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京城乌云滚滚,大雨倾盆。
街上商铺大门紧闭,民众足不出户,只有一名白衣青年撑着油纸伞缓步而行,他的目的地是皇宫。
当今圣上多情,一生娶得娇妻无数,儿女也多达三十几个,女儿且不论,只是儿子就有二十三位。而白衣青年只是其中的第十三人,朝中人称其为十三殿下。
十三殿下自幼天资聪颖,却不爱宫中锦衣玉食,只喜舞刀弄剑,尤其对剑术痴迷。
八岁之时,他便偷跑出宫,进入江湖寻访名师学艺。在尝遍人间冷暖之后,终于被天下第一剑客收入门下。十六岁时尽得第一剑客真传,随后再入江湖挑战剑道高手。
如今他年近三十,剑术已大成,十三公子的名号,江湖人更是鲜有不知。
然而,他终究是殿下,皇位之争早已被众皇子演绎得激烈非常。他不爱权势,更不想争夺皇位,但却身不由己。他不想杀人,但却有不少人想杀他,因为他的名号连宫中的兄弟姐妹都是知道的。
半个月前,一封书信送到了他的手中,信中只有寥寥数语:“二月,京城,不到则十三娘死。”
送信来的人是李公公,也就是太子的亲信,所以他不得不跟着来到阔别多年的京城。
他走得很慢,不是因为已经到了京城,而是因为走快了也没有用。虽然离开皇宫已经多年,但他却非常清楚,太子绝对不会给他机会救出自己的娘亲。
江湖险恶,却多豪情。皇宫也险恶,但多的却是绝情。
手握天下权是多数皇子的毕生追求,太子对此更是志在必得。所以他的娘亲就算尚在人间,也必然是利剑抵喉,生死只在一瞬间。
虽然清楚,但他还是来了,因为他是十三殿下,他是十三娘的娃。
皇宫大门已在眼前,它依然高大威严,但他却再也感觉不到儿时的温馨。他抬起头,看向吊挂在金色大门上的一名白衣女子。白衣女子的脸色苍白,双目紧闭,一条白绫紧紧束缚着她的脖子,手脚自然垂下,已没有任何生气。
白衣女子,正是他的娘亲。
他闭上眼,两行泪缓缓流下。良久,他重新睁开眼睛,右手取下挂在腰间的一柄青锋剑。剑出鞘,化作一道白光射向束缚着娘亲的白绫。白绫应声而断,而他也化作一道光接住了自己的娘亲,油纸伞在此时才缓缓落地。
他用手轻轻抚摸着娘亲的脸庞,把雨水抹去,喃喃道:“孩儿来晚了。”
就在这时,皇宫的大门突然打开,一名穿着金黄色龙袍的男子站在数十名弓箭手的后面,笑吟吟地看着他:“十三弟,你可来了。”
他却仿佛没有听到龙袍男子的话语一般,看都不看对方一眼,只是抱着自己的娘亲向来时的方向走去。人生如此纷纷扰扰,只为百年富贵荣华,值否?
走出百步,他伸手一招,青锋剑再次回到手中并藏入鞘。
龙袍男子看着他,轻声道:“射!”
箭如雨下,他随着自己的娘亲,离开人世。
大书斋是飞雪城最大的书塾,全城不论是富家子弟还是平民孩童都希望有一天能进入大书斋读书识字,但是却不是每个人都有那样的机会,因为它的收费一点都不低。
即使它划分出了两个收费标准,但是富家子弟一年一千个金币、平民孩童一年十个金币的标准还是让不少孩童的父母望而却步。
不过,每年从大书斋走出来的文人都能在风雪帝国科举考试中夺得好名次,并且获得帝国封赏。这也让很多父母绞尽脑汁、想方设法把自己的孩子弄进大书斋,为此不少父母都早早白了头。
或许是大书斋被众多天真可爱的孩童目光看得有些不好意思,所以三年前它发布了一个折中的告示,告示称:因大书斋接到帝国皇室旨意,年年需要制作大量手抄书籍,所以定于每年三月初一特别免费招收一百名能写一手好字的孩童,劳动所得将作为进入书斋读书识字的费用。
这个告示贴出来之后,消息马上传遍了飞雪城的各个角落,甚至连帝国其它城市都听闻了。
于是很多父母马上让自己的孩子开始练习写字,以期望到时能够免费进入书塾读书识字,如果孩子能学好的话,指不定哪天就能通过科举考试获得帝国封赏,甚至当上一方官员。
现在二月已到,三月不远了。
这日清晨,天未全亮,飞雪城南的醉香酒楼掌柜李大福早早就从床上爬了起来,惹得他的夫人张氏一阵不满:“一大早的,你干什么去?”
张氏名为翠花,不过其人长得却并不貌美如花,只是那身材颇为丰满。此时才是二月天,天气还是有些凉,被李大福起身的动作弄得寒意侵体,她自然不高兴。
李大福年近四十,面皮还算干净,不过可能这些年忙着照顾酒楼太过操劳,所以身子骨显得有些清瘦。他把被子给张氏重新裹了裹,然后一边穿衣一边答道:“现在已经二月,大书斋又准备招写字学童了,我得督促一下小燕儿,让她赶紧起来练字,不然到时候可就通不过考试了。”
闻言,张氏却有些不太在意:“一个女娃子,读书识字有什么用,难道还能通过科考获得帝国封赏不成。”
张氏并非李大福的原配,李燕儿更不是她的亲生女儿,虽然她并不讨厌这个女娃,但毕竟不是自己的肉,所以自然没那么多关爱。
听到她的话,李大福微微皱眉:“我不指望小燕儿能当官,但也不希望她像我一样只懂得做点小生意。另外,虽然她不是你亲生的,但希望你能考虑一下我,我可是你的相公。”
说完话,李大福也穿好了衣物,并快步走出卧房。
看着重新关起来的房门,张氏感觉有些委屈,要是她不当李大福是相公,能陪着他睡在一张床上五六年吗?况且她也不是不爱小燕儿,只是这五六年来她自己都没有怀上一个,这让她怎么能够不烦躁。
没有怀上孩子,她总觉得自己在李大福的心里没有他原配那么重要。
李大福出了卧房后,马上走到了对门的一个房间门前,不过他还没来得及敲门,却看见房门已经自动打开了。一个十一二岁梳着两条小辫子的漂亮小姑娘站在房门口笑吟吟地看着他,用清脆而稚嫩的声音甜甜地招呼:“爹,你怎么起来这么早呀,娘怎么舍得?”
这话让李大福有些哭笑不得,不由得笑骂道:“小鬼头,你懂什么,你以为你娘好伺候啊,她恨不得把我给吞了。”
“咯咯,对哦,爹都你越来越瘦了。”小姑娘捂着小嘴咯咯笑了起来。
李大福一把抱住小姑娘,走进房中后赶紧把门关起来,随后看着自己怀中明眸皓齿的小姑娘,有些赞叹:“十三,你越来越像个漂亮的小姑娘了,看看你这身打扮和声音,活脱脱一个女娃。如果我真有你这么一个漂亮的女儿,那该多好啊!”
小姑娘咧咧嘴,粉嫩的小脸上挂着不满,用一个男娃本该有的粗线声音说道:“我现在不就变成你女儿了吗,你可幸福了,白白捡了一个女儿。但我却惨兮兮,堂堂男子汉大丈夫却变成了一个穿花衣扎辫子的小姑娘。”
李大福放下小姑娘,微微叹气道:“本来我是有个女儿的,可是多年前就失散了,要不然也不会把你装扮成这副模样,你怪我吗?”
小姑娘深深看了他一眼,摇摇小脑袋道:“不怪,如果没有你,我早就饿死街头了。”
八年前,十三还是一个到处以乞讨为生的小乞丐,在一个寒冷的冬天里他因为没有找到东西吃,结果就昏倒在了飞雪城外,如果不是李大福恰巧碰上并把他救了回来,那他可能已经不在人世。
对于李大福来说,十三是一个谜,因为这孩子说不清楚自己为什么会来到飞雪城外,更说不清楚自己的父母是谁,以及身在何方,甚至连姓氏都不记得了。而且这孩子特别早熟,被他救回来之后竟然没有害怕,反而很安静的接受他所有的安排,甚至让其男扮女装都没有不乐意。
当时,李大福把这些都理解成孩子小不懂事,不过现在他却已经把这个想法推翻了。因为这孩子不仅思想成熟,连日常行为都与成年人无异。
五岁的时候,十三就开始在李大福的眼底下自己洗衣服做饭炒菜,甚至还看书识字,有时更是拿着一根木棍比划着各种各样的姿势。如果光是这样还没什么,重要的是有时候他还会张嘴吐出一些让李大福咋舌的话语。比如:李大叔,你怎么出去这么久,是不是跑春香楼喝花酒去了。
这话是一个五岁的小娃娃该懂得说的吗?也就是为了避嫌,几年后李大福不得不把张翠花娶进门来,从此十三才收敛了很多,不再明目张胆地做那些与其年龄完全不相符的事情,而是装扮成了一个乖巧漂亮的小姑娘模样。
至于李大福为什么非要把十三扮成这模样,他的解释是谁让十三长得那么俏丽,天生就应该是个漂亮的女娃。这个回答当然让十三十分不满意,但是却也没有因此而换回男儿装,因为他想过得简单些,不要再步前世后尘。
前世,十三是皇子殿下,却因为那样的身份,让自己的娘亲被太子杀害。他觉得自己愧对娘亲,也不再留恋那个人间,所以并没有反抗,当利箭穿心时,他觉得自己可以解脱了。
然而世事难料,他死了,却带着前世记忆转世来到了这个陌生的地方,而且还变成了一个长得如同女孩般的小乞丐。他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到来害死了这具身体的原主人,还是他的记忆刚刚苏醒,反正所有关于这个陌生世界的一切记忆都没有存留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