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权属调整是土地整治工作必不可少的环节,也是土地整治项目区别于其他农田水利设施工程建设的重要标志。
土地权属调整,在农民的眼中,就是分田,是一直困扰土地整理项目顺利实施的重点难点问题。在土地权属调整工作中,由于涉及农民的基本权益,稍有不慎,干部和群众之间矛盾就激化;也正由于涉及农民的基本权益,处理妥当,群众自然心存感激,将加深干部和群众的鱼水之情。
2012年5月,一位贾先生将主题为“拯救桂中粮仓,还田于民”的留言,放在GX国土资源厅门户网站的金土在线上。
贾先生的家乡是LB市XZ县某乡某村(不便公开村名,以下称之为“甲村”),据他反映,2011年年底,他回家过年看到村里的大片耕田正在整合,满心盼望的标准化农田将会呈现在眼前,心里甭提有多高兴了。但2012年3月份他跟家里通电话,听到村里近百亩正在整合的农田还未落实分地,眼看春耕时节要到,他心里越来越着急,他相信政府很快就会解决,但现在5月了,地还是没分下来,上百亩良田误了当年春耕,他担心再误中晚稻种植,心里十分痛惜,希望各级部门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拯救桂中粮仓,真正做到还田于民。
贾先生对家乡的关心,情之切切,他反映的问题,是该土地整治项目平整区的权属调整工作部分未完成的现象,引起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重视。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对贾先生网友留言中反映的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于2012年5月14日回复贾先生,并于5月21日15:31在金土在线上将回复公布。
据自治区国土资源厅2012年5月的调查,贾先生所提的甲村所属土地整理项目,涉及3个行政村22个自然屯,受益人口8528人,其中完成了土地平整1992亩,涉及9个村屯,基本完成除甲村外的所有8个村屯的土地权属调整工作,已将平整好的农田交给农户耕作,只有甲村的80多亩地没有分到户,影响群众耕种。
根本原因是甲村与隔壁某村(不方便公开村名,以下称为“乙村”)多年的各种纠纷引起的,导致两村在修建渠道上不能通融。
工程结束后,甲村村民要求政府将生产路扩宽才收地。之前全村签字同意的原项目设计并无扩宽工程,这是一个额外的要求,但工作人员也尽力去协调。问题是甲村要求的生产路需经过乙村约20米,如扩宽路约需占用乙村的2分田,乙村不同意调换土地给甲村修路。甲村与乙村历史以来,磕磕碰碰不断,自2004年12月底,因人饮纠纷,暴发群体性械斗,经多次的调解,有所缓解,但矛盾始终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两村村民常因一点小事就暴发抵触情绪,此次乙村不同意换地,甲村由此不满,迁怒项目,拒绝分地。
甲村一是以新建农渠不能满足农田灌溉为由,要求政府帮助解决恢复旧沟渠和生产路扩宽的问题,并以此为筹码不分田,而当初项目规划设计土地平整工程,充分考虑农田灌溉而设计的,是经过专家论证群众签字同意的,甲村的村民也签了字的;二是本来就近从另一渠道引水也可以满足甲村农田灌溉需求,但甲村提出历来不在该处取水灌溉,并以担心下游的艮村群众不给用水为由,仍不愿分田到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