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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前无古人

陆潘十五岁的时候,父母离了婚,他跟着父亲。陆父是个家财万贯的商人,平时走南闯北,逢年过节才回家那么几天,完全是把家当成“吃饭的栈,睡觉的店”。他的权力和义务整合在一块,就是每个月都按时给儿子打一次钱,守时得像是女孩子的大姨妈,准确得一如每学期的收费标准,一分一毛都不会少。陆潘好像就是蘑菇一样被安置在阴暗的角落,往上面浇上一头大粪,就任由他自生自灭了。至于儿子的学习,老陆不管不问,也懒得管懒得问,不是破罐子也破摔了,果应了《种树郭橐驼传》里所说的“顺木之天,以至其性”,并放任自流到《周书》“学不精勤,不如不学”的地步,这就是老陆理解的“素质教育”了,也是的,“歪嘴和尚念不出好经”。

所以,陆潘几乎是一个人住,基本上很少和他一起住的爷爷奶奶交流,所以他的独立生活能力很强,打个不太恰当的比方,就是生出的十只藏犬中撕咬后产生的一只藏獒。陆潘和紫苏也算是志同道合,都是个文学爱好者,乍一看陆潘的文学天赋比天还高,创意造言,皆不相师;做事的逻辑思维也是《战国策?赵策》所述的,“为己者不待人,制今者不法古”。将事情变成复杂是很简单的事情,而把事情变得简单是很复杂的事情,正如一道解析几何题,他当成了作图题,做了几条辅助线,最后愣是千头万绪;别人当成连线题只做了一条辅助线,就大功告成了。所以前者的头脑是很简单的,后者是很复杂的。他的脑子里从不缺少文字,如沙漠里的沙子一样。他的人生观是胡适之先生在散文《追悼志摩》中对徐志摩“单纯信仰”的理解:爱,自由,美。《庄子?秋水》说“知穷之有命,知通之有时”,徐志摩的“我将于茫茫人海中访我唯一灵魂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是他的爱情观;二十四史《北史》里的“丈夫拥书万卷,何假南面百城?”,是他的人生观。

这个陆潘有个外号叫“情场不倒翁”,可他却从未谈过一次恋爱;喜欢写文章却不喜欢上作文课,而且写的一首漂亮的钢笔字,还可以左右开弓;他放佛对一切都漠不关心,觉得和自己扯不上一根线,也没半毛钱关系,然而又好像是做过“环球时报”的编辑。他很讨厌高三的课堂,因为感觉复习旧的东西是件很无趣的事,就像是有时候,自己吃自己嚼过的口香糖甘蔗,可怜大多时候,自己要吃别人嚼过的口香糖甘蔗。总而言之,吃别人嚼过的馍没味道。头顶着簸箕大小的天,一天到晚地在寝室、教室、食堂间打转,就像是二十世纪的中山装,长年累月地在灰色、咖啡色、深青色里打滚,学生不可能不厌恶,花样年华没有了花样,就像是新鲜蔬菜没有了新鲜,他们又怎能不反感。他每天上课像是行尸走肉,元神出窍一样。至于上次的那次学生“暴乱”,是因为“放羊”太甚,所以羊儿不甘寂寞,就“羊”攻了。他也算是一只“领头羊”,俗话说,“一个老鼠坏了一锅汤”,却又是唯一一只和老师谈过话的“领头羊”。他是有着方孝孺一样的倔强,金圣叹一样的辩驳,针砭时弊是他的拿手好戏,不过却不是那种随便扔几个铜板就会显摆花拳绣腿的行脚僧一样的闯江湖。说话从来都是文绉绉的,自比空谷幽兰,自负说话如写文章“第一难懂”的废名先生冯文炳,唯知堂先生周作人是知音。

这个班级用粉笔的速度和数量是第一的,这在年级里都是毋庸置疑的。罪魁祸首是史老师,倒不是因为他在黑板上,一节课能够用粉笔板书出多少东西来,而是他喜欢在课堂上扔粉笔,就像一个食量很小的人吃得很多,是因为浪费得多。在课堂上扔粉笔,也不完全是老师的错,就像是在食堂剩饭菜也不完全是学生的错,食堂里的师傅不应该每日只知道三餐,却不知“三省吾身”,时常扪心自问,自己做的饭是不是倒胃口,做没做到《汉书?贾谊传》里的“国耳忘家,公耳忘私”,知不知道《汉书?郦食其传》中的“王者以民为天,而民以食为天”,别一个人吃饱,全校人不吃。再说说这老师扔粉笔倒不是因为粉笔质量不好,是课堂上睡觉的同学不少,这种事,老师最好还是别管,管也管不住,常常是东扶西倒,按下葫芦浮起瓢。而且,那些人很不买账,叫醒了好不一会还睡,像是刮掉的胡子剪了的指甲,很快就会再长出来,说犯病就犯病,而且这病就像是糖尿病,需要不停地注射胰岛素才行,粉笔用得不快才怪哉。有时一个人睡觉,另一个人看见了也会睡觉,仿佛是红眼病一样地传染。

班级的点名册是一张打印的A4纸,然后用胶布粘贴在讲桌上的,老史爱用它点名来练习一阳指。早饭后是学生爱瞌睡的时间,好比现代社会,春秋两季是婚外恋的多发季节。有一次课堂上,老师念道陆潘,此时他正睡得酣畅,做梦正和邻居打雪仗。史老师二话没说,一枚粉笔“炮弹”打来,没有脱靶,正中红心,似有吕奉先辕门射戟之勇,只不过误中副车,打的是另一个靶。老史要讨回颜面,就又扔一枚,不料今日毫无手感,只好调节射程,走到跟前,好比水货中锋站到了罚球线上。陆潘忽学曹操“梦中杀人”,拿起一本书扔过来,“先下手为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不偏不倚,正中靶心。老史今日是倒霉透顶,或是命中犯了华盖星,进教室之前,右眼皮底子就跳个不停,果不其然,进教室的时候,被门上捧着的扫把砸了头顶,也不知道是拜谁所赐,冤有头债有主啊。可怜的是,老史遇到的恶作剧一如乘公共汽车时有人放屁,只能闻到臭味,但不知道是谁的手艺,就无法摆脱,唯一的权宜之计,就是也能放屁作回应,像是篮球场上拉锯战时候的“answerball”,正如用别人骂自己的话来回骂别人一样。然放屁需要灵感,而灵感可不是想来就想来的。老史岂会受这窝囊气,就叫他起来回答一个没有答案的问题作为报复,也对“有仇不报非君子”。一个学生若没有准备好回答问题就突然被叫起来回答,犹如一个女性没有安排好怀孕的时间而突然怀孕,从此就会对提问像是对性接触一样产生心理上的畏惧感和烦躁感。

自从上次和老师“密谈”过后,陆潘便给人一种在搞什么“自杀式炸弹袭击”的预演彩排一样。他的座右铭俨然成了口头禅,“可与人言无二三,鱼自知水寒水暖;不得意事常八九,春不管花开花落。”(明?吴从先《小窗自纪》)史法古和他积怨已深,有时候两人又像是曹操和杨修,不仅有什么“门前活”和“一人一口酥”这类猜灯谜似的小摩擦、小矛盾,还有什么愤世嫉俗—陆潘讨厌他委任的女班长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还有她自命“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的作威作福的姿态。恰巧陆潘也是这号人物,一山不容二虎,非得要整出个你死我活,可人家是母老虎,所以他也只好慨叹:“不才者进,则有才之路塞。”久而久之,视其为眼中钉肉中刺,常背地里说其是,柳宗元《三戒》里所描述的“不知推己之本,而乘物以逞”之麋驴鼠,狗仗人势,牝鸡司晨,猫鼠同眠。不过,反正他自己树敌也不是一个两个了,也曾经好几次差点不成墙倒众人推,还好他善于应变,脸上不仅有着川剧的脸谱,还有克林顿的面具,更有苹果公司乔布斯时期一样遭受“三星”等群起而攻之的气魄和胆识。原本他在班级里还是有“威望”的,只是因为得罪了一个女生。所以说,一个聪明的男生是不会招惹一个聪明的女生的。那是有一次写作文,有一女生大献殷勤,对他笑道:“陆潘,过来,我的作文书给你,看不看?—或者要不我帮你写?”孟子曰:“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

“你帮我写?我不写,是因为现在不想写,不是不会写,你难道没听说过白居易‘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的主张吗?”他说起这话的样子,就像是土地爷放屁—神气。他恃才傲物,可唾地成文的白眉,自诩建安骨,实乃百家衣,自是不用他人捉刀,自己也能于华山之巅折桂。也对,从商店里买回来的贝壳,和从沙滩上捡回来的贝壳,自然有不同况味。

“是是是,你将来一定统领文坛—”,那女孩自惭形秽之余,还不忘溜须拍马,完全是在捧臭脚,只是一不小心拍马屁拍到马蹄子上。

“文坛?我只知道,天坛祭天,社稷坛祭地,灭文坛就可祭天地了!”这陆潘也太不懂怜香惜玉了,赤裸裸地让人家姑娘热脸贴冷屁股。心理学上的“波纹效应”也表明,对抗老师的学生在学生集体中往往有更大的吸引力,一如黄瓜,无刺皮光的口感淡,带刺皮厚的味道浓,其实,倒不如说是女孩的口味重。可是陆潘不仅对抗老师,而且还对抗学生,竟然还是女学生,就只能说他是自作孽不可活了。结果,他在这个班集体里以后的日子就没好果子吃了,就像是生活在孤岛上的鲁滨逊,已经和大家脱节。同学们平日也很难将他和这个班级联系在一起,一如只有看见天气预报时才会和气候联系在一起一样。如果敢直视他的眼睛,并仔细看,有时就会发现有一种哈洛尔德式的冷漠。

还有一个男生是边城,学习“满堂红”,处世是《诗经?邶风?燕燕》里的“终温且惠,淑慎其身”(活像个女子),为人是《尚书?伊训》里的“检身若不及”,学习是《三国志?吴书?韦曜传》里的“学如不及,犹恐失之”。就学习上来说,紫苏是机械的,边城也是机械的,大多数人都是机械的,俗话说,“是鸡都长两只爪,是人都有两只手”。不过紫苏是汽车,等着提供能量;边城是汽车人,自己会寻找能量。紫苏学习也是很努力的,他这台机器的视在功率和那些尖子生无二,只是有功功率占得比重小,无功功率占得比重大。《庄子?天地》说:“故金石有声,不考不鸣。”在高考的千军万马中,几乎所有人都充当着这三种角色的一种:边城的有才和陆潘的有财,都是凤毛麟角的少数,而像紫苏这种“非有仲尼、墨翟之贤,陶朱、猗顿之富”的最多,多如牛毛,也就最不值钱。他们组成了光的三原色,斜边三角形,三种类型的人似乎构成了学生的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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