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来,这个破坏契约的事情,还要追溯到冯凡得到租房信息的那一天。当时他看到租房信息时,见到地址被一个红色梅花印迹盖住,那个便是兔妖签订契约的凭证,正常情况下,是无法将这个印迹去除的,但巧得是,那几天冯凡因为上火,牙龈出血,他用手指扣印迹时曾用唾沫将手指啐湿,没想到血与口水混在一起沾到了手指上,就这样,那印迹被他的纯阳之血给破除了,后来他又将自己的手指纹留在了租房信息上,这样一来,租房信息便成为了他所签订的契约了。
当然,这也得算是上天的变相眷顾,不是他这二十多年的处男生涯,他的血也不可能拥有如此破坏力,而这种作为租房的契约,也不过是诸多契约种类其中一种最低级的签约形式,两方面相加,冯凡也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找到了这间可以遮风挡雨的阁楼。
冯凡经常络腮胡子的解释,大致明白了一切,他一时无语,不知道自己住在这里是好事还是坏事。
络腮胡子知道冯凡需要时间消化,也不再多说什么,最后只是告诉冯凡,他姓胡,如果以后愿意,可以称呼他大胡子就可以了。
络腮胡子,也就是大胡子离开了冯凡的阁楼,冯凡躺在行军床上,还好大胡子把他的两个胳膊都解放了出来,冯凡一手枕着头,一手扶着胸口,思索着自己的出路,老实说,他觉得自己应该尽快退租离开这个地方,不过如今身负重伤,囊中羞涩,如果立刻就退,就算白老大把押金全退给他,一时间又能够马上找到住处呢?
再说大胡子出了冯凡的屋下到二楼,一眼看到白狐习惯性地抱着双臂,倚在自己的家门口,虽然表情还是那么淡然,但眼神中却透露着一丝忧虑。
大胡子来到白狐的身旁,漫不经心对她道:“都说完了,估计他很快就要退租了。”
白狐只是轻轻“嗯”了一声。
大胡子粗浓的眉毛一挑,好奇地问了一句:“你是不舍得?还是怎么了?”
白狐瞟了他一眼,沉吟片刻,淡淡地道:“对把他卷入到我的私事里觉得有些抱歉。原本让他入住,是想给这幢楼添点生气,现在看来,他还是不适合住在这里。”
大胡子抬手轻轻抚摸着自己的胡子,嘿嘿一笑:“极品处男,真没想到,这年头还能有这么个家伙,我旁边的邻居肯定喜欢他。”
白狐轻轻叹了口气,转身返回自己屋中。
一连数天,冯凡窝在阁楼上,大胡子会拎着盒饭送上来给他吃,偶尔白狐也会煮上碗泛着糊味的稀饭,亲自给他送上来,对于白狐的真实身份,冯凡默默地选择了接受。至于原因,很简单,这除了归功于当年他快读烂的那本《聊斋》,以及在网络上读过的那些玄幻小说,可以这么说,但凡熟读了这些书的人,其接受诡异事件的能力绝对不能小瞧。
每隔一天,大胡子还会替冯凡换药、敷药,俗话说:伤筋动骨一百天,冯凡的伤是肋骨骨裂,按说怎么也得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复原,但不知道是不是大胡子用了什么灵丹妙药,第三天时,冯凡已经不觉得胸口疼痛,也可以下地走动,但大胡子还是告诫他,不可剧烈运动,绷带还是要将上半身缠得严严实实的。
冯凡有时觉得,这段时间其实是他长这么大活得最自在的一段时间,每天和大胡子聊聊天、吹吹牛,而且大胡子还展露了他的绝技——御水果刀飞行,看着散发寒光的水果刀在大胡子的指挥下,穿棱飞行于半空中,冯凡羡慕得直流口水,恨不得让大胡子教教他,冯凡琢磨着,如果他觉得了这手,一定到电视台找个秀上去耍耍,绝对一刀成名,红遍大江南北。
只可惜,大胡子很严肃地告诉他,这个他是无法学会的,冯凡不是个喜欢死缠烂打的人,提过之后不行,他也就作罢了,而且他发现,大胡子虽然可以和他天南地北的聊,但一涉及到大胡子自己的事,便会避而不谈,到最后,冯凡索性也就不再深究。
另外一件令冯凡又幸福又痛苦的事情,莫过于隔三岔五的那碗稀饭,白狐端上来的稀饭,那可是用了朱漆红木托盘,青花细瓷小碗,每次冯凡强颜欢笑地端起碗喝着稀饭时,都会想一件事,真是白瞎了这么精美的器皿。
不过,冯凡并不知道,他的幸福生活终于到了结束的时候。
一个星期后,很普通的一天清晨,冯凡睁开眼睛,透过天窗,可以看到外面阳光明媚,甚至有只麻雀落在天窗上,正叽叽喳喳欢快地唱着歌。冯凡干脆惬意地躺在床上,其实他身上的绷带早拆了,走路也已经没什么事了,只不过,他现在觉得天天等着食物自动送上楼来,真的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
与此同时,白狐正在二楼楼道摆放的煤气灶上煮稀饭,她可不是喜欢给楼上的冯凡煮东西吃,她只是觉得冯凡喝稀饭时那种假装很好吃的样子很好玩。她是一只活了四百年的白狐,但很可惜,她虽然讲究吃,但并不擅长厨艺。
大胡子这时走了上来,和白狐打招呼道:“老大,又煮稀饭了。”
白狐对于这种明知故问的问题根本懒得回答,很随意的“嗯“了一声,吐出两个字:“有事?”
大胡子对她这种态度早就习以为常,毫不在意地答道:“楼下来了两位找你的。”
白狐有些疑惑地看了大胡子一眼,大胡子耸了耸肩:“见见好。”
白狐点了一下头:“麻烦你把他们带我屋里。”
“好像我是租客,不是前台招待吧。”大胡子不满地嘟囔了一句,但还是老老实实下楼去了,不一会儿,他便将两个“女人”领进了白狐的屋里。
“OK了。”大胡子走出屋来到白狐身边。
白狐抬手关上火,边往自己屋里走边说了一句:“把稀饭给他盛上去吧。”
大胡子看了看煤气灶上的小锅,又看了看白狐的背影,小声嘀咕了一句:“好像还没熟了吧,老大。”
阁楼上,饭桌旁,两人对坐。
冯凡双手托着下巴,表情郁闷地盯着面前这碗“稀饭”,好一会儿,才愁眉苦脸地看着对面坐着的大胡子,很痛苦地道:“老大,这玩意儿能吃吗?”
大胡子一脸无所谓的样子:“我只负责送,生熟不论。”
冯凡将碗往桌子中间推了推,直起身,搓搓手,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大胡子看在眼里,无奈地摇摇头,叹了口气,道:“行了,有什么事就说吧,你这副模样,看得我直想去厕所。”
冯凡尴尬地笑了笑,小心翼翼地问道:“你说我如果住在这里,会不会有什么危险啊?”
大胡子咧嘴笑了笑,冯凡不禁全身哆嗦了一下,他脸上那道刀疤令笑容异常狞狰,活像要吃人一般,还好现在不是夜晚,不然这笑容完全可以媲美恐怖片。
笑了几声后,大胡子鲜有地严肃了下来,他正色道:“说实话,我不敢保证你住在这里绝对安全,其实,一个人在哪儿都不会绝对安全。”
冯凡很想笑,但仔细琢磨了一下,却一点也笑不出来。
沉了一会儿,大胡子问道:“还想搬?”
冯凡长叹了一口气:“呃……先住着吧,不搬了。”顿了顿,他指了指桌上的稀饭碗,咧着嘴又道:“但是,我绝对不打算再吃这个。”
大胡子嘿嘿一笑:“那你可要失望了,整幢楼里的租客加上白老大,没一位能起火做饭的。”
冯凡自信地笑了起来:“我可以。”
“你?”大胡子一脸不相信的表情。
这时,“咚咚咚”有人轻轻敲响了冯凡的屋门,大胡子瞪了一眼手扶胸口假装痛苦的冯凡,起身开门,门外站着的是白狐。
冯凡正打算起身打个招呼,白狐已经绕过大胡子,径直走到冯凡跟前,优雅地坐到他的身边,望着冯凡,似笑非笑对他道:“冯凡,我需要你帮个忙?”
“什么忙?不会是又要我装你男朋友吧?”冯凡心有余悸地问道。
白狐摇摇头,长发随着她的动作飘逸,看得冯凡一阵心动,但她的下一句话,却把冯凡吓得目瞪口呆……
“我要你当爸爸。”
冯凡张大嘴巴,茫然地盯着身边的白狐,大脑显然已经当机了。白狐伸出白暂的玉手,不轻不重在拍了拍冯凡的脸颊,总算把冯凡离体三尺的魂魄唤回体内。
冯凡脸颊抽搐着,摆出一副哭丧脸看着白狐,颤声问道:“白……白姐,我还年轻,当不了……你爸爸。”
白狐脸色一沉,旋即明白是自己话里有歧义,只好送上一记“白眼飞镖”,道:“行了,别做梦了,不是我的,是别人的。”
十分钟后,白狐讲完了自己的请求,冯凡如同一块木头一般坐在那儿,面无表情,神情恍惚,比刚才有之过而无不及,白狐的话实在太令人震惊了。
好一会儿,冯凡忽然无缘无故的噗嗤一笑:“白姐,你开玩笑的,是吧。”
“当然不是了,不信,我现在就把你女儿领上来。”
白狐说完,飘飘然走出冯凡的阁楼,几分钟后,当白狐再度出现在屋门口时,她的身边多了一个大约四、五岁的小女孩。
白狐指着傻呆呆的冯凡对小女孩道:“去,叫爸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