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英语的族群(ethnic group)概念产生于20世纪中叶,和美国的移民历史密不可分。它既可以指一种来自西方的社会哲学思潮,也可以指在这种社会思潮作用下发生的对于人类社会关系的一个新的分类,从而有它“客体化”的可能性和现实性。在这里,族群所指的对象实体是一种内核稳定、边界流动的人们共同体。它为多种社会结构提供了象征力量,从民族国家到地方团体都可以找到它的影子。族群也为社会实践提供了操作原则,并且在许多历史事件中变成奋斗目标,成为区分敌友的分界。族群在历史发展过程中,产生了超过其他人类群体形式的可塑性、包容性、象征性、创新性、民众性和稳定性。族群可以和家庭乃至基因发生隐喻的联系,也可以和政党乃至国家认同,是家族和国家之间的现代桥梁。各种政治、经济、文化的因素都可以被族群所容纳,打上族群的标记,它的可塑性使它成为政治和经济操作的理想工具。族群的灵活、变通的性质是通过象征和创新来表现的,它在反映社会和人文现象的同时,也创造新“传统”,动员全民。族群和家族密切相关,它源于家族又高于家族。家族为族群提供的想象的或者实际的根据,使它的核心部分保持稳定。在汉语里以“族群”的俗用倾向,即把民间的用法当成分析概念,把“种族”作为“族群”的核心,这和国际人类学民族学的通常用法不同。“种族”的现代用法固然来自西方,但是在东方国家也有自己的特点。在中国,“种族”观念最初与文化观念混言不分,即在汉文中古时不存在与前述英文相应的、独立的“种族”概念。在古代中国即便有“种”,也附着在“文”上,以“文”取人压倒一切。只是到了近代,随着“西学东渐”,民族国家开始对原有的文化共同体重新分类,其结果是生物学意义的“种族”的出现,但并未完全脱离以“文”取人传统倾向。自“文革”后出现的少数民族人口“爆炸”,至少有三分之一由“还本归源”造成,即那些原来因种种原因隐瞒民族成份的“回归”本族,但其中也有大量出于利益原因而改变族属加入少数民族的。这表明族群(民族)归属的弹性和“种族”毫无关系。此外,中国族际通婚的比例非常高,在像呼和浩特这样的城市高达60%以上,这样就不能用“种族”来衡量或认定那些通婚后代的族属,只能靠“自报家门”主观认同,外加政府确定。林耀华师早就指出,把ethnology翻译成“人种学”是错误的,但多数英汉词典照样重复这种荒谬,以讹传讹。
虽然“族群研究”正在取代“民族理论”成为中国民族学(人类学)的一个新的生长点,与多年来的“民族”译名讨论汇合,但在学术急躁症的感染下,许多有关族群的讨论还不能进入学科交流的领域,这是因为:这些讨论没有关注中外对话的历史遗绪和政治操演的“跨语言实践”,也不注意同一个词汇在不同文化和国度的变异,缺乏足够的个案和国内少数民族表述的支持,结果以印刷文字出现的讨论,大多成为西方话语或者西方话语的汉语代言。此外,这些讨论受功能论和原生论的束缚较深,不能认识“民族”和“族群”的翻译话语,本质上是政治权力史,处在一个前后不同的、开放的变化过程。再有,有的作者对中外相关着述咀嚼不细,乃至误读、误用、误译、误批。
族群不仅是一群同享多种特征的人们共同体,而且是一个符号组织。族群文化不是禁锢在人们头脑中的东西,而是一种比较直观的社会符号。族群成员通过这些符号交流思想、参与社会、维系世代。格尔茨指出,符号人类学的目的不在符号本身,而是在符号所承载的意义。同样道理,一个族群的符号可以千变万化,但它们所承担的意义(价值)却可能保持相对稳定。在全球范围的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中,少数民族面临种种挑战,他们一方面要适应本国、本地区的广泛性、主体性或者主流性的文化,另一方面也要适心国际性的文化。形象地说,如果他们想要成为“合格的”少数民族成员,就是要学本族语、汉语和外语,从一开始就要成为“三语人”。在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能够提供的资源日趋减少,它竞争不过汉语,更竞争不过英语、日语。传统上蒙古语教学的重要阵地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呼和浩特市第四幼儿园和蒙古族学校,都不同程度地在“且战且退”。虽然政府的语政处年年要派人检查企事业单位标牌蒙汉文双写的情况,其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有关民族语言教学的争论仍然在继续:是从幼儿园、小学到大学都坚持本民族语言教学。还是到高中、中专阶段完全改用汉语教学,或是从幼儿园一直到大学完全用汉语教学?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在进行试验:对于从牧区来的蒙古族学生,在上到高中后,他们的蒙古语文课程被缩减,相应加设英语、公共关系、计算机等课程,这些课程全部用汉语授课。校方说,这样做的目的在于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好在以后找工作。蒙古族各界人士对这个试验褒贬不一,其中有些官员和知识分子对它进行了强烈批评,认为这是主动放弃传统文化的行为。然而,这种教学改革的确给这些同学带来了回报,他们中的许多人已经被公司“预定”,也更容易在市场经济中生存,更容易找到工作,更受社会欢迎。这是一个弱肉强食和憎爱分明难以调和的矛盾反映,是一种忠孝不能两全的无可奈何,是社会强大、个人渺小的大趋势。国家的民族政策必然要适应市场经济,而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不是照顾经济。当然,这并不是一个价值判断问题。科学主义和精神文明的冲突已经发展到了极端:死亡的恐惧(丢饭碗)和求生的欲望(赚钱)已经压倒一切。讲一些初级阶段的东西,并不等于共产主义理想就不美好。当今的呼和浩特蒙古人早已脱下“长袍”,换上“短袍”,告别马背,进入城市。他们的衣食住行、行为举止都发生了变化,即他们的物质边界已经发生变化,符号边界也在不断流动。呼和浩特市的第一代蒙古人(主要指从农牧区迁来的蒙古族)仍然说蒙语、唱蒙歌、行蒙俗(当然要打一些折扣);第二代蒙古人大多会一些“哑巴蒙语”(只能听不能说),会唱一两支蒙歌,能喝奶茶(呼和浩特市的很多汉人也喝奶茶),知道成吉思汗是谁;第三代蒙古人已经彻底变成了“呼市人”,说一口呼市普通话,喝一口呼市好酒。有一位蒙古族朋友问我:“像我这样既不说蒙古话也不穿蒙古袍的人,还能算蒙古人吗?”我回答:“只要你自己认为是,你就是。当然,有时候即便你认为自己不是,可周围的人还有你的身份证都说你是,你也无能为力。你一边抗议着,一边被人挟持到蒙古人的圈子里去。”虽然蒙古族的“有形特征”在趋同于汉族,但他们的“无形特征”仍在,这种“无形特征”就是建立在群体和个人利益之上的心理意识和历史记忆,它不仅有顽强的生命力,还有“能产性”和“可塑性”,能制造或恢复新的“有形特征”,寄生在外来的文化要素上。随着时代的发展,蒙古人正在经历一场又一场“社会成丁礼”,在一场场“成丁礼”之后究竟“超度”出什么样的蒙古族,并不那么容易预料。但有一点可以确定:蒙古人自己作为一个族群的价值会继续存在,因为这种价值不仅取决于蒙古人自己的自我认同,也取决于其他族群如何对待和看待他们,还取决于国家和政府如何摆放他们的位置。
云南蒙古人的个案更是“原生论”的反例。兴蒙蒙古族乡位于通海县西部,东临杞麓湖,北倚凤凰山、接石山嘴,西邻代文、解家营,金汉公路和红旗河自西向东穿境而过。全乡依山傍水,地势平坦,交通便利,土地肥沃,作物丰产。兴蒙乡蒙古族的先人是元代入滇蒙古军,他们镇守河西曲陀关,落籍在那里,迄今已有700多年。1252年,成吉思汗孙忽必烈统率10万大军进攻云南,由宁夏经甘肃入四川,然后兵分三路:兀良合台率西路军,路经今松潘、理塘、稻城、中甸一带;东路、中路经今茂州、鱼通、泸定、汉源。至西昌分兵,抄合也只烈率领东路军。经今德昌、会理;忽必烈率领中路军,经今盐源、宁蒗,抵金沙江后,灭云南大理国。1254年,忽必烈还师,大将兀良合台镇守云南。1279年南宋灭亡。元朝统一中国的时间为89年(公元1279~1368年),但统治云南则长达128年(公元1253~1381年)。1368年,朱元璋建明朝,云南的蒙古梁王拒守不降。1381年,明将傅友德、沐英率30万大军攻云南,梁王把匝拉瓦尔密兵败,在晋宁自杀。元末明初,建治在今通海县曲陀关的“宣慰司都元帅府”都元帅阿喇帖木耳与荫任都元帅的儿子旃檀“一十五翼”官兵镇守曲陀关,后迁居凤山脚下,形成现在的中村、自阁、下村、交椅湾、桃家嘴等蒙古族村庄,成为云南惟一的蒙古族聚居地。兴蒙乡蒙古族的先人们为了生存,学会了捕鱼、种田、建筑,从牧民和军人变成渔民、农民和工匠,生活发生了巨大变化。他们居住的地方曾被称为“中渔村”和“下渔村”,他们自己也被周边诸族称为“渔夫”。近现代以来,兴蒙之地以“建筑之乡”闻名,他们在清代和民国期间曾参加昆明、通海、个旧、蒙自、开远等地的建筑工程,造了聚奎阁、清真寺、兴文银行、震庄等中西建筑。1949年以后,他们还出国到马里、老挝参加援建施工。岁月的磨练让兴蒙乡的蒙古族信奉了汉族的鲁班,他们每年旧历四月举行鲁班会。兴蒙乡也像内蒙古和北京的蒙古族那样,年年举行那达慕,其突出特点是多民族的表演献艺:来自周围村庄的汉族、彝族、哈尼族、回族等在这里表演他们各自的“拿手好戏”,舞狮子,划彩船,举虾灯,扭秧歌,年轻人还要唱一些流行歌曲。尽管云南蒙古人已经在衣食住行方面都脱离了蒙古族的母体,但他们的民族意识却格外的强烈,甚至有的内蒙古人说兴蒙乡才是真正的蒙古之乡!兴蒙乡的蒙古人都会唱这样一支歌:
我虽然不会讲蒙古语,
但我深深地爱着草原。
我虽然不穿着蒙古袍,
可我爱喝香甜的奶酒。
我虽然不住着蒙古包,
但我眷恋着辽阔的草原。
我虽然不会骑草厚的骏马,
可我爱听悠扬的马头琴。
族外有族,族内有支。支内有派;对立是多种的,团结是多重的,身份是多样的。兴蒙同胞的历史经验和社会实践,直接或者间接地告诉我们如何跨越自我,跨越族界;告诉我们珍爱乡谊,尊重人类,永远自信,永不自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