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梭长期劳而无功地纠缠在这个问题上。最后他几乎想承认自己对付不了它,他宣称:“语言单凭人类的智能就可以产生并建立起来(naitre et s’établir pardes moyens purementhumains),这几乎已被证明是不可能的事”。这使人想起德·鲍纳利,他后来(在复辟时代)教导说,语言是神给予人的。如果说,我们的作者在暗示语言起源的某些非“纯粹”人类的原因时指的是和后来德·鲍纳利所作的那种解释相似的某种东西,那么,他由于有敏锐的智慧就不能不意识到,实质上这等于什么也没有解释。大概就是这种意识曾经迫使他让其他的研究者去解决哪一个更必要:是社会的存在对“语言的建立”(1’institution des latngues)更必要呢,还是语言的存在对社会的产生更必要。有某个时候根本不可能解决谁先谁后的问题:鸡在蛋先呢,还是蛋在鸡先。只有当生物学掌握了发展的观点以后,这个问题才是可以解决的,而且是非常容易解决的。但是,卢梭采取的“自然人”是极端个人主义者的假设,有时使他根本不能了解这个观点。如果我们记得,正是在发展问题上,即实质上是在决定人类社会发展过程的原因问题上,特别有力地说明了我们作者的天才,那么我们应当承认,上面这个假设给他造成了许多很大的不幸。
请注意他究竟得出什么结论。他以惊人的明确性论述社会发展的原因,却不预先说明这些原因怎么能发生作用。这似乎奇怪,但的确如此。他没有说明“自然人”怎么能够在文化领域内迈进任何最小的几步。而且只要认为自然人是像卢梭描绘出来的那种极端的个人主义者的话,也就不可能说明这个道理。
非常清楚,在沿海,人们会变成渔人,在森林里,人们会变成猎人。但是当我们现在谈到野蛮的猎人或渔人的时候,我们一定是以为他们过着社会生活。
在我们看来,问题可能只在于人们的原始社会结构是怎样的,以及作为人们固有的获得食物的方式的结果,这种社会结构是怎样出现的。而在卢梭的心目中,社会的产生是人类年老衰颓的一个特征。因此,只有在我们谈到人类老年期的时候,猎人和渔人的部落才能成为我们研究的对象,虽然他们的文化水平极其低下。这个意见尤其适用于卢梭那个完全正确的猜测:调节尼罗河定期泛滥的必要性引起了埃及科学技术的进步。事情很明显,尼罗河的泛滥不是由“自然人”调节的,因为按照卢梭的假设,自然人过着完全孤独的生活,他们同其他的人们没有任何往来,也不感到有任何必要进行这样的交往。这种泛滥是由“文明人”来调节的,尤其是由从事农耕的“文明人”来调节的。因此,无论卢梭关于推动文化进步的原因的见解多么富于天才,这些天才见解中任何一个见解都排除不掉最主要的困难,即解决不了在人独自过活的时候文化的进步一般说来究竟是如何开始的根本问题。卢梭本人说,即使这时有所发明,除了发明者以外仍然是没有人知道的,并且会随着发明者的死亡而消失。“在这种状态中,既无所谓教育,也无所谓进步,一代一代毫无进益地繁衍下去,每一代都从同样的起点开始。许多世纪都在原始时代的极其粗野的状态中度过去;人类已经古老了,但人始终还是幼稚的。”
如果自然状态的确是如此,如果它的特征真是既无所谓“教育”,也无所谓“进步”,那么还是不明白,为什么这种状态中断了,换言之,即使是最缓慢的、勉强可以觉察得到的进步是如何开始的。按照卢梭的理论,技术的进步——而且还是很大的技术进步——乃是产生社会的必要前提。因之,如果不可能有技术进步,也就不可能有社会。人类只有在年代学的意义上才会衰老。在文化方面他应该永远是年轻的,这是因为正像我们刚才看到卢梭说的那样,每一代都是从同样的起点出发的。
(五)
也许可以认为,由于暴力才朝着走出自然状态的方向迈进了最初的几步。即使“自然”人没有任何相互的往来,但有时毕竟不能不互相接触。。当强者偶然碰到弱者时,他可以使弱者服从自己,因而为存在着压迫者阶级和被压迫者阶级、统治者阶级和被统治阶级的社会的建筑物奠定了第一块基石。大家知道,在很多历史哲学学说中,暴力起着钥匙的作用,拿着这把钥匙几乎打得开一切理论的大门。然而卢梭的眼光十分敏锐,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他不能满意于援引暴力。他非常细致地分析暴力概念,而且得出结论说,许多理论家由于想说明一定社会关系的产生而援引暴力,但暴力本身只有在这些关系已经存在的时候才会出现。人们之间体力上和精神上的差别,在自然状态中无疑是存在的。但是用卢梭的话来讲,这些差别远不如在文明生活方式中那么大。他说:“我们很容易理解,在那些区分人与人之间的各种差别中,有许多被认为是天然的差别,其实这些差别完全是习惯和人们在社会中所采取的各种不同的生活方式的产物。因此,一个人体质的强弱以及依存于体质的体力的大小,往往取决于他是在艰苦环境中成长起来的,还是在娇生惯养中成长起来的,而不是取决于他的先天体质。智力的强弱,也是一样。教育不仅能在受过教育的人和没受过教育的人之间造成差别,而且还随着所受教育程度的不同而增大存在于前者之间的差别。因为一个巨人和一个矮人,在同一道路上行走,两人每走一步,彼此之间的距离必更为增大。假如我们把流行于文明社会各种不同等级之中的教育和生活方式上的不可思议的多样性,来和吃同样食物,过同样生活,行动完全一样的动物和野蛮人的生活的单纯一致比较一下,便会了解人与人之间在自然状态中的差别,应当是如何小于在社会状态中的差别,同时也会了解,自然的不平等在人类中是如何由于人为的不平等而加深了。”弱者受强者压迫,这种现象自然状态中有,在社会生活方式中更多得无比。压迫一词表示,一些人进行暴力统治,而另一些人则可怜地认为自己不得不服从他们的一切古怪观念。卢梭说:“一些人使用暴力来统治另一些人,后者呻吟于前者为所欲为的奴役之下,这正是在我们之间我所观察到的情形;但是我不理解如何能据此推断野蛮人也是这样,因为甚至使他们了解什么是奴役和统治都颇有困难。一个人很可能夺取别人摘到的果实、打死的禽兽,或者侵占别人用作躲蔽风雨的洞穴;但他怎样能够作到强使别人服从他呢?在一无所有的人们之间从属关系的锁链究竟是怎样形成的呢?如果有人要从一棵树上把我赶走,我可以离开这棵树到另一棵树上去;如果在某一个地方有人搅扰我,那有谁会阻挡我到别处呢?有没有这样一个人,因为他不但力量比我大,而且还相当腐化、懒惰、凶恶,竟至强迫我替他觅取食物,而他自己却无所事事呢?那么,这个人就必须下定决心时时刻刻注意着我,在他要睡觉的时候,还得十分小心地把我捆绑起来,免得我会逃掉,或者把他杀死,也就是说,他必须甘愿给自己增加一种负担,而这种负担远比他自己想避免的和他所给我的还要大得多。除此之外,他的戒备会不会稍微松懈一下呢?一个意外的声音会不会使他回一下头呢?我走进树林二十步远,我的束缚就解除了,他一生再也不会看见我了。”
卢梭列举自然状态中一个人很难奴役另一个人的原因时,忘记了最重要的事情:处在野蛮时期低级阶段的人的劳动,其生产能力是十分小的,仅这一点就使得对人的奴役成为经济上毫无意义因而也是不可能的事。人剥削人的现象只有在人们拥有的生产力达到某种水平的时候才是可能的。所以,在所谓低级猎人那里是没有奴役关系的。譬如说他们奴役战俘,就意味着强迫战俘加入他与之战斗的那个血亲联盟。一旦战俘加入(虽然是被迫的加入)新的、从前敌视他的血亲联盟,他就成为这个联盟的平等的成员。因此,在那个阶段上,还谈不到奴役关系,而只能说强迫的合作关系。但是无论如何,卢梭是表露了惊人明确的眼光,他证明,强者对弱者的奴役是以一定的社会关系的存在为前提的,或者说,“如不先使一个人陷于不能脱离另一个人而生活的状态,便不可能奴役这个人”。在这里,他的眼光深刻地洞察到一个社会阶级剥削另一个社会阶级的秘密。但是,卢梭的眼光越是深刻地洞察到这个秘密,他越是明白地理解到流行的暴力理论的毫无根据,说明最初的社会联合的产生问题,对他就变得越发困难。不错,他引证社会契约,借以弄清处处掩盖这个问题的那些理论上的困难的症结点。但是,第一,这种引证本身就违反我们的作者希望用来分析人类不平等起源问题的那个方法。它假定了原始人的行为是很自觉的,因此也就重复了卢梭如此中肯地指出过的和如此辛辣地嘲笑过的“启蒙派”的错误,就是说,把野蛮人变成了过去并不存在也不可能存在的“哲学家”。第二,在我们的作者那里,社会契约只是说明政治联盟的产生,而政治联盟的产生,按照他的理论,是以家庭的出现为前提的。可是家庭从何而来呢?
卢梭详细地驳斥洛克的意见,在洛克看来,子女离开父母就不能生活,这使得男人和女人必须长期同居,从而奠定了家庭的基础。按照我们的作者的意见,男人在自然状态中完全不关心自己后代的命运,而且也不可能关怀到这点,因为男人根本不考虑未来。同时在没有婚姻的地方,也不可能决定谁是这个孩子的父亲。因此男人根本不会想和一个女人长期同居,而女人同样也不会想和一个男人长期同居。卢梭说,洛克的全部辩证法没有能够使他避免霍布斯和其他某些研究者所犯的错误。他们所应说明的是“自然状态”中一个众所周知的事实,即在这个状态中,人们都过着孤独的生活,而没有力求过共同生活的任何理由。但是他们却从现代的观点观察这个事实,而现时代的特点是,人们生活在一起,也有一切理由这样做。在这里,卢梭的话中当然有许多是正确的。他的前辈和同时代人实际上是从文明社会的社会关系的观点看待野蛮人的生活的。但是既然卢梭把原始野蛮人设想为极端的个人主义者,他对野蛮人的生活也就作了完全不正确的说明。而主要的是他自己本来就不可能找到家庭产生的充分原因。他说,人们学会了做石斧以后便开始用树枝和粘土为自己盖茅舍,这样就产生了国家。但这很不明白。弄不清的是,例如,和卢梭认为是在学会盖茅舍以前人们在其中生活的那些山洞比较起来,为什么茅舍会更有助于建立男人和女人之间的其他关系。最后,卢梭在谈到家庭的产生时,重复着(按照他的公正的见解)洛克、霍布斯和其他许多作家犯过的那些错误:他用文明人的眼光来看待原始社会中的家庭关系,换言之,他以为一旦产生了男人和女人之间的长期联系,一夫一妻制的家庭立即就会形成。他谈到所有制的时候,又犯了同样的错误:在他那里,所有制是作为私人所有制一下子产生的。
现时,在卢梭看来原是不可克服的那一切困难,早已被关于人类的科学排除了。今天我们知道,按照路德维希·努阿雷的说法,“语言和理性生活来自为达到共同目的的共同活动,来自我们祖辈们原始时代的工作”;我们知道,用同一个作者的说法,人类的活动使语言的原始词根获得了内容。但是为了使我们遥远的祖先们可能进行共同的工作,他们就不应当过孤独的生活,像卢梭假定的那样,而应该过共同的、多少广泛的集体生活。人种学证明,他们的确是过着这样的集体生活。对不能以自己的力量维持其生活的儿童的照料,就落在这些集体的成员身上。毫无疑问,家庭的发展过去和现在都同所有制的发展有着最密切的因果联系,而所有制的发展又是为生产力的增长所决定的。不过原始时代的家庭和一夫一妻制的家庭是完全不同的,后者在卢梭看来乃是社会生活的第一基础。同样的道理,原始社会存在着的财富关系,跟文明时代产生和发展着的财富关系也是根本不同的。原始时代的野蛮人不是个人主义者,而是共产主义者。读者也许知道锡兰某个韦达族人的故事,这个韦达族人从一个欧洲旅行者那里得到了一块硬币以后,就想把它劈成许多份,数目和他的血亲联盟中的成员人数相等。在卢梭所描绘的“自然人”那里,不可能出现这样的意图,因为“自然人”过着孤独的生活,而不是共同的生活。不是意识决定存在,而是存在决定意识。卢梭在其关于文化发展大概过程的猜测中既以这一毋庸置辩的原理为指南,他就表明自己是一个真正有天才的人。不过他对文化发展最初阶段的人类“生活条件”却很少了解。因此他对这种生活条件的观念完全不正确,这样在把自己正确的方法应用于思考文化领域内人类最初的进步的时候,他就给自己造成了许多困难。
有趣的是爱尔维修并不认为原始人是个人主义者,虽然就其对文化史的观点而言,他比十八世纪任何一个别的唯物主义者都更接近卢梭。他说,作为一种弱小的动物,人应该力求同其他的人联合起来,一则保卫自己不受强大动物的伤害,一则攻击动物来供给自己食用。他指出:“由此产生有关渔猎的一切规则。”不妨补充一句,上述思想在爱尔维修那里表现得不够明白。他发挥这个思想时使用的那些说法,也许会让人认为,原始时代的人们只有在特定地区的人口达到一定的密度之后才联合为社会。对于十八世纪的作家说来,得到对推动文化发展的原因的正确猜测,比描绘“自然状态”的令人满意的景象要容易得多。
(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