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这个如同童话般的地方,熟悉的树木与房子(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用“回到”)。见到了Christian,我什么也没有说只是抱住他哭。
“中国女孩都喜欢哭吗?”Christian茫然地看着我。
“对不起,真的对不起!”我已经哽咽了。
“对不起什么呀!一回中国就不对了,是不是不习惯啊?不习惯以后就不要回去了,留在这里或者和我一起回丹麦也好呀!”
“我唱一首歌给你听好吗?是中文歌。”
“好呀。”
Christia什么都听不懂,只是用蓝汪汪的眼睛望着我,“烟戒掉了吗?”
“至少在中国没有碰过。”我转涕为笑,握住了Christian的手。他嘛,哄哄骗骗就过去了。
“那这太好了,该庆祝一下了。去喝杯咖啡吧,反正这是省下来的钱嘛!”Christian坏坏地看着我。
“好啊,我请!”
“那去最好的那家喝你的卡布奇诺吧!”Christian拉着我,快乐得就像个小孩子。
他,本来就是个孩子。
九月的故事,笔墨难抒
九月的故事,我们的歌。
我一个人站在人来人往的街头,看着结伴同行的人们从面前走过。三三两两的情侣在这路口十指相扣,用彼此的双手来温暖对方。而我,只能独自伫立在那里,把双手放在口袋。样子与这温馨的气氛是那么格格不入,在这温暖的烘托下我反而觉得更寒冷,下意识拉高了领口,抬头看着天上圆圆的月亮,本该团圆的佳节,现在却只剩下我一个……
听着已经没电的随身听,呆呆伫立在人群中,暮地想起,“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这句词,那该是多么美的场景,可惜最后却避免不了“不见去年人,泪湿春衫袖”的结局,就在我看着满月,琢磨着这些乱七八糟的事的时候,看到了黎菲菲,她穿着Prada的长裙,成功引起了周围所有人的侧目,她身上Annasui的果香冲刺到我鼻里,我有些不舒服,兴许是看到我,她皱了皱眉头,缓步走来:“厌厌,你最近真的还好吗?”我浅浅的说:“还好,至少还活着。”“厌厌!”她似乎很不满我的回答,我听出她在压抑她的愤怒。静静看着她平静下来,用另一种哀伤的话语说:“其实,连乔……”
我猛的抬头,直直的盯住她,我原本漫不经心的脸也瞬间冰冷,不再去听她的话,我转身离开,不顾身后黎菲菲黯然的目光,我知道我这样做会令黎菲菲难过,但我实在没办法继续听下去。
我想我还是害怕听到他的名字,害怕听到有关他的事,虽然我从没忘却过他----路连乔。路是路途的路,连是相连的连,乔是路连乔自己的乔。我用手在地上一笔一画写出这几个字。连我都不知道自己竟会记得那么清楚,可能我真的……很想他,路连乔,你知道了会不会笑我呢?还是会厚着脸皮说:“丫头,原来你真这么喜欢我。”如果真是这样,我愿意让你笑,路连乔,我想我想你了,你到底在哪儿?
原来“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这是别人的事,而留给我们的,恐怕只是:“不见去年人,柳折花成空。”
我长的不高,要踮一点点脚才能够着路连乔的肩,一点也不可爱,以前路连乔总说:“丫头,你怎么一点也不像女孩子?”他说这话时总用软软的语调,一下子会让我觉得自己就像是犯了错的小学生,乖乖的听他话。
第一次见到路连乔的时候,我正在找我家的布丁,布丁是一条很胖的公博美狗,它总吃我为它做的各式各样的糕点,久而久之,便化成它身上雄厚的脂肪,肥胖也许真会影响一条狗的智力,布丁就很容易走丢。这直接导致了三天两头我总会有一次在全城大街小巷找着布丁。穿着拖鞋,围着围裙,顶着鸟巢似的头发。也在同一时刻发现了路连乔。当然这不可能是因为路连乔是只母狗,我涂厌厌作证,路连乔一定是个货真价实的帅哥,如假包换(只怕世上没第二个。)
很久以后,我都一直在想,当时我怎么就那么神经质的跑到他面前,用自认为最灿烂的笑来和他打招呼?本来我一直坚信我对帅哥的免疫力绝对可以申请专利了的,可就因为一个路连乔,全毁了。
可能是被我的热情吓到了,他张了张嘴,硬生生地吐了四个字:“惊心动魄!”我当时就琢磨着这到底是怎样的一个词,拍了拍脑袋,大概、可能、依稀、仿佛是表示笑容的美丽,与“回头一笑百媚生”的吧……我发誓如果当时我知道这是遇到奇丑女子微笑时发明的形容词,我一定不会继续保持那种微笑这么久。他探究的看了我良久,道:“丫头,你打算这个样子去上学?”我才开始大量自己惨不忍睹的装扮,接着用十成的内力发出一声咆哮之后,带着布丁逃之夭夭。
那个场景一直是被我自称为不堪回首的记忆。我从来不提,只是每一次路连乔偷笑时,我会狠狠的瞪他几眼。
2007年的夏天来了,在前男友和我说分手的时候,我的前男友有柔顺的栗色头发,高高的鼻梁和好看的眼睛,分手理由很简单,过去的个性变成了不懂得体贴人,直白变成了不可爱,自由成了我不喜欢他,天地良心,在他提出分手的前一刻,我还刚为他烤了一份抹茶蛋糕。偏偏这厮却表现得比我还委屈,我很了然的比了一个okay!大步走出了他的屋。
在门口遇到了一个长得和芙蓉姐姐似的女人,化着俗艳的妆,一步三提臀,用比阿尔卑斯还甜的语气叫着:“达令,我来看你了!”我不屑的扫了一眼,撒腿走出十步远,接着又退回二十步,站在前男友面前,甩了他一个耳光,冷哼了一下:“原来你喜欢这种像鳗鱼一样的女人,算我倒霉看上了你。”他无奈地看着我,说:“厌厌,你知道我们为什么分手吗?为什么你一点女人味都没有了?”我最怕他那种哀求的语气,一下子堵得我一句话都说不出来,我不记得后来是怎么出的公寓,只知道我在街上像疯子般大吵大闹。也是在走进小巷时,看到了几个混混围着一个学生,看架势,应该是半路截财的。哼!不好好读书跑出来欺负手无缚羁之力的学生?知道吗,我这辈子最讨厌别人在我郁闷的时候烦我,平时看见这场景也就罢了,可现在,偏偏就在我最窝火的时候碰上,正好手痒了。我大叫一声,冲进人群,用女子擒拿打的那些人一脸茫然,估计还没弄明白哪儿冒出来个神经病捣乱吧。看着他们一个个躺在地上痛苦的表情,心里舒坦多了,撤!“站住!”一个声音突然冒出来,警察?!出于本能反应我撒腿就跑,我可是长跑冠军,想追到我?哈哈!再多吃几年饭吧!可没想到后面那个是参加过马拉松的高手……我们就这样一前一后,绕着几条街来回跑,就在我感叹当个警察真不容易时,这家伙一把抓住了我,我双手合一,正准备出手时,那人就叫起来:“我不过是来谢谢你,你干嘛跑那么快啊?”
这就是我和路连乔的第二次相遇,以他请我去吃冰淇淋收尾,我一口气解决了三客香蕉船,五个双色球,两杯卡布奇诺,反正失恋的人最大嘛!而对面的路连乔用一种怜悯的猥琐目光盯着我,我听见他艰难的动了动喉头,问我:“你……多久没吃饭了?”“才吃过!”我条件反射的回答。于是我看到他喷了一杯拿铁,那不是我想说的,我想说的是……他居然喷了我一脸,实际上吃东西是很享受的事,对着帅哥吃东西更享受,可是当你顶着满脸从别人口中喷出的咖啡吃东西,相信你胃口再好也吃不下了,我用了差不多接近300毫升自来水和一整包纸巾弄干净脸,“路连乔,钱可不是这么节约的!”“你知道我?”他的笑容有些暧昧,我猜我的脸飞上了些红霞。因为我确实打听过他,但刚才绝对不是因为这个才去打人的。我往嘴里灌了口卡布奇诺来掩饰我的难堪,他的笑容却更加得意。
“我就说你怎么会帮我,原来你也暗恋我呀?”他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如果可以,我真想上去把他那高挺的鼻子给打扁,什么跟什么嘛!但拿人的手短,吃人的嘴软,我只好看着他发表完他自恋无比的演说后,没心没肺的道:“对啊对啊!!我这辈子非你莫属了!”“我就说嘛,那你对我一定心怀不轨。”他用欠扁的声音继续那些让我受不了了的自我陶醉,“是啊是啊!!我本来就心怀不轨。”他大概没料到一个女生会直白成这样,哈哈!随便他怎么想吧,反正我自在,我乐意!路连乔的嘴角勾起一抹邪气的微笑:“看到你今天那么卖命的帮我,我就满足你一下下好了!答应你啦!”我再次条件反射的说:“行啊,行啊!答应正好!”抬头看到他那抹微笑,大脑一片空白,“那个,你刚才说你答应我什么?”我有些茫然,不自觉靠他近了一点,“亲爱的,你想过来就过来嘛,我人都是你的了,就算你向我扑过来,我也不会反抗的!”他悠悠的说。不要怪我思想不纯洁,因为他说这话时的样子极其——恩,应该算妩媚……
如果男朋友有打分等级的话,路连乔那只能被评为二等,因为虽然他早上会打电话叫我起床,虽然他每天会给我买草莓可爱多,虽然他上下学都会用单车载我,可是他真的很凶,叫我起床时的声音差点震破我耳膜,吃可爱多老说我吃的不淑女,上下学又总嫌我动作太慢。于是我总是一边翻着白眼,一边享受他给我带来的生活,有时候我还在想,我是不是就那样莫名其妙的着了他的道儿了?噢!但是我不能否认和路连乔一起真的是很幸福的事,虽然我不知道这幸福能够持续多久。
事实证明公主般的生活永远不适合我涂厌厌,黎菲菲就是在这个时候出现的。穿着一套范哲思的长袖衬衫,提着今年最新款LV的包包出现在我们面前,不!确切来说是路连乔的面前。可惜不巧的是被我无意撞见了,可爱多掉在了地上,冰淇淋一点一滴的化掉,心里隐隐的抽痛,冰淇淋也很难受吧……就这样被收容它的主人遗弃在了街道上,不知道会是哪个清洁工来将它带走……就在我收起我纷飞的思绪并犹豫着还要不要走近些的时候,路连乔和黎菲菲并肩走了过来,他们俩的样子让我觉得分外刺眼,“你认识我表姐?”我问他。黎菲菲确实是我的表姐,我们从小感情就不错,即使我们生活在完全不同的两个环境里,但毕竟血浓于水,我依然爱着我的这个表姐。他的回答给的很简单:“是啊,同学兼朋友。”他宠溺的揉了揉我碎碎的短发,轻声说:“回家去了,好不好?”那软软的语调,恰倒好处,我的心一下子就软了,眼泪就开始啪嗒啪嗒的掉,他手忙脚乱的擦拭着我的眼泪,但没有用,眼泪早已不受控制的断了线了……最后,他干脆直接把我揽进怀里,他的怀里有一股淡淡的薄荷味,很温柔,与平时完全不同,他也不动,似乎在等我平静下来。如果当时我一抬头,就一定会看到表姐和她淡淡的泪光,可从头到尾我和他都不曾回过头看看身旁孤零零的表姐。
坐在路连乔的单车后座,突然很想抱住他的腰,他头贴到他后背,觉得莫名的安心。“丫头,你怎么了?”他笑了笑,我真的很想告诉他如果他这样对别的人笑,别人八成都会美晕过去,“路连乔,你以后别对其他女生笑好不好?”我说的很小声却很认真,但他却听见了,他臭美的说:“哟!不错哦,我女朋友终于有女朋友的样子喽!”“别和我打哈哈,先答应我。”我知道我这个要求提的有多傻,我也知道我当时有多蛮不讲理,可是……我的脑子已经彻底乱成一团麻了。“好吧!以后我只对你笑,行不行啊?”听到他的回答,泪无声的飘落在单车碾过的道路上,路连乔,干嘛骗我,那根本是不可能的好不好,但我没说出口,取而代之的是:“那万一哪一天你不在了,我怎么办?”这个问题更加白痴的可以,但路连乔一下子不笑了,停下车,回过头用很深很深的眼光注视着我:“丫头,想什么呢!我一直都在的,如果你想我了,我就第一时间出现。”说完,他又换上了一副漫不经心的笑容。我不再说话。
要怪就怪我的心血来潮,学校里突然放假,我决定到路连乔的学校去给他一个惊喜。可是去了路连乔学校后,脚步再次僵止住。表姐和路连乔,表姐似乎有些激动,我抬腿悄悄走近。“连乔,你知道,厌厌还只是个孩子!”表姐声音突然低了些:“你们不适合,去和她讲清楚好不好?”我没有看错,表姐,高傲美丽的表姐居然哭了。“不,菲菲,正因为厌厌是个孩子,所以我更要照顾她,没人叫她起床,她会迟到,没人载她回家,她会走很久很久,因为她晕车,没人……”听着听着我就哭了,开始还是呜咽,后来便成了号啕大哭了,哭声引起了路连乔的注意,他走了过来:“丫头,有人欺负你是不是?”看着他那么关怀的眼神,我哭得更伤心了,原来真的有人疼我,有人爱我。
表姐是在这个时候跑开的,高跟鞋发出的声音是那么急促,落寞。路连乔揉着我的头发:“丫头,听话,我马上回来!”于是跟着跑开了……
再见到路连乔的时候是在冰冷的医院,医生告诉我他失血过多,抢救无效。表姐在旁边哭的昏天黑地,一直说:“对不起,都是因为我!”她泣不成声。我抓着路连乔的手静静的说:“黎菲菲,你走吧,这是路连乔选的,不怪你。可是你别吵,别吵。”这是我第一次叫她的名字。路连乔睡着了,黎菲菲那样吵,会把他吵着的,他每天那么忙于学习,还要疼我,爱我,她会吵着他的,黎菲菲痛苦的被扶着离开了。我握着路连乔的手,睡吧,安心的睡吧,现在没人会吵到你了,睡吧……我会一直陪着你的。
医生叫我节哀,叫我离开了,他们要把路连乔带走,我就一直握着,不哭不笑不说话,也不让他走,最后医生护士流着泪全部出动,拉住拼命挣扎却死忍着不肯流泪不肯放手的我,为什么,连乔只是睡着了,你们为什么要蒙着他的脸……他需要安静的睡,我不吵,我不吵,为什么要让我离开,为什么……最终我还是无力的跪倒在了地上,看着路连乔离我越来越远……越来越远……他走了……我哽咽着对他离去的地方说了一句:“连乔……再见……”再见吧……再也不见吧……
手指在地上涂了那么多个他的名字,一排排,一个个,都像他的笑脸,路连乔,大骗子,知不知道我真的有很多话想跟你说。
路连乔,路连乔,布丁长胖了。
路连乔,路连乔,黎菲菲有新男友了。
路连乔,路连乔,我的短发一直没变。
路连乔,路连乔,今年中秋真的很热闹。
还有,路连乔……我真的好想你。
我站起来,走进音响店,听着那首熟悉的调调,似乎你还在我身边……永远……
某年某月的某一天
就像一张破碎的脸
难以开口道再见
就让一切走远
这不是件容易的事
我们却都没有哭泣
让它淡淡地来
让它好好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