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看来,有趣首先是宽容,其次才是别的。在这个意义上讲,有趣的愤青依然只是愤青,有趣的脏话也依然只是脏话。王小波之后,我没有再看到什么真正有趣的人。也许那个跟母猪唠嗑的傻子是个例外。
那些女声
一般来说,男人对女人的欣赏总要经过一个从上到下的过程。拿我来说,小学对女孩的热爱只集中在脸蛋上。上了中学,身体发育了,就开始往胸部靠拢。那时候班上最受欢迎的都是些胸部发育完整的女同学,她们高耸的第二性征大大提高了男同学的梦遗频率。而上了大学以后,女人的双腿则成了我最关注的身体器官。北航有个著名的空姐班,这些未来的空姐上课的时候都要排着队穿过校园。冬天的时候,只看见一水的高领红毛衣和紧身牛仔裤从你眼前飘过。那些齐刷刷浑圆有力的大腿,就像一捆捆耐火电缆,不知道曾经串联在多少人的春梦里。
大学毕业后,有了一份工作,每天接触最多的就是电话。这时候我对女孩的欣赏就慢慢超越了脸蛋胸部大腿等实体范畴,开始往声音等虚无的领域方面漂移。用学术一点的话来说,也就是胡塞尔所谓的“从外在事实性到内在超越性的异化”。我每天要跟将近50个人通电话,其中多数为女性。她们的声音有的婉转,有的娇嫩,有的清脆,让我在枯燥的办公室获得了很多乐趣。
其中最难忘的一款声音来自于某物业公司的刘小姐,当第一次在电话里听到她用酥软的语调说“王先生,那今后要多保持联系哟”的时候,我只觉得,在那个时刻,我要爆了。就算是Joni Mitchell在我耳边唱一百遍《a case of you》,就算所有扶桑女优在我耳边一起高喊“亚买代”,也比不上刘小姐一句温柔的谢谢。后来只要公司有公寓方面的业务,我头一个想到的必然是Savills。可惜没多久这位刘小姐离职了,我的耳朵也从此一蹶不振,对声波传递丧失了兴趣。
好像是罗素说过,女人的美一半来自于想象。这话说得确实有道理。听得久了,我就会幻想在这些美丽的声音背后,一定有一个美貌的载体。有一次,其中的一具“载体”来公司拜访我,生平见过无数女网友的我居然感到了紧张和激动。我攥着名片在会客室的门口徘徊了半天,终于鼓足勇气走了进去。推开门的时候,我看到的景象就像是一把正确的钥匙插在一个正确的锁孔里。一个亭亭玉立的美女从沙发上站起来,用拔丝甜瓜一样的声音对我说:嗨,王先生,您好!当时我的心情完全可以用Nick Cave的一首歌来形容,“baby,I’m on fire”。
当然,我这么说只是为了搞笑。很多时候,喜欢一个女孩的声音,不是因为声音本身有多么悦耳动人,而是因为那个她曾经在某个时刻深深地打动过我,曾经带给我很多美好的回忆。
从娱乐到愚乐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一部分精英先中国人民一步学会了放松和娱乐。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他们沉默死板的脸纷纷像使用了“对比蒙太奇”一样,突然变得笑容可掬起来。在每一次娱乐大潮来袭的时候,你都能看到他们站在风口浪尖之上,吆五喝六,指东道西,当仁不让地充当着舵手的角色。
精英们在王朔那里获取了理论,从周星星那里找到了途径,然后在话语范畴里找到了一席之地。在他们看来,娱乐的过程显然比娱乐的对象更重要。因此,无论是凤姐、郭德纲还是陈凯歌,都无非是一张扑克牌而已——供精英们消遣之用。通过对这些人或者这些事的讥讽、赞美和解构,他们成为了“第一个哈哈大笑的人”或者“第一个不屑一顾的人”。
而不甘心被娱乐潮流抛弃的群众,则忙不迭地对这些走在前面的文化干将频频点头:“首领哥哥说的是”、“我们唯首领哥哥马首是瞻。”于是,精英们就以更加迅猛和响亮的嗓音,将小众娱乐推向了全民狂欢的境地。而一直在集权的皮鞭下拉着儒家文化的磨盘低头转圈的中国人民,当他们忽然看到这些精英争先恐后地往自己身上撒尿的时候,他们就咧开了嘴,傻笑起来。
为了保持娱乐先锋的地位,精英们走马观花式地变换着身份,让人目不暇接。他们一会是相声资深票友,一会是电影资深评论,一会又洋洋洒洒谈论起了政治。而台下的观众则跟在后面使劲吹着口哨,发出经久不息的掌声,完全忘记了随时可能挥到脸上来的皮鞭。当然,精英的上司们不可能这么宽容,看着自己的手下这样不思进取。他们令箭一发,××姐姐就人头落地;帅旗一挥,吴××就夹着尾巴滚蛋。精英们没办法,只好再找新的不招上头恼怒的“愚乐”方式。
专家把这叫做犬儒主义,当然,没人愿意承认。他们都觉得自己真的是在娱乐呢。为此,他们强颜欢笑,露出了兴高采烈的样子,看上去就像一个回光返照的绝症病人一样。
有 趣
一直以来,我都在追逐一种有趣的生活态度。关于有趣,很多人把它简单化了,认为有趣就是好笑、好玩或者很有幽默感。对我来说,有趣不是这个意思,有趣是一种看问题的方式。它并不会直接地表现出来,也不会让别人都看到,而是只有你自己能够体会。
比如王小波看萧斯塔科维奇的回忆录,然后就想象这个大作曲家一手抓住眼镜,另一手护住胡子,往别人的烧水壶里吐痰的情景,面对此情此景他就高兴得哈哈大笑,觉得这很有趣。但是他的朋友看了就不笑,说境界不高,思想也不好。我特别能理解王小波当时的心情,因为我也经常有类似的经历,就是当我觉得一件事情很有趣的时候,周围的人却并不和我持同样的看法。
在我老家有个人,早年受了些刺激,脑子就不怎么好使了,经常会做出一些奇怪的举动。比如他隔三差五的就会跳到猪圈里去,然后搂着他家的老母猪聊天,控诉他媳妇和老丈人。母猪哪听他这一套,很不耐烦地甩甩尾巴走掉了,然后他就死乞白赖地在猪圈里追着母猪跑。我就在猪圈上面看着这种场面,觉得实在是有趣极了。但是我姥姥却不这么看,她认为这个人是个神经病,并警告我离他远一点。
你看,这就是有趣的分界线。每个人,每个年龄段的人眼中的有趣都是不一样的,所以有趣也没有标准可言。比如有人觉得把“了”说成“鸟”是很有趣的,但是我就觉得很无聊,不仅无聊,而且肉麻,不仅肉麻,而且恶心。我一听到有人说什么“吃饭去鸟”、“吃鸟一块巧克力”这类的话,我就受不了。我发誓绝对不使用这种变态的语言,但是在那些使用这种语言的人看来,就会觉得我这个人就不可爱,假正经,他们就会把我排除在“鸟”人的体系之外。
有时候我看到一篇很无趣的文章,作者就像一位满头大汗的便秘患者一样,费劲地想挤出一些幽默的效果来。但是我看了之后,觉得实在很无聊,正要报以冷笑的时候,身后却响起了如雷的叫好声。我的冷笑就被硬生生地逼了回去,然后我又仔细地看了一遍,怎么看都看不到一点有趣的东西。我就很疑惑,这些叫好的人到底看到了什么?难道是我眼花了吗?是我智商倒退了吗?同样是一篇文章,为什么会有如此截然相反的态度呢?
后来我就释然了,我不能强迫别人接受我的有趣,别人也不能强迫我接受他们的有趣。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要做到这一点却很难。因为有趣已经成为了可以用来判断一个人的东西,而一旦一样东西可以判断的时候,就必须首先要制造标准,然后根据标准来进行判断。这句话可能太拗口了,但实际上很好理解。比如你判断一个人是男人,那么标准就是喉结。所以,有喉结,是男人;没喉结,是女人。问题就简单化了。同样,判断一个人是否有趣,有些人认为也需要标准。这时候,分歧就出现了。
自认为有趣的人试图通过制定标准来划定分割线,只有认可了他们对有趣的定义,你才会被认为是有趣的。比如他们喜欢说“鸟”,而你不喜欢,那么抱歉,你不有趣;他们喜欢在饭局上吹捧,而你却不喜欢,同样,你也不有趣;他们喜欢郭德纲,而你不喜欢;他们喜欢大声喧哗,而你不喜欢;他们喜欢吃屎,而你不喜欢……因此,你不是一个有趣的人。
有趣就是这样沦丧的。在我看来,有趣首先是宽容,其次才是别的。在这个意义上讲,有趣的愤青依然只是愤青,有趣的脏话也依然只是脏话。王小波之后,我没有再看到什么真正有趣的人。也许那个跟母猪唠嗑的傻子是个例外。
人为的诗意
王小波说过:一个人只拥有此生此世是不够的,他还应该拥有一个诗意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他主宰一切、控制一切、驾驭一切。
但不是每个人都拥有足够的诗意,也不是从事物中都可以发现诗意。比如你很难从贫穷或者屈辱中找到诗意。有些人非要从贫穷和屈辱中找诗意,那么这些人基本上都没有挨过穷。只有当一个人没有经历过,或者不能再经历某种事情的时候,他才会萌发出强烈的诗意。
大家一定不知道我究竟想说什么,其实我想说的是:齐达内就是个粗汉。任何诗意的描述——比如优雅的中场大师或者涅槃的一代球王——都没有粗汉这个字眼更贴切。所有试图在竞技体育或者体育明星身上寻找诗意的人,都是极度无聊的。但是这并不妨碍大批的足球文艺青年为齐达内的下场热泪盈眶,他们说齐达内和大力神杯擦肩而过的瞬间见证了一个时代的结束,他们说齐达内终于变成了男人,他们还说齐达内光灿灿的脑袋就像是佛光普照……当然,这些不着四六的胡话还可以继续说下去。
以前最早在网易的篮球论坛玩的时候,很多人都不自觉把篮球以及球星当做了一种诗意的存在,比如乔丹的伟大、莫宁的悲壮,还有希尔的优雅、德雷克斯勒的飘逸等等,这些人沉湎于这种诗意不能自拔。最终有一天一个网友看不下去了,发了一篇帖子,在一串连珠炮似的脏话之后,最后他说:“猴孙们,篮球运动员就是一群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粗汉,没什么文化,也没有那么多鬼扯的伤感离愁,他们想的只是钞票和女人。”当时我看了这帖子后醍醐灌顶,后来就只看球不发骚了,篮球之外的东西我再也不发表任何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