珑玉的马车行驶在商队的中央,前头有百来个城主直隶的白羽金盔士兵开道,后面是浩浩荡荡的货车,光是出城门就走了半日,可见这一次行商的规模之大,可谓空前。只是近日总是落雪不断,并不适宜大队远行,但城主顾不了那么多,他的眼睛已经被金子和灵气给填满了。
幻雾在车里像一只被关着的麻雀一样,几乎上蹿下跳,十分兴奋。其实严格说来她也是出过城的,但那一次是被元居信劫走,哪里有今日这样的兴致?
天地之大,飘风沐雪,到处都银装素裹,这样的景象在通天城里看不到,到处林立的房屋总是让人觉得天不那么高远广阔,好似在井中。
“小姐,你看,那树上站着一只鸟,好大呀,从来没见过!”
“那是极普通的雪鹰,在北方常常能见。通天城里也有的,只是你没注意。这种鸟儿甚是忠诚,不过终究是俗物,也的确是没什么人会养它。”
“我倒觉得它挺好,貌不惊人,但其心可嘉。”
“就像我的幻雾丫头一样是不是?”
“小姐!奴婢才没有拿它自比来夸耀的意思!”
“呵呵,你急什么,我可没那么说。”
外头树上的雪鹰眨巴着眼睛,好像也在看着她们,不知是不是听到了这两位姑娘的戏言。
经过通天城外第一个市镇的时候,时间才刚刚到中午,珑玉便下车来走走。乡下地方果然比不得通天城,路面上的雪被车和人压化了,泥泞难行,幻雾点着脚尖小心翼翼地扶着她走,还是弄了个一脚湿。
“哎呀,难受死了,小姐,咱还是回车上去吧。”
珑玉也很难受,她穿不惯皮靴,还打算到了大漠上再换的,所以脚上的精致绣鞋就这么成了落汤鸡:“既然都湿了,我们且去那边的茶铺里坐坐吧。”
两人一脚深一脚浅地来到了茶铺里,伙计们睁着贼亮的眼睛就迎了上来,将她们引到了一个宽敞又暖和的位置,也不问她们要什么,张口就说给她们来一壶新上的墨香片。
珑玉轻笑一声叫住伙计,让他就上寻常的菊花茶就好了,伙计迟疑了一下,笑容僵硬得走了。
“小姐,这是为什么呀?墨香片才是好东西,那可是紫香芋切片精心炮制的茶,香味似墨,甚是难得,您要那菊花茶做什么?”
珑玉答道:“这样的小店,若真有墨香片那才是怪事。墨水的味道本来就只有少数人喜欢,难道你喜欢喝墨水?而菊花茶虽然寻常,才是他这里销售得好的,用的料才会新鲜,所以我要菊花茶,至少咱俩喝了不会拉肚子。”
幻雾恍然大悟,不住地点头。过了一会儿,她的嘴又闲不住了,说道:“小姐,这里虽然离通天城不远,然而像您这样的大美人恐怕是从没见过,你看,都偷偷瞟你呢。还有那个小孩儿,在咱们背后转了好几圈儿了。”
“你怎么不早说!”一摸腰带,钱包还在,她才松了一口气。
“仙女姐姐,买一枝花么?这是用雪水浇灌的雪芙蓉,今早才摘的。”
那被珑玉疑心为小偷的孩子竟是个姑娘,原来只是想兜售她的花而已。珑玉有些愧疚,又见这孩子衣衫单薄,便买了一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