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国的历史朝芊比对过,大体上和中国古代是一致的,但是在宋朝开端时跑偏。赵匡胤黄袍加身那一段,不知道怎么就被一个姓梁的部下篡了权。于是就有了怡国。相似的是,怡国和大宋朝一样,也是兵力不怎么行。虽然前几年胜过一战,但是还是没事就给别人送点钱花。对象主要是辽国,和西夏。天知道为什么这两个国家就没跟着一起跑偏。
不过这她都不关心,她一不用后宫争宠,二不必卖弄博学。顾好自己的生计就得了。
第二天一大早,朝芊就醒来了,积极地收拾桌子,准备早饭,吃过自己的一份之后,把舞凝的放好,便去店里了。
整整货,朝芊心里感叹,妹妹舞凝还是很能干的,自己出门的时候,她卖出了不少东西,只不过她一向叮嘱舞凝带上面纱。她知道这个年代的规矩,虽说在历史上找不到,可是封建的规矩大同小异,女子太抛头露面了,将来不好嫁人的。她自己没什么关系,舞凝至少也要算个小家碧玉吧,不能两姐妹都这么豪放,所以朝芊也尽量在店铺时间多一点。再说还要为妹妹多攒点嫁妆。虽然她靠坑蒙拐骗到手点好处,但是这年头赋税也重,攒钱也难。她倒是完整得继承了在现代的守财风格。
“姐姐,怎么样了?”
“凝儿的账做得可真不错,”朝芊朝她投去赞赏的目光:“肆无坊的人来过了?”
“恩,至少省了这个数。”舞凝朝她比划了三个手指。
“哈哈……”姐妹俩相视而笑,肆无坊相当于“税务局”,赋税那么重,俩人假账做得顺溜极了。
“恩,只是货又不够了。”
“没事,下午我收拾一下,去进点好东西。”虽说是坑蒙拐骗,可是没点真材实料也不行啊,这次卖给潘家,一时找不到那么大的石头,只好拿早年的垫脚石充数了。好在朝芊加工手艺好,说起来这还得归功于死老头的教育,做赝品练的。
下午。
“走喽!”朝芊朝妹妹舞凝挥挥手,驾起了马车。店里的老伙计得叔不放心道:“大小姐,还是老夫陪您一起去吧。”
“不用不用,我熟门熟路怕什么呢,你还是在这里多顾着些生意,帮我照顾好舞凝。”说完,朝芊一声“驾”,便上路了。
“踏雪啊,你一定要好好加油啊,我们这趟可得进点上品,这段时间良辰吉日可不少,城里大户都赶着办喜事,发财致富要抓紧啊。”
踏雪,就是家里这匹马的名字,一般叫踏雪的马,都是马蹄白周身黑的。可是这匹马就是一匹大花马,和那名字毛关系没有。可是为了应景,朝芊就是坚持叫它踏雪,为此还给它装了四个白茸茸的“护腕”,证明名字所言非虚。不过踩来踩去早就灰蒙蒙的了,几乎没人能看出来。
长期来回奔波,这马也知道主人不太靠谱的脾气,对名字无可奈何地接受了。主人什么都好,除了话有点多,谁见过一直和马说话的主人啊。
“踏雪你说我这算不算坑爹,要是哪天有机会回去看到死老头,我一定砍死他,丫的,亏死了。”
“踏雪这年代也很神经病啊有没有,唐宋元明清,我历史学得还不错呢,怎么就架空了?”
“踏雪我有点想吃冰激凌了,这年代都没有,都是你这鬼名字引诱的我……”
踏雪大马嘶鸣了一声,似乎在说,管我鸟事。
“唉,马大不中留,泼出去的马,嫁出去的水啊……”正说着,踏雪又一声长嘶。
“怎么了?一直叫个不停?”朝芊念道:“我话有那么多么?你就随便听一听,反正你是一匹马……”
踏雪还是叫,并且脚步开始不稳,朝芊这才觉得有点不对劲,难道是动物报警?便松开缰绳,踏雪便撒腿飞奔,跑离了官道,逼近密林深处。
朝芊一时也拉不住,便随它去了,踏雪飞奔了十几分钟,她便看到远处一匹马的影子。
“搞什么呀踏雪?老子还以为你有什么事情呢?弄半天你是发春啊!”朝芊气得破口大骂。这时候踏雪已经停了下来,挨着那匹马亲昵得蹭着。
“不过,再勾引一匹马也不错,不是什么坏事。”朝芊想着,一匹马可值不少钱呢,踏雪是公马,和眼前这匹母马要是能生个马驹不是更好么。打着如意算盘,朝芊开始大量另外一匹马,毛色很好,缰绳和马鞍也齐全,恩?这是匹有主的马?不过看样子,八成是丢了吧。
这时候,母马开始打圈,正准备给它套上马车的朝芊差点被拖一跟头。
母马朝旁边走了两步,拱拱地上的灌木丛。
朝芊跟着一看,不得了了,是血迹!再仔细一看,不到几步外,一个人影扑倒在地!
“啊?”她连忙走过去,这是个受伤的男人,一身紫衣早已是血迹斑斑。脸上也全是血污,辨不清面目。
仔细打量之下,朝芊眉头一皱,麻烦了。本以为是不是坠马所致受伤的主人,可是男子身上,分明有明显的刀伤,刀具什么的在怡国可是管制的武器,这铁定是个大麻烦。她可不想惹上什么事端。
朝芊扭头开始拉那匹马,拉拉拉不动,便作罢了。
“哟呵,你还挺痴情啊,走!”
踏雪一副不舍得的模样。
“踏雪!你想害死老娘啊,走吧,回去大不了给你再找个漂亮的小母马。”
踏雪还是扯着缰绳,那匹母马也开始嘶鸣,四只水汪汪的大眼睛看着朝芊。
“乖,这可是个大麻烦,弄不好还可能召开杀身之祸,而且大家都提倡摔倒的老人不能扶了,何况生死不明坠马的人?走吧。”
踏雪还不走,朝芊怒了:“你他丫的想害死老子啊!死马?你荷尔蒙就分泌地那么猖獗么?你再这样,回去第一件事就是把你阉了!”
踏雪终于有所松动,恋恋不舍地看了一眼母马,母马也恋恋不舍地看着它。朝芊顿时觉得自己快成了王母了,一道银河隔开了有恋人。
不是无情,自己真得没什么能耐,惹不起什么麻烦啊。况且自己刚才打量之下,男子身上那块玉佩耀眼的很,一看就知道非富即贵。这样的人家出现在郊外,带着一身伤。要没有阴谋和斗争就见了鬼了。
不过,朝芊还是有些于心不忍,打开水囊,喂他吃了一颗随身带的补血消炎的药丸。
“这是我唯一能做的了。踏雪,我们走。”朝芊正要翻身上马,就感觉脚踝一紧。
“兄台,留步。”
虚弱的声音传来。刚才还半死不活的地上人抓住了她。
“啊——”朝芊一声惨叫,脚上却不迟钝,一下踹向男子的胸口。
“噗——”男子吐了一口血出来,手无力地垂下,朝芊趁机将脚抽出来,翻身上马,逃之夭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