殇冥逸话,听着好像有点不对。可到底哪里不对,纳兰玉珠听不出个什么味儿来。
凌雪却好像有些明白了,看殇冥逸的眼神有了些警惕。他知道了回魂香露的事,对自己当然心存怀疑。可是,他真的有那么聪明,连纳兰玉珠的事也知道了吗?
如果是这样,那师父说得就半点也不夸张,这个汝阳王,真是太可怕了。
“既是如此,小雪就放心了”凌雪不敢再在殇冥逸的眼皮子底下呆下去,连忙福身行礼:“深夜阻了王爷和大王妃去歇息,小雪十分过意不去。多谢王爷释了小雪心中疑虑,小雪就不再妨碍王爷、大王妃了,小雪告退。”
殇冥逸笑着点点头,一直目送凌雪的身影离去。
纳兰玉珠就纳闷了,从来没见过王爷对哪个女子有如此神情。莫不是,蓝幼兰走了,王爷又喜欢上了她?那可完了,蓝幼兰不过是只无害的小虫子,这凌雪可是个杀人不眨眼的魔鬼啊!如何能斗得过她?
“王爷,您很久没有这么笑过了”纳兰玉珠试探地说:“凌姑娘当真是个心地纯良、人见人爱的女子。若她与梅先生没有婚约,玉珠倒真想替王爷纳了她,与她做一辈子的好姐妹。”
“玉珠,你想到哪里去了”殇冥逸亲昵地揽了纳兰玉珠的肩说:“我只是笑梅兄为人也恁过冷淡了些,这个如花似玉的未婚妻,说不顾就不顾。居然连最起码的辞行,都没有给凌姑娘。”
这个理由好笑吗?应该是同情才对吧?
纳兰玉珠二丈摸不着头脑,直到真正到了殇冥逸身边她才知道。原来,她一点也不了解他。以前之所以觉得能把他控制得死死的,仅仅只是因为他对她有爱而已。
“好了,到了”停在琉敏院门口,殇冥逸双手扶住纳兰玉珠说:“你先进去好好休息,明儿也不用赶着早起。”
“你不进去吗?”纳兰玉珠十分失望。
殇冥逸半真半假地说:“你知道的,这七天还没过。虽然我和她的情份远不能与你比,但总算夫妻一场,这是我能为他做的最后一件事。”
“我知道”是真的知道,他现在最爱的,其实是就蓝幼兰。但知道又能怎样,纳兰玉珠也只有装宽容、装大度:“那你也别再去墨斋了,早些去休息。应该差不多到四更天了。”
“嗯,进去吧。”
殇冥逸看着纳兰玉珠转身,自己也即刻转了身。脸上的柔情蜜意,在瞬间消退,变得冷如冰霜。他越来越确定,纳兰玉珠是真的带着某种目的来到自己身边的。虽然对她已经失望到了无法再爱,可是一想到这个事实,他还是有些心底抽痛。
难道他人生最初的一段挚爱,竟换不回半点真诚?哪怕她就对他真心一天,那他也想得开了。不过,现在也没必要了。她已经做出了背叛他的事,她最终还是选择为了别人,而背叛自己。
情感上,他可以原谅她。但事关江山社稷,她就罪不可恕。
“姑娘、如何这般看着在下?”
梅惜敛纵然是个大男人,经过刚才那一翻惊天动地的“入浴式”,也觉得十分尴尬了。更何况他都泡进了浴桶里,可这位神秘的紫兰姑娘,还是守在浴桶边。一会儿眼神飘乎,一会儿又盯着他发呆,眼圈红红的,不知道她要干嘛。
“我……嗯、呃,我……”必须要哭眼泪给你解毒呀!可是,经过刚才那一阵折腾,心里直“扑腾扑腾”乱跳,哪还哭得出来啊?
偏偏这时,贪财的凤妈妈,厚着老脸过来拍门:“紫兰呐、紫兰?睡了吗?哎哟哟,你看丞相的大公子指名儿了要见见,这可怎么好?”
蓝幼兰想起那日从洗心湖回来,在大街上遇到吴应磊的事,不悦地皱了皱眉,说:“告诉他,我身子不舒服,今儿不见客。他若诚心,叫他明儿再来罢。”
“这、这”银票都收了呀,怎么好退回去?凤妈妈不死心:“紫兰呐,就见上一见,不一定会陪多大一会子……”
“妈妈,你若这般不体恤人,紫兰留在这醉花楼也没什么意思。我身子熬坏了,难受的是我自己,难道妈妈还能替子兰分担几分病痛?”
凤妈妈听了这话,心尖儿一颤。从袖子里掏出吴应磊给的银票,思前想后,还是决得留住蓝幼兰这棵摇钱树重要。
于是,她腆了老脸皮笑肉不笑地说:“妈妈怎么会不心疼自己的女儿呢,妈妈这就回了吴大公子,让他明儿再来。紫兰你好生休养着,啊。”
蓝幼兰没再回应她,大大的眼睛对上梅惜敛探究的眼神。想起自己的身世和过往的种种,眼泪自然而然的,扑漱漱的往浴桶里掉。
梅惜敛可着慌了,好好端端的一个姑娘,突然对着他哭。他也不是怕女人哭,总之,他就是见不得这样一双眼睛在他面前掉泪。
“姑、姑娘,你你你、你别哭呀”梅惜敛抬起手,她擦泪、安慰她也不是,不理她也不是。
“我就是要哭才好嘛,你不要说话,等下我哭不出来就麻烦了”蓝幼兰摘了面纱,用手举着挡住自己的脸,好让眼泪直接掉在浴桶里:“我发现,眼泪可能就是你身上中的毒的解药,所以你千万别安慰我,也不要逗我笑。”
难道说,她不顾男女有别,执意不走,不是因为身在青楼,思想开放。而是一直在蕴酿眼泪,来救他?那么,方才她和凤妈妈那一翻对话,是触动了她的伤心事了吧?
梅惜敛心底十分感动,静静地看着她哭泣。恍然间,似乎又回到了蓝幼兰的身边。这辈子,能像她那么一眼认定自己,并全心全意的信赖自己的纯真女子,大概也就只有她一人了吧?
“姑娘,你何必要挡着脸,就算你脸上有黑斑。但你的心地如此善良,在梅某心中,你也比别个更美些。”
蓝幼兰惊愕地抬头:“你又没看过我的脸,你怎么知道我脸上有黑斑的?”
“梅某自幼习武,自然比常人耳聪目明些。姑娘用以蒙面的轻纱薄而通透,其实梅某在第一次在醉花楼见到姑娘时,就知道姑娘的面目了。这是我为什么没有错把姑娘,当成那位故人的真正原因。”
原来他早就看出来了呀。难怪有人会说,有时候看不见反而比看得见好。梅大哥这样,算不算一叶障目呢?因为她的容貌,反而让他忽略了心灵的感应,以至于认不出她来。
“梅某这样说,兴许对姑娘有些不敬。但梅某诚心与姑娘交个朋友,日后也必报答姑娘的救命之恩。故,梅某想与姑娘坦诚相待,不必拘外在形式的顾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