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是一种财务的语言。对企业的管理者来讲,会计工作的最终产品,就是财务报告。财务报告是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书面文件,作为企业管理者如果不了解财务报告是很难对企业进行科学管理的。本节就对财务报告的构成、编制等内容进行一下概述。
一、财务报告的组成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完整的财务会计报告应该由三部分组成,即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1.财务报表。财务报表是用一目了然的表格,把一定期间的经营状况记录下来编成表,报告给财务信息的使用者。这些表主要有三张,分别为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2.财务报表附注。报表的数字既有时点数,也有期间数,在这些数字背后,读表人有很多情况并不了解。因此,我国《会计法》明确规定,编表人还有一个义务,就是对报表中的内容要做出解释。例如,关于报表的数字计算方法应该解释,对报表数字的构成内容也要解释。原则上,报表阅读者需要了解的情况都要做出详细的说明。
3.财务情况说明书。一个完整的财务会计报告,需要对企业的一些财务状况,如生产经营情况、盈利情况、资金的使用情况等有个概括性的介绍。
完整的财务会计报告书,通常要把它装订成册。财务会计报告可以分为月度报告、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凡是少于1年的报告,通常称为中期报告。例如月报、季报、半年报。一个完整年度的报告,称为年报。不同期间的报告,财务会计报告书所要求的内容是不一样的。作为月报的财务会计报告书编制两张表就可以了,一张是资产负债表,一张就是利润表。半年报,即中期报告,通常要求编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但并不要求写财务情况说明书。标准的年终结算报告,应该包括三部分,即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二、财务报告的编制
1.时间要求。我国编制财务报告的时间是由国家发布的各行业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一般来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按月编制,现金流量表和利润分配表等表按年编制,各种附表和财务状况说明书随年报表的要求编制。
2.格式要求。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对于对外报送的财务报表及其附表格式都有统一规定,各单位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应当严格执行统一规定,不能随意增列或减并表内项目,以免引起使用方面的混乱。对于内部使用的财务报告格式,各单位在自行规定时,格式要科学合理、体系完整、结构严谨、简明实用。
3.内容要求。财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任何人不得篡改或者授意、强制他人篡改财务报告数字。这是编制财务报告程序和质量最基本的要求,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首先要求数字真实。财务报告应当与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一致。要求一切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反映企业经济活动的实际,每一项会计记录都要有合法的会计凭证为依据,会计的计量、记录和确认必须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和相关法规进行处理;编制财务报告,必须以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为依据。
其次是计算准确。在会计账簿和其他有关资料真实可靠的前提下,严格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报表编制说明,编制财务报表;做到表内各项目之间、报表与报表之间相互衔接,本期报表与上期报表之间有关数字,应当相互衔接;严禁任何人用任何方式篡改财务报告数字。
最后是内容完整。财务报告各项目的内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内容编制,要能满足各方面对财务信息的需求;不能任意改变报表项目的内容,增列或减并报表项目,更不能漏报或谎报。财务报告所附的财务状况说明书,必须准确、概要、清晰地说明各个重要会计事项,如会计方法的变动及其影响、有关表内的综合项目构成情况说明,等等。通过说明,使财务报告使用者增强对财务报告的理解和掌握。
4.注意事项。首先是编制财务报表前的注意事项。编制财务报表前,应按规定调整有关事项。调整事项是指将财务报告编制期本期发生的经济业务登记入账的基础上,按规定处理有关需要以转账凭证方式记录和结转的经济业务,具体包括:应由本会计期间确认的各项收入;清理债权债务以及上下级往来款项;应由本期负担而未支付的税费、借款利息及应提的各项成本费用;计算结转有关生产和销售成本;按规定计算、分配、结转应分配的利润;应由本期处理的财产盘点溢余、短缺和残损报废损失;结转所属报账单位应报清的本期账务;结算对外投资应计的收益,等等。
其次是编制财务报表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如,报表必须按规定金额单位填制;报表中有“年初数”的项目,数字必须与上年度报表中同类项目的“期末数”核对一致;填写出现差错时,应按规定方法更正,并加盖制表人印章;年度决算一经批准,需要调整的事项要在下年度按规定进行调整,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