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29日,GX桂中土地重大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上,GX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林念修提出了一个时间节点,他强调:“奋战100天,确保在明年3月底前完成桂中重大工程第一批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完成第二批项目土地平整和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要求在三四个月时间里,将地交给农民春耕。
此后一段时间,桂中土地重大工程的工作特别是督查工作,都围绕着这个时间节点要完成的目标任务进行。
2012年12月7~16日,由自治区桂中重大办牵头,周兆东专职副主任带队,LB市、NN市桂中重大办参加,一行25人组成六个督查组,分别对LB市XB区、XZ县、WX县、XC县、HS市和NN市BY县桂中土地重大工程所有已开工项目逐个进行排查。
从工程完成情况和实施存在问题等综合评价,此次督查得出“总体进度慢,完成投资额不理想”的结论。第一批40个项目完成投资总额40%以上的较少,只有13个;大部分项目完成投资总额都在20%~40%,有24个;第一批完成投资总额20%以下还有3个。
自治区桂中重大办就此次督查的情况,通报批评了推进不力、工作进展十分缓慢的11个子项目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评价较差的项目建议各市进行挂牌督办。通报会再次严肃地提了出来,政府的主导力度不能松懈,要求分管项目的领导要切实承担起责任,乡镇政府要主动组织项目的实施。
同时,此次通报特别重申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问责。要求施工单位要重视收集整理施工资料,时刻敲响时间警钟,与各部门加强沟通和协调配合,想方设法组织人力、物力和设备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要求监理单位必须配备足额专业监理人员进驻项目施工现场,严格执行施工旁站制度,帮助业主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程安全和工程投资等进行有效控制,对隐蔽工程验收、建筑材料进场、工程签证等严格把关。强调对因配备不足、人员不到位、施工力度不够、组织不力、进展较慢而被连续通报两次或累计通报三次的项目部管理人员,未能按期完成建设任务或出现严重工程质量安全问题造成重大损失的施工单位、因监督不到位造成工程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问题或未能按期完成建设任务的监理单位,将启动最严厉的问责机制。
NN市BY县的第一批9个项目进度和综合情况中有7个较差,其中武陵镇5个项目有4个被评为较差。而在LB市,由于项目多,督查任务更重,第一批项目中,完成投资总额20%以下的3个最为后进的项目,都在LB市,分别为XB区良塘乡北合村项目、WX县三里镇三里村项目和XZ县大乐镇大乐社区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