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利·莫顿·期坦利(1841—1904年),英国人,出身在一个贫寒家庭,不幸于六岁时遭其家庭遗弃,长大于一个国办救济穷人的机构中,后来当了水手,到美国参加了南北内战,又曾在美国海军服役,最后成了一名十九世纪颇有名气的记者。
在非洲的荒野找到了英国探险家大卫·利文斯通博士后,不计较得失,竟然决心成为一名探险家,继续利文斯通的事业。终于,他填补了横跨非洲大陆的空白。从而实现了人们和他自己的夙(sù)愿,他在世界探险家史册上留下了自己的名字。
一个改变命运的特殊任务
1841年,亨利·莫顿·斯坦利出生于英国威尔士,原名叫约翰·罗兰兹。由于家境贫寒,加上又可能是个私生子,小时候由外祖父抚养。6岁时外祖父去世,被寄养在亲戚和邻居家。一天,大人们以带他去见姨妈为名,把他送进贫民习艺所。他在习艺所里受尽了折磨,15岁那年,鞭打了习艺所所长后逃跑,到一艘船上当了水手。
18岁时,他离开商船,到了美国新奥尔良,一个叫亨利·莫顿·斯坦利的美国人很喜欢他,给他找了职业,后来收他为养子,他就改用了养父的姓氏。
美国内战期间,他先在南军中作战,后来被俘,加入北军,不久退役。这时养父已去世,他回到了英国。当时他穷困潦倒,衣衫破烂,母亲不愿再承认他。他怀着深深的被遗弃感回到美国,加入了海军。
退役后,他往西旅游,到过盐湖城、丹佛等城市,为了付旅途费用,他写旅游随笔游记获得稿费应用,由于他叙述的文笔生动流畅而又清新动人,竟然大获成功,深受读者和编辑们的青睐(lài)。他发现自己竟然还有这种写文章的能力,简直乐不可支。
从此,他又旅游又写文章。写文章得稿费支付旅途费用;旅游才能有写文章的材料来源。后来,他甚至跑到小亚细亚和中国的西藏,发回许多深受读者欢迎的文章。他向名记者的目标迈进。在美国时,他报导的讨伐印第安人的文章及参加英国讨伐阿比西尼亚奥多皇帝的远征队发出的新闻,均使他名声大噪,成为著名的记者。
这时,美国纽约《先驱报》的老板派他到各地旅游写报导,后来又调回纽约,派他去非洲寻找苏格兰探险家大卫·利文斯通博士。这位探险家在非洲失踪了好多年没回到欧洲,引起欧美人士的广泛关切。
经过权衡考虑,斯坦利决定前往非洲大陆。他知道环境的恶劣,任务的艰难是难以想象的。成功了自然名扬天下,失败了,不仅找不到利文斯通博士,而且连生命也得搭进去。
斯坦利想,成功对于任何人,不分彼此,均予以同一机会。人能努力,向上进的路上跑,遇着困难,绝不畏缩,把困难做为另一条成功之路的起点,虽需经过痛苦、坎坷、危难,但是如下了最大决心,并能有科学计划和机敏才智,再加上胆识和不屈不挠的勇气,或者还应加上一分幸运,则一定会干成功。就这样,斯坦利到了非洲。于1871年3月21日离开叠给巴尔,向内陆前进。
经过将近八个月的难以想象的困难,幸运之神偏爱勇敢的人,他找到了利文斯通博士。真令人不可思议。
1872年,他发表了关于这次探险旅行的报导《我是怎样找到利文斯通的》,全世界都认为真是神话一般的故事。这个美国佬斯坦利,钻到无人知晓也无人进去过的森林,没被土人吃掉、没掉到沼泽里淹死、没让毒蛇猛兽咬死、没掉在激流里溺(nì)死、没有饿死、没有得难治的病受难愈的伤而死,做到了其他任何人多年未做到的事,这真是不可思议的事。他是一个有名的记者,只不过是一名记者,甚至不是一名真正的探险家……这一切是真的吗?
直到他拿出利文斯通的日记作了证明,大家相信了这个报导,真是一举成名天下闻了。
到处有人请他作报告,更增加了他的荣誉。最后,英国女皇维多利亚决定接见他,并赠他一个镶珠宝的金鼻烟盒,对他表示谢意,感谢他发现了利文斯通博士。
他被授予“伟大的美国探索者亨利·莫顿·斯坦利”的称号。他进入了上层社会。
这时,斯坦利想起了他的养父和恩人老斯坦利,若地下有灵,也会笑慰九泉。他也想到了遗弃他的母亲,心中一阵刺痛起来。
事情就是这样,如果他在穷困的母亲慈爱抚养下长大,多半不会飘洋过海或参加美国内战,也不会受到各种使他成长起来的磨难。完全可以这样说,他的才学胆识,正是小时候不幸给他的意外帮助从而在实践和努力学习中得到的。
斯坦利的生活转折时期来临了。
决心成为大探险家
斯坦利于1871年11月10日,在非洲大陆腹地乌吉吉找到了利文斯通博士时,他对利文斯通说:“我想,您是利文斯通博士吧?”这句话后来传遍全球,成了斯坦利一句著名而含蓄的语言。
不管是由于博士与他长谈的影响,或是再加上非洲大陆带给他的强大诱惑力,总而言之,当我离开非洲时,他在内心说,终于找到了这一辈子生活的目的:立志成为一个真正的探险家。
其实,在找到利文斯通之前,他在世界上走来走去,到处寻找写文章的好材料,再用生花妙笔写出读者欢迎的文章,充其量是一个旅行家和名记者,但并不是一位空前的大探险家。
如果纽约的《先驱报》没有派他去非洲大陆腹地去寻找那失踪多年的利文斯通,他自己是从未打算去那里,而且恐怕一生永远也不会去那里的。
找到了失踪的利文斯通,又写了篇优秀报导,也未能看出把人类的知识积累多少。但如果做到首次横跨东西非洲大陆的话,就将跻身于大探险家之列,解决一些以前从未能解决的问题。
严格的说,斯坦利绝不是为出名而去探险,他有事业心。因为,他现在已经是名记者了,又传奇般的找到了利文斯通而名扬天下。所以,如果不是想在一生中再多贡献些什么给人类的话,计较一切得失,他是不会去冒那难以想象的危险的。
当他听到自己最尊敬向往的、才智双全的大探险家利文斯通逝世的消息后,更加坚定了他要成为一名探险家的志向。他向人们公开宣布了要完成由于利文斯通博士逝世而未完成的事业,还要解决中非地理上遗留了的重大问题。
这个公开宣布出自斯坦利之口,世人自然异常重视,于是集资活动开始了。纽约《先驱报》的老板之子、本亨爵士及许多知名人士都参加了筹募(mù)款项工作,并决定建立一支英美联合探险队,领导人就是亨利·莫顿·斯坦利。
这个身材不高眼睛有神的斯坦利,身体很健壮,体重达一百八十磅,要知道他才五英尺半高。脚大手却不大,衣服不太合身。他性格坚毅,工作办事认准了目标后,永远不屈不挠地顽强地实现自己的理想,直到胜利或为之牺牲。他有出众的领导才能,最大的特点是他对人的了解和观察事物的本领,这也是他能写文章广受读者青睐的基本原因。
他待人公正,为人正派廉明。他的忍耐力和勤奋、乐观的精神,也是鼓舞探险队员们跟随他的基本因素。
没有斯坦利的这一切品质和领导能力,在那个时期是不可能横越非洲大陆,并能生还归来的,要知道那是近一百二十年前的事啊。现在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了,情况自然不同过去,主各观条件全改变了。但就是今日,具有最新式装备和交通、通讯工具的探险队伍,在巴西的原始森林中跋涉,仍然险象环生、危机四伏。
探险队开始组成。1874年,斯坦利和三名白种人同伴到了桑给巴尔,这是非洲东岸地方。他们开始在此地为进入非洲内陆招募了大量脚夫,以至显得探险队伍庞大,往前行进时,真像一支军队。特别是当向导队长身着红袍,手拿军号奄队伍前边率先领头前进时,非洲大陆的沿途村镇的土著居民,看到这么多队伍带着武器,挥动着旗帜跟在红袍人后边,向他们走来,土著黑人的恐惧不安,是很容易理解的。
有谁能知道这是一支探险队而不是一支烧杀掠夺的入侵者呢?何况,在他们的经验和传说中,白种人到非洲卖东西时也抢劫他们,同时,更令人深恶痛绝的是抢人口卖作奴隶的野蛮行径,使他们妻离子散、家破人亡,仇比天高、恨海难填。其实斯坦利探险队想和非洲大陆人民友好相处,一边进行正当贸易、一边进行探险考察工作,这不仅对探险队大有助益,如向导、食物的供应等,而且,对沿岸沿途的所经之处的居民,也有利。
斯坦利在桑给巴尔招募了三百五十三名非洲搬运脚夫,组成了探险队核心部分。他选了一个忠实可靠的人领导这支脚夫队伍。与此同时,他选的向导队长、厨师长、卫队长、队长也都很能干。舵手也是他认为最好的人,驾驶着“艾丽丝小姐”号船舶,这是一艘以他的未婚妻艾丽丝·派克的芳名为命名的船。
三个白人中,有波科克兄弟二人和巴克。令人遗憾的是巴克病逝于途中,波科克之弟也在探险的初期就死于伤寒。这样就剩下了被大家叫做船长的斯坦利及其左右手波科克两个白人了。波科克是来自肯特州的英国人,当过船工,才二十七岁,品质高尚,乐观而有人道主义精神,工作勤奋有耐心,吃苦耐劳,关心别人,很受大家爱戴。是斯坦利的忠实朋友。还有一个人被称为“智者顾问”,地位仅次于脚夫队长,也是斯坦利依靠的人。
杀出来的行程
探险队原来的计划是到达尼扬格韦河后,全体乘船沿河而下。但由于人多船舶少,结果一部分人不得不沿河岸步行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