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四(太初元年)四十二岁。据《汉书·律历志》,元封七年,因太史令司马迁等言历法废坏,宜改正朔,乃诏以明年为太初元年,命迁等造汉历,选邓平及民间治历者二十余人参其事。事竣,诏迁颁所造八十一分历,即所谓太初历也。迁生平事业,造历之功,盖亚于作史云。
《史记》盖以是年属稿。《自序》云:“五年(为太史令后之五年。)而当太初元年。太史公曰:孔子卒后至于今五百岁……小子何敢让焉……于是论次其文。”
前一(天汉元年)四十六岁。
前九八(天汉三年)四十八岁。下狱被刑。《自序》云:“七年而太史公遭李陵之祸,幽于缧绁。”徐广注云:“天汉三年。”(据《李将军列传》及《匈奴列传》,李陵降匈奴,在天汉二年。)是时《史记》尚未成书,故《报任安书》云:“革创未就,适会此祸。惜其不成,是以就极刑而无愠色。”
前九六(太始元年)五十岁。《汉书》本传云:“迁既被刑之后,为中书令,尊宠任职事。”当在此数年中。
前九三(太始四年)五十三岁。是年有报益州刺史任安书。书见《汉书》本传,不箸年月,惟书中有“会东从上来”语,又有“涉旬月迫季冬,仆又薄从上雍”语。考《汉书·武帝纪》“是年春三月,行幸太山。夏四月,幸不其。五月,还幸建章宫。”即所谓“东从上来”也。又:“冬十二月,行幸雍,祠五畤。”即所谓“季冬从上雍”也。故知报书在是年。迁时为宦侍,故每出必扈行也。
前九二(征和元年)五十四岁。
前八八(后元元年)若迁尚在,则其年五十八岁。明年武帝崩。迁卒年,绝无可考。惟据《汉书·宣帝纪》载武帝后元二年遣使尽杀长安狱囚,内谒者令郭穰夜至郡邸狱云云。案《续汉书·百官志》知内谒者令即中书谒者令,亦即中书令。然则其时迁已不在中书,计当前卒矣。大约迁之年代与武帝相始终也。
《史记》之名称及其原料
《史记》之名,非迁书原名也。其见于《汉书》者,《艺文志》述刘歆《七略》称“太史公百三十篇”;《杨恽传》谓之“太史公记”,应劭《风俗通》(卷一、卷六)同;《宣元六王传》谓之“太史公书”,班彪《略论》、王充《论衡》同;而《风俗通》(卷二)时或称“太史记”。是知两汉时并未有名迁书为“史记”者。本书中“史记”之名凡八见:
(一)《周本纪》云:“太史伯阳读史记。”
(二)《十二诸侯年表》云:“孔子论史记旧闻。”
(三)《十二诸侯年表》云:“左丘明因孔子史记具论其语。”
(四)《六国表》云:“秦烧天下书,诸侯史记尤甚。”
(五)《六国表》云:“史记独藏周室。”
(六)《天官书》云:“余观史记考事。”
(七)《孔子世家》云:“乃因鲁史记作《春秋》。”
(八)《太史公自序》云:“细史记石室金匮之书。”
皆指古史也。“史记”之名,盖起于魏、晋间,实“太史公记”之省称耳。
《史记》所据之原料,据班彪《略论》,则(一)《左传》,(二)《国语》,(三)《世本》,(四)《战国策》,(五)陆贾《楚汉春秋》。今考本书中自述其所取材者如下:
《五帝本纪》:“予观《春秋》、《国语》。”
《殷本纪》:“自成汤以来,采于《诗》”
《秦始皇本纪》:“吾读秦记。”
《孝武本纪》:“余究观方士、祠官之言。”
《三代世表》:“余读牒记,稽其历谱。”
《十二诸侯年表》:“太史公读《春秋历谱牒》。”“秦记不载日月,其文略不具。”“余于是因秦记,踵《春秋》之后……著诸所闻兴坏之端。”
《吴太伯世家》:“余读《春秋》古文。”
《卫康叔世家》:“余读世家言。”
《伯夷列传》:“学者载籍极博,犹考信于六艺。”
《管晏列传》:“吾读管氏《牧民》、《山高》、《乘马》、《轻重》,《九府》及《晏子春秋》。”
《司马穰苴列传》:“余读《司马兵法》。”
《孙吴列传》:“《孙子》十三篇、《吴起兵法》,世多有。”
《仲尼弟子列传》:“悉取《论语》弟子问,并次为篇。”
《孟子荀卿列传》:“余读孟子书。”“自如孟子至于吁子,世多有其书。”
《商鞅列传》:“余尝读商君开塞耕战书。”
《屈原贾生列传》:“余读《离骚》、《天问》、《招魂》、《哀郢》。”
《郦生陆贾列传》:“余读陆生《新语》书。”
《儒林列传》:“余读功令。”
大抵除班彪所举五书外,史公所采主要材料:(一)六艺,(二)秦史记,(三)谍记(或即《世本》),(四)诸子著书现存者,(五)功令官书,(六)方士言;而秦火后“诸侯史记”之湮灭,则史公最感苦痛者也。
史公史料,多就地采访,观前条所列游踪可见。各篇中尚有明著其所亲见闻者如下:
《项羽本纪》:“吾闻之周生。”
《赵世家》:“吾闻冯王孙。”
《魏世家》:“吾适故大梁之墟,墟中人言曰。”
《淮阴侯列传》:“吾如淮阴,淮阴人为余言。”
《樊郦绛滕列传》:“余与他广游,为言高祖功臣之兴时若此云。”
《冯唐传》:“唐子遂与余善。”
《韩长孺列传》:“余与壶遂定律历,观韩长孺之义。”
《李将军列传》:“余观李将军,俊俊如鄙人。”
《卫将军骠骑列传》:“苏建语余曰。”
《游侠列传》:“吾观郭解,状貌不如中人。”
凡此皆《史记》资料多取诸载籍以外之证也。
《史记》著述之旨趣
《史记》自是中国第一部史书,但吾侪最当注意者,“为作史而作史”,不过近世史学家之新观念;从前史家作史,大率别有一“超史的”目的,而借史事为其手段。此在各国旧史皆然,而中国为尤甚也。孔子所作《春秋》,表面上像一部二百四十年的史,然其中实蕴含无数“微言大义”,故后世学者不谓之史而谓之经。司马迁实当时春秋家大师董仲舒之受业弟子,其作《史记》盖窃比《春秋》,故其《自序》首引仲舒所述孔子之言曰:“我欲载之空言,不如见之于行事之深切著明也。”其意若曰:吾本有种种理想,将以觉民而救世,但凭空发议论,难以警切,不如借现成的历史上事实做个题目,使读者更为亲切有味云尔。《春秋》旨趣既如此,则窃比《春秋》之《史记》可知。故迁《报任安书》云:“欲以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自序》亦云:“略以拾遗补蓺,成一家之言,厥协六经异传,整齐百家杂语,藏诸名山,副在京师,俟后世圣人君子。”由此观之,其著书最大目的,乃在发表司马氏“一家之言”,与荀卿著《荀子》,董生著《春秋繁露》,性质正同。不过其“一家之言”,乃借史的形式以发表耳。故仅以近世史的观念读《史记》,非能知《史记》者也。
《史记》之史的价值
然则《史记》不复有史的价值耶?是又不然。据《自序》:“司马氏世典周史。”古代学术,率为官府所专有,而史官尤为其渊海。谈、迁父子入汉,世守其业。《自序》云:“百年之间,天下遗文古事,靡不毕集太史公;太史公仍父子相续纂其职。”盖当时具备作史资格者,无如迁父子。故谈临终以此责迁,而迁亦毅然以此自任。前此史家著述成绩何如,今不可尽考。略以现存之几部古史观之,大抵为断片的杂记,或顺按年月纂录。其自出机杼,加以一番组织,先定全书规模,然后驾驭去取各种资料者,盖未之前有。有之,自迁书始也。《自序》云:“余所谓述故事整齐其世传,非所谓作也。”此迁自谦云尔。作史安能凭空自造?舍“述”无由。史家惟一职务,即在“整齐其世传”。“整齐”即史家之创作也。能否“整齐”,则视乎其人之学识及天才。太史公知整齐之必要,又知所以整齐,又能使其整齐理想实现,故太史公为史界第一创作家也。
《史记》创造之要点,以余所见者如下:
一,以人物为中心。历史由环境构成耶?由人物构成耶?此为史界累世聚讼之问题。以吾侪所见,虽两方势力俱不可蔑,而人类心力发展之功能,固当畸重。中国史家,最注意于此,而实自太史公发之。其书百三十篇,除十表八书外,余皆个人传记,在外国史及过去古籍中无此体裁。以无数个人传记之集合体成一史,结果成为人的史而非社会的史,是其短处;然对于能发动社会事变之主要人物,各留一较详确之面影以传于后,此其所长也。长短得失且勿论,要之太史公一创作也。
二,历史之整个的观念。从前的史,或属于一件事的关系文书——如《尚书》,或属于各地方的记载——如《国语》、《战国策》,或属于一时代的记载——如《春秋》及《左传》;《史记》则举其时所及知之人类全体自有文化以来数千年之总活动冶为一炉,自此始认识历史为整个浑一的,为永久相续的。非至秦汉统一后,且文化发展至相当程度,则此观念不能发生;而太史公实应运而生,《史记》实为中国通史之创始者。自班固以下,此意荒矣!故郑渔仲(樵)章实斋(学诚)力言《汉书》以后“断代史”之不当,虽责备或太过,然史公之远识与伟力,则无论何人不能否定也。
右二项就理想方面论。
三,组织之复杂及其联络。《史记》以十二本纪、十表、八书、三十世家、七十列传组织而成。其本纪及世家之一部分为编年体,用以定时间的关系;其列传则人的记载,贯澈其以人物为历史主体之精神;其书则自然界现象与社会制度之记述,与“人的史”相调剂;内中意匠特出,尤在十表。据桓谭《新论》谓其“旁行斜上并效《周谱》”,或以前尝有此体制亦未可知。然各表之分合间架,总出诸史公之惨淡经营。表法既立,可以文省事多,而事之脉络亦具。《史记》以此四部分组成全书,互相调和,互保联络,遂成一部博大谨严之著作。后世作断代史者,虽或于表志门目间有增减,而大体组织不能越其范围,可见史公创作力之雄伟,能笼罩千古也。
四,叙列之扼要而美妙。后世诸史之列传,多藉史以传人;《史记》之列传,惟藉人以明史,故与社会无大关系之人,滥竽者少。换一方面看,立传之人,并不限于政治方面,凡与社会各部分有关系之事业,皆有传为之代表。以行文而论,每叙一人,能将其面目活现。又极复杂之事项——例如《货殖列传》、《匈奴列传》、《西南夷列传》等所叙,皆能剖析条理,缜密而清晰,其才力固自敻绝。
右二项就技术方面论。
要之《史记》价值,久为学界所公认。吾侪赞美,适成赘词,反不如攻其阙失,犹足附于史公忠臣之列。今姑述此四项,致吾敬仰云尔。
《史记》成书年代及后人补续窜乱之部分
现存古书,什有九非本来面目,非加一番别择整理工夫而贸然轻信,殊足以误人。然别择整理之难,殆未有甚于《史记》者。今欲从事研究,盖有先决问题二:一、为《史记》是否已成书之问题;二、为《史记》记事最终年限问题。
《史记》是否已成书耶?按《自序》则百三十篇粲然具备,似悉出史公手定,故此问题,二千年从未发生。然据《汉书·司马迁传》已云:“十篇有录无书。”《后汉书·班彪传》亦云:“十篇缺焉。”注家谓“迁没之后亡”,则认为书本完成后乃亡佚云尔。吾细考史公年历,则不能无疑。《报任安书》自述下狱时事云:“草创未就,会遭此祸。惜其不成,是以就极刑而无愠色。”则其时书尚未成可知,时天汉三年也。自此以后,去太史令职而为中书令,“金匾石室之藏”,不复能如昔时之恣其细读。又近侍尊宠,每有巡幸,无役不从。依《汉书·武帝记》所载:“太始二年,正月,行幸回中,登陇首。三年,正月,行幸甘泉。五月,行幸东海至琅邪成山,登之罘。冬乃归。四年三月,行幸泰山。四月,幸不其。十二月,行幸雍,西至安定北地。”此皆史公官中书时事,计数年间能安居京师从事著述者殆无几日,《报任安书》所谓“卒无须臾之间得竭志意”,盖实情也。《报任安书》已经考定为太始四年冬间作,玩其语气,史确未成。云:“仆诚已著此书,则偿前辱之责,虽万被戮岂有悔哉!”下又云:“是以肠一日而九回,居则忽忽若有所亡,出则不知其所往。每念斯耻,汗未尝不发背沾衣也。”则书未成而前辱未偿明甚。越二年而巫蛊难作,史公存亡已不可考矣。然则书竟不成而赍志以没,未可知也。信如是也,则《史记》之有缺篇,非亡佚而原缺也。而今本乃百三十篇,一无所欠,其果为迁书之旧耶?否耶?
《史记》所记事,以何年为最终年限耶?据《自序》曰:“故述往事,思来者,卒述陶唐以来,至于麟止。”《集解》:“张晏曰:‘武帝获麟,迁以为述事之端。上纪黄帝,下至麟止,犹《春秋》止于获麟也。’”《汉书·扬雄传》云:“太史公记六国,历楚汉,讫麟止。”《后汉书·班彪传》云:“太史令司马迁,上自黄帝,下讫获麟,作本纪、世家、列传、书、表,凡百三十篇。”右据迁所自言及扬雄、班固言,(《扬雄传》,雄所自作,班书全采之。《班彪传》,班固作,范书全采之。)则“麟止”一语,殆为铁案。案武帝获麟,在元狩元年冬十月(西纪前一二二)。孔子作《春秋》,讫于鲁哀公十四年西狩获麟,《史记》窃比《春秋》,时亦适有获麟之事,故所记以此为终限。然则《武帝本纪》当叙至元狩元年十月止,年表、世家、列传称是。凡此年以后之记事,皆非原文,此标准宜为最可信据者。
虽然,本书所载元狩元年以后之事甚多,而年限亦有异说。其年限之异说,则:
一,讫太初说。《太史公自序》最末一段云:“余述历黄帝以来,至太初而讫。”《汉书叙传》云:“太初以后,阙而不录。”太初凡四年,若讫太初四年(西纪前一一),则逾麟止之限二十二年。
二,讫天汉说。《汉书·司马迁传》赞云:“述《楚汉春秋》,接其后事,讫于天汉。”《史记》之《集解》、《索隐》、《正义》皆主是说。天汉接太初后,凡四年,若讫天汉四年(西纪前九七),则逾麟止之限二十六年。
三,讫武帝末说。《建元以来侯者年表》末附:“褚先生曰:太史公记事,尽于武帝之末。”武帝最末一年为后元二年(西纪前八七),若讫于此,则逾麟止之限三十六年。
右第二第三两种异说出自后人之口,且暂置不理。惟第一异说之讫太初,则与讫麟止语同出《自序》。一篇之中,矛盾至此,实令人迷惑。查“讫麟止”语,在《自序》大序之正文中,“讫太初”语,乃在小序之后另附一行,文体突兀不肖。又《汉书》本传全录《自序》而不载此一行,似班固所见《自序》原本,并无此语。衡以史公窃比《春秋》之本意,固宜以“麟止”为断也。但太初、天汉事,尚为史公所及见耳。今本《史记》,不独太初、天汉事盈篇累幅也,乃至记武帝后事者,且不一而足。如:
一,《酷吏传》载:“杜周捕治桑弘羊昆弟子。”事在昭帝元凤间(西纪前八至七五),距武帝崩六年至十二年。
二,《楚元王世家》云:“地节二年,中人上书告楚王谋反。”宣帝地节二年(西纪前六八),距武帝崩十九年。
三,《齐悼惠王世家》载:“建始三年,城阳王景卒。同年,菑川王横卒。”成帝建始三年(西纪前三),距武帝崩五十七年。
四,《将相名臣表》,武帝后续以昭、宣、元、成四帝,直至鸿嘉元年止。成帝鸿嘉元年(西纪前二),距武帝崩六十七年。
右不过举数条为例,书中所记昭、宣、元、成间事,盖更仆难数。无论如何曲解,断不能谓太史公及见建始、鸿嘉时事。然而此诸条者,固明明在今本正文中,稍粗心读去,绝不能辨矣。吾侪据此等铁证,可以断言今本《史记》决非史公之旧,其中有一部分乃后人羼乱。
然则《史记》何故容后人羼乱耶?某部分属于后人羼乱耶?其来由及种类约有三:
第一类,原本缺亡而后人补作者。《汉书·司马迁传》云:“十篇缺,有录无书。”颜注引张晏曰:“亡《景纪》、《武纪》、《礼书》、《乐书》、《兵书》、《汉兴以来将相年表》、《日者列传》、《三王世家》、《龟策列传》、《傅靳列传》。元、成之间褚先生补缺,作《武帝纪》、《三王世家》、《日者》、《龟策列传》,言辞鄙陋,非迁本意也。”案:今本《三王世家》、《日者》、《龟策》两传皆有褚先生补文,附于赞语之后,而史公原文,似亦未尝缺。若《武帝纪》则并褚补字样而无之,而其文乃割裂《封禅书》,赞语亦全与《封禅书》同,非原文明矣。其余张晏所举诸篇,今本皆现存,其不足信益明。又《三代世表》、《建元以来侯者年表》、《陈涉世家》、《外戚世家》、《梁孝王世家》、《田叔列传》等篇,皆各有“褚先生曰”一段补文附于赞语后,则褚补原不仅四篇也。如《张丞相列传》于赞语后有一大段补文,但并无“褚先生曰”字样,知补者又不独一褚先生也。补文别附赞后者,吾辈能识别之。若如《武帝纪》之类,竟以补文作正文,或所补并非褚先生之旧者,则后人从何辨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