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则义愤填膺:“是你自己不好好把握机会,是你自己无能,别怪学校的老师。”
班主任终于对我忍无可忍了,我站在她的面前,她指着我的鼻子大吼:“你可以去告我,我知道你有大后台,但是我警告你,你这样做,对他人不公平,对自己也是一种伤害,早晚有一天,你会为此事付出代价的。”
我没敢将这件事情告诉父亲,一向娇惯我的父亲如果知道此事,一定会为我出头的,我不想给太多人带来麻烦,因此,那段时间里我变得很乖巧。
(3)
江一曼是个侦探小说迷,我曾经试图走近她,因为她有着与我一样逼人的才华,她健谈,可以一个下午不停地说,直到说得日月无光,旁边所有的男生都不堪一击,因此,我对她有些忌惮,她是整个班级中我唯一佩服的女生。
但她却对我很反感,我接近她主要是想研习一下侦探学。她曾经帮助警方破获了校园里的一起失窃案,因此声名鹊起。电视台请她去讲个中经历,她侃侃而谈,大肆感谢班主任对自己的提携,包括数名同学对她的鼓励,而这其中,唯独没有提我赵小渔的名字。
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我骑着豪华的赛车追赶她,而她发觉我的跟踪,将自己破旧的自行车的速度提到了极限。
我下决心与她竞争到底,因此,我策划了一场足可以“惊天地泣鬼神”的案件。
周一上学后,大家意外地发现,教室后面的钟表不翼而飞。
调看了录像,无果,教室的门窗完好无缺,只有两把钥匙,一把在班主任手中,另一把则在江一曼手里,所有的视线投向了江一曼。我大喜过望之余,却突然间发现了杜超失望的眼神。
(4)
毋须报案,班里有神探江一曼,何况她难辞其咎,破案也是她分内之事。
半个月过去了,失窃案毫无结果。但一天夜里,钟表却离奇地回到了原来的位置上,其情其景,如鬼魂作祟。门窗依然完好,学校的录像显示,没有任何人进入这个班级。
班主任一筹莫展,而我则喜不自禁。
他们哪里知道,我是命令矮小子杜超做下的蛊,放学后大家都走了,杜超并没有回家,而是沿着水管爬到了二楼,打开窗,用一根竹竿轻而易举地将钟表窃取后,再扔到学校的后花园里。
杜超之所以对我言听计从,是因为我答应他给他一次考取第一名的机会,而这个机会对于他来讲,简直就是千载难逢。
江一曼果然找到了线索,由于身体不舒服,我请了两天假,回到学校后,竟然听到了杜超被勒令退学的消息。
事情闹到这种地步,已经超出了我的控制范围,我不知所措,欲哭无泪。杜超并没有出卖我,承认是自己所为,是自己的恶作剧。
我找到了江一曼,向她吐露了所有的实情。
江一曼早就知道了事情的原委,她只是在坐等我的到来。
(5)
第一次,我在班会上向大家承认错误,由于激动过度,加上台下对我讽刺的掌声太响,我晕倒在讲台上。
医院里,江一曼与杜超,像两个孩子似的痛哭流涕,并且对着身后的同学们大吼着:“你们太过分了,赵小渔是有错,但是她需要尊重和理解。”
江一曼成了我的好姐妹,我们到了无话不谈的地步。病床前除了我妈妈,日夜陪伴我的,还有江一曼。
一场病,竟然因祸得福,换来了一个知音。
同学们三三两两地来看我,以前我得罪过的,以前对我横眉冷对的,均在这一刻,一笑泯了所有的恩怨。
后来,我写了一篇作文,得到了老师的首肯,在班会上朗读:
错误是逝水年华里的关键词,感谢所有的不快与快乐,让我们可以继续呆在一起,度过难得的美好的少年时光,原谅与抱歉,已经无法表白内心的情绪,愿友谊之花会长青,让我们加油吧,明天属于我们。
疼痛与美好,是每个人走过青春都必须付出的代价。
没有任何困难,可以让你每况愈下
他出生于北海道,父亲是一位招赘在母亲家里的数学老师。虽然他们家庭关系很好,但父亲总有一种寄人篱下的落魄感,因此,他时常紧锁眉头,很少在别人面前笑。
父亲对他的影响非常大,渐渐地他也养成了内向自卑的性格,内心充满苦闷,但他不敢表达出来。因此,在学习的间隙里,他结交了几个狐朋狗友们,他们经常一起去买醉,性格都变得更加扭曲,死亡二字,也过早地进入他们的人生字典里。
日本是一个自杀率非常高的国家,每年,都会有无数的少男少女们选择轻生。在他上高一时,班里竟然有四名同学同时跳入了海中,在当时引起了不小的轰动,而其中两位,是他最要好的朋友。
就在那个时期,他喜欢上了文学。在许多文学大师们的笔下,苦闷均为常态,这样的景况更加给他的性格带来了负面影响。那段时间,他的作文里经常会出现自杀、变态、虐待等词语。
他决定辍学,却意外地遇到了一个可爱的女孩子,她的名字叫加清纯子。她可爱的双眸,善感的眼神,令他欲罢不能。她的出现,让他的天空拨云见日、豁然开朗,原来爱情的力量如此伟大!
那时候,学校的图书馆成了他们的首选约会地点,由于管理不严格,他们甚至将酒带入了图书馆里,一边看书,一边喝酒,喝多了便胡言乱语,好不自在。
而恰在这个时候,他的父亲,那个每天愁肠百结的男子,竟然无意中撞见了他的好事,他是绝对不允许自己的儿子有这样出格的表现的。
父亲狠狠地揍了他,这是父亲第一打人,打的竟然是自己的亲生儿子。
加清纯子开始远离他,一周后,他竟意外地得到了她自杀的消息,而她在自杀前的那个晚上,曾经在他家的窗台上留下过一朵火红的康乃馨。
他痛不欲生,一定是自己的逃遁,令她失望至极,走上自杀的道路。
他将责任全部揽到了自己的身上,他决定跟随她一起进入天堂,那儿,是自由无声的世界。
这时,他却听到了关于加清纯子不好的消息,前来悼念她的,竟然有五六个高中学生,他们都是她生前交往的男友,而自己,只是她最后一个男友而已。
他越发感到了苦涩,所有的磨难让他终于下定决心,远离是非。
他收拾了自己喜欢的文学书,包括川端康成、三岛由纪夫的作品,在天堂里,有书相伴一定无比快乐。
在一本书中,他竟然看到了加清纯子写下的一句话:没有任何困难,可以让你每况愈下。
这是他们刚认识时她勉励他的话。他眼前霎时出现了纯子可爱的面容,一刹那间,他决定选择一种与众不同的活法——努力活下去,拼出一片崭新的天地。
他开始疯狂地写小说,《魂断阿寒》是纯子的真实写照,接着《异乡人》、《秋残》、《花逝》等作品相继问世。几年工夫,他便成了日本家喻户晓的文学巨匠。《失乐园》的问世,更使得他荣获了“****大师”的殊荣。
他便是渡边淳一,享誉世界的文豪。
在漫漫人生路上,困难在所难免,征程却势在必行,与其用一种别出心裁的方式结束自己年轻的生命,倒不如与生命打一场豪赌——如果不出人头地,就枉来人世。
因为,除了自己打败自己,没有任何困难,可以让你每况愈下。
苦才是甜的最大化
一个一度一贫如洗的故友,突然间找到我,我以为他是来找我帮忙的,心中暗自琢磨应对办法。
没想到他居然是来疯狂消费的。他哪儿来那么多钱?在他的带领下,我们出入高档会所,吃着一顿上万的豪宴,喝法国进口的红酒。席间,他吐露真言:以前苦惯了,现在有钱了一定要享受人生,老婆一月换一个,每天在高档地方吃饭,一天换一个地方。
容不得我插话,我喝醉了,第一次真正领教了钱的魔力。
他消失于我的世界里,我重新成了一介草民,每天挨妻子的骂,受老板的气,不时对这个朋友充满羡慕与嫉妒。
过了几个月,他又出现了。才几个月工夫,他竟然无比消瘦,我很惊讶,他极力掩饰,后来喝多了,竟然大哭起来。
换了三个老婆,两个是冲他钱来的,以席卷八荒之势,卷走了他的许多钱财,另一个没有过几个晚上,便旧情复发,逃之夭夭。
那个晚上,我才知道了他一夜暴富的全部秘密——他痴迷于彩票,曾经茶不思饭不想地待在彩票摊前面钻研。命运终于垂青了他,半年前,他押注的一组号码,竟然中了个特等奖,一夜之间他腰缠万贯,身价千万。
财富就这么突然袭击了他,让他不知所措。领完奖后,他竟然沿街向大家发人民币,一度引起了恐慌,如果不是警察及时出现,恐怕他整个人会被疯狂的人群撕碎。
以前是如此的凄苦,现在有钱了,就要学会一掷千金,他先去了澳门,下一站计划去拉斯维加斯。在澳门赌场里,他一口气输了几百万,好歹是逃了出来,去美国的梦想也败了北,但钱还剩了不少。于是,他开始出入于各种风月场所,几个月下来,钱快没了,人也被挖空了。
他没有想到,好好的生活,竟然由于过度的甜,引来这么多苦闷。
我忽然想起小时候喜欢吃糖,家里没钱,便用废铁换糖。有一天,捡到五块钱,全部买了糖,躲在某个僻静的场所里,不让任何人打扰我的好事,糖一块块剥开,塞进嘴里,甜到了心里。那天,我几乎一口气吃光了所有的糖。
本以为是快乐的事情,没想到第二天一早牙疼痛难忍,吃药也无济于事,乡下的医生无计可施,我便被硬生生地送进了城里,生平第一次入了院。
本来以为糖一定甜美如怡,甜过头方知晓苦涩。
过分的舒服,会带来身体的病变;过分的甜,反而是对自己的虐杀。
苦,才是甜的最大化。
孤独也是一种爱
阿拉卡塔是一座小镇,贫穷且凄凉,但风景秀丽,一个衣着破烂的少年,每天穿行在小镇前往郊区的路上。这儿经常下雨,路不好,几条诡异的枝条,伸展着自己的腰肢,好像一个个魔鬼滑稽的笑容。
少年每天在这样孤独的环境中度过。他年仅12岁,从小便对魔幻作品感兴趣,他曾经荒唐地认为:哥伦比亚应该由魔鬼统治才好,鬼能够让人富裕,也就是好鬼。
少年每天去郊区,其实是有两件任务:一件是给身在煤窑的父亲送饭,一天三顿从不间断,否则自己的父亲便会遭受饥饿的威胁;第二件事,是因为他喜欢上了镇上的一所学校,那是一所有钱人才可以上的学校,朗朗的读书声在少年看来,是最伟大的人间杰作。
每天为父亲送完饭回来的路上,他总会猫在学校墙外面,听里面的读书声,这声音简直是世间最美好的音符。
终于,他下定了决心,潜伏到校园里。他找了一个绝佳的场所,那是一丛矮木旁,正好可以看到老师的表情,还可以看到课堂上的黑板,无论从角度,还是从声音上来看,这儿绝对是一个好地方。唯一不足的是,这里有无数蚊子,少年每天忍受着这些蚊子的狂轰滥炸,仍然觉得老师讲课的声音是天籁。
就这样,这个少年竟然猫在这儿偷听了五年光阴。他学会了许多知识,每天回家后,他都会为自己布置家庭作业。本子和铅笔头是捡来的,地面上,墙壁上,到处是孩子留下的痕迹。母亲对他的做法感到怀疑,但也没阻止他,这般年纪的孩子,大多数早已经沦落为街头乞丐了,少年能够如此听话已经让父母少操很多心了。
五年之后,少年被发现了,原因十分简单,那株矮小的灌木丛枯死了,少年便失去了可以倚赖的道具,校长和其他老师对面前这个皮肤黝黑的孩子的毅力感到惊诧,他是怎么熬过来的呢?
校长要报案,说有人盗窃了这儿的知识。少年吓坏了,校长其实是想考验一下他,看看五年时间他都学了哪些知识。校长现场进行了一次考试,这个叫马尔克斯的少年,竟然对五年来老师所讲的知识如数家珍,成绩排在全班第一名。
这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事情,这样的学子,即使再贫穷,也不能让他丧失受教育的机会。
校长破格让他进了学校,不需要他缴纳任何费用。
他十分珍惜难得的机会,每天除了给父亲送饭外,他需要跑步前进,因为他不想当全班的特殊者,迟到对他而言是一件十分可怕的事情。
加西亚·马尔克斯,拉美文坛最有实力的作家。《百年孤独》是作者一生的缩影,这部作品一经问世,便畅销不衰,也使得马尔克斯一举获得了1982年的诺贝尔文学奖。
正是因为小时候的孤独,让他学会了思考,学会了忍受常人难以忍受的艰难;孤独也是一种爱,是对自己的关爱,对自己的肯定,更是一种坚定执著的前进毅力。
孤独并不可怕,孤独能让人学会和自己相处,和灵魂对话,与未来对话。一个可以暂时忍受孤独的人,一定可以厚积薄发;一个可以一辈子忍受孤独的人,一定可以成为生活中的王者。
余爱绕梁
公交站牌前,一个上了年纪的妇人拎着一个大袋子,里面是刚刚抢购的鸡蛋。鸡蛋价格飞涨,柴米油盐、一丝一毫都需要精打细算。
人多手杂,不知是谁的手碰到了鸡蛋,落在地上,碎了一地,蛋清蛋黄都淌了出来。公交车盘旋而去,老妇人满脸落寞,嘴里嘟囔着,想想一周的生活费,禁不住骂了出来。
站牌旁边是一个小摊,卖鸡蛋饼的,一个小姑娘正在帮助母亲摊饼,闻讯赶了过来,手中端着一个碗,顾不了许多了,抢救鸡蛋要紧。妇人道:“鸡蛋都碎了,算了。”小姑娘不放弃,小心翼翼地将每个破碎的鸡蛋捧了起来,将蛋清蛋黄倒进碗里。
这样的烟火人家才知道日子的金贵,成全她吧,妇人叹了口气,坐在站牌旁边出神,她在等下一班公交车。
周围全是冷漠的人群,没有人在意这一幕。
花了约十分钟时间,小姑娘将一大碗蛋清蛋黄递了过来,妇人一愣,才知道这个小姑娘竟然是替自己收拾的。
妇人道:“不要了,你们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