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不让拿破仑解放波兰呢?”这个士兵回答说:“这个诺言太长远,他要解放波兰不是立刻能实现的,即使能实现,拿破仑也不会因为我的一句话而去解放波兰。”“那为什么不让拿破仑给你个军官做做?”别人又问。这个士兵回答说:“因为我知道我没有能力去做军官。即使有的话,他也不会因为我的一句话而提拔我,我还不如要一条鱼,这个比较现实,今天晚上就可以兑现。”
我们要对诺言有个基本的识别能力。其实大凡别人要求你为他做事情的时候,许下的诺言无非有三种情形:
第一种情形是共患难时,别人为了让你给他帮忙,许诺将来会考虑给你一些东西。这种许诺其实就是一种空头承诺。如果事情真的办成了,这些东西是劳苦功高的你本应该得到的。需要忧虑的是,如果真到了那么一天,很多人会忘记了当初的许诺。
第二种许诺是针对某一件事情的许诺。别人往往会说如果你做成了这件事,那么你将获得什么。这种许诺比较具体。如果这种许诺是当着所有人的面许下的,那么实现的可能性比较大;但如果是两个人私下商量的事情,那你就要考虑一下别人是在利用你了。作为一个独立的人要学会在被利用的过程中实现自己的价值,而不要反复被利用。
第三种诺言是随口一说,许诺者从来没有想过要去实现它,而被许诺者则是当真了。一只十分饥饿的狼四处寻觅食物,当它来到一家农舍时,突然听见小孩子在哭。老太婆吓唬小孩子说:“不要哭了,不然我马上把你丢出去喂狼。”狼一听信以为真,便站在门外等着。天渐渐地黑了,狼又听见老太婆哄那小孩说:“乖宝宝,如果有狼来,婆婆就杀了它。”狼一听这话,一边跑一边说:“这老太婆怎么会说一套,做又是一套。”很多人像这只狼一样,别人随口说出了一句话,他们就当真,从来就没有想过这只不过是随口说说而已。最后自己真的按照别人的意思来做了,而似乎并没有得到什么奖励,于是不满的情绪便产生了。
切记勿得罪小人
古人说:宁肯得罪十个君子,不愿得罪一个小人。现代社会的经验告诉我们,最好谁也不要得罪,不得罪君子,因为君子为人正直,与其共事、交友都让人踏实放心,而且彼此能够互相帮助、共商大事,如果与君子间发生不愉快,不妨退让一步,不要把事情做绝,要知道在关键时刻,他们才是会伸出援助之手的人;当然,小人就更不能得罪了,因为“小人谋人不谋事,君子谋事不谋人”,小人考虑的是如何算计人,如何打倒异己,以便使自己的名利、地位不受到损害。
之所以不可得罪小人,其原因就在于小人的报复欲望特别强,在他坑害别人的时候,又小心地提防着别人对他进行报复。小人注定要连续不断地伤害别人,俗语说“明枪易躲,暗箭难防”,小人对别人的报复打击通常都是用“暗箭”,一般人在明处,小人在暗处,通常都是防不胜防。而小人报复的程度远远大于别人损害他的程度,也正是因为这样,许多被小人攻击、伤害过的人在蒙受损失后,竟然搞不清自己究竟在哪个地方得罪了小人,他们根本不敢相信一些匪夷所思的缘由,竟然可以成为小人报复他们的原因。
1948年,为控制通货膨胀,蒋经国开始负责上海经济督导工作,分管物资、物价管制部分。虽然他采取了很多非常措施,却丝毫不能阻止孔祥熙、宋子文等大官僚财团继续搜刮民脂民膏。于是,蒋经国把打击的目标对准了自己的表弟孔令侃、孔祥熙的儿子、宋美龄的外甥,但因宋美龄阻挠,最后不了了之。
此时,蒋经国又盯上了杜月笙的三儿子杜维屏,杜维屏当时做着上海证券交易的经纪人,在交易所外抛售股票的时候,蒋经国以“投机倒把”的罪名将他送进了班房。杜月笙表面上拥护蒋经国的举动,暗中则派人搜集孔令侃的扬子公司囤积居奇、投机倒把的确凿证据。别无选择,蒋经国只好亲自下令查封了扬子公司,再次将矛头指向了自己的表弟,结果再次遭到宋美龄的阻挠。没有办法,最后杜月笙的儿子只得以罚款了事。
小人一手拍上,一手压下,他们总有一箩筐的手段等着你,只要你稍有不敬,他就立刻会对你下手。所以,绝不能得罪小人。
小人的功力非同一般。你发芽,他要掐掉你;你再冒,他踩死你;你挺起来,他就拔掉你。实在不能斩草除根,便假传领导“圣旨”,欺上瞒下,胡作非为,把你说得浑身是非。在领导面前颠倒黑白,挑拨离间,使你成为孤家寡人。
“秀才遇见兵,有理讲不清”,“讲理的怕不讲理的,不讲理的怕愣的,愣的怕不要命的”,这些都说明,遇到小人是一件非常头疼的事。不管你要做一个什么样的人,难免会遭遇小人。小人的手段之无耻,为公理所不容,为千夫所怒指,凡是正常人都会看不起小人,但几乎所有的人又都畏小人如洪水、如瘟疫,于是宁愿讨个胆小怕事的骂名,也必定要绕路而行,生怕招惹了横行无忌的小人。
因为小人的报复已不仅仅是针对某一个人、某一件事,而是面向整个公众的一种心理倾向,这种倾向强化了小人对于妨碍其牟利者的打击力度。
总之,由于小人的心思全都在报复、提防和反报复上,一般人确实是没有这般时间、这般口舌、这般心理去和小人死缠烂打,正如同偶尔看看摔跤比赛的观众最好别去跟专业摔跤师叫板一样,在想不出更好办法的情况下,还是尽量地躲避、容忍着小人吧,尽量地不得罪小人,让有力量的人去处理吧。这实际上就是一般人对于小人的一种迫不得已的心态。
莫与强者针锋相对
自古就有两强相争必有一伤的说法。擅求自保的人不会与强者争锋,在强者面前示弱、在弱者面前示好是他们低调做人的一贯态度。但古今中外有很多人不得此中精要,喜欢与强者争风吃醋,到头来只能是自讨苦吃。
战国末期的著名政治家李斯是为秦王谋划国事的重臣,他建议对其他六国进行各个击破的方针深得秦王赞同。他分析了各国形势,认为韩国最弱,且为秦之近邻,应以此为突破口,“先取韩以恐他国”,秦王赞同李斯的主张,并让他具体谋划灭韩之策。
正当李斯踌躇满志的时候,半路却杀出个程咬金。
这个人就是韩非。韩非为韩国贵族,早年曾与李斯同就学于荀卿,攻读刑名法学之术。但两人选择的道路却截然不同:李斯择地而处;韩非却眷恋故国,情系家园,学成归国,渴望力挽狂澜,扶社稷于即倾,振兴韩国。韩非一向学习勤奋,研究法家之学深得要领,能吸取法家的法、术、势三派之长,兼收并蓄,融为一体,取长而用,并以此理论为基础,制定了一系列法家政策,如:加强君主集权,剪除私门势力,选拔“法术之士”,以法为教,以吏为师,禁止私学;厉行赏罚,奖励耕织,谋求国家富强等等。他屡屡进谏韩王,但昏庸无能的韩王却根本听不进去,一心只在享乐上。
韩非平素不受韩王重用,当韩王得知秦先亡韩的消息后,韩王才想到韩非,急忙派他出使泰国,说服秦王,以图存韩。
韩非原为韩王的使者,但以后的事实却使情况发生了陡转直下的变化。公元前234年,韩非到了秦地,眼见国富民安,一派万象更新、蒸蒸日上的景象,知道这是个英明国君治下的国度,在此英雄可以一展宏图。韩非为之振奋,而秦王读过韩非的《内储》、《外储》、《五蠹》等文章,很是敬重和爱惜韩非,就把他留在泰国,想日后重用他。
“人择明主而事”,这也是人之常情。但另一方面,一山不容二虎,李斯与韩非就此结下矛盾。韩非并非等闲之辈,一旦得到秦王重用,李斯的地位则岌岌可危。
韩非当年就学时,才学在李斯之下。因为口吃,不擅言辩,更使他致力于著说撰文,日久,则文笔日益锋利洗练,非李斯可比。此时,韩非又不能审时度势,臣服于李斯,这就使得李斯怕他受秦王重用,夺走自己受宠的地位,也怕他破坏自己“先取韩以恐他国”的战略计划,于是下决心除掉韩非。
李斯为除掉韩非,不择手段,心狠手毒。李斯以先伐赵而缓伐韩等为借口,在秦王面前诽谤谗陷韩非。日久,秦王渐渐对韩非心生疑窦。李斯见火候已到,不失时机地谏秦王道:“韩非身系韩国公子,终究是心向韩国,必不肯为泰国效力,这是人之常情。日后若放他归国,定然贻害不浅,不如寻他个过错,依法诛杀了事。”秦王既已对韩非产生疑心,便同意了李斯不放虎归山之议,将韩非拘捕入狱。李斯怕秦王日久会明了真相,重新起用韩非,就急忙派人送毒药给韩非,催促他马上自杀。韩非一入狱,就多方设法上书秦王,申辩其冤情。但李斯对此早有所料,预先已将牢狱各关节都堵死,使韩非哭诉无门,只得被迫饮鸩自杀。
除掉韩非,李斯一方面除掉了一个心腹大患,巩固了自己的地位,另一方面又得以借韩非的智慧为己所用,一石二鸟。
同行是冤家,竞争对手的强弱将直接关系到自己的命运,可惜当时韩非并不知晓这其中的奥妙。李斯在秦国位高权重,又深得秦王信赖。韩非未识时务,只知进,不知退,面对强手竟然不识眉眼高低,硬着头皮与之争锋,显然缺乏低调做人的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