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二堆着笑凑过来问:“两位客官,我们这小吃都挺不错,其中灯盏糕,油饭和敲鱼饼子最受欢迎,要不二位试试?”容风:“嗯,行吧,再来盅酒。”
小二于是又说:“好咧,对了,要不您尝尝咱们这云漠最有名的柳叶酿?”
我歪着脑袋:“柳叶酿?”酒?容风笑道:“名字倒是别致,行,就上这些吧。”“好嘞,二位客官稍等,马上就给您二位上菜。”
“故人有云,莫道有酒终需醉,酒入愁肠愁更愁。容风你今日是受了什么打击,无事倒喝起酒来了?”
“受打击才能喝酒么?前些日子受了伤,被你盯得紧,好不容易最近腰伤痊愈了,自然得来一盅解解馋。”他右手托着腮,说了一串的话,可是看着我的时候,眼神又像是穿过了我在看别人。自我认识他以来,他经常时不时的如此动作。看着他静静不自觉又开始发呆的样子,我一句话就直接不经大脑脱口而出了:“你从前不是滴酒不沾的么?怎么……”我倏地住了口,不知自己怎么蹦出这么一句来。
“没,没什么。呃,你看,那人开始说书了。”我慌忙转移话题,方才分神说出的一句话我自己亦是没什么头绪,还是先听听评书好了。
不过楼下说书人的声音却穿过我的耳际,而真正一直萦绕在我脑海里的,却是刚才无心的那一句。我从前见过容风吗?虽说一直以来他一直给我一种颇熟悉的感觉,让我不由得想要亲近。可是我却从未细想过其中缘由。
“阿雪,发什么呆呢?你等的结果已经出来了哦。”容风见我发呆,小酌了杯酒,我尴尬说:“诶?他说什么了?我没仔细听。”
容风倒也不在意,说:“他说白九和任坚一起战死了,只可惜后来收拾战场的时候没有找到二人的尸体,很可能是有人特意前去敛了他们。”
“既然找不到尸体,那怎么能说是双双战死了呢?”此时正是说书人停顿下来喝口水润润嗓子的片刻间,我突然出现的突兀问句在整个茶楼里显得十分的清晰。
楼下的说书人抬头看了看我,温文地问道:“那姑娘以为如何?”随着他的问话,整座茶楼里的人也看向我来。
我淡定回问了句:“俗话说生要见人死要见尸,既然没有找到遗体,战死一说自然是有些站不稳脚的。”我顿了顿,想想还是要给他些面子:“不过先生的结论乃大势所趋,战场之上找不到尸体的死人不知几多,是小女子鲁莽下判断了。”此话一出,方才茶楼里有些凝滞的气氛又瞬间缓和了。
一回身,我小声对容风说:“走吧,看来要验证这消息,还是找秀卿问问吧,那些奇奇怪怪的小道消息他可是灵通得紧。我倒是算漏了这民间传着的野史始终是有些误差的。”
容风倒是笑笑,顺着我的意思准备结账,只见他转头招来小二,说:“小二,这柳叶酿我喝着甚是合心意,不知这酒是你们自家酿的,还是从别处买的?”
小二犹豫了下,老实道:“这个……不瞒您说,这酒却是从别处购得的,不过卖酒的那地方可不好找,据说是叫什么逆水什么崖的。不过从来都是一对夫妻推了酒来卖,我们自己倒不曾去过那里。客官您见笑了,小的是真的不清楚。再说这大云漠里的这气候,几乎没几个人敢往那个崖去,小的劝您们俩还是别进去了。”
我静静倒吸了口气,怔了半晌才发觉一丝如释重负的笑意已经不自觉溢出唇角。容风谢过小二,回首浅笑着又抿了口酒。
逆水崖里不过只有一户人家,我说这柳叶酿三字怎么如此熟悉,原来曾经任先生曾经在那以这酒招待过我秀卿和拂衣三人。原来他们竟隐居在了这里。
人言乱世莫叙儿女情,其实乱世儿女情更浓。他们历尽千难,几番仰望几番回首,最终果然还是走到了一起。幸好这一回,月老的红线终是将他们相牵相连。
百般凝立,千般回望。前一世我也曾如此百转千回。苏凌尘,你我二人的红线是否有朝一日也能相互纠缠?
天启历二十四年,乱世之秋。
九州大陆之上,大国林立,其中,常林、白凤、褚云三大强国呈三国鼎立之势,将天启帝都合围与中。百多年来,这三大国之间一直表现着表面平静,而实则剑拔弩张的气氛。直至这一年的夏,常林名动天下的世子苏亭召集了大批兵马打着剿匪的旗帜前往雾山剿匪,而雾山另一头的褚云国亦是派出世子展昀带领多数兵力驻守雾山。此举无异于是在常林褚云两国间掀起一阵无声的惊涛骇浪。
加之在展昀赶到以前就行踪不明的四王子展昳以及他带领的五千多的兵马,雾山战场上的气氛自然不言而喻。开战对持多日,我已不清楚现下战况如何。若我猜测的没有错的话,自从那****摔下石门谷的悬崖以后,那一次两军的交锋很可能是由褚云军撤退作为收尾。毕竟对手是被成为将神的公子亭,苏亭。
如果是撤退的话,那么最好的据守的地方将会是石门山之后二十里的一处天险之地。
再回来说说这个雾山一脉。此山脉呈窄长之势,连接褚云与常林二国,横于大小云漠之间,但凡是褚云商人要去到常林做生意的,除非绕远路借道大小云漠,皆是从雾山山脉而过。然后这雾山山脉有一个特点,就是此山脉只有三个入口,其中两个正处于褚云国和常林国境内,而第三个据传正是在一个云漠马贼的寨子附近。所以过路商旅即便要走雾山山道,也从来只走褚云到常林的山路。
是以我和容风一经盘算,我们两人正值赶路,自然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还是从褚云境内直接折回褚云军那里。
我们在大云漠里行了半日,终于出了云漠,踏上了硬实的黑土地上。照我们现下这个速度,入夜之间应该就能找到芳华他们了。
我小吁了口气,因为实在有些不习惯大云漠里酷热的气候,总觉得在云漠里的热气老是让我想起以前中了寒毒,师父以热物为我驱毒的日子。我从小就怕热,对这些东西自然避之不及,所以当时对于治疗,也没有什么积极的想法。是以到了后来,我一见师父就是一脸苦色。
“等等。”容风突然拉住我,然后蹲下去仔细将黑土地看了又看。“你有没有发现这地上有些奇怪?”
“嗯?”闻言,我也低头打量地上。
黑土地上是一大片凌乱的脚印,看着是有些奇怪。可是如果此处曾有一批商旅经过的话,也就稍微能解释得通了。不过,我仔细一瞧,顿时发现一些端倪:“这马蹄印……怎么看着像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