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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别样爱情(3)

他家的小屋里亮着灯,透过小窗,我看见削瘦的江峰坐在火炉边烤火。我站在街的斜对面,静静地看着我久别的爱人,直到雪花落了我一身……江峰出来时,我的脚竟发酸地挪不动了,嘴也张不开了。江峰看见我,向我飞奔过来,那一刻我的泪水又流了出来,我无条件地轻易地原谅了他。我想起了那部电视剧,我想我终究比丽迪姬幸福多了,不是吗?我终于等回了我最爱的人。而这得归功于——杜松。

我很晚才回到家,母亲说我走后杜松给我打了五六个电话。第二天我到车站送杜松时,他已经提前走了。我听同事说昨晚他喝醉了,一直不断地叫着我的名字,要我给他送冰洪淇去……我一下惊呆了,我现在才知道杜松一直在深深地爱着我。可是,为了我一生的幸福,他竟痛苦地充当了我与江峰之间的“爱情维修工”。

站在寒冬的冷风中,漫天的雪花正纷纷扬扬地包裹着这座寒冷的城市。想着逝去了的那份真挚的无价情义,我忍不住怆然泪下……

暗恋终会过去

她是十五岁那年喜欢上他的。

那年,她才上初二,跟着同学去她家里玩,同学的家在城里,住着部队大院的楼房,院子里有高大的法国梧桐,非常洋气,那是她们小镇上没有的树。

在同学的家里,她遇到了他。

初相识的刹那,她的脸就红了。

平时,她是很粗鲁的女孩子,和后桌的男孩儿打架还动过手,她大大咧咧的,留着短发,穿衣服极不讲究,都是姐姐穿小的,甚至,她的衣服上还有过饭粒子。

可是那天之后,一切都改变了。

她遇到了他,他是同学的哥哥,放了假,正在窗前拉小提琴。

她记得那天的下午阳光细细碎碎的,空气中有莫名其妙的花香,到底是什么花香呢?多年之后她努力地回忆,却再也想不起来了。

之前,她从来没有听过小提琴。

那是电影里的道具呀。

可是,现实中突然出现了这样一个飘逸的男子。穿着宽大的白衬衣,留着细密的黑发,尽情地拉着小提琴,她看呆了。

同学说,我哥哥可有才了,还会写诗呢。

写诗?那是多遥远的事情啊。

她觉得自己好像一个乡下傻丫头,就那样呆呆地看着那个英俊得有些眩目的男子,眼泪差点掉下来。

是谁说过,如果一个女孩子懂得了脸红懂得了羞涩,那么,她一定是喜欢上一个男子了。

是了,是了。

这就是金宵玉露的相逢!

是了,是了,这就是少年维特的烦恼!

从此,她变了。

她变得不再吵吵嚷嚷,不再和男孩儿似的哈哈大笑,她立志要杀进班里的前三名,因为只有进了前三名,才可能考上一中,考上一中,才能考上大学。

本来,她的成绩是四十多名,只等毕业就去广州之类的城市打个工,或者和她姐姐一样,早早地嫁人,农村的女孩子,还能如何?可见到他之后,一切不同了,她发了疯,努力地学习,他在上海读大学,她就要去上海!

当她说要考上海的大学时,全家人夹着咸菜,看着院子里的牛说,快吃快吃,吃完去放牛,别废话了。

没有人拿她的话当真,后来连她自己也怀疑整个事情的真实性。

可是她的成绩是真的了,到初三下学期,她已经是全校的前三名。

暑假又来了,她考上了一中,以第一名的成绩。当然,她每天还要骑十几公里到城里来,去那个大院的梧桐下等待一个人。

她好像是那只兔子,永远在等待。

一个假,她只看到过他一次。

他骑着一辆二八车,骑得很快,风一样从她面前过去了!甚至,连看她一眼也没有!她是个又黑又难看的小丫头,衣服这样过时,长相这样土气,他凭什么要看她一眼!

可是她是委屈的。

她骑了这么远,站在这里两三个小时,完全是为了等待他呀。

他们的相遇连十秒都不到,可于她而言,已经够了,她心花怒放了!看到他以后,她小鸽子一样飞到自行车上去,回到家,铺开日记本写诗,他会写诗,她当然也要写诗,如果家里有条件,她还会学拉小提琴。可是,母亲说:小提琴?什么叫小提琴?

于一个吃饭都还困难的家庭来说,小提琴显然是件奢侈品。

上了高中,她更发了疯,好像除了学习什么都不会了,所有人都说她是书呆子。她才不是书呆子呢,她笑他们,你们才傻呢,我是要到上海去的。

让她伤心的是,在高二这年,同学的父亲转业走了,转业回了新疆,从此,一去千里,同学也走了,同学的哥哥当然更走了。

她送同学时哭了,女同学说,别哭,我们可以写信打电话。

没人知道她为什么哭。

好在他留在了上海,她仍然可以去上海。

那时,她的诗写得很好了,在一些报刊上已经开始发表了,其实,她写的情愫,全是给他的。

终于,她考上了上海的一所大学。

她是她们这个小城第一个考到上海的学生,学校里敲锣打鼓给她家送锦旗,她的母亲说,五年前这丫头就说要去上海,还成真哩。

到上海,第一件事情她就是去找他。

他却认不出她了,当然,也并不很热情,他现在很倒霉,毕业后分到的单位不理想,社会压力挤压得成了小市民,他抱怨着上海的房价,抱怨着上海人,和她唠叨着生存的艰难,他还喝酒、抽烟。

可是,她却仍然脸红,仍然放不下他。

她做了几份兼职,赚了一些钱,给他买烟送去,他大概知道她的喜欢,所以,故意要这要那,偶尔还会和她借钱,借了,从来不提还。

她也不在意,谁让她这样喜欢他?

那时他其实已经有了女友,为了讨好女友,他一次次和她借钱,于是,她发疯一样地赚钱,然后给他。

这很不公平。

她把钱递给他的时候,他总说,谢谢,我会还你的。

而她平静地说,不用还。

他们之间,话不多,他和别人介绍她说,我妹妹的同学,也就是我的妹妹了。

她默默地站在他身边,不做任何解释。秋去春来,她们熟悉得如同手足,在一次醉后他问,为什么对我这样好?傻姑娘,你是不是喜欢我啊?

刹那间,如洪水决堤一样,她流下了眼泪。

他伸出手想去给她擦眼泪,她却躲开了。

如果说暗恋有期限的话,那么,当说出来时,就是最后的期限。如果说暗恋会过去,那么,当它夹杂着人世的薄凉之后,一切终将会过去。

到最后,她终于明白她爱上了一幅风景,那风景里的人,拉着小提琴,站在碎花的窗帘前,是她想象中的梦中情人样子。

除此之外,她和他,并没任何关系。

当她终于长大,如一粒饱满的盛夏的果实一样盛开时,暗恋终会过去,而她的春天,会因为自己的盛开而到来!

冬日里的可乐情人

女孩喜爱喝可乐,尤其是在寒冷的冬天。

这个习惯自年少时养成,时光轮回,当大雪再一次飘落在北方的故土之上时,女孩终于回到了家乡。

25岁了,女孩依旧是独自一人,美丽而孤傲地走过风雪弥漫的街道,在转角的商店里买了一瓶百事可乐。

女孩很喜欢这种可乐,它的能量在所有的可乐中最足,气味也最冲。女孩记得曾经依赖它的时刻,一个人在外求学直到工作,闲暇的时候,自己常常带着一瓶可乐去爬山,累得发困的时候,扭开瓶盖喝上几口,就这样一鼓作气地爬了上去。

站在山顶上,俯瞰下面高低起伏的山峦,一个人静静地发呆。转身准备离开的时候,已是傍晚,天边还残留着一线昏黄。女孩突然发现,自己的一天就这样悄无声息地过去了,而一直陪在自己身边的,就只有一瓶可乐而已。

女孩喜欢可乐的事情,身边的朋友无人不晓。他们不止一次地劝说女孩不要再喝可乐,因为可乐里的咖啡因对人的身体有很大的伤害。

女孩笑笑,也许自己这一辈子都离不开可乐了。可乐就像是她的情人,她孤独无助的时候,它给她力量;她高兴的时候,它给她激情;她伤心的时候,它让她喝出苦涩。它从不曾离开她,像一种咒语,生生地敲入了女孩的生命里。

女孩坐在公园的椅子上。大雪过后,阳光显得异常的明亮,女孩在阳光下微微眯起眼睛。大概有十年没有回来了,可是女孩却觉得时间好像停止了流动,周围的景物依旧是那样的熟悉,好像从来不不曾改变过。

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女孩的眼泪流下来,手指不由自主地扭开可乐的瓶盖,记忆也同这瓶盖一起旋转了起来。

十年前,女孩第一次喝可乐就是在这张椅子上。

女孩记得,那是一个冬日的午后,刚下完一场大雪,天气十分寒冷。她和男孩约在公园里见面,他们一起打雪仗,身体渐渐暖和了起来。

女孩躺在椅子上,喘着粗气对男孩说,我渴了。男孩看着她红扑扑的小脸,笑着说,你等着,我去给你买水。女孩幸福地闭上了双眼,阳光柔柔地照耀在她的眼睛上,女孩在等待中,感觉自己变成了一个美丽的公主,一个被他捧在手心里的公主。

大雪堵塞了交通,男孩跑了很长的路才买到一瓶可乐。回来的时候,女孩已经睡着了,男孩把女孩轻轻地拥在怀中,生怕她着凉。

女孩醒来的时候,已是傍晚,她生气地对男孩说,我都渴死了。男孩赶紧把可乐送到女孩的手里。

女孩看着这种黑乎乎的浑浊液体,疑惑地问,这是什么?

是可乐啊,你没喝过?

女孩摇摇头,没有,我妈除了水和牛奶之外,从来不让我喝别的东西。

男孩拍了拍女孩的头说,那你就试试啊,我最喜欢喝可乐了,尤其在冬天,别有一番滋味。

什么滋味?

你喝了不就知道了。对了,要慢慢喝。

男孩扭开瓶盖,一股白色的气泡“喷”的一声冲了出来,女孩吓了一跳,她从来没见过会冒泡的水。

男孩说,没关系,你喝吧。

女孩喝了一小口,苦涩的味道充盈着她的口腔,女孩急忙往下咽,凛冽的触觉扯得她的嗓子生疼。

男孩问,怎么样?

女孩皱着眉说,好疼。

疼过之后呢?

女孩舔了舔嘴,想了想说,甜。

男孩笑着说,这就对了,我觉得这种饮料象生命,有苦,有疼,也有甜。每次喝的时候,都像是经历了一次轮回。

女孩睁着一双迷茫的大眼睛,她虽然听不懂男孩说的话,但是她觉得男孩说得很好。他喜欢的东西,她也会喜欢。她因此记住了这种饮料,它的名字叫做可乐。

如同所有的初恋一样,恋情的开始莫名其妙,结果也同样不明不白。男孩在家庭的压力下,不辞而别,随同父母举家搬到了别的城市。

一朵花,未开,已凋零。

时间无情地流淌,女孩的命运依旧多舛。坎坷的生活,过往的男人,昙花一现的爱情,无情的背叛让她练就了一身铜皮铁骨,如同一株芳香诡异的植物,站在世俗的边缘,妖娆而寂寞地开放着,再也不会为任何男人枯萎。

可是,生命有时候就是这样,当你希望能得到它宽容的时候,它冷酷无情,而当你终于不再有任何眷恋的时候,它又会毫无预料地给你当头一棒。

女孩看着男孩慢慢地向自己靠近,干净的平头,细长的眼角,十年过去,他似乎没有太大的改变,女孩在人群中一眼就认出了他。

那天,男孩是被局里零时安排去公园巡逻,他欣然地接受了,因为他突然想起自己已经很长时间没有陪女友散步了,平时的工作太忙,这是一个好机会,他可以假公济私,一举两得。

男孩穿着一身帅气的警服,英俊优雅的气质引起了不少女子的侧目,女友骄傲地拽着他的胳膊,不时抬起头,与他喁喁耳语。嫁给警察几乎是每个年轻女孩的梦想。

女孩突然记起,自己曾经对男孩说过,等你以后当上了警察,我就嫁给你。

当时,男孩不解地问,为什么非要当警察?

女孩说,因为我喜欢警察。

……

年少的事,点点滴滴,落在心里,汇集成了河。只是,现在他们已经成了隔岸观火的两个人。他当初为何要离她而去?他是否还爱着她?分别十年,他们会不会在四目相对的一霎那潸然落泪?他们能否再续前缘?这多么像一部言情电视剧。

女孩笑笑,戏如人生,可是人生并不能如戏。

女孩知道,她不会走上前去叫住他,并不是因为他身边的女友,而是女孩已经明白,有些事情过去就过去了,谁也没有办法改变历史,有些感情一旦失去,就再也没有办法弥补。回忆再美,也只能是回不去的记忆。而人却是随着时间在一直向前走的,纵使脚步停下,心也不会再如当年那样的清澈透明。

生命中有太多的意外,于自己,于他人,都是一种残酷的考验。

男孩走近女孩的那一刻,女孩安静地别过脸去。

男孩仿佛有种预感,走过女孩身边的时候,他感觉自己似乎丢了某样重要的东西,他本能地去摸索自己的口袋,发现并没有少什么东西,于是就犹犹豫豫地向前走去。

刚走几步,女友说口渴了,男孩指了指身后的椅子说,去坐一会,我去给你买水。

过一会,男孩回来了,他把一瓶绿茶递到女友的手中,然后“砰”的一声拧开了手中的另外一瓶可乐,“又喝可乐啊,跟你说多少次了,可乐不能喝太多,对身体不好。”女友抱怨道。

男孩没理她,自顾自地喝了一口,然后他的眼光突然落到了女友旁边的空位子上。“你旁边怎么会有一瓶可乐?而且还剩这么多。”男孩不解地问。

女友回头看了一眼,淡淡地说,刚才有个女的留下的,真想不到她和你的品味一样呢。

男孩笑了笑,你不懂的。

我不懂什么?女友娇嗔道。

没什么,我们走吧。男孩拉起女友的手。

只有那些心里有阴影的人,才会爱上可乐,你永远都不会懂的。男孩在心里轻轻地对女孩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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