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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一天清晨,也就是第二天的清晨,我和鼻哥在小饭馆再次不期而遇。鼻哥吃东西还是那么快,那么多。渐渐地我们发现,身边的学生也越来越多。

终于正式开学了,我们再也不用上那种能把活人憋死的大课了,但是我们也不能再霸占着整个学校了,不能想去哪儿就去哪儿了,更不能中午出去喝酒了。

高三的课程十分简单,你不用每天检查书包里是不是有没用的书籍了,因为那几门课每天都会上,枯燥而机械。新课程在假期的补课里就全部讲完了。我们每天都在做题,铺天盖地的卷子、习题、练习册,忙得连亲妈都快忘了。唯一的寄托就是课间抽一根烟,排解一下心中的愁苦,可是有了小黄猴这个孙子,我们最后的这点儿乐趣也丧失殆尽了。

猴子生日早,比我们谁都早,刚开学没几天就是他生日,正好这天是周五,老天非常照顾他,因为学校有活动,所以周五下午放半天假。

我们一个个背着大书包,书包里装满了啤酒、白酒以及各种品牌、不同味道的香烟。买酒的时候,猴子说要买瓶白酒,于是我们的眼睛在中高价位的酒类面前游荡,但是傻子快过惊天霹雳的手犹如晴天霹雳。他拿了一大瓶二锅头,牛栏山的。

“你丫骂人是怎么着啊,我连瓶酒还买不起了?”猴子没生气,其实他都快乐死了。

“好酒我喝不惯,就喝这个,好喝。”

这次喝酒人很齐,野驴也推掉了好几个所谓的饭局来了,阿冰也来了。

唱歌的时候,人都很腼腆,傻子是不喝酒坚决不唱歌,只要喝多了就拿着麦克不放。小狗偶尔唱一首歌,而且通常是和别人一起唱。野驴唱歌没有调,所以从来不唱歌,只是吃,吃KTV里的免费自助餐。剩下我和猴子、阿冰没完没了地唱,唱得鼻哥都快睡了。

“鼻子,你唱一个,是不是没姑娘在这儿你放不开啊。”

“别,我不唱。”

唱歌的时候,我看傻子一直按着手机,一边按还一边傻笑。小狗眼睛就是尖,老早就发现了:“是不是他有什么喜事了?”

小狗没回话,径直走到傻子身边,一边看一边乐,最终由于全身抽搐,动作太大,惊动了沉浸在手机屏幕中的傻子。

“傻子有新动向了,革命可能快成功了!”小狗一把抢过傻子的手机,并且挥舞双手向我们奔来。

俗话说,横的怕硬的,硬的怕不要命的。其实古人还有最后半句没有外传,就是不要命的怕傻的。傻子像守门员飞身扑球一样就把已经跑出去好几米的小狗扑倒在地,并且死命地抢回自己的手机。阿冰离傻子最近,眼疾手快,像黄雀一样把傻子这个螳螂按倒在地,紧接着我们这群围观的人一拥而上给了傻子一顿臭揍,连已经睡着的鼻哥都冲了上去。

“交出手机不杀!”阿冰骑在傻子身上。

“跟他费什么话啊,抢过来。松手!”猴子抢夺手机的手被傻子紧紧抓住,以至于猴子想抽他一大嘴巴都腾不出手。

经过一番厮打,加上讨价还价,傻子终于道出了实情:“哥们儿不是单身了!”

当时我手机响了,我去拿手机的同时傻子说出了这句话,我抬头看见了野驴的脸,就像猛然间挨了一锤子,冷峻得吓人。

“说,是谁,是阿媛吗?”猴子终于腾出了手,但是没抽他大嘴巴。

“不是不是,是小艺,小艺!”

小狗他们一时没有想起来是谁,都愣在了那里,他们本以为会是阿媛的。

我突然间回忆了起来:“是不是你高一追的那女孩儿?”

傻子和那个他之前追的女孩儿在一块儿了。我听说那个女孩儿心里一直喜欢一个比她大一届的男生。我问傻子,他说他也知道,但是他不在乎。

“什么玩意儿啊!”猴子又一次气急败坏了,捶了傻子一拳,回到座位上拿起麦克继续唱歌。

我们一杯一杯地喝酒,不停地喝。我不由得又想起小绿,因为我不知道除了她,我现在还能想些什么。不知道她现在和哪个男人在一块儿,不知道她现在在干什么,不知道她能不能有一瞬间想起过我。就在这种不知道的疑问中,我喝多了。

我感觉我的头越来越沉,都快要靠到旁边人的身上了,他们在唱什么,我也听不太清楚,只是后来听到阿冰说要再出去买点儿酒。小狗拿着杯子往我嘴里灌茶水,我以为是酒,就咕咚一口全喝下去了,烫得我感觉头更加沉了。

我又喝下了一口阿冰刚买回来的酒,从味道上就能感觉出来,绝对不是二锅头了。

“怎么不买二锅头了,傻子就爱喝那个?”我靠在沙发背上,稀里糊涂地说出这句话。

“还他妈喝二锅头?你看看那孙子成什么样了,比你喝得都多。”猴子没好气地对我说。

猴子竟然说我喝多了,我觉得我没多,就是有点儿困。我面前的桌子上本来没摆着几个杯子,但是在我眼睛里的假象告诉我那里放着好几个杯子。我的手朝着其中一个杯子伸过去,但是抓空了。我又伸向另外一个,不幸的是,我又扑空了。小狗递给了我一个杯子,我拿起来又咕咚咕咚地喝了下去,从味道上判断,是可乐,从感觉上来说,也是可乐,因为我喝完就打了个嗝。

我让猴子给我倒酒,但是他却骂了我一句。我没再让他给我倒,而是抱着瓶子喝了起来。

“这点儿红方让你喝了一大半了。”

外国酒,有点儿上头,我这次真是晕了。我感觉到有人在用纸巾给我擦嘴,动作很缓慢,也很轻。我努力睁开眼睛,看了看那个人。头发挺长的,皮肤很白,手指很细。我又努了努力,把眼睛睁得更大了,我才看出来旁边这个人是小绿。我感觉我的心脏,噗通一声,使劲地跳动了一下。我冲她笑了笑,又闭上了眼睛。

我没睡着,只是昏昏欲睡。“给我根烟。”我冲小绿温柔地说着。

烟被塞进了我的嘴里,动作一样轻柔,甚至我觉得连打火机冒出的火焰都不再灼人,变得无比温暖。

“小乐,你手机响了,接么?”挺声音像是小狗说的。

“不接,哥们儿现在很开心。”

“你是挺开心的,我又给你点烟又给你擦嘴的。”

话是小狗说的没错,但是我怎么觉得是小绿给我擦的嘴,点的烟。我顿时不觉得困乏了,腾地一下就坐了起来。我仔细看了看这个身边头发很长,皮肤白皙的人,不是小绿,他就是小狗!

我顿时颓了,有好多人用泄了气的皮球来比喻这种状态,我不想这么俗,但是不得不承认这个比喻很贴切。“我才发现,你丫真白!”

酒是一种很好玩的东西,心情很好的人会越喝越高兴,然后越喝越多,心情不好的人会越喝越难受,为了从痛苦中摆脱出来,就会喝更多的酒。

我这次真的喝多了,说不出来是为了什么,我没觉得我很高兴,更不觉得我很难受。

喝过酒,我们又来到护城河边,坐了下来。小狗和野驴喝得比较少,他们坐在河边的护栏上。而我和傻子,我们这两个喝得比较多的人,只能坐在对面的台阶上,以防止我们两个掉进河里。

阿冰从超市里买了好几包烟,分给了我们一人一包。一群或是清醒或是迷糊的人围坐在一起抽烟,扯着无聊得不能再无聊的淡,直到天黑得让人害怕,我们穿着薄衣再也不能安然地坐在风中的时候才散去。

我想拿出手机,给小绿发条短信,告诉她,我今天出现幻觉了。可是不管我怎么揉眼睛也看不清手机屏幕上的字,只是能隐隐约约看到一些小虫子在我手机上爬来爬去。我的手还在不停地按着我看不清楚的字,按着按着就睡着了。

等我再醒来的时候,发现手机还在我手里攥着,而且完好无损。我终于可以看清楚屏幕上的字了,因为昨天晚上小狗发了一条短信给我。小狗问我是不是因为小绿才喝多了,还跟我说了一些“别瞎想,爱谁谁”的话,看得我心一凉,再次想起了昨天的那一幕幕。

我现在很天真地认为我自己很成熟了,已经成熟到能用一把刀子把一个女孩儿的名字深深地刻在我心里。其实,我能做到的,只是死乞白赖地把那把刀子交给那个女孩儿,然后让她很轻蔑地把刀子插进我的心脏。

因为我曾经就这样把刀子插进过一个女孩儿的心脏。那时候我还小,比我现在要小很多,在所谓的感情方面更加不成熟,更加草率。那个时候我还整天和妞子他们在一起瞎胡闹。后来,我就没有时间和妞子他们瞎胡闹了,因为我每天放学都要飞奔到另外一所学校,在学校门口像个傻子一样直勾勾地盯着每个出来的人,在其中搜索我要寻找的目标。每次我都会等上很久,然后看着我要找的那个女孩儿故作深沉、假装不认识地从我身边擦肩而过,然后钻进一辆宝马里。

我知道,她的内心也是很痛苦的,她很想远离那辆宝马,坐上我的自行车,她也很想让我的大手把她的小手握住。可是有些事,就像每天早上我和鼻哥在厕所里的努力一样,有的时候,使了半天的劲,最后放出来的也只是一个屁。

这个故事现在想起来还是挺心酸的,我再一次提醒大家,我写东西的时候有咬笔的习惯,尤其是在内心极其痛苦的情况下艰难写作。我现在已经咬坏了一支笔了,墨水从笔杆里流了出来,流进我嘴里,并且把我洁白的大板牙染成了黑色。我现在必须洗去口腔里的污秽,然后从已经污秽不堪的心里把关于这一段的回忆翻出来,然后再用污秽不堪的文字写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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