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的内容是这样的:
我亲爱的臭文子:
这两天无论干什么事脑中都浮现着你,心里很乱,心情很糟,恨死你了,想扁你。你知道你为何该打吗?
我告诉你四件事:
一、替自己喜欢的男孩洗衣服是每个女孩最激动的事,所以我泼你一身鸡汤!
二、怕你得到我后不重视我最后离开我,所以我让你别骄傲,满校园找我。
三、我想让全校女生都知道你是我的,所以“牵”着你满校园蹓。
四、碰到我们吵架是你的运气,但这运气与爱情无关。不要怀疑我对你的真心,我很在乎你的。
臭文子!快快向我道歉,不然,我见你一次踹你一次!
你朝思暮想的丽丽
我可以想象丽丽写这封信时一定是咬着牙含着泪,脚在桌下乱踹。我相信她的个性是不会说出什么虚伪的假话,也知道她绝对可以说到做到,让我成为她脚下的孤魂。
在这种失而复得的喜悦中,我让胜利把自己头脑先冲昏,然后干出了本校恋爱史上最浪漫的事:先写好一份给辅导员的检讨书,这叫凡事先考虑一下最坏的结果。然后从文体部借来功放音响和影碟机,接上一楼女生宿舍的电源,在月光的鼓励下,我拉开嗓子对着三楼唱起情歌:“哦,不管他们怎么说,我只要你爱我……”
在所有人都嚷着耳朵中毒的情况下,丽丽终于跑了下来。
“别人都在看你,你不觉得丢人吗?”
“面子是别人眼里的,快乐是自己心中的!”
“哼!不觉得和我在一起只是运气吗?”丽丽咬着自己的下唇,眼里开始有晶莹的液体闪烁。
“爱情与运气无关!就像你此时的眼泪与伤心无关一样!”欢笑和泪水合作了一个表情在我和丽丽的脸上绽开,那叫快乐。
最难忘,是辜负
他和两个朋友在一家叫“不了情”的酒吧聊天。对于像他这样的成功男人,实在是难得的休闲时光。昏暗的灯光,一打啤酒,几包香烟,心情终于慢慢随着舒缓的音乐轻松下来,话题从股票足球扯到车子房子和孩子。
三个男人都算得上事业有成,在这个不大不小的城市里,有着自己的房子车子和一份有模有样的事业。特别是他,算得上是朋友中的成功男人,他只有四十岁,经营着属于自己的一家规模不小的贸易公司,妻子几年前就辞去了工作回家做了全职太太。妻子是位出得厅堂入得厨房的漂亮女人。在需要的时候,换上晚礼服和他一起出席各种酒会,气质优雅举止得体,和他腕上的名表一样闪耀着他的地位和身份;回到家里就转身变成一位贤淑的家庭主妇,他早上能看到床头柜上摆着干净的袜子和搭配好的衣服鞋子,晚上回来能看到醒酒和保健的各种糖水。妻子做什么都那么得体和有分寸,洗澡水的水温和饭桌上菜与汤的搭配,都让男人觉得无可挑剔。可此刻安静的他却有些伤感和失落,不如外人眼里的他那样光鲜快乐。
几个男人桌子边的空酒瓶越来越多,话题也越来越广泛,免不了就聊到了女人。不知是谁提到了这样一个话题:男人这一生最忘不了的女人应该是什么样的女人?
这个问题忽然像一根无形的丝拴住了他的某根神经。
他先听了两个朋友的答案。一个朋友说他心中永远不能忘却的女人,是那种风情万种女人味十足的女子。另一个朋友说的是十几岁清汤挂面两眸如漆的初恋女生。
他点着一根烟,在轻轻地飘向往事的烟雾里,讲了一个故事,一个自己一生都不能忘却的女人的故事。
他说,他这一生中最不能忘记,像刀子一样刻在心里的那个女人,是他这一生中辜负过的一个女人。这些年,他的心一直泡在这个叫做“辜负”的苦涩里,那种涩,他常常觉得是那女子眼泪的味道。
那女子是他大学一开始就相识相恋的女友。他们两人都来自农村,初来这所大学的时候,朴素青涩得像校园里最普通的两片梧桐树叶子。他们相识不是像小说里那样的一见钟情或者相逢在校园的合欢树下,而是两个人都在开学的第一个周末,去了学校的勤工部办公室报名勤工俭学。他们都来自农村,家境都不好,都是想来找份家教之类的工作挣点钱,给家人减轻些负担。
她来得正好,刚好有一个机会去做家教。他来的时候,她正在抄下那家雇主的电话及家庭住址。她听到主管教工说只剩下一个打扫学校的大阶梯教室的活儿了。她看出了他的迟疑和失落。她也理解,一个男孩子,一进入大学就在同学们面前打扫教室,的确是令人有些尴尬。
这时候,她走到他面前,把手里抄好地址电话号码的纸条塞进他的手里,然后用极快的语速对那位教工说:“大阶梯教室离我们宿舍近,让我去吧,我们换换,女孩子做打扫比男孩子细心。”然后不等教工说什么,就匆匆转身离开。他拿着小纸条急忙下楼追过去,终于在一棵高大的梧桐树下拦住了她。她是一个平凡朴素的女孩,有些土气,眉目间却有着掩不住的清秀,像极了自己暗恋过的中学女同学。他要把纸条还给她,却听到她用不容置辩的口气说:“你是男生,你去做家教,我去做打扫,不要再推来推去了,没必要。”女孩的话像一阵轻柔的风吹进男孩的心里,他没有再坚持。他与她,就这样认识了。
就这样,他们慢慢地走近了。他兼两份家教,忙着赚学费和生活费。她的家境一样贫困,却想着从自己的补助和勤工俭学挣来的钱里给他买得体的衬衣和喷香的鸡腿。每次一起去餐厅打饭,她都要一份肉菜,她只吃很少的几块,剩下的全给他,他不吃,她就不依,她还逗他说自己在减肥。其实,她那时候瘦得几乎皮包骨,大眼睛在瓜子脸上都有点突兀,他看在眼里,心里会有点疼。
他也爱她,这样的女孩子,本应该是让人怜爱的,却又是那么坚强地用柔弱的肩去帮他扛一些东西。这是他在离开她以后的漫长岁月里,慢慢才体会到,那种情感叫患难与共,是比金子还值得珍惜的情感。
大学四年里相依为命的日子,让他们毕业后很自然地走到了一起。和她在一起,是放松而踏实的。毕业后,他们开始在这个城市打拼,租房子像夫妻一样过日子。两个人领了工资总会合起来分成几份,其中有一份是寄给他偏远的山区老家,那时候他的父亲患了严重的风湿病,弟弟还在上学。
他们早已把对方当作家人,虽然他们一直没有领结婚证。因为他觉得就这样娶她,太对不住她了。所以每次他从她的话里收到想结婚的信号,他总会说再等等吧,我一定要让你做最幸福的新娘。
那时候下海成风,他决定自己去做生意。为了渡过创业期的困难,她除了上班还在晚上做两份家教,挣两个人的房租和生活费。他在外面奔波回来,看着同样劳碌的她显得比同龄的女子要苍老,也会心疼。那时候他向她郑重地承诺,一等新公司有起色,就不让她这么辛苦,就攒钱买房子,结婚,风风光光的。
一切美梦都如烟花一样总会散去。她的美梦在他频繁地接到一个声音甜美的女人的电话后慢慢地醒来了。那个女人就是他现在的妻子,很得体很优雅的女人,家世很好,在这个城市里有许多和她家一样枝繁叶茂的亲戚。这个光鲜又不俗的女人于他来说是有吸引力的,不像一般富婆与美男之间的故事那样恶俗。他确信是爱现在这个女人的,但是,这份爱,却伤害了原来温暖而纯洁的爱情。
她没有闹,只是在夜里默默地流泪。他心里也是疼的,其实他也是在这两个女人之间挣扎,还没有决断。可柔弱的她却替他做了选择。
那天他回到小屋后发现,她的所有东西和她一起不见了,小煤炉是冷的,没有饭菜在小桌上。她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对他这么冷漠,一句话都没有留,就走了。
她没有像电视剧上面写的那样善解人意地退出,退得很有风度,她没有言语就是有恨了,这比哭闹更有力度。他是男人,也咬着牙迈过了心里的不安,和现在的妻子走在了一起。他丢掉了小屋里的所有东西,为了忘记。
可是,越来越成功的他却越来越容易陷入到过去。在某一个电线杆前,他会停下车来发呆。他记起,他们一起在这里贴过小广告。他也会在某个已经改造得面目一新的商场面前停下来,他记得,她曾经在这里给小朋友发五彩的气球,站在一堆气球里她安静地冲在一边的他笑着……
并不是不能找到她,在这个通讯越来越发达的时代,这不是问题。她回到了家乡教学,嫁给了曾经提到过的家里介绍给她的有点恶俗的包工头男人。
也曾想过给她表示点心意,可他却明白,她绝对不会收下,她要的,可能就是为了让他永远欠着自己。这样,他才永远不会释然,才永远不会忘记。他也习惯了这些年心里的这份歉意,也因为永远的歉疚而觉得踏实,因为这时候他会觉得自己的心其实离她很近,虽然这份辜负折磨得自己很苦。但是,他愿意去品尝这份因为自己的负心而酿下的苦。这是他永远应该背负的,和他现在拥有的一大把幸福和荣耀一样,与他如影随形。
他讲这个故事的时候,旁边的朋友们都沉默着。也许一起沉默的,还有你。每个人的心里,都装着一个曾经的辜负,一份被岁月打磨得越来越清晰的不舍情谊。那么,就让我们记得。
不如跳舞吧
一
十五岁的倪菊曼不是一个很好看的女孩子,皮肤黑黑的她是班里最矮的女生,所以,永远在第一排第一桌。那时他们班最漂亮最讨老师喜欢的女生是吴楚楚,不但人长得像花儿一样,而且学习也总是最好的,所以,倪菊曼不是吴楚楚的朋友,吴楚楚的朋友是那些同样长得好看学习也好的女孩子们。
那个十五岁的夏天因为何庄澜的到来而不再寂寞。何庄澜是从杭州转来的学生,当何庄澜出现时,倪菊曼感觉眼前一亮,因为班里没有那么好看的男生,况且他有着南方男人的忧郁气质。但倪菊曼是自卑的,自卑到只看了何庄澜一眼便把目光转向了窗外。窗外是初夏的阳光,阳光把刚刚抽出花枝的合欢树照得分外妖娆。喜欢,就那么悄悄地开始了。
那时倪菊曼只是一个学习中等的学生。何庄澜来了以后,吴楚楚也只能排在第二位,况且他总是用那种极婉转的南方普通话回答着老师的问题,那个时候,倪菊曼总是屏住了呼吸,然后静静地听着,因为那么好听的声音,她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听到。
和倪菊曼相反的是,因为个子高,何庄澜坐最后一排。那时男女生是不说话的,但倪菊曼看出了吴楚楚的心思,她总是故意去倒数第二排找她的好友丽妮,倪菊曼知道,吴楚楚是想接近何庄澜。
他们的学校只是一般的中学,能考上市里一中的人只是凤毛麟角,如果在班里不进前五名,简直是没有希望的。那时倪菊曼是想初中毕业去当兵的,但何庄澜来了就不一样了,有一天何庄澜说,我是无论如何也要考上一中的,因为我妈妈就是一中毕业的。
那句话倪菊曼是偶尔听到的,所以,她发了疯学习,每天只睡四五个小时,谁也不理,然后把头深深地埋在书中。身高只有一米五的倪菊曼,常常是被别人忽略的,但在一次模拟考试中她居然考了第三名,当吴楚楚站在她面前蔑视地对她说,谁都有瞎猫碰上死耗子的时候,你是不是抄的啊?她抬起头来,那个美貌如花身高一米六五的女孩子正嚼着口香糖,是的,她在吴楚楚的眼中如同一朵野外的小花,从来未曾被注意,所以,她怎么能一夜之间就考了第三名?
她没有理吴楚楚,转身就走了,没有人知道她的秘密,学习带来的快乐和暗恋的快乐是一样的。
一个月之后,她以全年级第一名的成绩考上了一中。
当然,同去的还有何庄澜和吴楚楚。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