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的,我就不信邪了。”某四流大学某个学生宿舍内,左侧靠窗的床位下一个家伙正在疯狂地点击着鼠标,猛地一拍大腿骂道。
“怎么了,你这是在干啥?”一个长头发青年嘴里叼了根烟,凑了过来。
“随机掷骰75次,每次都是全属性值为三!”端坐桌前的家伙指了指电脑屏幕,“你看,这他妈叫随机掷骰?”
长发青年猛吸一口烟,顺着室友的指点看向屏幕。
人物:卓歌
种族;人类
职业:吟游诗人lv1
经验值:0
生命值:1
力量:3
敏捷:3
体力:3
感知;3
智力:3
魅力:3
……
“不会是bug吧?”长发青年摇了摇头,一枚浓浓的烟圈从他嘴里吐出,悠悠地飘向坐在椅子上的室友。虽然他自己没有玩过这个游戏,但是因为室友这一个多月来天天痴迷于这款游戏,所以也耳濡目染,多少知道一点基本常识。在这个名叫《龙歌》的游戏里,3点属性值确实是低得可怜。
如果他没记错的话,根据室友以前的描述,人族的平均属性值应该是10。
这游戏每升四级才能获取一点自由属性点,因此创建人物时的初始属性尤为重要,怪不得一贯文明温和的室友居然爆了粗口。
“或许吧,”室友咬了咬牙,“再试六次,唐玄奘经历九九八十一难都取到了真经呢,我不信我随机81次得到的还是这个奇葩属性。”
一阵啪啪啪的鼠标声。
“3!”
“md还是三!”
“还是三!”
……
“草,次次都是三,这游戏tm耍我呢?”坐在椅子上的家伙豁然起身,咬牙切齿。
吸烟男子正靠在室友椅子背上浑然自得地吞云吐雾,忽然感受到一股十分强大的杀气从背后袭来,他转身一瞥,只见室友双目通红地盯着电脑屏幕,双拳紧握,拳背上青筋凸显,看那架势似乎要一拳砸到屏幕上。
“消消气,消消气,”吸烟男子急忙按住室友的肩膀,“一个游戏而已,至于么。删了删了,一切都风轻云淡了。”
“怎么消气,次次都是三,至少来个不一样的啊。就是二点我也认了,随机掷骰,数值次次一样,这不诚心气人么。”室友没好气地道,“老子偏不删,老子再试几次。”
听到“老子再试几次”的时候,吸烟男子感觉自己额头上骤然冒出涔涔冷汗,看来自己是多虑了,这家伙玩《龙歌》已经走火入魔,怎么可能砸掉自己赖以游戏的电脑呢。
只见室友握着鼠标的右手五指萁张,手背上连接食指的那条筋腱更是夸张的突起,叮地一声敲到了鼠标上。
“变了变了。”一声喜不自胜的大喊。
变了?长发男子心头一动,正准备仔细瞧一瞧屏幕上的人物数值,忽然看见室友的身体开始不停地抖动。室友的嘴张成大大的O型,似乎要大声喊叫,但从他喉咙里窜出的只有气流的嘶嘶声。
触电了!看到室友这幅情状,长发男子陡然一惊。来不及多想,他转身冲出小寝门口。
一点五秒钟后长发男拿着一根塑料晾衣杆冲了回来,入门的一刹那他惊呆了。
寝室里空无一人,刚刚触了电抽搐不止的室友杳无踪迹。
他丢掉晾衣杆,怔怔地走到室友的座位旁。笔记本电脑上依旧是那副熟悉的人物创建窗口,桌上的其他摆设也都和原来一样,空气中甚至还残留着自己抽过的浓浓的玉溪香烟味。一切都和自己出去前一模一样,除了神秘消失的室友,和桌子上那个左键上破了一个指头大小圆洞的鼠标。
遗迹之元八七五年四月一日上午,雷瓦罗联邦塔莫拉城西南部的一处荒野上。
才用过早饭不久,格朗感觉自己的肚子又开始咕咕乱叫了。商人圆粗的短指在高高隆起的腹部一下又一下地摩挲着,试图借助外力来抵消腹部的饥饿感。
”格朗先生,不如我们现在就原地扎营烧火做饭吧。“聿聿的马嘶声响起,一个身穿皮甲,背负长弓的少女从他身旁打马而过,留下一串银铃般的笑声。
“弥安菈,”商人吹了吹自己早上刚刚精心修剪过的胡子,对着远去的背影用力一挥手,“取笑雇主可是一种十分失礼的行为,你的佣金将因此被扣除百分之十。”
话虽如此,商人并没有单方面随便扣除佣金的权力,如此出言不过是为了小小的表达一下自己的不满。
当然,格朗也并没有因为一个小小的玩笑真的动怒,何况这个玩笑是队伍里唯一的小美人儿弥安菈开的。望着弥安菈逐渐纵马远去的矫健英姿,商人露出一个开怀的笑容,两只本来就小的眼睛顿时被脸上挤压的肥肉遮蔽得几乎只剩一条小缝。
饿肚子本是格朗生平最讨厌的一件事,但他现在却心情大好。这当然不是因为弥安菈给他开了一个小小的玩笑——只有佣兵队里那些血气方刚却又傻头傻脑的小青年才会因为一个半精灵女孩的俏皮玩笑而心醉。
睿智精明的大商人格朗高兴是因为另一个原因:自己这趟买卖的目的地之一,塔莫拉城,很快就要接近了。
“按这速度,应该下午就能抵达,”格朗嘀咕道,“索性中午不要做饭了,直接一鼓作气赶到城里吃个痛快。”
对于食物的品质,格朗一向是非常讲究的。这几天连续奔波的劳累还是其次,最让他难受的是一路上粗砺的饭食。为了方便长途旅行,马车里携带的食物都是黑面包,土豆之类易于保存的食物。队伍里那些本就生活贫寒的傻大兵倒是吃得津津有味,可他这个平素锦衣玉食的商人就有些禁受不住了。
食物,在格朗多年的行商经历中,一直是他最大的困扰。
想到塔莫拉城里松软香甜的白面包,外焦里嫩的烤鹅,可口的杜松子酒,格朗不由得吞了吞口水。摸着愈发饥饿的肚皮,他调转马头向队伍后方的汉森队长走去,预备商议一下加快队伍行进的事宜。
“正好我也有这个意思。”佣兵队长汉森爽快地答应了格朗的请求。最近一段时间路上不大太平,已经有好几支商队惨遭劫掠,连带着护卫他们的佣兵团也跟着遭了殃,其中不乏汉森的熟人。能够早点到达城市,对于身为佣兵团团长的他也是一件颇为省心的事。
他勒了勒马缰,对着护卫在货运马车周围的属下大吼一声,“午饭延后,我们加快速度,争取直接进入塔莫拉城吃到更加美味的午餐。”
“对了,”他侧过身来对着商人道,“那个年轻人你打算怎么办。”
“怎么办?”格朗皱了皱眉,陷入思索。汉森所说的那个年轻人是昨天下午在大马路上捡到的。发现他的时候虽然全身没有任何伤势,但怎么也无法唤醒。让一个大活人就这么孤零零地躺在荒郊野外当然不妥,尤其是最近这个比较动荡的时候,于是大家一致决定将他搬到货运马车上,暂时随队同行。
“都睡了快一天一夜了还没醒,”格朗缓声道,“莫不是身体内部出了什么故障。总之先拉到塔莫拉去吧,到城里找个医师给他看看。”
“找个医师看看?”汉森张大嘴巴,一副难以置信的表情。
看看当然不会就只是看看,至少得拿钱看看。
格朗是他多次护送的任务对象了,彼此之间算是比较熟悉。这家伙的抠门程度在整个雷瓦罗地区的佣兵工会和商人行会里早已名声在外。同样的护送路径,价值相等的护送货物,格朗绝对是所有同行里给价最低的没有之一。格朗自己虽然喜好美食,但他提供给佣兵队的伙食却是所有雇主中最差的那一类:黑面包掺的石子多得足够当一根石棍使,土豆要么是发芽的,要么是发黑的。有佣兵甚至戏称他亲眼看到格朗家的耗子都比别人家的耗子要瘦那么几圈。
总而言之,对于汉森来说,看到格朗这家伙慷慨解囊带给他的震撼不啻于看到一头会说话的母猪。要知道格朗自己平时要是有个头疼脑热都是硬挨,这次居然要带一个素不相识生死不知的小伙子去看医生?
微弱的电流一次又一次地扫遍全身,刺痛感鞭笞着混沌的意识在一刹那间清醒,又再一刹那间沉沦,如此循环往复。
极度的昏聩疲乏,甚至无力去回想自己到底是谁。
”我是谁?“
”我在哪里?“
”我是XXX啊,我不应该在寝室里玩《龙歌》么?“千万次的清醒又沉沦后,混沌的意识终于想起了自己原本的身份。
与此同时,一个机械化的声音划过脑海:
”世界法则契合度100%,修正完毕。“
”人物基础构建尚未完成,请宿主稍后自行完善。“
冷漠的声音一闪即逝,混乱的意识却因此开始悸动,不能看、不能嗅、不能听,仿佛身处无尽虚无黑暗之中。
无尽虚空之中似乎有什么东西在吸引着自己,吸引着心神一步步靠近,那是意识悸动的根源。
那是他的名,他存世之证!
脑海中竟然闪过这样一个奇怪的念头……
蓦地,无尽虚无黑暗之处似乎也起了骚动,冥冥之中似乎有什么在朝着自己呐喊。
”卓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