,曾具体分析过国营工厂的矛盾。他说:“在国营工厂内部是没有阶级矛盾了,但是不是还有其他的矛盾呢?一切事物的构成都是矛盾的构成,国营工厂的内部结构当然也是矛盾的结构。什么是构成国营工厂的内部基本矛盾呢?这就是国营工厂管理机关与工人群众之间的矛盾,就是国营工厂内部的公私矛盾。这种矛盾与资本家工厂中的阶级对抗完全不同,它是一种在根本上非敌对的、可以和解也应该调和的矛盾。”又说:“如果不能正确地处理这个问题,就不能正确地处理国营工厂中的一切问题。但是,这种矛盾和关系是工人阶级和人民内部的矛盾和关系,因此,应该用同志的、和解的、团结的办法来处理这种矛盾和关系”。“由此可见,矛盾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在根本上敌对的不能和解的矛盾;另一类是在根本上非敌对的可以和解的矛盾。我们在观察问题的时候,必须分清这两类矛盾的不同性质,既不可以把敌对的不能和解的矛盾看作是非敌对的可以和解的矛盾,也不可以把非敌对的可以和解的矛盾看作是敌对的不能和解的矛盾。”
少奇同志这篇笔记毛主席不一定看到。但它确实表明,时代和实践在呼唤着两类矛盾学说。
我们回过头来继续讲毛主席关于这个问题的思想的发展。毛主席的《矛盾论》在1952年重新发表时,他作了部分的补充、删节和修改,在“对抗在矛盾中的地位”一节中,对两类矛盾问题作了阐述。毛主席在1955年5月写的《驳“舆论一律”》中,明确地提出要分清楚“人民的内部和外部两个不同的范畴”。他说:“在内部,压制自由,压制人民对党和政府的错误缺点的批评,压制学术界的自由讨论,是犯罪的行为。这是我们的制度。”“在外部,放纵反革命乱说乱动是犯罪的行为,而专政是合法的行为。这是我们的制度。”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的概念,在这里已经跃然纸上,呼之欲出了。
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实践的发展,毛主席关于两类矛盾的学说愈来愈明确。在苏共二十大之后,中央政治局在毛主席主持下连续开会讨论苏共二十大提出的问题及其所产生的正、反两方面的影响,并于同年4月5日发表《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的文章。明确指出:“有—些天真烂漫的想法,仿佛认为在社会主义社会中是不会再有矛盾存在了。否认矛盾存在,就是否认辩证法。各个社会的矛盾.陛质不同,解决矛盾的方式不同,但是社会的发展总是在不断的矛盾中进行的。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也是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中进行着的。”(顺便指出,苏联《真理报》4月7日在转载这篇文章时恰恰删去了这段话,这清楚地表明当时苏联官方对社会主义社会矛盾问题的态度)以苏联的经验为鉴戒并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毛主席4月25日作了《论十大关系》的报告,探讨适合中国情况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这“十大关系”,也是“十大矛盾”,其中讲到“革命和反革命的关系”与“是非关系”,这是直接论述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的;此外,诸如“国家、生产单位和生产者个人的关系”,“中央和地方的关系”,“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关系”,“党和非党的关系’等,也都是人民内部矛盾的具体内容。《论十大关系》在两类矛盾学说产生和发展过程中又前进了一步,使它更加具体化了。
1956年上半年,我国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社会主义制度已经基本建立起来,这是我国历史上最伟大最深刻的社会变革。党的八大明确指出:“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已经基本上解决。”因此,研究如何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成为突出的重大课题。随着波兰、匈牙利事件的发生,以及我国出现的一些群众闹事的情况,更加重了研究这个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此后一段时间内,主要是在1956年11月到1957年2月,毛主席在这个问题上倾注了大量心血,并取得了辉煌成果——创立了社会主义社会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的学说,特别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学说。这再一次表现了毛主席善于在关键时刻抓住关键问题从理论上和实践上正确予以解决的大睿大智。
——1956年11月,在党的八届二中全会上,毛主席和其他中央领导同志及时地总结了波兰、匈牙利事件的经验教训。他们以波兰、匈牙利事件为鉴戒,反对大民主,认为大民主是对付阶级敌人的,而不适用于人民内部。毛主席说:“以后凡是人民内部的事情,党内的事情,就是用整风的方法,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法来解决,而不是用武力来解决,或者群众运动一轰。”
——1956年10月和11月,中国民主建国会相继召开了中央常委会和二中全会,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法解决内部的问题。主任委员黄炎培给毛主席写信报告情况。毛主席于12月4日回信,称赞“你们的会议开得很好”,并说“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方法竟在你们党内,在全国各地工商者之间,在高级知识分子之间行通了,并且做得日益健全,真是好消息。”还说:“我高兴地听到民建会这样开会法,我希望凡有问题的地方都用这种方法。”毛主席对这件事的欣喜之情溢于言表。他在致黄炎培的信中,对社会主义社会两类矛盾学说作了重要和精彩的论述。他说:“社会总是充满着矛盾。即使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也是如此,不过矛盾的性质和阶级社会有所不同罢了。既有矛盾就要求揭露和解决。有两种揭露和解决的方法:一种是对敌(这说的是特务破坏分子)我之间的,一种是对人民内部的(包括党派内部的,党派与党派之间的)。前者用镇压的方法,后者是用说服的方法,即批评的方法。我们国家内部的阶级矛盾已经基本上解决了(即是说还没完全解决,表现在意识形态方面的,还将在一个长时期内存在。另外,还有少数特务分子也将在一个长时间内存在),所有人民应当团结起来。但是人民内部的问题仍将层出不穷,解决的方法,就是从团结出发。经过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团结这样一种方法。”在这里,毛主席把两类矛盾学说和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学说的基本逻辑和基本内容已经阐发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