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main Rolland(1866一1944)
1915年获奖作家
我为谁写作?
“我为什么写作?——我为谁写作?”我觉得这两个问题是分不开的。请允许我并在一起来答复吧!
我为什么写作?——因为我不会干别的。因为即使我在纸上不写,我在思想里也会写,借此来找个发泄之道。因为写作是我最高的思想方式,也是我最高的行动方式。因为对我来说,写作就是呼吸,就是生活。
在我这个“为什么”里面,并没有像“公社”杂志在这次征文附注里所猜想的那种“理想主义的悲观主义”。各人用他天生的肺脏来呼吸,各人有各人的做法。行为就是人:有的是悲观主义的,有的是乐观主义的。——有的是唯我主义的,有的是集体主义的。
我的行为一向是——而且在任何情形下都是——动力的。我写作一向是“为了那些前进的人”。因为我过去一向是在前进,而且我一心希望着不死不停。生活如果不是明确无疑勇往直前的运动,它对于我将毫无意义。也就是为了这个,我才跟那些朝着人类进程开路的人们和阶级在一起,——跟那些组织起来的工人群众和他们的苏联在一起。他们是受历史演进中不可抗拒的气势所推动的,我也正服从于这个必然的趋势。
那么我是为谁写作的呢?——我是为那些前进队伍中的先锋,为那些伟大的国际战斗中的战士,这场战斗得到胜利,就可以保证人世间建立起一个无国界无阶级的社会。在今天,共产党是唯一具有社会性和世界性行动的政党,这个政党既无鬼胎,也不妥协,高举着这面旗帜,带着勇敢深思的理论而前进,目的就在于占领这些高原。队伍中其余的人在追随着,——虽然不免有些距离,而且也未尝没有背叛或退却的。我们,作家们,我们向迟到的人发出集合的钟声,可是我们并没有等待他们。让他们向我们来归队吧!前进的行列是永不停顿的。
(陈西禾译)
读书笔记
在高等师范学校的第一个学期(从1886年11月到1887年5月),我发现了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伟大小说《群魔》、《白痴》、《卡拉马佐夫兄弟》等。我在日记里写满了这些作品的读书笔记。我被《白痴》深深吸引。我欣赏《群魔》,“一个民族荒谬的感情和形象的奇怪的剖析”。“这一夜自始至终笼罩着”。“恐怖,真正的恐怖,另外还有潜藏、预料中的恐怖还没有来临”。相信“从这个废墟、疯子和罪行堆里将产生一种新的法律,一个新的上帝”,这些将在新的社会出现后产生。
然而,甚于这个病态的天才,我更加喜欢托尔斯泰的天才,他是完全健康的。
这个时期,我也与司汤达初次相识。自从他使我感到如此亲切以来,我还远远没有承认他是文艺巨匠。托尔斯泰使我着了迷,我需要加以判断。我对司汤达的《红与黑》兴趣匪浅,《巴马修道院》同样使人迷恋,在我的笔记里,它们留下了相当长的篇幅。使我感到为难的是司汤达在人物分析方面有无法理解的地方。托尔斯泰所描写的那种几乎根本不可能的感情是以一种迂回曲折的方式来表现的。司汤达总是敞开着门;在他的选择中,当时我看到一种任性,而今天,我的看法完全相反,它标志着自由思想,并伴有明显的讽刺。听任事情的任意发展,而没有矫揉造作的情节。
1887年,在弗朗德勒、比利时、荷兰、雷纳尼作了一次夏季旅行之后,我眼界大开。假日的其他时间我是在克拉姆西,面对运河的一所古老的房子里度过的。在那里我埋头苦读,钻在克拉姆西科学艺术协会的图书馆里,那个图书馆是我祖父创办的,我阅读了大批俄国书籍。这个图书馆在法国外省是以传播俄国文学著称的。此外,我还读了果戈理的《塔拉斯·布尔巴》,亚历山大·赫尔岑的短篇小说,屠格涅夫的《猎人日记》,陀思妥耶夫斯基的《死屋手记》和《罪与罚》,冈察洛夫的《奥勃洛摩夫》,还有乔治·艾略特和狄更斯的长篇小说和短篇小说,法国小说,甚至还有古老的中国小说,如阿贝尔·雷米札翻译的《两个表姐妹》……(人们难道不应该向省里小城市智慧的珍品致敬么?它向市民们提供了如此丰富的精神食粮)。
《罪与罚》吸引了我。我简直把它与《战争与和平》同等看待。“我更喜欢托尔斯泰,因为他的艺术和性格,他的思想实质及他的幻想和我们以及我们所追求的很相近。其高尚的程度是一样的。《战争与和平》对我展现了广阔无垠的生活,人物的海洋:人们觉得自己变为上帝的精灵,在水上漂流。《罪与罚》是一场灵魂的暴风雨:人们像海鸥一般,翱翔在滚滚的波涛之尖,在浪花飞溅中卷入旋涡……”我感到在《白痴》和《罪与罚》错综复杂的事态中,有欧仁·苏的不幸的影响。
(金铿然骆雪涓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