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暗,我这是在哪?我怎么了?仿佛迷失了方向。"李易睁开眼只觉得四周一片黑暗,到处弥漫着血腥味,转身一看顿时触目惊心,只见身后一个巨大的黑红色的雕像,耸天而立,那是谁?竟......竟然是他自己,而在它的身边还有一个位置,但此时已空无一物,不知以前摆放着什么。
嘀嗒......,嗯!是水滴,滴在脸上,下雨了吗?不是,这分明是泪水,充满了爱和忧的泪水,那是无尽的思念、等待、担心,就像等待远方征人归来的妇道人之泪,有一种召唤的力量。李易心头一惊,接着就听见一丝微弱的声音,运起六识仔细搜索,越来越清晰,那低低的呼唤之音,"笨蛋......笨蛋......",笨蛋!谁呢?我吗?嗯,对了,曾经只有一个女子会那样叫自己。
对!清醒了,就是她,突然一道光芒射破了这无边的黑暗,只听伴着破裂的声音,光芒逐渐增粗,带着摧毁一切的力量,耀眼的白光闪过,李易只觉得身处一处白色柔光之中,是那么的清新舒适,身后还是一尊像自己模样的雕像,白色的,而它旁边也有一个空位,原来摆放着...噢!我回来了,正在他高兴的时候,只听噗的一声,一种利剑刺破物体的声音,顿时溅起一片鲜血,立刻染红了这个白色的世界。
惊醒!李易睁开眼睛,而眼前却有一个紫色的身影倒去,自己的剑上还沾着她的血液,泰阿一阵怒啸,自主的化于无形,李易白色苍白,没力气般的看着眼前的一切,一切都是那么的难以置信,我怎么会这样、心底无数次的询问,却无人可以回答。
遍地的尸体,而自己就是那个刽子手,无情的夺走了他们的生命,有权利吗?一阵雷响,瓢泼的大雨而至,清新这空气,冲刷着大地上污浊的血渍,是上苍的哭泣吗?悲伤吗?还是另一种形式的惩罚。
敌军跑了,赢的一方却没有追,因为他们不是败阵而逃,而是为了赢得生存的机会,那真叫"逃命",同为人族,当别人满怀恐惧的希望能够活着而逃跑时,还有什么理由穷追不舍呢?
这一次的交锋,敌军损失了整个"魔狼兵团"两千人不说,还被着了魔的李易屠杀掉五千余人,其中包括主将和三名副将,估计再没有心思来犯了,可以说是彻底的胜利,面对这些,望着大雨中抱着唐婉的李易的背影,所有人都没有心思去为那点胜利而欢呼。
为什么要有厮杀?"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这不是又一场由它观赏的好戏吗?然后还要虚假的落些泪水点缀。埋葬了敌军的尸体,集尸如山,那些等待他们的人,却再已唤不回,大雨清新了空气,冲洗了血迹,可是能磨灭那些痛的记忆吗?或许只有交给时间,让它们落入大地,希望开出下一个花季。
三个半月之后,热闹的花城小镇,之所以被称为花城,是因为此地以花为名,各色各样的鲜花,姹紫嫣红,将整个小镇包围在一片花的海洋中,而对于今天又是个特别的日子,因为今日是是花神的诞辰,人们会举行大型的活动来祭拜他们的信奉之神。
同时今天也是一个充满爱意的日子,因为在祭拜结束后,人么会聚集到流经小镇的一条河边,此河名为"爱河",青年的男女会站在河的两边,个人拿着自己喜欢的鲜花,见到中意的对象,便会走过浅浅的爱河,将手中之花送给对方,倘若对方也把鲜花相送,便说明一对新人的产生,他们会携手走入爱河,把鲜花放入河水中随水流走,寓意他们的爱情长久,白头偕老。
镇中一家名为"飞花阁"的酒楼里,生意火爆,似乎遇上喜庆之事人就变得能吃了,宾客满座,二楼上的一桌,坐着四个带着兵器的食客,看模样应该是人们所说的江湖人士,只听其中一个脸上有道刀疤的人向对面白衣使剑的说,"素闻子山兄消息灵通,不知最近江湖上可有什么新闻,说来也让兄弟们长长见识。"
说完另外两人也都应和着,看来都是初涉江湖的新兵蛋子,一脸信息,以为多知道一些他们就算江湖人士,见识广博了。那位被称作子山兄的男人样子还算周正,看着那两人渴望的表情,喝了一口酒说,"此时正值正道和魔族交锋之时,但是正道却连七魔堂的屁都没摸到,所以无大的进展,也就不说了,只是七魔堂活动越来越频繁,以后三位行走江湖时还应多多小心才是,另外还有一件趣事,就不知三位愿不愿意听。"
那两人已被吊起了胃口,见他卖起了关子便催促着,那男人又是喝了一口酒才继续道,"这件事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但却让两大门派,一个脸面光彩,一个灰头土脸,这脸面光彩的是武当,而另一个便是华山道派,同为这一届新秀之会的秀魁,而且两排同时为门下弟子向剑术派提亲。武当为弟子丁宝丁少侠向剑术双娇之一的苏晓晨提亲,结果对方欣然答应,便促成一段良缘,而华山道派为宋子冉向萧文琪提亲却被当场拒绝,梨花老母是出了名的爱护弟子,但又不好让华山掌门颜面受损,只好折中命萧文琪闭门思过。"
白衣男人说了一大段似乎有些口干舌燥,又喝了一杯酒。这段话除了让那两个江湖新手听的津津有味,还让另一桌上的男子掉了筷子,为什么呢?因为这一桌上坐的不是别人,正是李易和唐婉。继那日边境之战后,唐婉被李易误伤,还好不是致命一击,养了三个月也痊愈过来,这三个月李易就惨了,贝塔"笨蛋笨蛋"的喊着使来使去,同时他也为那日的着魔杀伐而内疚着,于是连皇上的封王赏赐都没要,便和唐婉离开了,半个月后来到这花城,又刚好碰上花神诞辰,便逗留了几日。
没想到自己三个月不出门,连消息也闭塞了,听到酒楼里他人的讲述,李易先是为丁宝和苏晓晨而高兴,感情这东西还真让人说不准呢,半年前丁宝还把萧文琪是为奋斗的目标,经过古阵之遇,他竟和苏晓晨结成了良缘,世事难料,不过这总是好事,看来是时候回去恭喜他们了,并且自己在他面前也不用因为萧文琪而感到尴尬,提到她,自己便掉了筷子,看来自己心中的确种下了她的身影,只是她现在还好吗?所谓伊人,在水一方,苍天明月清风,有谁能带去我的思念?
看到他的举动,出神的表情,唐婉不仅一叹,看来这辈子注定不能得到他全部的爱,但又能如何呢?只要能在他身边,只要他还是她的"笨蛋",自己还是他的"蛮女"就好,不是吗?更何况自己也不希望看到另一个女子伤心,想罢敲着碗筷嗔怒道,"笨蛋,想什么呢?快点吃啊。"李易缓过神来,两人四目相对彼此一笑。
待两人来到爱河之畔已近傍晚,夕阳的余晖将这片天地装饰的粉红,如此美的环境相衬,一对对青年男女,彼此以花相赠,携手步入爱河,以河水长流来宣誓他们爱的誓言,天地为证,爱神未媒,海誓山盟,执子之手,与之偕老,天苍地老,海枯石烂,此情不变,此心不移,此爱不绝。
在这喜庆的氛围里,李易握住唐婉的手,只是紧紧的握着,此刻无语。唐婉躯体一震,随即低首羞面,继而又仰首相望,人约黄昏后,两人就这么望着,虽然没有说一句话,但两颗心灵已在瞬间交流了千千万万,那些千世的约定,那些不变的誓言,就此定下,天涯共此时,幸福的人们,就好好珍惜这份难得的幸福吧。
所谓伊人,在水一方。中条山上,透过阁窗,白色的身影望着西下的夕阳,看得出神,那一刻的否决是那么的坚定,是的正是看到心里的那的身影,才让自己如此的决绝,尽管彼此连点滴的誓言都没有,但一想其他的眼神就什么都是注定的了,只是他还好吗?叮叮当当,风铃震动发出清脆的响声,起风了,吹的她白裙飘动,会心一笑,仿佛这风给她带来了他的信号,让她那么的安心。
谁说"自古多情空余恨",那只是爱的很深,即便"此恨绵绵无绝期"也只是爱的更久。天下相爱的人们,上天注定的情缘,你我共相守,又何谓在水一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