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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那年的她

常智生早准备好了热腾腾的饭菜,白斩鸡、糖醋鱼、红烧肉,今天是元旦,一家人得吃一顿好的,可惜是常锋的大哥常坤赶不回来,否则这顿团圆饭应该更有滋味才是。

但常锋依旧觉得饭菜特别的香甜可口,十几年没尝过父亲的手艺了,这简单的饭菜差点让他落下泪来。

或许,失去了一切之后才会知道什么才是最重要的吧。

吃过饭回到卧室,常锋拿出记事本,将脑里那些印象深刻的玩意儿全都记录下来。他害怕这种异常的状态会过不了多久就消失,毕竟好记性不如烂笔头。

常家的这所房子是八十年代初期建的,三室一厅,大约七十平方,才十年的时间就显得老旧不堪了些,四面的墙壁都浸出暗黄色的水渍。

这让每到夏天的时候,都能闻到一股霉味,常智生每回提起这件事就有气,施工单位是当时所长的连襟,一定是偷工减料了。

不过,在常锋的眼中,或者是城市发展太快的缘故,高楼大厦像雨后春筝般拔地而起,各种厂房日新月异,以往空气质量永远是A+一级的阳城,这几年已经落到了B一。

这些事直到十年后才会有人注意,然后再花大力气纠正,可谓是走了一条不折不扣的弯路。但这一切都不是常锋所关心的,他想的是如何让父母过上更好的生活。

重生了,就应该做一些前生做不到的事。

但该做什么,想了一整夜常锋都没底,直到第二天一大早,他又骑着小三轮载着余代英往五合市场赶。

这蹬三轮也有个疲劳驾驶的说法,余代英这回发现得早,直接把他拽下车,让他在车后躺着去了,否则不用别人动手,他自个儿就得把母亲送到了汽车轮子底下去。

帮母亲摆开摊位,常锋就拎着张小凳子坐在一旁打盹。

梦里梦到他又回到了地府,这回转轮王不认账了,非要他重抽一回不可。他恼怒的大骂了两句,就被鬼差带走了,扔进了油锅。

正被烫得外酥里嫩的时候,突然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

“阿姨,这件衣服多少钱?”常锋睁开眼,看到穿着白衬衣的于晴指着一件淡黄色的灯笼裙问着,她那天真恬美的模样,差点让常锋的心脏骤停。

“小妹妹,想要买裙子,让你家大人来吧。”余代英含笑说。

于晴闪动着大眼睛点头说:“那我去找我爸。”说完,她转身就走了。

“不知是谁家的女儿,长得和瓷娃娃一样的。”余代英感叹说。

她话音未落,就看着常锋抓起灯笼裙飞也似的追了出去。

“小锋,干什么呢?”余代英叫了声,见常锋头也不回,就担心的皱起眉。

“别担心,你儿子是在找媳妇呢。”旁边摊位的大婶嗑着瓜子笑着说。

这位大婶是郊区农村人,说话大咧咧的不在意什么,余代英听了却也是一笑:“他才多大个人呢,就知道找媳妇了?”“现在的小孩人小鬼大着呢,这前天还在报纸上看到说,说什么早……早爱?”大婶在找那个词,可一时又想不起来。

“是早恋吧?”余代英记得她也看过那张报纸。

“对,就是早恋。”大婶笑呵呵的说,“你家小锋动心了呢。”余代英啼笑皆非的摇着头,这件事她说不上好,也说不上不好。

常锋追到于晴的身后,拍了拍她的肩膀,刚想开口,谁知于晴的反应极大,回头就瞪着他说:“你想干什么?”“这件衣服送给你。”常锋心里扑通乱跳,像有个小人在打鼓似的,竟比当年搭讪还要心慌意乱。

“我爸说不能随便收别人的东西。”于晴嘟着嘴,看着他,脸微微的发红。

女生早熟,十四岁已是有些懂事的年纪了,常锋平白的送她东西,她像是感觉到了什么。

“你拿着。”常锋将灯笼裙往于晴手中一塞,扭头就跑。

真失败!

常锋心想:或许一个真正的十六岁少年都会比我做得好吧?

于晴凝望着常锋跑开的背影,突然觉得很有意思,就开心的笑了。

“送给人家了?”余代英似笑非笑的看着儿子。

这小子才十六岁就敢追求女孩了,比他爸他哥当年可强得多了。

“嗯。”常锋厚着脸皮涎着脸说,“妈,这算我这两天的工钱吧?”“好。”余代英微笑着点头,拍着常锋的背脊,“再去睡一会儿吧,等到中午吃饭的时候,我再叫你。”“好咧。”常锋走到小凳上坐下,却没再闭眼,一直希望能再看到于晴的身影。

可是直到收摊她都没有再出现,这让常锋有些失落,不过,他突然想到了一件事,于晴应该就读的是阳城中学初中部,和他是同一所学校。

等到后天上课,就能再见她了吧?常锋心里迫切的等待着那一天。

当天夜里,各种思绪纠合成一团,妻子对他的好,生活中的点点滴滴,父亲、母亲、大哥,还有往后的生活,让他再次夜不能寐。

直到凌晨四点多的时候,他才合上眼小睡了一会儿,可等他起床的时候,吓了一大跳。

“爸,妈呢?”常锋焦急的跑到客厅,看着正在读《阳城日报》常智生。

“你妈见你睡得香,又见明天就要上课了,就一个人走了。”常智生放下报纸说。

“坏了!”常锋心里大叫不好,抓起外衣就往门外冲。

“吃了早点先吧?”常智生话没说完,常锋连人影都不见了,只留下一扇不住摆动的大门。他只得看着满桌的豆浆油条,苦笑摇头。

常锋风风火火的往五合市场赶,他记得判决书上写着犯案时间是早上的九点十五分。现在是八点正,还有一个小时十五分钟的时间。

但电研所宿舍离五合市场并不近,骑小三轮都要两个半钟头。

坐公交车?

从电研所到直达五合市场的十七路公交车站还有半个小时的,路上还要开半小时的车,这满打满算不一定赶得急,要是晚了,那常锋再死一回的心都有了。

“操!”常锋往地上吐了口唾沫,着急的一边往公交车站赶一边搓着手。

这阳城的冬天在南方城市中算是异常湿冷,零下三度的天气,地上结着薄薄的冰,身子要没活动开,跑几步路就非得摔个大跟头不可。

常锋费力的跑着步,可身上厚重的棉衣让他的步伐总显得缓慢得很,脚上的回力运动鞋更是连一点防滑功能都没有。

“扑通!”常锋摔倒在地上,狼狈的爬起来,朝一旁正在发出哄笑声的行人吼了一句:“笑个**!”接着头也不回的继续奔跑。

行人的笑声嘎然而止,都用异样的目光看着常锋。

天啊!

你既然给了我重生的机会,该不会这样玩人吧?

常锋的心像被火烧着了似的,可步伐依旧不会因为他的焦急而加快,反而接二连三的摔倒在地上。

手指关节也因为摔倒而磨破了皮,血缓慢的流出关节,可常锋一点感觉都没有。

他只想着快一点,再快一点……

要是母亲再次被打瘫的话,常锋绝对会毫不犹豫的当场杀了那五个人。

在他的记忆中,那五个人领头的叫铁子,是东北流窜过来的惯犯,在到阳城之前,手上就有着两三起命案,是真正的亡命之徒。

当时余代英是因为一条西装裤的价格问题而与铁子一伙人起了冲突,最后被他们打成重伤的。

虽说在两个月后铁子一伙人就被抓住,并且在半年后执行了枪决,但这依然无法挽回对常锋一家造成的伤害。

该死的!

常锋再次爬起身,眼前就是公交车站了,他踉跄的登上公交车,抓过一个夹着公事包的中年人的手腕看了一眼时间:八点二十分。

常锋长出了一口气,瞪了一眼想要指责他的中年人,靠在车厢中的铁制扶手上大口喘息。

这时的他依旧无法静下来心,只要不能看见母亲安然无恙,他的心就一直提在嗓子眼。

汽车像蜗牛一样的穿行在阳城的街道上,每一件刹车,常锋都在祈祷着:不要有人上车,不要有人下车。

但往往作用不大,赶车的人潮水似的涌上来,把车厢挤个水泄不通,空气变得极度的浑浊。这让常锋烦躁的心情更加的不安。

终于,汽车停在了五合市场大门外,常锋箭一般的跳下车就看到大门不远处母亲的摊位上围着五个人,而余代英已经倒在了地上。

常锋发了疯似的捡起地上用剩下的红砖,快步奔到铁子的身后,对着他的后脑狠狠的拍了下去。

“操!”铁子感觉脑袋像开了瓢一样,疼得连话都说不出来,摔在地面上来回的打着滚。他那四位小兄弟转头看着常锋,都是一惊。

这个看上去身材不高的少年,眼眶里注满了血,一片通红,俊朗稚嫩的五官挤在一处,异常狰狞,牙齿交错,不住的发出擦擦声,握着红砖的手在剧烈的打着抖。

这让四人想起了在长白山上住着的老猎人说的野狼,都情不自禁的往后退了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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