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渊成功地将人们的注意力转移到了我身上,于此同时也巧妙地将人们无处发泄的邪火一股脑地全部嫁祸给了我。
我陷入了饿狼的包围圈,可就在这包围圈越发稠密之时,我怀中的这个漂亮人质开始不听话了。
不用正视他的眼睛,我都能真切地感受到那对深不见底的双眸所发射出来的仇恨怒火。他恨不能将城墙上的四皇叔碎尸万段。可惜,就是“恨不能”—恨但却不能。因为他受了很重的伤。要不然北齐第一高手墨轩也不可能在我怀里乖乖就范。
怀里?哦,我突然意识到我和他共骑一马的姿势有点毁我清誉,毕竟我连未婚夫霍司命的手都没牵过,就如此豪爽的贡献了自己的“初抱”,实在罪孽。
想起未过门的司命君,心尖猛地一阵锐痛。
不过战场没有给我足够的时间去缅怀我的初恋。
擦面而过的冷箭让我心肝俱颤。
怀中的呆子发出一声野兽般的嘶吼,他的眸光直指阴谋家墨渊,那架势似乎要来个玉石俱焚。
毕竟自己的老爹被人干掉,是件极为不爽的事情。我想没有谁比我更能理解这种不爽,因为我的老爹也刚刚被干掉。
不觉间对这兔崽子竟生出一丝同病相怜的感觉。我拽紧他的后衣领子,调转马头就跑。避免了一场不自量力的鸡蛋勇撞石头的惨剧。一不小心,我又善良了一次。忘记了对敌人仁慈就是对自己残忍的真理,不久之后,我便为这一不小心的善良付出了无比惨重的代价。
速度是逃生的本钱。只有不弱于流箭的速度才有一线生机。马屁股已经被我戳了好几个血窟窿,马一吃痛才会更加卖命地奔跑。
不知道沾染了多少北齐战士的亡灵,如果将我的衣服拧干,或许能凑个小半桶的鲜血。我虽然狂妄了些,但好歹还是个有自知之明的人,我并不认为我的武功有多高,至少司命的武功就高我好几个段数。今夜能够干掉那么多混蛋,也算是超长发挥了。
不过,我想有相当一部分原因,是因为我怀中掳走的这个呆子。虽然北齐王已死,但毕竟这呆子还是北齐名义上的继承人,尽管墨渊似乎胜券更大一点,但江山究竟落在谁手尚未可知。以是那些北齐战士心中都有所顾及,并未用尽全力。万一杀了墨轩,鬼知道那个满嘴放炮的墨渊会不会给扣个坐乱犯上的罪名给逮起来,自己做了炮灰,去成就墨渊的美名,这种赔本买卖怎么算都划不来。这种事情还是由墨渊亲自动手比较好。
墨渊似乎也看明白了现状,没有人肯真的买命。要是他不亲自出马,我就冲出包围圈了。
对坏事做尽的墨渊来讲,无论是跑了我还是墨轩,都是件放虎归山后患无穷的事情,毕竟是他间接或直接地干掉了我们俩的爹。
常言道,风水轮流转。老天怎么着也得公平一会吧。就当我满怀希冀地冲往下一个路口,以为会是峰回路转柳暗花明的时候,蓦地发现自己蹿进了一条通往阴间的康庄大道。
在此,我不得不感叹一下老天的幽默。他似乎特别爱看悲剧,特喜欢把人往死里整。
身前是万丈深渊,身后是万马千军,我算是彻底万劫不复了一把,静待着墨渊这恶棍如何将我碎尸万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