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的领导,1954年11月,国务院专门建立了手工业管理局。12月,第四次全国手工业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总结了1954年对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工作,布置了1955年的手工业生产任务。1953年以来,由于大规模经济建设的开展,加以对主要农产品和某些工业品实行统购统销、统购包销,手工业的原料供应遇到了困难,个体手工业者困难尤大。会议确定了1955年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的中心任务是:继续摸清主要行业的基本情况,整顿、巩固、提高现有合作组织,在此基础上,从供销人手适当发展新社。1955年5月,中共中央在批转会议报告时指出,对手工业供、产、销和手工业改造,要同时考虑,要贯彻“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积极领导,稳定前进”的方针。会议精神的贯彻,促进了手工业合作化的发展。到1955年上半年,手工业合作组织已发展到近5万个,人数近150万人。这个发展速度是符合当时手工业的实际情况的。
批判“小脚女人”
1955年下半年,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进入了加速发展的阶段。当时,在批判“小脚女人”的冲击下,农业合作化一马当先,随后中共中央召开了工作会议,把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引向高潮作了部署。在这种形势下手工业改造的步伐也急剧加快了。
同年11月24日,陈云向有关部门指示,“手工业改造不能太慢了”,“如果手工业这方面的改造速度慢了,那就赶不上了。”
12月5日,中共中央召开座谈会,刘少奇传达毛泽东的指示,要求各条战线批判“右倾保守思想”,加快社会主义改造与社会主义建设的步伐。同时,批评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不积极,太慢了。”还要求手工业合作化到1957年达到70%~80%。
12月20日,刘少奇听取手工业管理局负责人的汇报,提出:手工业改造不应比农业慢。与其怕背供销包袱,还不如把供销包袱全部背起来好搞些。他要求手工业合作化在1956年、1957年两年搞完,说“时间拉长了,问题反多。”
根据中共中央指示,国家手工业管理局和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于12月21日至28日,在北京召开了第五次全国手工业生产合作会议,着重批判怕背供销包袱而不敢加快手工业合作化步伐的“右倾保守”思想。随后,中共中央在批转第五次手工业生产合作会议报告的批语中指出:“加快手工业合作化的发展速度,是当前一项迫切的任务。”
毛泽东于1956年初发表的《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一书的序言,也提出了加快手工业改造的速度问题。他说:1955年下半年出现的农业合作化高潮告诉我们,“中国的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也应当争取提早一些时候去完成,才能适应农业发展的需要。”又说:“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速度问题,在1956年上半年应当谈一谈。”1 956年3月4日,他在听取手工业管理局负责人汇报(即34个部委汇报之一)时说:“个体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的速度,我觉得慢了一点。今年1月省市书记会议的时候,我就说过有点慢。1955年以前只组织了200万人,今年头两个月就发展300万人,今年基本上可以搞完,这很好。”
根据中央加快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的步伐的指示,在紧接农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的高潮之后,又掀起了手工业改造的高潮。到1956年6月底,组织起来的手工业者已占手工业者总数的90%。同年底,全国组织起来的手工业合作社(组),经过调整为9.9l万个,其社(组)员达到.509.1万人,占全部手工业从业人员的92%。至此,手工业个体经济到集体经济的转变基本完成。
对个体手工业改造的失误
从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的进程看,建国后,党和政府根据手工业的特点、现状和发展的需要,按照社会主义原则对手工业的生产关系进行改造,引导手工业者走合作化的道路,是及时的、正确的。国民经济恢复时期,从供销人手,重点试办,由供销合作社取代资本家,去给个体手工业者“发原料,收成品”,有力的医治了他们在战争中受到的创伤,促进了手工业生产的恢复。1953年以后,提出“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发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并对手工业的供销关系实行“统筹兼顾,全面安排”,从而使手工业成为大工业的有力助手。这六年改造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上是正确的,具体决策基本上也是从手工业实际出发的,因而使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得以顺利进行,并取得了好的成绩。
在社会主义改造的高潮时期,手工业的改造曾出现过一些失误。《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决议》指出:“在1955年夏季以后,农业合作化以及对手工业和个体商业的改造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变过快,形式也过于简单划一,以至在长期间遗留了一些问题。”这四“过”的缺点,在手工业改造高潮中的主要表现是:过分追求改造速度,生产上盲目集中,组织形式上一律合作,管理上统一核算。据当时统计,石家庄市将88个社合并为31个社,其中人数最多的社员达1400人。广东省有的综合社包括14个行业,有的跨地区的社纵横60华里。四川省眉山县五金社把13个乡的烘炉、制秤、自行车、钟表修理等行业组织在一起,发一次工资骑自行车要走7天。上海修理自行车行业原有1808个服务点,改造高潮一开始就撤掉450个。沈阳北市区原有103户个体服装店,改造高潮时组成一个缝纫合作社,只设10个门市部。有些特种手工艺,比如雕刻也组成合作社,每礼拜开一次会,进货、销路都是统一的。
盲目集中,一律合作,统一核算,带来了一系列问题。群众生活和生产不方便;原来分散经营的供销关系割断了,而合作社的统一经营一时又建立不起来,致使生产停顿;吃“大锅饭”,出“大路货”,产品品种减少,质量降低,某些传统名牌产品失去了原有的传统风格,合作化后,师徒都成了社员,原有的师徒关系淡薄了甚至割断了,这对技术传授是不利的;由于盲目集中,缺乏厂房和生活服务设施,一时造成混乱,使手工业者本来就不多的财产受到损失。
中央从发动手工业改造高潮开始,就估计到可能会出现一些问题。上述问题一出现,曾引起中央的高度重视。各地按照中央的精神,努力纠正手工业改造高潮中出现的一些缺点。盲目集中合并起来组成的手工业合作社,很大一部分改成了合作小组。通过调整体制,还对手工业合作组织的供、产、销实行按行业归总管理,生产任务比较饱满,一改过去生产时断时续的状态。经过这些工作,使走上合作化道路的手工业者心情舒畅,劳动热情提高了。因此,1956、1957年内,虽然手工业产品的质量有所降低,花色品种有所减少,但生产有较大幅度的提高。1956年,手工业合作化(组)产值76亿元,提前一年完成“一五”计划指标。人均年产值1702元,比1955年提高了33.5%。新社员同入社前比较,老社员同1955年比较,90%增加了收入,劳动条件亦有较大的改善。
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高潮时的指导思想,第一步是实现合作化,第二步继续向全民所有制过渡。1956年3月5日,毛泽东同志听取国家手工业管理局汇报时指出:“手工业要向半机械化、机械化方向发展。”他肯定“国家将替换下来的机器和公私合营并厂后多余的机器,厂房低价拨给合作社,很好。‘将欲取之,必先与之。’待合作社的基础大了,国家就要多收税,原料还要加价。那时合作社在形式上是集体所有,在实际上成了全民所有制。”在毛泽东同志的这段话和刘少奇同志1955年12月20日说的不要怕背包袱的那段话的精神的影响和推动下,手工业在合作化之后紧接着又出现了一个向全民所有制过渡的新阶段。
1957年3月21日至4月25日,国家手工业管理局召开了社会主义改造座谈会。关于向全民所有制过渡问题,会议提出,经省市自治区批准,选个别有条件的手工业合作社进行试点。中共中央于9月1日批转了这个报告。
1958年3月召开了成都会议,明确提出了中央工业和地方工业同时并举的方针,并要求5年到7年内地方工业产值赶上和超过农业产值。会议通过的《关于发展地方工业问题的意见》中指出:“手工业合作社在条件成熟的时候,可以转为县的手工业联合社经营的合作工厂,取消分红制,改用工资制。”这以后,许多地方出现手工业合作社转厂过渡的热潮。到6月底止,已转厂12500个,职工约80万人。河南省新乡市、广东省佛山市、江苏省淮阴县等,已经基本转完。
1958年7月25日到8月4日,中华全国合作总社召开省市自治区联社主任会议,集中研究了向全民所有制过渡的问题。会议向中共中央作的报告认为:“我国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已经发展到向全民所有制过渡的新阶段。”过渡形式有两种:一是过渡到联社经营的合作工厂;二是直接转变为地方国营工厂。由于联社的财产已经完全归地方党政机关掌握。因此“合作工厂实际上也是全民所有制性质的。”这个报告经中央批发后,全国城乡出现升级过渡高潮。到1959年5月底,全国10万多个手工业合作社,500多万社员中,已经过渡为地方国营工厂的占37.8%,转为合作工厂的占1 3.6%,转为人民公社工厂的占35.3%。继续保留合作社形式的只占13.3%。
手工业合作社向全民所有制过渡,是在一种超越生产力发展水平,以为生产关系越高级就越能促进生产力发展的不正确理论指导下形成的社会变革。它把本来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手工业者或手工业合作组织中的绝大部分纳入吃“大锅饭”、端“铁饭碗”的体系,抑制了手工业生产经营的活力,增加了国家的负担,在经济困难时期,更成为国家的一个包袱。在农村里,手工业合作社的升级过渡后来实际上变成了人民公社化运动的一部分。这一步骤对社会主义生产力的发展,总的说,没有也不可能起到促进作用。
1961年6月19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城乡手工业若干政策问题的规定(试行草案)》,在“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指导下,初步总结了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历史经验,着手对从合作化到转厂过渡中一些不妥当的作法进行纠正。《草案》规定:“我国手工业,在整个社会主义阶段应该有三种所有制: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经济领导下的个体所有制。在三种形式中,集体所有制是主要的。”“集体所有制手工业组织形式,有手工业合作社、手工业合作小组,手工业合作工厂;城市有人民公社的社办工业,分社的工业和手工业;农村有人民公社社办工业、社社联营工业和生产大队、生产队的手工业生产小组。不论采取何种形式,原则上都要实行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经济发展、自负盈亏,反对不讲经济原则的“吃大锅饭’的做法,反对依赖国家包下来的‘铁饭碗’的思想。”据1962年10月20日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报告,各地根据1961年手工业四十条的规定,初步调整了手工业的所有制关系。到1962年6月底止,全国参加手工业合作组织的(包括手工业合作社、手工业供销生产社、手工业合作生产小组、合作工厂)有302万人;由手工业部门管理和领导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有50万人。此外,有个体手工业者100万人。中央在转发这个报告的批语中指出:“原来由集体所有制的手工业合作社转为全民所有制企业,转得不合适的,应当在精简多余人员后,再退回集体所有制手工业合作社。”中央关于调整手工业所有制关系的批语的精神,在手工业工作中基本上得到了贯彻。
对于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是一件极其艰巨复杂的事情。在建国头6年,手工业的改造取得好的成绩,对其中的失误及时进行了纠正。1957年以来,手工业升级过渡,造成又一次失误,虽对手工业所有制关系作了一定的调整,但长时期遗留了一些不利于生产力发展的问题,致使某些特种工艺失传。中国共产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从我国现在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提出在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实行各种经济成分长期并存。这是对社会主义所有制结构的认识发生了一个飞跃。这一重大认识的取得,是同总结包括手工业改造在内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历史经验分不开的。这个认识的飞跃,也为正确看待我国的手工业问题,奠定了理论基础,为我国手工业的发展找到了正确的指导思.想。
(陈果吉崔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