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坐上最早的一班飞机,到成都后,租了个车往杨晟非的老家赶去,约莫四个小时的路程。杨晟非扔给我一条毯子,让我把自己裹严实点。其实车里已经开了空调,不是很冷,但他的强烈要求,我还是很开心的接受了,男人嘛,有点大男子主义也是好的,这样才体现出来他很在乎我嘛。杨晟非的老家在四川西北角的一个小县城。据杨晟非的描述哪儿是一个三省汇交的地方,川滇临界。民族众多,当然治安之类的并不是很好,在回老家的路上,杨晟非断断续续的给我说了一些故事。映衬着路边早冬时节的灰绿色的树,那些曾经的记忆在他口中慢慢被描绘出来。
“外公是一个还算有名气的川剧团的团主,爸爸妈妈都是他的徒弟,从我记事起他们就全国各地的跑演出,一年根本见不到他们几面。我和姐姐很小的时候就被寄养在外公家,姐姐比我大5岁,她很用功,一直在重点中学念书,她时常说钥匙就在手里,她要通过学习来改变的人生,要掌握自己的命运。所以我一直像她一样很用功的念书。在我初中那年,姐姐考上公费的医科大学,爸爸妈妈很高兴,从青岛赶回,可惜在快到家的时候山体滑坡,那辆面包车被几大块儿石头砸了个稀巴烂,妈妈被爸爸死死的护在身子下面……姐姐把妈妈接到她大学的下属医院,她走的时候说,她没能力照顾那么多人,希望我可以努力的照顾好自己,我不恨她,她已经扛了最大的责任,我发了疯似的拼了命的学习,打工挣钱,姐姐照顾妈妈已经很辛苦了。我是个男人,我不能永远让别人来替我扛责任。”杨晟非的语气里充满了毋庸置疑的,我拉住他的手,那一向温热的手心里,现在却不时的透着冷汗。
“方毅和我是高中同学,也是我唯一的一个算得上朋友的人。他有什么吃的玩的都主动和我分享,对于一个没有享受过家庭温暖的我来说,他的出现使我的生活里多了一份温暖,友情,我可以有一个好朋友。”杨晟非脸上浮现出孩童般的幸福,声音里泛着一点点的柔软:“有天方毅告诉我说他喜欢上一个女孩子。”
“秦蕾?”我插嘴问。
“不,是傅小雪。方毅托我去给傅小雪送情书,傅小雪答应了,在他们第一次约会那天,方毅带上我,傅小雪带上秦蕾,我们四个人一同去爬山,玩了一整天,回去的路上,我们四个人不小心误入了红灯区,红灯区是我们县里最乱的黑社会交易地点,我们刚想离开,不凑巧的撞上了一帮小混混,我们好说歹说,他们就是不放人,走又走不掉,两方人耗了一段时间后,他们开始打起傅小雪和秦蕾的主意,我和方毅只能硬着头皮打起来,打着打着,不知道有谁拿出了一把刀,砍向我,我当时正努力护着身后的两个女孩儿,等我反应过来的时候那刀已经插在了方毅的胸口。那把刀刺穿了他的身体,鲜红的血液带着他的体温从后背喷射出来,我当时怕极了,他却说好兄弟就应该这样,还好警察很快赶到。我们赶紧把他送进医院。”
“经过一晚上的抢救,方毅从死亡线上逃了出来,当时那把刀如果再偏离两公分,他可能就死了,方毅在医院里一躺就是4个月,我天天都去照顾他,给他补课,傅小雪也拉着秦蕾来帮忙照顾。为了给方毅和傅小雪多一些空间,我和秦蕾经常都很自觉的悄悄溜出去。朝夕相处里……”
“日久生情!”我果断八卦道。
“算是吧,可我什么都没有,我能给她什么呢?高考结束后,我和方毅考上了同一所大学,秦蕾过16岁生日,我鼓足勇气向她告白,我们约定在大学相见,到时候正式的追求她,那三年我过的很幸福。每个月最快乐的时候就是给她打电话。可惜第一年秦蕾落榜了,她和家里人争取了很久,参加了复读。为了给她打气,我给她打了路费请她来我的大学玩。秦蕾来的那天下午,傅小雪也来找方毅,方毅出去办事了,所以我帮忙接待的她。那天傅小雪的心情很不好,她喝了很多酒。我把她送回宾馆准备回寝室,可她却拉着我哭哭啼啼的说她喜欢我,她想做我的女人,我怎么都走不开,她死缠烂打,把身上的衣服脱了个精光,我几经挣扎终于摆脱了她,可一开门却看到了方毅和秦蕾。方毅的脸色很难看,而秦蕾根本不听我解释就冲出去,我追她跑了好几条街,拼了命的做解释,她一直喊我是个骗子,我和她争吵过程中,她冲到路上,一辆货车把她撞飞,秦蕾失忆了,她左脚粉碎性骨折,一辈子都是个跛子。她出了院就直接回家,从那之后我们再也没有见过。直到遇到你的那天,方毅告诉我秦蕾结婚了。”
“就是你在酒吧喝醉了那一次?”那天的杨晟非言行举止都有些怪异,心里不舒服却一直忍着。他那天的放肆,那天的痛苦,还有最后冲出来在路边那声凄厉的哭喊,他倒在我的怀中,从那一刻起,我和杨晟非的缘分就开始了吧。
“那你和他们呢?”从来没有想过杨晟非的过去是这样的,他很平静的说着这一切,可我却没有办法让自己波涛汹涌的心情平复。他脸上的神色没有多大的变化,可见他已经习惯了这样掩藏自己心里的那份痛。
“我们还是和以前一样,傅小雪酒醒后一直在给我道歉,方毅说他知道我对傅小雪没那份心思,他们两人分了手还可以做朋友。我们还是时不时的见一见,偶尔聚一聚,这份友情缺了一角,虽然不像从前,可我们都试图忘了过去。”
“再好的镜子,摔碎修补好,始终会留下痕迹。”我喃喃自语。看着杨晟非,心里微微泛痛,他是多难过,他一个人扛着那么多的情债,秦蕾对他来说不单单是一个曾经的恋人,秦蕾的善良与单纯是她最大的亮点,她的感情很纯粹,她的心思很简单,对于杨晟非来说,这样的一个女人是他青春时期的一道亮丽彩虹,即使她不漂亮,可他们之间的那种感情,是没有物质渲染,很朴实的。
“我都给你说了那么多,是不是该告诉我一下,你和叶朝晖是什么关系呢?”杨晟非不满意的笑了笑,我闻到一点点醋的味儿。
“大学同班同学,铁哥们儿死党,不过他一直没告诉我他是个富二代,对于他们家的情况,我对天发誓。”我一本正经的举了个手,杨晟非还算满意的点了点头。我继续说:“我也是那天去他们家参加结婚周年庆典才知道的,而且我是被骗过去的。但是我……我是真的不知道他喜欢我,那天求婚的事情也是意料之外,而且我没说我愿意,我说的是你成功了!”我狡黠的眨眨眼睛。
“什么成功了!”杨晟非不解。
我把毛毯又往身上裹了裹:“成功的把你气走了呀!害的我差点嫁不出去了!”
杨晟非若有所思:“他倒是个很了解我的人嘛!”
我刚要开口说怎么了,却看到前面有个人在不停的挥手。已经快到村口了,那人是个穿着白色羽绒服,牛仔裤,齐肩中发的女人,她脸上和杨晟非一样习惯性的挂着一抹淡淡的笑,看不出喜怒哀乐,漂亮的大眼睛,高挺的鼻骨,薄薄的嘴唇,我一下车,她就十分亲切的上前拉住我的手。
杨晟非介绍着:“大姐,杨晟玫!”
“坐了那么久的车,一定累坏了。”杨晟玫笑嘻嘻的打量一下我的肚子,“有什么不懂得可以来问我,我虽然是外科医生,可也是个女的呀!”
“谢谢大姐!”我脸上泛出点点红晕。
“小舅妈!”一个小不点儿冲过来抱住我的大腿,我定眼一看,他脑袋戴着一顶黑色的牛角帽,扬起小脸冲我甜甜一笑,露出一口还没长齐的小牙齿。
杨晟非一只手把孩子打横抱起,往村子里走。“许多多,小舅妈肚子里有弟弟了,你要乖一点,不要横冲直撞的,知不知道。”
“我儿子,许多多。很调皮的。”杨晟玫很自然的挽起我的胳膊。她头上还藏着一朵白色的绢花。
我和她一同往老屋的方向走去,杨晟非大步跨着已经早就到了门口,和许多多两个人开始打着玩起来。
“姐夫呢!”我看了一圈,这老屋里,只有我们几个人。
杨晟玫倒了杯热水给我,笑着说:“过了头七他就赶回去了,公司里事情太多,他抽不开身。饿了没有,我去给你们做些吃的,我手艺很好的!”
“那我给你打打下手,不要嫌弃我笨手笨脚的。”
人本来就不多,只是临时住在这儿几天,杨晟玫就做了四个简单的菜,菠菜,豆腐,竹笋,还有一盘番茄鸡蛋,许多多这个小孩子吃得津津有味儿,边吃边夸他妈妈的手艺好,还装作大人似的,给我夹了菜,说要多吃一些,小宝宝就能快快长大从我的肚子里跳出来,他孩童般的声音颇具诙谐,饭桌上欢声笑语不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