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青队里男知青9人,女知青7人。男知青的头儿是知青队长晨,女知青的头儿就是她,小名叫茅。茅在中学时代就是全校闻名的学毛著积极分子,她与我同一个年级,但不同一个班级。她是那个班和团支书。全年级12个班,12个团支书中只有2个是由女同学担任的,茅的能干可想而知。本来我也是班级的学生干部,但因为出身的阴影加上我发育较迟,高中时才开始“窜条”,个子虽然是窜起来了,但细条悠悠的整个儿象一根清瘦的毛竹,书读得不少,可多为古典文学,外国名著却消化不多,对那些眼热心跳的大胆爱情描写读起来还有点儿顶不住,茅正相反,她毛著读得好,是活学活用的标兵,她同时还胆大包天地读了许多在那时称之为“毒草”的外国小说。总之,在知青队里,她像个教练的大姐姐,我则象个浑不晓事的傻小子。田头地角,清晨傍晚,或劳作之余,或茶余饭后,别的知青打牌下棋,吵吵闹闹,茅则常常找我交流读书的心得,有时也展开小小的辩论,不过更多的时候,都是她说的多,我说的少,她是勇敢的布道者,我是腼腆的听众。因为,她的书显然比我读得多,尽管我在知青队里也算一名秀才。所有这些,关于我和茅之间的“文化交流”活动,都是在极其秘密的情况下悄悄进行的。那年月,男女绝对地授受不亲,除了个别大胆的公开谈恋爱,一个男知青和一个女知青是不敢单独在一起的,否则会被人看作龌龊下流,道德意识败坏。
是一个初冬的傍晚,收工归来在溪边洗濯脏手泥脚之际,茅神不知鬼不觉地靠近我说:“今晚我们出去谈谈心。”语气是命令式的而不是疑问式的,也不是征求意见。我简直怀疑自己的耳朵,问:“干什么?”“出来你就知道了。等大家都睡着了,我会在门口吹口哨,你听见口哨声就出来。”说完话,茅就径直一人甩下大家先上岸走了,丢下晕晕乎乎的我愣在那里长时间发呆。我不知道她叫我晚上出去干什么,让人发现多尴尬,我感到害怕。自从耳朵里听到她的指令,我就仿佛怀里揣了一颗定时炸弹,这颗包藏着“见不得人”的秘密炸弹随时随地会震耳欲聋地“隆隆”开来。
夜深了,同一房间同伴的鼾声此起彼伏,我却毫无睡意地躺在被窝里装睡,等待着那骇人听闻的口哨声吹响,我恐惧那吹响的口哨,怕它惊醒众人的好梦,暴露我俩的秘密,尽管我根本不晓得这个秘密是什么?我一点不欣喜,甚至还有一点讨厌,讨厌茅的自作主张,却让我在这里受刑。我希望那口哨声不要响起,一切都不过是茅别出心裁的恶作剧,同时我又希望那口哨声早一点响起,好早些结束我忍耐和等待的“徒刑”。我满脑害怕和胡思乱想,就是没有一点男女之间亲近时特有的那种欢乐和期待,我在焦急地等待着,在等待和害怕的折磨中渐渐入睡。就在这时,尖锐的口哨声吹响了,仿佛久揣怀中的那颗炸弹轰然爆炸,我蒙上头,不敢动弹,感觉象所有的邻居都惊醒过来,偏偏耳边的口哨声在一声接一声响起,不急不慢,不愠不火,比一个男知青吹得还老练到家,在一声声哨音里,我听出了执着和顽强,我意识到如果我不起床,她会锲而不舍不露声色地一直吹到天亮。我吓得一骨碌爬起来,黑暗中贼一样摸出门去。门洞里传出茅低促有力的质问:“怎么这么久才出来?”“我……我……”我想说害怕,觉得掉份;我想说不情愿出来,又怕伤她的心,我只好什么也不说,跟着她走。我的牙齿在打架,浑身在发抖,一半是冷,一半是怕。
我们就这么行走在光天化日之下——千真万确的,闽北的冬夜原来如此亮堂,天地间一片白茫茫亮光光。在亮光光白茫茫的氛围里,茅带我走到村头一堆杉木跟前,说:“我们随便坐坐吧。”我立马下了一大跳,就坐在这空空荡荡四无遮盖的杉木堆上?我俩这么一坐,还不让全世界的人看见了,暴露了?就算我俩君子坦荡荡没有任何见不得人的事情吧,也犯不着这么“光天化日”地坐在旷野里干冻着吧?可是茅已经干脆利落地坐下了,我心里老大不情愿也只得坐下,我坐得离茅有一段距离,中间再坐一个人都够。茅笑一笑,没吱声,她笑得坦然,也很真诚,反过来倒好象我一肚子的肮脏念头。我继续牙齿打仗,浑身发抖,这会儿似乎抖得更利害了,毕竟刚从热被窝里爬出来,闽北的初冬之夜霜冻已经下来了,寒冷可想而知。可是茅却为一片神圣的爱情激动着,那是她事后告诉我的。她属于外刚内柔的那一种。“把你的手给我好吗?”是茅真挚温柔的声音。我傻乎乎地反问:“放哪里?”茅无言地一把把我生冷如冰的手掌握在了她温暖如春的手掌中。奇怪,我的手冻得刺痛,她的手却是热乎乎的。她说她要让我暖和起来。她的热乎劲还真的一下子使我的手热起来了,连心也跟着热烈激跳——要知道,这可是我生平头一次与女子坐得这么近,也是生平头一次与女子的手紧紧握在一起……
后面的故事可以省略了。我们好合好散,到今天还是好朋友。初恋的记忆就像远处有一片风景,又像隔着一口池塘。
爱情往事
在高中时,我曾经疯狂地暗恋一个男孩,日记本上写满了他的名字。后来,我把这件事讲给好友听,她惊讶地说你怎么会暗恋这个男生,怎么她一点都不知道?说实话,我也不知道。
我是个风风火火的女孩,一边当着班里和年级组的团支书,一边不断地犯错误、写检查、作检讨——幸好只在办公室里,加上经常在校报上发表文章,我在全校都很出名。从小到大一直“出人头地”的生活养成了我天不怕地不怕的性格,而我却选择了暗恋的方式,这也许跟这个男孩有关吧。
那个男孩在另一个班,个子不太高,人长得很俊秀。当然这些都没有什么稀奇,与众不同的是他的风度。他永远是整洁利落,温文尔雅的,连在篮球场上也不例外。
宿舍里有一个女孩和他是初中时的同学,我从她偶尔的话语中得知了一些关于他的信息。他很小的时候父亲就去世了,他母亲没有再结婚,独自一人把他抚养大。他的相貌遗传自母亲。我见过他的母亲,她虽然已步入中年,但仍很漂亮,静静地坐在柜台后面,有一种说不出的优雅。
也许是受母亲的影响太多,他不爱说话,也不大合群,显得有些孤傲。我经常可以看到操场上从容走着他孤单的身影。
我熟悉他的背影,我可以从几十个同他留着同样发型、穿着同样夹克衫的背影中,一眼看出哪个是他。他的背影是那么与众不同,他的衣服是那么整齐干净。他走路的姿势总是昂首挺胸,从容不迫的,尤其在他穿西装的时候,我一直固执地认为只有他才能穿出西装真正的风度来。
那段时间我正在课堂上忙里偷闲,攻读古龙的《绝代双娇》。我便自然地拿花无缺同他作比:太像了。在他身上,你绝对找不到一个有失风度的举止,也找不到一丝故作文雅的矫揉造作。那是一种气质,伪装不来的。
那时候我经常去取信,只因为办公室要路过他所在的班。他的位子在第三排,从门口一瞥就能看到。他总是在那儿端坐看书,一脸宁静,我很喜欢他的这种表情。
我开始喜欢上体育课,因为我们两个班在同一时间上体育课。尽管隔得很远,但我能认出他的背影。我这位“球盲”开始对篮球有了兴趣,因为球场上经常可以见到他的身影,而且还可以看到他的笑。
他从不会像我一样咧开嘴毫无顾忌地哈哈大笑,他的笑容很温柔,微微的,有一种无法言说的意味。他笑的时候,目光都是暖暖的。我最喜欢他的笑,我私心这笑容写出进了我的小说。
高三的时候疯狂地看言情小说,看腻了就提笔自己写。我把他和自己写进了小说里。他的姓不多见,他姓“宁”,我便给小说中的男主人公取名为“宁子”,女主人公就叫我最喜欢的绰号并用作笔名的“米儿”。我写米儿热情活泼,宁子风度翩翩,米儿暗恋宁子,一次说梦话泄了密,让宁子知道了,中间又有很多波折,最后有情人终成眷属。我的小说被四处传看,也传过他们班,但没人当真——我还写过很多别的爱情故事,比这个凄美得多,而且我从不说梦话。生活中终归没有小说中那么多的巧合。
但巧合总是有的,我曾在打水的路上与他擦肩而过。那是下了晚自习后,我提了暖瓶到开水房去打水,远远地看见宁迎面走了过来,长长的小路上只有我和他两个人。我想鼓起勇气向他微笑,但还是没有,我只是放慢了脚步,低着头走了过去,那时,我文静得不像自己了。回到宿舍里,我写了两页日记。从那以后,我经常在那个时候去打水。
高三下学期是段疯狂的日子,校园的甬路上经常会有一对一对的身影,我只担心听到他有女朋友的传闻,别人什么样子我都无所谓。令我担心的消息一直没有传来,然后就到了高考的日子。
我对考试情有独钟,每次都特别投入。在考试期间,我满脑子都是考试,暂时把这份似乎只在琼瑶小说里才有的恋情放在了一边。
高考后的整个假期,我都在计划着打个电话给他。在感情方面,我是个胆小的人,所以不敢在有可能见面的日子里向他表白。而等到我们不可能见几次面,或者说,我们几乎不会再见面了我又犹豫是否还有打电话的必要。这个电话最终没有打出去。
我又写了一封信,将信纸折成精巧的“相思叶”,打算在返校取通知书的那天给他。那天我见到他了,他还是一个人站在那儿。“相思叶”都被我捏湿了,最后我还是改变了主意,将信耐心地撕碎后,扔进了身旁的垃圾筒里,既然一开始就没有涉入他的生活,又何必在最后扰乱他的平静呢?
我后来花了很长时间去淡忘他,让自己慢慢冷静下来,我现在想,如果当初我给他挂了电话,会有另一个美好的开始,但也许是一个悲伤的故事,不管怎么说,那段单恋的日子我过得很快乐,一切都那么美好,我的心始终被一种幸福充满着。
或许正是因为我没有闯进他的生活,所以才能在圈外看得如此悠然和从容。美,有时的确和距离有关。
现在,一切都成为往事了。回想起来,并不觉得那时的自己很傻,只觉得那时的自己有一点可爱。
大四,流完了最后一滴泪
一
这是我在山J的最后一个秋天。正这么悲伤地想着,只听见“吧嗒”一声,有什么东西落在了我的头顶上。我以为是我把老天感动地落泪了,可是,身边的地面并没有湿;我便漫不经心地用手一擦,感觉不对劲,再放在眼前一亮,呀,操******,是鸟屎。
我翻遍全身的口袋,发现并没有带手纸。情急之下,就把从外面买来的汉堡派上了用场。擦完手指后,对着曾经美味的汉堡,一阵地恶心。
这条路是出入山J的必经之路,被我们形象的称为“圣水之林”。原因很简单,就是因为路两旁长满了参天的梧桐树木,梧桐树上住满了圣水的施者——喜鹊。凡是在山J生活的人们,无论是谁,无论是什么样的身份以及什么样的性别,都必须接受圣水的洗礼。以前我一直以为我是个例外,不料天降UFO,居然在今天应验了。看来真理是不可抗拒的,马克思说的没错。
在路的尽头,拐个弯,就走出了“圣水之林”。不知道为什么,心里感觉沉甸甸的。我已经上大四了,大四究竟意味着什么,只有你亲身经历才能明了。现在正是开学的时节,全国各地的小弟弟小妹妹们怀揣着梦想兴高采烈地踏入山J这块土地;哪怕是身上落满了“圣水”,他们依然是激情似火。我想起了,在三年以前我也是和他们一样,有色彩缤纷的理想,有溢满心田的壮志,逢人笑得比花都灿烂;可是现在它们都去了哪儿。一想到这里,眼睛里酸酸的,谁也不想自甘堕落,可是现实逼得我不得不堕落,我也没办法。我越来越感觉到,大学是一座魔窟,走进去的是人,走出来的是魔鬼。或许……
正这么想着,突然有人撞了我一下,而且也把我手中的东西给夺了过去。
“喂,叶飞你这个臭小子,又在打哪个MM的主意呢?”
我兀地醒了过来,看到了笑得诡异的“孙子”。“孙子”是我曾经的好兄弟,之所以说曾经后面会说到。这家伙全名孙海建,就因为多读了几本古书,就学人家老子庄子孔子墨子他们,非要在姓后面加个子字以示尊贵。可不幸地是,姓什么不好偏偏姓孙。在宿舍里,他曾耐心地教过我们:孙要念平声,子要念上声。不料,我们都图省事,直接念成去声,张口闭口都叫孙子,特没地位。一开始,这家伙很不习惯,哭着喊着要我们改,可是久了,也就这样,没人在意了。
“算你小子走运,本大哥就给你留个面子,就不揭发你了;不过这块汉堡就归我了。”老孙不怀好意地说。
“那可不行,那……”我忽然间想起了圣水,便立马换了副口气说,“我得考虑考虑!”
“考虑个屁!”说着,老孙猛咬了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