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沙镇的桃花是远近百里最有名的一处风景,镇上户户栽桃树,一到桃花盛开的时节,触目所及净是粉嫩之色,无端将这个北国小镇变成一座粉嫩的小城。桃花奢靡浪漫,纷纷扬扬,其景色颇具北国江南风味,每年三月的桃花集,整个河西的才子佳人都来赏桃花,在这桃花集上,着实成就了不少郎才女貌的佳话。
正是“一口清风吹清沙,满城桃颜映桃花。风吹暗香漫十里,娇颜出墙别娘家。“
清沙镇虽然是一个镇,其规模却不亚于一座小城,两条主要街道交叉将清沙镇分成四块,以交叉点算起,东西南北四个方向分别就是东街、南街、西街和北街。街上行人比肩继踵,一副太平盛世的景象。
北街有一个茶肆,里面有个说书先生正在唾星四射的讲故事,瘦削的身影被里三层外三层地围住,观众被说书先生的故事吸引,不时发出讶异的唏嘘声,倒比故事里面的主角还要纠结。
人群最外围有一个约莫十三四岁的小男孩,偶尔眼波流转,除了聪慧机灵之外,也透出了久经人事的沧桑感,这种成熟与他稚气未脱的脸放一块却又有一种莫名的和谐感。
十四年前有个才子来赶桃花集,他就是那才子一夜风流的结果,不过他不是佳话,倒更像是个笑话。
他的聪慧并不是天生的,相反,他七岁才学会说话,一直是个愚顽不灵的孩子,直到半年前一场大病,当所有人都以为他要死的时候,他又奇迹般的地活了过来,之后便一扫那愚顽的样子,变的聪慧起来。
他对说书先生的精彩故事恍若未闻,眉头锁在一起兀自思考着事情。
他来到这里已经半年了,顶着一个陌生的皮囊,看着陌生的人,做着陌生的事情,适应着陌生的生活,就连每天洗脸照镜子都要端详着自己这张陌生的脸。
这是一张并不俊俏的脸,只能说相对有些清朗,笑起来脸颊的两个小酒窝倒是惹人喜爱。
可他想到自己的两个小酒窝就恼火,他是一个即将奔三的精神科的医生,擅长催眠治疗,他一度以他脸上的络腮胡须作为道具催眠病人,可现在络腮胡须变成了酒窝,这让他无法适应。
更难适应的的是,他从一个受人尊敬的医生变成了人人喊打的小偷,而且是一个次次被抓现形的不入流小偷,如果不是那对酒窝实在可爱,恐怕真的早就被活活打死了。
半年之后的现在,他已经默认了这种荒诞的命运安排,开始接受这个世界,开始参与周边的事情,开始喜欢身边的人并且为他们付出感情,为他们的困难而着急,否则他今天就不会来到这里。
唯一不用适应的是他的名字,他叫秦同,从天朝上国一直叫到了这个世界。
这个世界是个历史错位的世界,荆轲刺杀秦王成功之后,齐国一统天下,又过了数百年,到了现在。
言归正传,秦同今天是来偷东西的,因为他有一个朋友的母亲生了很严重的病,已经不久于人世,她需要药品来延续生命,需要一些点心的来补齐穷苦的遗憾。最重要的是,他的朋友需要钱来表达孝心,而秦同,需要偷到这些钱来表达他对朋友的义气。
秦同在心里叹了口气,暗道这是最后一次偷盗了,之后一定要求取功名、封王拜相,堂堂正正地享受人间的荣华富贵。可他没有想到人生的荣华富贵之路竟然那般坎坷,而所得却远不仅是荣华和富贵。
叹气之余,他也终于下定了决心,以后的事情总要过了眼下的这个槛,得先偷到钱再说。
于是他两只贼兮兮的眼睛盯着周围拥挤的人群,最后目光落在一个少年的身上。
这少年也不过十三四岁,穿着一套淡红色丝绸华服,外罩一个浅黄马甲,一看就是个娇生惯养的富家公子哥。再看面容却让秦同更加讶异,那少年生就一双丹凤眼,宛似一泓秋水,面上皮肤细腻白皙,两道娥眉锁在一起,一张脸五官精致,竟比女子还要好看。
这种秀气的哥儿散漫随性、纨绔多金,最是适合下手的对象。
秦同向对面一个十四五岁的黑瘦男子使了一个眼色,二人开始有意地推挤人群向那个华服少年。人群正专心致志地听先生说书,哪里注意到这些小动作。
看准时机之后,黑瘦男子猛力向前推,秦同自然就贴到了那华服少年身上,右手伸缩,已经将一样东西塞到自己怀里。
那华服少年被秦同挤到,脸上露出了不悦神色,秦同只是一个劲儿地赔礼谄笑,得了个空便悄悄滴走出人群,与那黑瘦男子并肩向人少的地方走。
这黑瘦少年名叫孙良,小名二白,眉宇间有些狠厉桀骜的神色。他对秦同竖起了拇指,脸上露出欣慰的色彩。
二白与秦同一起长大,感情笃厚,情同兄弟,这“神仙手”就是他教秦同的,如今看到徒弟出师,他脸上也露出了自豪的神色。
秦同低声说:“二白,快点走,这种哥儿是风险和收获都比较高的猎物,如果被他发觉是我们干的,那可少不了一顿毒打。”
二白脸上露出无所谓的表情,说道:“咱们抵死不认,最多打一顿,可还被打的少了?又没缺胳膊少腿。”
秦同答道:“要被抓个人赃俱获,少不了吃一顿官司,还得让花姐哭鼻子。”
二白一听这话,当下也加快了脚步,边走边说:“其他都好说,我最受不了花姐哭了,咱这做儿子的可着实不厚道。这番得手要好好孝敬她老人家一番。”
秦同眉头一皱,说道:“花姐最讨厌人家说她老,你说话可当心点,这事儿可比偷人家东西严重的多。”
二白听了秦同的话急忙噤声,过了半晌又问道:“咱们现在就把钱给二狗他娘送过去?”
“不慌不慌,先给花姐买些头饰脂粉,路过的时候顺道给二狗就好。”秦同一边回答,一边向后看,只见那华服少年仍在专心致志地看戏,并未发觉有异。
见如此情形,二白说道:“这些绣花少爷当真是花枕头,凭他们十个来也抵不过咱俩,若不是有个好爹,早不知饿死到哪里去了?”
秦同嘿嘿一笑,摇头说道:“非也非也,得承认这种差距,咱辛苦一辈子能得到的,人家出生就有了,这不能比的。”
二人嘴上说笑着,不多时便已经踱步到了南街,他们要去南街给花姐买一些胭脂水粉。
南街最南处有几个比较出名的胭脂水粉店名唤“陈锦记”,据说是凉州城一家大商户的分号,镇上的姑娘都喜欢这家的粉儿,擦一擦就连城东肉店家的姑娘如花都能真的变成一朵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