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众关心墓地时,民政部发出了声音,声称墓地只是租赁关系,不是产权关系,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合同20年到期,必须按相关规定续费,否则一律铲掉。
他们声音喊得响亮,真比我们还大动肝火。这种做法本就太离谱了,一般埋葬个死人,用两三平米的地,花费要几万,折算起来,差不多一万一平米,和房价差不多。但房子可以用七十年,墓地才用二十年,这么算来比房价还贵。在这个国家当活人难,当死人也不易呀!虽然人死后使用空间很小,就花几万,不像买房花上百万。可二十年后,儿女给不给你续费还是个问题,我们也不想拖累后代。到时唯有被别人铲掉,让自己死无葬身之地了。
在我们爷爷那代人之前的祖宗,估计入土后,大不了被人盗墓,也不至于被铲掉,因为墓地属于他的长眠之地。他们也从没听说什么公有制?那时的土地是私有的,只不过有的人占有的多,有的人占有的少。后来占有得少的被人忽悠起来革命,把占有得多的地主打倒,分给占有的少的贫农。然后我们进入了解放后,突然带领我们的领袖说,这些土地是集体所有,我们都没有所有权,他们是管理者,我们得向他们租地。而他们想征用就征用,想拿走就拿走。我们变得一无所有。我们把地多的富人打倒了,结果成就了一个土地霸主。而这个土地霸主还叫我们洋洋得意于我们进步了,进步到死后都要交钱租地葬身。
对于墓地限于20年使用权,他们给出的理由也很伟大:“现在土地资源紧缺,特别是大城市,所以要循环利用。”其实他们所指的循环利用就是,你没钱续费就给滚蛋,空出坑来,让有钱的人埋进来。而不是把整片土地统一推掉,一律平等的循环利用。所以他们的逻辑就是,没钱就循环利用,有钱就永久使用。
我觉得,他们的做法还不够完美。土地如此稀缺,做墓地,每平米卖的价格虽高,但只能卖一层,肯定不如盖楼房多盖几层收益大。所以我建议国家应该提倡建楼房式墓地,以后一栋楼每一层都可以葬人,这样原先一平米变成十几甚至几十平米的收益,一来你们也多挣钱,二来民众平摊也少支付点钱,三来把使用期限可以延长至七十年,岂不是三全其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