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那枚火灵丸收入怀中袋内,抬头看了看天色,却已经是日落西山,眼见就要大黑,凌云急忙站起身来,快步跑到那边,只见那郑书生还在不断用刀挖着,却已经挖出一个大坑来,只可惜仍不够这九具尸体下葬之用。
凌云摇了摇头,拾起把刀,到附近找了些有枯枝的树木,将枯枝斩下抱了回来,在地上生起篝火,提刀将那熊的两腿斩下,剥皮去毛后,在火上烤了起来,烤好后,给血睛狼尊一条,自己拿着另一条来到那坑边,冲郑书生道:“郑兄,上来吃些东西再干吧,不然没有力气。”
“也好。”郑书生一点头,慢慢地从坑中爬了出来,凌云用刀将熊腿肉分开,递给郑书生,郑书生问道:“这却是什么肉?”
“正是那火掌熊的肉。”凌云一笑,拉着郑书生来到篝火边。血睛狼尊已陪郑书生在些半日,郑书生对它已然没那么多惧意,在它旁边坐下来,点头说道:“它杀我的同伴,我吃它的肉,也算是给同伴们报了仇。熊啊熊啊,你欲将我杀死裹腹,却不料反而成了我的腹中餐,这天底下的事,片刻之间,富贵化为贫穷,贫穷转为富贵,哪有一定之常?”
说完,叹了口气,低头大口地吃了起来,显然已经饿得急了。
凌云看着他,摇头一笑,也自顾自地吃了起来,不一会儿两人一狼将偌大的两条熊腿吃了个干净,郑书生掏出手帕,仔细地擦干净了嘴后,站起身又向那大坑走去。凌云愕然道:“郑兄,明天再干不迟吧?”
郑书生回头一笑,“能早些让他们入土为安,便早些吧。”说着,又跳进了坑起挥刀挖了起来。
凌云叹了口气,只好坐在一边静修了一会儿,然后取出那两本书挨个看了看,倒在血睛狼尊柔软的身子上睡着了。
这一觉走到第二天天亮,凌云才缓缓醒来,刚一醒,便听到那挖土的声音,急忙翻身一看,却是郑书生一身污泥乱草,正在不断将挖出来的土填回坑中,再看远处那些凌乱的尸体,却早不见了踪影。
他翻身而起,走了过去,于那坑中见到一些未被土覆盖的尸身,不由感叹一声,心想:“这郑兄对尸体如此惧怕,却还是凭一人之力,将他们的尸体全部下葬,真是可敬可佩。”
那郑书生此时已经没了多少力气,却还在咬牙强撑着,不断将土填入坑中,又忙了半天之后,才磊起了一个坟包,用力拿刀拍实后,又咬着牙走到一边,挥刀想劈断一株小枝,但好不容易将刀举了起来,一劈之下,刀却嵌在树干上,再也砍不下去,更拔不下来。
凌云叹了口气,走过去道:“郑兄,这次我出手帮你,你该不会拒绝了吧?”
郑书生微微一笑:“多谢少侠。”凌云伸手抓住那刀刀柄,一用力,便将那树斩断,劈砍之间,一个长方形的墓碑便渐渐成形,凌云将其拿在手中,再用刀修了修后,便已制成了块平整的墓碑。
“要刻什么字?”凌云抬头问,郑书生看着那墓碑,叹了口气:“少侠还真是厉害。”凌云一笑:“我原本是木匠出身,这不过是小活。”
“就刻……”郑书生微一沉吟,道:“就刻忠心护主九武士之墓,郑方立。”
凌云点头应了一声,挥刀将这几个字刻在墓碑上,然后来到坟前,用刀插出一道深坑,将墓碑放入其中,填土踩实立好。
那郑方来到坟前,一下跪倒,重重地磕了一头:“诸位,是郑方无识,非要来此凡人禁绝之地,却累各位受苦丢了性命。若有来世,郑方定然为奴为婢,报答几位今日不弃之情,相护之义。”
说完,又磕了个头,这才站起身来,没等完全站稳,却摇晃了两下,向后倒去。凌云吓了一跳,急忙将他抱住,仔细观察,却发现他只是因为太过劳累而昏睡了过去,不由摇头一叹,抱着他离了此地,向自己居住地而去。
不多时,他抱着郑方,和血睛狼尊一起回到了那个山洞旁,在山洞旁边的林间,有一个帐篷,那便是凌云几日来的住处,凌云将郑方放进了帐篷里,为他铺上兽皮被子,自己则走了出来,伸了个懒腰后,从背后抽出玄黄战刀,冲血睛狼尊使了个眼色,一人一狼就打了起来。
如此搏斗了一会儿后,他又折回去,割了些熊肉回来,生火做好早饭,一人一狼吃饱后,一个静修,一个到林子里去追逐其它灵兽玩耍去了。
一直到下午,郑方才睡醒,从帐篷里出来,见凌云正在练刀,便站在一旁看着。凌云练了一会儿后收刀回鞘,走到他身边,笑了笑:“郑兄醒了?”
“多谢少侠。”郑方又是一礼,“不但救了我,还安置我在你的帐篷中休息。”
“别少侠少侠的叫了。”凌云道,“我叫凌云,你年纪比我大,叫我名字便是。”
“原来是凌少侠。”郑方仍是恭敬地以少侠相称,凌云也没法子,只好由他,看着这一脸恭敬的书生,道:“郑兄的护卫全都死了,凭你一个人,恐怕哪儿也去不成。不如这样,我把你送到南边的村子里,再由村里人把你送到附近的镇上,你再自己回家去如何?”
“是敦临村么?”郑方问,凌云一点头:“你不是外地人?”
郑方一笑:“我家就在火泽城中,对于附近这些地方,还都算熟悉。”
“等等……”凌云看着郑方,却不由一怔,仔细观察了一下,越看越觉得这面孔有些熟悉,在心中暗想:“火泽城,姓郑,难道……”张口问道:“火泽城的郑圆,你可认识?”
郑方一点头:“那正是家兄。”
凌云一拍额头,叫声侥幸,多亏自己心存侠义,出手救了他,不然这悔可要后大了,看着郑方他摇头一笑:“这可真是巧到了极点啊。”
郑方却是一脸愕然,问道:“此话怎讲?”凌云叹了口气:“童蒙镇凌家,你可知道?”
“当然知道。”郑方一点头,“那是我大嫂家。怎么,凌少侠与凌家相熟?”
“这书呆子。”凌云在心中叹了一声,道:“郑兄,我正是凌家的人。”
“啊?”郑方愣了半天,仔细琢磨了好一会儿后,才一拍掌:“我想起来了,家兄之前说过,凌家新来了个小少爷,一出现就被定为家主继承人,原来……原来便是凌少侠啊!”
“说来咱们却是亲戚。”凌云笑了笑,“所以郑兄也别再以少侠相称了,那太显外道。”郑方急忙点头:“不错,原应以兄弟相称。凌兄弟,多谢你救命之恩。”
“又来了。”凌云在心中长叹一声,忙道:“别说这个了,走,咱们这就回敦临村去,我得早点把你送回家里,省得我那个大姐夫着急。”说完,忙着收拾帐篷,郑方手忙脚乱地帮忙,结果却是越帮越忙。
好不容易收拾好一切,凌云将帐篷收入包裹背在背上,唤过来血睛狼尊骑了上去,郑方却说什么也不敢近血睛狼尊的身,却是凌云一把将他拉了上来。血睛狼尊在与凌云的不断交手中,力量提升很快,现在差不多身具坤级初爻战师之力,背两个人对它来说,完全不受什么影响。
血睛狼尊放开速度,纵情疾奔,凌云倒没什么感觉,郑方却被吓得不轻,连声惊呼之后,干脆闭上眼低下头,双手紧紧地抱住凌云的腰,在狼背上一动也不敢动。
如此疾奔之下,在天黑之前,终于回到了敦临村中,凌云与村人们打过招呼后,带着郑方到自己家中住下。他虽然长时间不在家里,但他家是三轮车作坊,日日均是人来人往,又有成梅儿整日打扫,所以不但内外干干净净,而且被褥、饮食等物一应俱全。
在小村中过了一夜之后,凌云带着郑方,再次坐上血睛狼尊,向着童蒙镇方向奔去。他本来打算将他交给村中乡亲,但转念一想,这却是个接近他与郑家关系的大好机会,而他若与郑圆搞好了关系,自然便也与凌月照搞好了关系,这样,凌家人中他就又争取过来一个。
这样,那个为振兴凌家,而先建立一个团结凌家的理想,就更进了一步。
回到童蒙镇,为了不引起镇上居民的恐慌,凌云将血睛狼尊收回到境石之中,与郑方一起步行回到了凌家。
凌云并没有进门,而是拉过一个家丁,说道:“去告诉我爷爷,就说我要到火泽城中送一个朋友回家,这段时间若有什么事,就不要到敦临村那边留口信了。”
如今凌云已是公认的未来家主,这些家丁们也不是傻子,谁也不敢像他初来时那般,不将他当成一回事,那家丁急忙恭敬地点头答应,飞跑去向凌云格报告,而凌云则带着郑方继续上路。
火泽城离童蒙镇并不算近,骑快马的话,也要走上一日左右,然而血睛狼尊奔跑的速度,却远非快马可比,在它的全力疾奔之下,不到一个时辰,火泽城那巨大的城墙便出现在两人眼前。
郑方看到家乡便在眼前,多少有些感慨,叹道:“走时是十个人同行的队伍,回来时却只剩下我一个,世间事,却是难以预料……”
凌云怕他说起来没完,急忙催促血睛狼尊快跑,在离城还有里许时,方才停下,收起血睛狼尊,与郑方步行进入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