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已经在东方露出了脸,开始渐渐升起,预示着黎明的到来。
浙富农林大学的操场上,人渐渐多了起来,大部分都是大学里的学生,也有些附近的居民,溜进校园晨练的。
这种时候,禹望已经不适合再在这里待下去,他本就是个性格孤僻的人,这或许与他经常写诗有关,也与他流浪多年长期独处有关。而现在,或许是身体里多了一匹黑色饿狼的缘故,以至于他觉得自己的性格似乎变得越加孤僻,喜欢黑夜而不喜欢白天,喜欢安静而不喜欢喧嚣,喜欢独处而不喜欢人群……
仔细想想也不难明白,狼,本就是种喜欢在黑夜里出没的野兽,大部分狼都是喜欢独处的,群居性的狼并不多见,何况是一匹妖狼。
这一夜发生的事情经历的变化,也让禹望感到了疲累,极度需要休息一下。
当即,禹望离开操场,离开了浙富农林大学,返回到自己的出租屋,那间狭小破陋的房子,光天化日之下,他不会变身成狼,而是走回去的。
返回出租屋前,禹望没忘在浙富农林大学大西门门口的美食街购买一些吃的卤菜和喝的啤酒。这个美食街是专门为了浙富农林大学的大学生而设立,里面有着成百上千种小吃,价格比较便宜,只是,禹望的生活费实在太紧张,曾经到这边流浪时,很少会到这里来买吃的,偶尔放纵下才会如此。
现在,禹望买了几十块钱的卤菜和十二罐罐装啤酒。他准备好好放肆下,为了庆祝自己的惊人奇遇,也是因为他现在已经不用为钱太过发愁,他已经有了特殊能力,凭借这种能力他能够搞到钱,至于如何搞钱,办法实在太多,现在他不愿去想,等休息过后就会展开。
回到出租屋后,禹望用电脑放着自己不知道看过了多少次的王家卫的电影《2046》,电脑是几年前买的,廉价破旧,专门用来写诗的,不知道追随他跑过多少个城市,这几年来,无论禹望去往哪里都会将电脑给带上,尽管沉重,倒也是一种充实。
禹望一边吃着卤菜喝着啤酒,同时想着些乱七八糟的心思,大部分都是美好的幻想,这些幻想放在以前注定只会是幻想,是一种意淫而已,而现在,禹望准备将这些幻想都变成真实,不为别的,凭借的就是身体里的那匹黑色饿狼。
禹望的酒量不大,平日也不经常喝酒,但他喜欢喝啤酒,尤其是罐装啤酒,哪怕喝得不多,也能图个痛快。
正常情况下,六罐啤酒就已经能让禹望头晕脑胀了,今日也不例外,当十二罐啤酒喝完,禹望已经醉眼迷蒙,过程中上了至少五次厕所小便。不过,禹望从中发现一个问题,他隐隐发现,如果他自己不想醉,哪怕再多喝十二罐啤酒他也不会醉,只要他偷偷催发体内的那匹黑色饿狼,便可以很好的将酒精给消化。
这不难理解,那可是妖狼啊,生前十分强大的妖狼,区区一些酒精哪能奈何得了它。
这个发现让禹望很兴奋,算是一项绝技吧,他知道以后没准能用得到,当然,平日他自己喝酒时不会这么做,在他看来,喝酒最快乐的地方无非是三点。
其一是喝醉后那种大脑迷蒙的感觉,当然,前提是不要真的太醉,醉到吐得胃出血的程度,那样就得不偿失了。
其二是跟朋友在一起喝酒时热闹的氛围,图的就是一个痛快,正常情况下一些不会说的心里话,借着酒精的催发,便可以在这时候说出。
其三嘛,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在禹望想来,那便是,当一个男人喝醉酒后,能够更放肆的享受女人的照顾和服侍,前提是这男人得有女人,而这便牵扯到一个血淋淋的现实,那便是这男人得有本事和魅力,能够让女人心甘情愿照顾服侍醉酒后的他。
禹望是悲催的,早年流浪时他就几乎没有朋友,后来在安乐市上班,好不容易结识了几个算是朋友的朋友吧,结果因为打游戏机借钱,朋友反而成了仇人,天天逼命似的问他要账,又没有朋友了,这件事让他深刻明悟到朋友的不可靠,在金钱和利益面前,所谓的友情往往很是不堪一击,爱情也是如此,即便亲情,往往也这般。
如今的禹望,可以说是一个朋友都没有,自然就没朋友跟他喝酒了,他每次喝酒都独身一人,次数多了,他反而喜欢上了这种感觉。
喝酒有三大快乐之处,而禹望只能享受到第一条快乐,第三条快乐他显然是享受不到的,因为他身边根本没女人,哪个女人会看上那么糟糕的他呢?
不过现在,禹望相信要不了多久他非但会有女人,且绝对不止一个,会有很多女人迷恋上他,愿意照顾和服侍醉酒后的他。
“一切走着瞧吧。”禹望在心里嘀咕,算是对自己的勉励。
为了女人,他也必须要振作,何况现在的他已经有了振作的基础。
一边嘀咕着,禹望一边陷入沉睡,他太累了,不仅仅是昨夜的事情让他累,太长时间的生活心酸让他更累,他急需一场酣眠,而且,这场酣眠过后,他这个奇特的狼妖就要风风火火展开他的新生了。
是的,新生,禹望将这场机缘当成了新生,他要彻底扭转自己的命运,再也不要像从前那般颓废潦倒,那般茫然不知所措,那般的没有人生的方向。
这一觉足足睡了十二个小时,真是非常长了,不仅仅是因为禹望急需这么长的一场酣眠,也与他身体里的那匹黑色饿狼有关。
醒来的时候,禹望明悟过来,因为身体里多了匹黑色饿狼,因为他已经成了一个狼妖,他的很多地方无形中都发生了改变,喜欢黑夜也好,喝酒也罢,睡觉亦是如此,狼是很喜欢睡觉的,妖狼更是如此。
想明白这点,禹望不禁怀疑自己以后会经常沉睡了。
无所谓了,能够安安稳稳潇潇洒洒的睡觉,何尝不是一种幸福呢?
禹望从床上爬起,打开电灯,就着昏黄的灯光打量了一眼房间,房间很混乱,他的注意力集中在了满地飘落的一些手稿上,那些都是他写的诗,足足上千张,这些原本被他所深以为傲的诗歌,如今仿佛成了嘲讽,每一张诗稿似乎都在发出嘲笑声。
皱了皱眉头,禹望从体内调集出一股能量,那是黑色饿狼的妖气。
妖气翻飞而出,宛如一阵黑色厉风,一下子便将满地的诗稿通通席卷,所有诗稿都飞窜到了禹望面前,被禹望快速而敏捷的全部抓住,不一会儿,禹望手中便有了厚厚的一叠诗稿,整个过程显得分外诡异。
禹望走到了卫生间,拿出打火机将诗稿点燃,投入到了马桶中。
望着那些燃烧的诗稿,禹望感到莫大的心疼,心里仿佛在滴血一般,却又感到莫大的畅快,因为这意味着他将与那些写诗的潦倒的日子告别了。
禹望继而明白了,相对于诗歌本身,他更喜欢的还是一种诗意,他想要诗意的活着,而写诗其实并一定能带给他这点,反而让他的生活变得很沉重和压抑。
不写诗呢?若是以前,禹望肯定会回答说:“不写诗的话,生活会更没有诗意。”但现在,他会给出截然不同的答案,他相信会充满诗意,且是一种独特的诗意。
他的人生,已然变成了一个狼性的人生。
他要这狼性人生,凶猛而富有诗意。
他要以这样的一种状态,投奔滚滚的红尘。
上千张诗稿,燃出了一团团刺目的火光,火焰稍纵即逝,化成了一团团灰烬,堆积在了马桶中,禹望不断按着马桶的抽水按钮,不断冲刷着那些灰烬,待到所有诗稿都燃烧殆尽,灰烬也都消失殆尽,禹望畅快地洗了个澡,换了身比较干净整洁的衣衫,也只是相对于他的其他衣服而言。
禹望在镜子前将自己好好打扮一番,将杂乱的头发梳理整齐,胡须都挂了干净。
眼看着时间已经进入晚上八点钟,外面的天空已被夜色笼罩,禹望走出了房间,走到大街上,拦了辆出租车,离开出租屋所在的郊区,前往林安市的市中心。
市中心一片繁华,灯红酒绿,一派旖旎景象,路上的行人大多是年轻人,年轻人中大多穿的都很时尚前卫,仿佛在呼应着时代的潮流。
坐在出租车里的禹望,望着车窗外不断流过的繁华景象和喧嚣人群,不由觉察出自己的寂寞,不过,这种寂寞此时已经对他造不成多大威胁,反而被他当成了一种享受。
他默默告诉自己:“对寂寞的感性过重,并不代表我多么脆弱,相反,它能够让我以一种独特的姿态活在这个人间,这个人间,这个滚滚的红尘,今日以前的我被它给冲刷,甚至差点被它给彻底吞噬,而从今以后的我,将不愿受到它的欺辱,相反,我要让它给我滚起来,我要让我的人生在这个滚滚红尘中也潇潇洒洒的滚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