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42原壤夷俟。子曰:“幼而不孙弟,长而无述焉,老而不死,是为贼!”以杖叩其胫。
《论语》里展现出的孔子形象,鲜活而不死板。有时很有生活的情趣,比如先进篇的结尾句11.22子路、曾皙、冉有、公西华各言其志,当曾皙最后陈说:“莫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夫子喟然叹曰:“吾与点也!”
而本句,读出的是孔子年迈见到旧友时的幽默一面。当然,不乏有些人读出的是孔子的严肃刻板。这个不好统一,各述其心得哇,哈。
原壤,姓原名壤,据传为孔子的发小、故旧。“夷俟”,如今没有这种文字或语言表达了。据文献,夷,踞也,蹲坐也,也就是屁股着地,腿在身体前方,至于腿是曲是伸,没强调。俟(si四声),待也。依周礼,跪坐是礼貌,即膝盖着地,屁股坐脚后跟上。“夷俟”,不知道是不是代指蛮夷等文明落后地区之人的待客姿式,席地而坐。
孔子见到老朋友原壤,原壤不拘小节,孔子很鲜见地当面“批评”了老友,为啥我说是故友间幽默一把呢。因为在《礼记·檀弓下》中有过孔子与原壤的记载:孔子之故人曰原壤,其母死,夫子助之沐椁。原壤登木曰:“久矣予之不托于音也。”歌曰:“狸首之斑然,执女手之卷然。”夫子为弗闻也者而过之。从者曰,“子未可以已乎?”夫子曰:“丘闻之,亲者毋失其为亲也,故者毋失其为故也。”原壤就是这样一个与众不同、不拘小节的人,这种行为看似“出格”的人未必没有大节。原壤母亲去世了,孔子帮助去整理棺椁,原壤却站在停放着棺椁的木凳上说,“我好久没有和妈妈一起歌唱了”,“狸首之斑然,执女手之卷然”,或许就是原壤小时候妈妈教他一起唱的歌谣……所以,虽然原壤所作所为不符合礼法,孔子却装作没看见,因为太了解这个朋友了,有如鲍叔牙和管仲(夷吾)之交。当别人问孔子为何不制止时,孔子说“亲者毋失\其为亲也,故者毋失\其为故也”,意思是“原壤和其母之亲情,自有他们之间去心灵感应,外人看似出格之举,又怎能知道原壤对其母不亲呢,或许就是因为太伤心、太难过才如此不拘礼节,比起有些丧葬的亲人假哭而实心不哀伤,有天壤之别;还有,我和原壤是故旧,如果互相认可、理解,则永远不失为朋友。因为我理解他,所以才认可他。”
正是因为孔子与原壤之间有“故事”,所以年老了,老朋友见面,回顾一生,开开玩笑很正常。读者不必太当真、太在意。哈哈。孔子自述其“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从心所欲,不逾矩”,从孔子见到原壤夷俟,说“幼而不孙弟,长而无述焉,老而不死,是为贼!”并“以杖叩其胫”来看,孔子和原壤都到了年老迟暮之年了,“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原壤还是老样子,不装洋蒜,特别是对已经“大有名气”的故友孔子,照样席地而坐,而不是跪坐,形式终归是形式,跪坐而心不敬,和席地坐而心心相印,那个更好呢?哪个更显亲近呢?拄着拐杖的孔子说:“老原啊,你可真可以,小时候不让着弟弟妹妹,和人家抢糖吃,长大了我是述而不作,你是连述也不述,到头来活这么一大把年纪了,身体还这么英朗,老而不死,越活越精贼了”,然后孔子用100%纯实木拐杖敲打敲打老原的小腿肚子,看看膝跳反应如何。
这是我的喜悦版理解,下面再看看严肃型的理解。
朱熹说:原壤,孔子之故人。母死而歌,盖老氏之流,自放于礼法之外者。夷,蹲踞也。俟,待也。言见孔子来而蹲踞以待之也。述,犹称也。贼者,害人之名。以其自幼至长,无一善状,而久生于世,徒足以败常乱俗,则是贼而已矣。胫,足骨也。孔子既责之,而因以所曳之杖,微击其胫,若使勿蹲踞然。
邢昺说:此章记孔子责原壤之辞。原壤,鲁人,孔子故旧。夷,踞也。俟,待也。原壤闻孔子来,乃申两足,箕踞以待孔子也。“子曰:幼而不孙弟,长而无述焉,老而不死,是为贼”者,孔子见其无礼,故以此言责之。孙,顺也。言原壤幼少不顺弟于长上,及长,无德行,不称述,今老而不死,不修礼教,则为贼害。
子贡描述孔子“温良恭俭让”,这么一个修养一生,“七十从心所欲,不逾矩”的老者,见到“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的发小故友,会因为对方一个席地而坐的不敬,而出言不逊、眦睚必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