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厦门大学石奕龙教授
徐杰舜
徐:石先生,您是改革开放以后最早从历史学中转向人类学的学者之一,为什么您会走向人类学研究之路,这是我首先想了解的。
石:谈到我怎么走向人类学之路,好像颇曲折又顺理成章的。我最初对考古学比较有兴趣,然而在1977年考大学时,厦门大学历史系只招历史学专业,没有招考古专业,所以就读了历史学专业。由于对早期人类发展史感兴趣,除了课程必要的学习外,自己也多找考古、民族这方面的书来看。在那个时代,学校里的学习的氛围较好,大家都努力钻研业务,学生还自己办刊物、发表学习心得等。系里也经常请校外的专家学者来讲学,我记得我听过林耀华先生的《原始社会的分期》、梁钊韬先生的《西瓯族源初探》等。这些对我来说有一定的刺激,所以当时我写的第一篇论文是《略谈马来族的起源和形成年代》,后来收入厦门大学60年校庆的《学生论文集》(1981年)中。为了这篇文章,我翻阅了大量的考古资料,也开始读林惠祥先生的着作和文章,同时也发现自己的考古学的知识不够,所以在大三时开始选修考古学的课程,从历史学转向修习考古学,最后修完了考古学的全部专业课,并以参加考古发掘实习和写考古发掘简报的形式完成学士论文。
在我转向考古学学习的1980年,正是老一辈人类学、民族学家出来呼吁恢复人类学、民族学的时候。1980年9月澳大利亚国立大学人类学系主任福克斯教授作为澳大利亚太平洋学者访问团的一员来厦大访问,他同历史系、人类博物馆的老师座谈,我也跑去听了,这时我才知道我感兴趣的方面应该是人类学研究的范围,考古学也是人类学的一部分,至少考古人类学是属于人类学麾下的。当时。在陈国强先生等的推动下,1981年5月在厦大召开了《首届全国人类学学术讨论会》,并成立了中国人类学学会。开大会时,我也去旁听,觉得人类学蛮有意思,而开始萌生进一步学习人类学的念头。
但是,您知道,在1981年我要报考研究生的那个时候里,大陆上是没有人类学这个专业的。林耀华先生当时在中央民族学院招的是原始社会史专业,费孝通先生招的是社会学专业,陈国强先生1981年申请下来的硕士点是中国民族史专业。梁钊韬先生虽然在1981年5月把中山大学人类学系恢复起来,也申请到了文化人类学的硕士点和博士点,但他在1983年才开始招收第一届硕士研究生。由于厦大的中国民族史专业所采用的是林惠祥先生的历史人类学研究方法,即结合民族、考古、历史文献的材料研究中国东南地区的古今民族,虽专业名称与人类学没什么关系,但却有文化人类学之实,所以我报考中国民族史专业的研究生。
在研究生期间,我们有一门课是民族学概论,用的教材是托尔斯托夫等主编的《普通民族学概论》,这才正式和比较多地读到人类学、民族学方面的着作,如林惠祥先生的《文化人类学》、《林惠祥人类学论着》,中国人类学学会编的《国外人类学》、《人类学研究》,社科院民族所编的《国外民族学概况》,北大考古专业编的《原始社会史与民族志》讲义,杨堃先生早期的《民族学概论》讲义等,以及人类博物馆与厦大图书馆藏的50年代以前的中外文人类学着作,如泰勒的《原始文化》、戈登卫塞的《早期文明》、米德的《在萨摩亚长大成人》、杨东莼等翻译的摩尔根的《古代社会》、费孝通先生译的马林诺斯基的《文化论》、杨成志先生译的波亚士的《人类学与现代社会》、王亚南先生翻译的韦斯特马克的《人类婚姻史》、萧师毅先生等翻译的施密特的《原始宗教与神话》等,对人类学有了一些初步的了解和认识。
由于当时的兴趣所至和自己在大学本科的学习背景以及厦门大学中国民族史的老师们所继承的林惠祥先生的遗产等关系,在研究生期间,我选择了古代百越民族之一的勾吴来作为研究对象,主要研究他们和邻族的关系。您知道,研究这样的占民族,需要运用古文献、考古学的资料、民族学的资料和语言学的资料以及用文化人类学的理论来指导,而我在大学中学过历史学、考古学,作为研究生又正式渎过一些民族学、人类学的东西,惟一缺乏的是语言学的知识,所以当时也到中文系选了方言学调查、音韵学等语言学的课,这样,实际上在人类学的四个主要分支中,除了体质人类学没有正式学过外,其他都多多少少沾了一些。不过,我们当时接触的多是70年代以前的理论,如古典进化论、传播论、法国社会学派、美国历史学派、功能主义、心理学派、结构主义、新进化论等,当然,也从来访的国外人类学家那里听说还有文化唯物主义、象征学派、认知人类学或民族科学、结构马克思主义等。如1984年3月萨林斯随美国人类学、社会学代表团来厦大访问,做了一场《结构与历史》的演讲,他认为文化结构的不同会导致历史的不同,这种观点的确使我耳目一新,觉得与吴文藻先生所介绍的很不一样。但当时也无法深入了解他的理论,因为学校里并没有这些70年代以后的理论着作,有一点点外汇,主要都去购买理科方面的书籍,重理偏文嘛!所以对这些70年代以后理论的逐步了解都是研究所毕业以后的事了。
徐:据我了解,您现在的研究对象主要是汉族,这又是如何转向的?
石:说得准确一点,我现在的研究对象是中国东南地区的少数民族和汉族,方法是运用文化人类学的理论、方法,以这些族体中的社区或族群为单位,理解、认识与揭示其社会事实(文化面貌或地方特色),然后通过共时的比较或历时的比较来研究普遍规律的问题和历史发展变迁的轨迹,而与我过去所学专业中国民族史只以少数民族为对象有一些差别。而把我从研究少数民族的道路拉到从事汉人社会研究道路上来的是黄树民教授。1984年,我们正在紧张地准备毕业论文,黄树民先生这个时候作为中美学术交流委员会派出的访问学者来厦门大学讲学与做研究。他来后,一方面给本科生讲人类学概论和应用人类学的课,一方面他也准备在厦门的乡村做田野调查。他选择林村作为调查地点后,要求刚刚成立的厦大人类学研究所和人类学系给他派助手。当时陈先生有这样一个观念,即人类学研究的主要对象应该是一个国家中的主体民族,正巧黄树民先生要研究的正是汉人的村落,所以人类学研究所就派我和郭志超给黄树民先生当助手帮他调查,同时也在调查中向他学习如何做田野工作。就这样,我们从1984年9月到1985年4月在林村泡了八个月左右,收集了不少资料,也和当地的村民交上了朋友,对文化人类学和汉人社区研究的认识与了解也进一步加深了。从此以后,我也开始从事汉人社区的研究工作,不管是带学生去惠东、武平、永定实习,还是和斯坦福大学和台湾民族学研究所的人类学家在同安县合作研究,大多都在汉族闽南人和客家人的村落中打转转,一直到今天。
徐:您上面所说的好像太简单了,能不能说得再详细一些?
石:可以,不过这样谈起来会啰唆一些。您知道,在人类学中,向来存在这两种不同的研究取向,其一是把人类学视为科学,主要以揭示文化或社会发生、发展的共同规律为己任;另一则是人文研究取向,主要是了解“异文化”,反思自我。我呢,兴趣主要在前者。
把人类学看作为科学研究,也就是说从事社会科学的研究,有两点要特别注意的。第一是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与自然科学所研究的不同,这表现在自然科学的研究对象是没有思想的物质世界,而社会科学研究的是人,而人是有思想的。有了这样的不同,因此第二个不同是,自然科学所能达到的客观反映和社会科学所能达到的客观反映是不同的。前者反映的是不依赖于主观而存在的客观实在或客观存在,而社会科学反映的只是社会科学工作者主观以外的社会存在。换句话说,社会科学的客观就是如何正确把握住社会科学工作者主观想象之外的社会存在。由于社会科学研究的是人,因此,这种社会存在应包括人的客观行为和主观思维。也就是说,正确地反映被研究对象的他行他思,才是社会科学研究的客观反映。这应该也是社会科学研究的最高要求,也就是说,社会科学工作者是人,人有思想,带有主观能动性,所以他的研究也带有许多主观因素,因此只有在研究中排除了社会科学工作者的主观,才能真正地反映客观的社会存在、社会事实。
其次,我们也必须认识到,上面提到的社会存在即人们的社会实践,也即社会事实。为了使人类学能客观反映,我们就必须把这种社会事实或实践加以区分,换言之,社会事实或实践实际上应包含两部分,用人类学的术语讲就是理想模式与现实模式,前者是人们构拟的一套社会生活模式,后者则是实际发生与运作的社会生活模式;前者有理想化的色彩和主观性,而后者则是人们行为的实际运作、操弄和建构,带有客观性和主观能动性。这两种模式是对立统一体,既有矛盾又相辅相成。
当然,人类学的研究特征是从具体的社会单元入手去了解人们的社会实践或事实的,然后通过对不同社会单元的社会实践或事实的比较去归纳所谓的通则或规律。换言之,人类学既要了解特殊性也要了解共性。因为,从具体的社会单元入手,实际上是了解一个具体的个案,因自然与社会环境的不同,人们的主观能动性的不同等,因此对人类总体来说,它只是一个总体中的特定例子,所以它是特殊的。而通过比较,人类学追求的则是许多具体中呈现的共性。这样看来,人类学以“异文化”的了解为己任,就是通过对特殊性的追求而达到对共性的追求。所以,人类学往往要求人类学工作者从自身以外的文化入手开始他们的研究。换句话说,作为一个人类学工作者,他至少应研究两种以上的文化,从揭示它们的特殊性开始,再从中寻觅共性。
我们知道,人类学所说的文化主要是指人们的社会生活方式,它是某一个人们共同体所共享的。这种人们共同体,一般称之为民族,而且民族的活动有一定的空间分布,也就是说,有地域性。所以,对一位人类学工作者来说,他的研究会以某个地域的范围、某几个民族或某几个具体的文化为对象。这实在是学科对他的基本要求。但是,人类学研究某一个民族文化时,都是从一个个小的社会单元开始的,这就涉及我们所说的社区或族群了。这两个概念有一些差别,前者一般可以界定为某一地域空间中生活的人们共同体及其文化,而后者则不注重地域空间的关系,而比较注重人们共同体的意义,如果要给它界定的话,我想族群是根据某种利益关系结合起来的人们共同体。但也有共性,这种共性就是这两者才是人类学研究可以操作的概念。说它们是可操作的,其一是因为这两个概念所涵盖的内容是可大可小,方便灵活,便于使用。不过,人类学多以其所能涵盖的最小范围来使用它们的。其二是这两个概念首先使研究者联想到的是特殊性。它们能使研究者从具体人手,而且通过比较后,也可以抽象出一个文化的共性,乃至全人类文化的共性。
总之,由以上一些认识和教育的背景以及自我的兴趣胶合在一起,才使我说我的研究对象是中国东南地区的少数民族与汉族,而要认识它们,得从社区或族群这样具体的小单元入手。而我是研究文化人类学这门社会科学的,我自然用文化人类学的理论去指导,使用文化人类学的方法与技术去研究与分析、比较。由于从具体出发,首先要通过田野调查揭示具体社区或族群的社会事实,然后才谈得上共时与历时的比较,也才谈得上探究所谓的共性以及变迁的规律了。
徐:从您所讲的看,人类学首要的目标是反映社会事实了,对吧!
石:是的!因为这是进一步比较研究,从具体抽象出普遍意义的基础,也是文化反思或文化批评的基础。另外,其实反思或批评也是为了进一步实事求是。
徐:那么,如何才能正确把握或反映社会事实呢?
石:我个人的体会,通过对几个社区做细致的田野工作,特别是进行长时间的参与观察,并且细心地区别您所研究对象的理想模式与现实模式,可能是正确反映社会事实或接近社会事实的最好方法。在这里,我所说的长时间指的是至少一年,这是因为一年往往是人们社会生活的一个周期。人们的许多社会活动都是在一年一年的周期中循环发生的,如生产、年度仪式等。一年中一个社区里会有人出生,会有人结婚,也有可能会有人死亡,因此人生礼仪的每个环节也许都能碰到。也就是说,在一年的周期中,您都可以观察到各种各样的社会实践与事实,同时您也可以在这个时间里和被研究对象熟悉起来。要知道文化人类学的研究对象是人,而人是分“我者”和“他者”的,前者熟悉,后者陌生;前者无所不谈,后者中间隔着一层纱。所以熟悉不熟悉研究对象,对把握社会真实有着重要的意义,尽管你不太可能从“他者”完全变成“我者”,但你可以接近和理解他们。其次,强调参与观察,主要是文化人类学要求研究者应该沉浸在他所研究的对象之中,一方面是用研究者本身作为工具去参与被研究者的社会活动,体验和理解被研究对象的文化;另一方面则可以检验利用访谈等技术收集来的资料,并从被研究对象所做的,去检验他所说的,以达到区别理想模式和现实模式,正确反映社会事实。另外,仔细地调查几个社区。主要是为了建立进一步比较的基础,较广泛地了解不同社区的社会现象,而通过比较研究者也就可以看到一些异同的东西,也便于研究者了解更大范围的社会事实。总之,多做一些田野调查工作,也使您贴近正在发生的社会事实,也能使您认识与理解社会事实。
当然,要做到这些并非易事,不过我们应该往这个方向努力才对。也就是说,我们应该尽可能地去反映或接近社会事实。另外,还有几点也应当注意,首先在从事这种揭示社会事实的研究中,必须价值中立,而在进行比较的时候则可以价值介入,这是科学与社会科学研究的基本要求。其次,对从事文化人类学研究的人来说,必须具有整体观与文化相对性的观念。如果能把握好这些,都能使您比较好地去客观反映或接近社会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