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维闻言脚步一停,苦笑地说道:“傻牛可是我的兽宠,若是你要抢去,以我的实力,确是不能阻止你。”
“算你识相!”
只是芬飞语音才落,就听到斯维旋即说道:“人有人权,兽有兽权,就让傻牛自己选择吧!”
芬飞狐疑地看了斯维一眼,又看了傻牛一眼,才点头道:“好吧!”
“那我们先一起向傻牛左右退后二十步,让傻牛自己选择走向哪边,那边的人就是傻牛的新主人。”
听了斯维的话,芬飞想了一会儿,也不觉话里有阴谋诡计,心道:“就算这个提议有问题,在绝对的力量面前,一切的阴谋也会变得无力!”
芬飞信心满满地看了傻牛一眼,就点头答应了下来,也不怕斯维耍什么手段,直接向右边退了二十步,见斯维也依约的向左边退了二十步,芬飞静静地等了起来。
傻牛不知所措地呆在原地,左看看,右看看。直到斯维唤了一声,傻牛才扭过牛头,慢慢地走向斯维。
芬飞本以为两人都只可以静等,却想不到斯维会如此无耻,芬飞也跟着大声呼叫了起来。
傻牛扭过牛头,往身后的芬飞一望。就见到芬飞一脸笑容地看着自己,傻牛欢叫一声,扭过,转头走向芬飞那边去。
谁知傻牛这才一转头,斯维就骂道:“傻牛,你敢走,小爷会将你拆骨剥皮!”
傻牛闻言,身子一震,又扭过,闪闪缩缩地向斯维靠近。
芬飞见傻牛被吓怕了,睁着怒目,瞪了斯维一眼,高呼道:“牛牛,不用怕那个废物,他可不敢!否则,本小姐也会将他刮肉抽筋。”
斯维听得心中一冷,口里哆嗦地笑了笑,也不再威胁傻牛了,反是向傻牛许诺起好处来,讨笑道:“傻牛,小爷以后定会让你吃饱睡足,要知道,小爷一到常山城,身上可就多了两张魔币卡,够你一直吃到帝都了。”
一想起来满车饲料放在眼前,任自己饱尝,傻牛双眼便闪亮了起来,口水直流,身子瞬即向斯维冲去。
只是傻牛冲到一半,就听到芬飞说道:“牛牛!本小姐可是钱多到可以一直让你吃到老。”
斯维闻言一怔,也见傻牛一个急停,身子就在半空中来了一个一百八十的后空翻。
“嘣!”的一声,傻牛四蹄一落地,就屁颠颠向芬飞奔去。
看过傻牛那笨重的身形的人,都不可否认傻牛那套动作的角度是多么的刁钻,难度是多么的高,就连在养神中阁尔,见此也要喝采一声,给个“完美十分!”
斯维听到阁尔的喝采声,也回过神来,眼见傻牛就快到了芬飞那处,猛然放声大哭了起来。
只听斯维哭道:“傻牛,别为了那小小的牛胃,忘了生死兄弟!难道小爷的情,只值一车粮!”
傻牛听到哭声,也就停了在那里,左右为难了起来,最后更趴在地上,按着牛耳,只是两人的呼叫声仍不绝于耳。
傻牛心里一个决绝,头一挺,两眼一闭,往地上一撞,就昏过去了。
两人目瞪口呆地看着傻牛肥壮的身躯出神
斯维先是跟芬飞对视了一眼,才走到傻牛身前,看着昏迷中的傻牛,斯维只能在心里另谋着他法。
芬飞也跑了上前,先是对傻牛看了看,见傻牛真的昏了,就转头向斯维问道:“昏了,怎么办?”
斯维知道若是自己想不出方法来,那以芬飞的野蛮性子,定当用武力把自己往外一赶,自认是傻牛的主人。
斯维只是思索了一会儿,就见到芬飞用脚尖不耐烦地踢着地面,看着那个被越踢越深的土坑,斯维心里寒得发毛,也不敢再细想下去,赶紧地答道:“现在可是胜负不分,但你我都是往帝都去,趁这段期间,任由傻牛自己决定吧!”
芬飞虽然不喜欢斯维,但自己也没有想到法子,唯有点了点头,算是认可了斯维这个同路人。
斯维见芬飞答应了下来,才松了一口气,就习惯性的一脚踢在傻牛的牛角上,想把睡熟了的傻牛踢醒。
只是斯维的脚还没踫着,身体便被芬飞一脚踢飞了,只听芬飞骂道:“废物,别随随便便踢本小姐家的牛牛。”
斯维爬了起身,无言地看着芬飞。
芬飞见斯维不再搭腔,便站在傻牛的一旁,用手帮傻牛扇着风。
“真是人不如牛!”斯维感慨了一声,见傻牛还睡得很沉,就坐在不远处的林荫,倚着树,在心里向阁尔问起有关风狂剑圣的消息了。
虽然斯维是由法圣所养大的,但对于有关修炼者的事,斯维都莫不关心,或是兴趣缺缺,除非涉及自身生命和利益,否则斯维定会不看、不听地混了过去!
“小子,你也知道斗气是来自身体的能量,不比元素能量有七种,分为风、木、水、火、土、光和暗,彼此对立,又彼此依赖。”
阁尔见斯维点了点头,就继续解说道:“就算将斗气突破到了斗圣级满阶,也不能将自身的斗气元素化。只有借助能将斗气元素化的武器才可以。”
“在世上也只有这七把圣剑,才可以将斗气转化成元素能量,而只有拥有圣剑的斗圣,才能被称为剑圣。”阁尔顿了顿,又说道:“在奥斯迪手上的就是其中一把风系元素的圣剑──狂岚。”
斯维问道:“那风狂剑圣的称号也是因那把狂岚而被世人命名的?”
“事实如此!”
“那圣剑有什么作用?”
斯维只知道若只是将斗气转化成元素能量,那所转化的能量应是等同的,更甚者是消耗了一些,那剑圣之名,也不过如是。
“圣剑的作用却实是将斗气元素化,不过,小子,你说,是人自身的力量大,还是自然的力量大?”
斯维闻言,就在心里把阁尔鄙视了一遍,才说道:“白老头,你在侮辱小爷的智慧吗?”
阁尔闻言嘴角气得一抽,强自忍耐地答道:“确实是本老儿低估了小子的智慧了。”
“七把圣剑分别是逆光、地蔵、秋水、狂岚、赤火、木芒和鬼弒。”阁尔又顿了顿,才接着说道:“每把圣剑都主宰七种天地元素的其中一种,而圣剑的作用就如一个引导气,引导自然中的元素为持有者所用,令到杀伤力暴增,嘿嘿,这只有亲身面对那狂暴的天地元素,才会知道剑圣是多么的恐怖的强者!”
“只是,在剑圣手下活下来的人,在历史记载以来,可是一个都没有。”
阁尔对此慨叹了一声,又道:“除了狂岚之外,还有在神城的圣骑士总队长箂比利手上的逆光,冰风帝国的护国圣士冰隼剑圣奥兹手上的秋水。至于其于的四把圣剑,现在都不知所踪。”
斯维把阁尔的话整理了一遍,也知道比起自家的老爷子,剑圣之名,可是显赫得令斯维心寒,这可是同级无敌的超级打手啊!
斯维抬眼看了不远处的芬飞一眼,暗道:“以后还是离这个暴力女远点,免得自己连同老爷子被那风狂剑圣斩成碎肉。”
不久,傻牛醒了过来,斯维才走上前去,本想跨身坐在傻牛背上,可是被芬飞一拉,摔了个趔趄,好不容易才站稳了起来,就看到芬飞坐在傻牛的背上,嚷道:“走吧!”
看着那缓缓而行的背影,斯维可是愕然异常。
斯维赶上前,伸手往牛背上爬去,只是才踫了一踫傻牛的身子,芬飞就一脚把斯维踩了下去,说道:“别碰我家的牛牛。”
斯维踫了一鼻子灰,恼火地问道:“傻牛背上还寛,为啥不让小爷坐?”
芬飞斜眼看了斯维一眼,扭过头就道:“你不配!”
斯维只觉胸中一口恶气翻腾不休,心里骂道:“你娘的!小爷哪里不配了,这可是我家的傻牛,可不是你家的牛牛。”
斯维脸色青白了一会,才深吸了一口气,强自忍了下来,瞪了芬飞一眼,就扭头走在前头,来个眼不见而心净气和。
出了山林,走上大道,往来的人渐渐增多,到了常山城门前,更是车水马龙。
斯维一靠近常山城,便看着城墙,想得出神了。
来只见青色的石墙足有十丈高,如巨人般雄伟直立在大道上,墙面上满布风霜,道尽岁月的沧桑,
经过半年多的山野生活的斯维,几经辛苦才到了一个城府,忍不住颤着手摸向城壁,虽不甚光滑,但石壁上的淡淡的太阳气息,散发着的暖气,还是让斯维为之着迷。
芬飞一看斯维那种呆滞失神的样子,啐口骂了声:“乡包子!”
芬飞毫不理会斯维的沉醉,一手拉过傻牛,进城去了。
斯维本是暖意满怀,被芬飞这厮一说,肝火一烧,脸就黑了,转头想骂时,芬飞早就拉着傻牛,窜进人群,若不是傻牛那硕大的在人群中抢占着眼球,斯维定会跟失了这一人一兽。
斯维快速跑了起来,挤进人群,跟在芬飞身后,也进了常山城里。
芬飞站在酒栈之前,转头向斯维吩咐道:“本小姐去住店,废物,你可要好好地看住牛牛。”
“你凭什么!”斯维本是不想跟芬飞多打交道,更曾想过顺一顺这暴力女的心思,可是这厮老是一句废物,一句没用鬼地刺痛着斯维,令斯维不得不睁着眼,怒吼起来。
只是斯维语音才落,就见芬飞一巴掌扇来,斯维躲避不及,又“啪!”的一声,挨了芬飞一巴掌。
斯维捂着脸,愕然地看着芬飞。
“由现在开始,你就是本小姐的小弟了!”芬飞甩了甩手,也不理会斯维,就转身走进那酒栈去了。
斯维直眉瞪眼地看着那道红色的身影,心里悲道:“小爷是不是遇到了女恶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