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有非文章者曰:“辞不出于《风雅》,思不越于《离骚》。模写古人,何足贵也?”余曰:“譬诸日月,虽终古常见,而光景常新,此所以灵物也。”(《李文饶文集·外集》卷三。)
李德裕的这段话揭示了包括这首《送友人》在内的许多古典诗歌成功的奥秘。经典中的“思”与“辞”,前人反复使用过的母题、意象、格律形式等,就像厨师烹饪用的调料,搭配不一样,味道就不一样,虽然还是从前那些文学元素,天才的诗人总能用它们调配出新鲜的意境。
要理解李白这首诗歌,李白所送友人是谁,他要去哪里,送别的时间,当时在场的还有哪些人,其他人是否也作有送别诗,这些有关这首诗歌创作背景的问题,一点都不重要。我们理解这首诗更多地以从前诗人的同类送别诗为语境。仿佛从前的那些诗歌都在为李白这首诗作铺垫,李白这首诗是从从前的那些诗篇中衍生出来的。这说明了一个事实:文学作为一门艺术,虽然不能脱离现实,但也有它的相对封闭性,文学话语有时候像是独立于现实之外的。“之所以有文学是因为已经有了文学”,“文学的愿望就是成为文学”,“文学的主要的参照范畴是文学,文本在这一范畴内部互动”(《互文性研究》,65页。)。
理解“文学的主要的参照范畴是文学,文本在这一范畴内部互动”这句话,就古典诗歌来说,最好的材料是古人的注释和类书。
就注释来说,我国古代学者对诗歌的注释,首先关注的是对单个诗语的考索和过去用例的引证,而对诗句的分析,对全篇主旨的分析倒是第二义的(参见《唐诗语彙意象论》,12页。)。我们引用一段《文选》李善注来具体说明这一倾向。
沈约《别范安成诗》
李善注:《梁书》曰:范岫,字樊宾,齐代安成内史。
生平少年日,分手易前期。
李善注:言春秋既富,前期非远,分手之际,轻而言之。言不难也。《汉书·灌夫传》曰:生平慕之。《论语》子曰:久要不忘平生之言。孔安国曰:平生,少时也。贾充《上与李夫人书》曰:每至当别,未尝以易。
及尔同衰暮,非复别离时!
李善注:言年寿衰暮,死日将近,交臂相失,故曰非时也。《蜀志》曰:宋预聘吴,孙权捉预手曰:今君年长,孤亦老,恐不复相见也。
勿言一樽酒,明日难重持。
李善注:苏武诗曰:我有一樽酒,将以赠远人。
梦中不识路,何以慰相思!
李善注:缪袭《嘉梦赋》曰:心灼烁其如(阳)[汤],不识道之焉如?《韩非子》曰:六国时,张敏与高惠二人友。每相思不能得见,敏便于梦中往寻,但行至半道,即迷不知路,遂回。如此者三。
沈约这首诗,和上面李白的《送友人》一样,都是写离别的。李善的注释考索了诗中“生平”、“少年”、“易”、“一樽酒”、“相思”等语词更早的用例。他在考索这些用例时,不是在做单纯的语源研究,而是特别注意它们在文学传统内部的传承关係。以“一樽酒”为例,像这样的字面大可以追溯到先秦的很多经典,比如以饮酒为一种礼仪的“礼”类著作,来头大得多,但李善却不拘泥于字面的偶然相似,徵引了苏武的两句诗。这两句诗和本诗在情景上非常相似,都写把酒送别。就最後两句诗的注释,也能体现李善是如何重视梳理文学“这一范畴”的“内部互动”。最後两句诗化用了《韩非子》中一个写相思的故事,如果祇是做一般的语源研究,那么祇需要把《韩非子》中的这个故事引录出来就可以了,但李善所做的工作却没有到此为止,他徵引了缪袭的《嘉梦赋》。《嘉梦赋》中更早地化用了《韩非子》中的这个故事,李善借此表明在沈约之前,《韩非子》中的这个故事就已经在文学作品中被当作一则优美的典故来使用。
对李善来说,他並不关心沈约这首诗的创作个性,他关心的是这首诗所承载着的离别诗的传统,或者说这首诗是利用了哪些离别诗的传统技巧把自己创造出来的。对他来说,理解一部文学作品“主要的参照范畴”是从前的文学传统,而不是其他。
古代的学者在为诗歌作注释时往往要利用类书。《四库全书总目》类书类小序说:“此体一兴,而操觚者易于检寻,注书者利于剽窃。”可见,类书对注释者有多么重要。
注释者关注的是对诗语的考索和过去用例的引证,亦即文学传统内部的传承关係,而类书所做的工作是对过去的文学活动的总结,並帮助建构文学传统。注释与类书在展现文学的内部互动上是相通的。
类书将人类的各种活动进行分类,类书当中的每一个小类就相当于文学中的一种题材。类书在每一个小类,即每一种题材下,荟萃与文学相关的古往今来人们在这方面的种种活动。一部类书仿佛是一座千门万户的大宫殿,殿中每一间屋子都自成一个单元,都有一个独立的主题。在“别离”这间屋子里,主题就是“别离”,屋内陈列着描绘“别离”的形形色色的名篇、佳句、丽藻,以及那些最富有文学意味的有关离别的故事。从前的离别,无论是灞桥的还是南浦的,无论是苏武归汉还是昭君出塞,都在这裏复现。千万首别离的诗歌在这裏争鸣、交织,最终沉淀成别离诗的传统。
总是姗姗来迟的诗人,在“别离”这间屋子裏,凝神细听了从前千万首离别诗的交响後,他写下了自己的有关别离的诗篇,把自己也汇入这个伟大的传统。在这个伟大的传统的阴影下,他是那么的渺小。通过古人的注释和类书,我们知道沈约、李白所抒写的别离的诗篇,充满着从前各个时代诗人的声音,刻满了岁月的烙印。沈约、李白仿佛是在利用这些声音或者烙印,提醒读者他们祇是那间“别离”的屋子派出的两个导游,他们不要我们对他们惊叹,他们要引领着我们进入那间屋子,和他们一起凝神细听那千万种离别的交响。
§§§第三节类书与唐代官人文学
“唐代官人文学”,这一概念借用自陈飞先生的《唐代试策研究》。陈飞先生给它界定的范围是:“主要是指唐代官方和个人在选官、做官活动中所实际应用的各种文体。”(《唐代试策研究》,2页。)这些文体包括赋、诗、歌行、杂文、中书制诰、翰林制诰、策问、策、判、表、笺、状、檄、露布、弹文、移文、启、书、疏、序、议、论、连珠、喻对、颂、赞、铭、箴、传、记、谥哀册文、谥议、诔、碑、志、墓表、行状、祭文。这些繁密的文体分类,依据的是《文苑英华》。《文苑英华》这部宋初编纂的文学总集,收录的主要是唐人的作品。它的这些文体分类几乎涵盖了唐代文人所有的文字生活。
陈飞先生还把“唐代官人文学”区分为两个部分:“科举文学”和“官用文学”。科举文学是指“科举制度之下的文学应用”,官用文学是指“文官制度下的文学应用”(《唐代试策研究》,2页。)。下面就借用这两个概念展开我们的论述。
一、类书与科举文学
唐代科举考试(本节对唐代科举考试的描述主要根据傅璇琮先生《唐代科举与文学》一书。)的科目很多,是一个很複杂的体系。《唐六典》云:
(考功)员外郎掌天下贡举之职。凡诸州每岁贡人,其类有六:一曰秀才,二曰明经,三曰进士,四曰明法,五曰书,六曰算。
《新唐书·选举志》云:
唐制,取士各科,多因隋旧。然其大要有三:由学馆者曰生徒,由州县者曰乡贡,皆升于有司而进退之。其科之目,有秀才,有明经,有俊士,有进士,有明法,有明字,有明算,有一史,有三史,有开元礼,有道举,有童子。而明经之别,有五经,有三经,有二经,有学究一经,有三礼,有三传,有史科。此岁举之常选也。其天子自诏者曰制举,所以待非常之才焉。
通常所说的唐代科举考试,主要是指进士、明经和制举三科。这三科代表了唐代科举制的主要特点,它们是唐代各级文职官员入仕的重要途径。
《新唐书·选举志》曰:“凡明经,先帖文,然後口试,经问大义十条,答时务策三道。”也就是说,明经考试分三场,第一场帖文,第二场口试,第三场试策文。傅璇琮先生认为“明经考试的关键是帖文,也就是死背死记经书及其注疏的文字”(《唐代科举与文学》,117页。)。笔试策文不过是虚应故事。因此明经科就无所谓“科举文学”了。
1.类书与进士科
进士科以试诗赋为主,类书在这裏就有用武之地了。科举考试下的诗赋与一般诗赋的面貌很不相同。为了让考官们相对容易地把握一套评判标准,使他们在判卷时尽量客观,诗赋的试题中往往明确规定了字数和用韻要求。进士科所试诗都是五言律诗,限定十二句,所试赋一般是八字韻脚。白居易省试《玉水记方流诗》题下注曰:“以流字为韻,六十字成。”(《白居易集》,868页。)唐贞元年间吕温《礼部试鉴止水赋》题下注曰:“‘澄虚纳照遇象分形’为韻,任不依次用,限三百五十字以上成。”(《唐吕和叔文集》卷一。)
进士科诗赋的这些规定很繁琐。关于这个问题傅璇琮先生考证说:
据宋人彭叔夏《文苑英华辨证》,说唐时赋韻之制,八韻者以四平四侧(仄)定格,但也有三平五侧、五平三侧、二平六侧、六平二侧,等等(《文苑英华辨证》卷一《用韻》。)。举子如“有犯韻及诸杂违格,不得放及第”(《册府元龟》卷六四二《贡举部·条制四》後唐长兴元年(930)六月中书门下奏。)。《册府元龟》具体记载了天成五年进士复试诗赋中犯韻的情况,可以帮助我们了解唐代进士试诗赋的各种琐屑的规定:
卢价赋内“薄伐”字合使平声字,今使侧声字,犯格。孙澄赋内御字韻使“宇”字,已落韻,又使“膂”字,是上声;有字韻中押“售”字,是去声,又有“朽”字犯韻;诗内“田”字犯韻。李象赋内一句“六石庆兮並合”,使此奚字,“道之以礼”,合使此导字,及错下事;尝字韻内使方字,计中言十千十字处合使平声字,偏字犯韻。……师均赋内从字犯韻(《唐代科举与文学》,176页。)。
正因为诗赋考试对声律有这么多繁琐的要求,而一般读书人不可能把韻部都记得很熟,所以进士试的时候允许举子携带书本进场。白居易《论重考试进士事宜状》:
伏维礼部试进士,例许用书策,兼得通宵。得通宵则思虑必周,用书策则文字不错。昨重试之日,书策不容一字,木烛祇许两条。迫促惊忙,幸皆成就。若比礼部所试,事较不同。虽诗赋之间,皆有瑕病,在与夺之际,或可矜量(《白居易集》,1265页。)。
白居易提到的“书策”主要指韻书一类的书,其中很可能也有类书。王昌龄《诗格》说:“凡作诗之人,皆自抄古人诗语精妙之处,名为随身卷子,以防苦思。作文兴若不来,即须看随身卷子,以发兴也。”其中的“随身卷子”当是小型的类书或者略具类书雏形的书钞。一般状态下,诗人尚且随身携带这样的书本子以备无虞,更何况去应命运攸关的科举考试?李翱《与淮南节度使书》:“近代以来,俗尚文字,为学者以抄集为科第之资。”(《唐李文公集》卷八。)既然允许带书,拣紧要的带两本,进考场的时候心裏也会踏实些。
进士科诗赋试限题、限韻、限字数,举子在“迫促惊忙”的应试状态下,很难自由起兴,更多的时候是在拼凑、拆补,如填框格。宋代阮阅《诗话总龟》後集卷三十一《丹阳集》说:
省题诗自成一家,非他诗之比也。首韻拘于见题,则易于牵合;中联缚于法律,则易于骈对;非若游戏于烟云月露之形,可以纵横在我者也。王昌龄、钱起、孟浩然、李商隐之辈,皆有诗名,至于作省题诗,则疏矣。王昌龄《四时调玉烛》诗云:“祥光长赫矣,佳号得温其。”钱起《巨鱼纵大壑》诗云:“方快吞舟意,尤殊在藻嬉。”孟浩然《骐骥长鸣》诗云:“逐逐怀良驭,萧萧顾乐鸣。”李商隐《桃李无言》诗云:“夭桃花正发,秾李蕊方繁。”此等句[与]儿童无異。以此知省题诗自成一家也(《诗话总龟后集》,193页。)。
所列王昌龄等人的省试诗的共同特点是:声调响亮,词句典雅,可是没有情韻,呆板僵化,还几乎都犯了合掌的毛病(即一组对句裏,出句和对句意思都差不多)。省试诗赋,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把规定题材下所可能用到的典故、辞藻,按照规定的长度,填充到规定的声律框架中去。
省试诗赋的评判标准,除了声律上要没有毛病之外,还要求风格上是“齐梁体格”。唐末范摅《云溪友议》卷上《古制兴》条:“文宗元年秋,诏礼部高侍郎锴复司贡籍,曰‘……其所试赋,则准常规;诗则依齐梁体格。’”这裏的“文宗元年”应是文宗的开成元年(公元836年)。开成二年高锴知贡举,他在《先进五人诗赋奏》(《全唐文》卷七二五。)中,具体点评了第一至第五名的诗赋:
进士李肱《霓裳羽衣曲》诗一首最迥出,更无其比,词韻既好,人才俱美,前场吟詠,近三五十遍,虽使何逊复生,亦不能过,兼是宗枝,臣与状头第一人,以奖其能。……其次沈黄中《琴瑟合奏赋》,又似《文选》中《雪》、《月》赋体格,臣与第三人。
高锴秉承了文宗的意旨,把齐梁时期的经典作家(何逊)、经典作品(谢惠连的《雪赋》、谢庄的《月赋》)作为评判的依据。下面我们以李肱中状元的省试诗为例,对文宗、高锴所谓的“齐梁体格”略作分析。李肱《霓裳羽衣曲》诗:
开元太平时,万国贺丰岁。梨园献旧曲,玉座流新制。
凤管势参差,霞衣竞摇曳。宴罢水殿空,辇餘春草细。
蓬壶事已久,仙乐功无替。讵肯听遗音,圣明知善继。
这首诗先想象着回忆了“开元太平时”宫廷裏的盛世景象,然後奉承当今的皇上文宗一定能够在开元盛世之後别开生面,让唐帝国更加繁荣。这是一首中规中矩的应制的颂歌,我们很难将它与何逊“夜雨滴空阶,晓灯暗离室”那种细腻的个人化的抒情联繫在一起。我们怀疑“何逊”作为前代经典作家,在高锴的文学批评裏,已经被简化成一个祇表示才华出众的代名词。高锴觉得谁有才华,他就说谁像何逊。“何逊”成了一顶高帽子,与某种特殊文学风格的联繫其实很薄弱。高锴觉得李肱的诗味道不错,就随便把这顶高帽往他头顶一套,也不论合不合适。说实在的,李肱这首诗和前面所引王昌龄等人的应试诗,倒让我们想起了初唐许敬宗等人那种宫廷风格:标榜典雅庄重,其实是浮夸空洞。这种宫廷诗歌要么颂扬君主的恩德,要么铺张皇家的气象,需要堆砌很多富丽宏伟的辞藻。
在“迫促惊忙”的应试状态下,考生要在限定的题目下组织起那么多相关的宏丽字眼,还要让这些字眼符合繁琐的声律要求,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因此作为考官的白居易要求上级判卷的时候把尺寸放宽松些(“虽诗赋之间,皆有瑕病,在与夺之际,或可矜量”),因为那次复试不像一般的礼部进士考试,既不准考生携带书本,又不让他们可以通宵答题。
在一般进士考试允许带书册的情况之下,韻书之外,类书也是很理想的选择。理由很简单,类书不但内容丰富,检索方便,而且按题材收集常用事类。类书中的一个小条目,就是诗文中的一个题材。类书在每一个题材之下都彙集大量的相关辞藻和典故,形成一个关于该题材的辞藻群、典故群(参见上文所引《初学记》、《渊鉴类函》“月”条),很方便文人们挑选符合格律要求的诗文用语。
大概是在这种科举考试的风气推动下,唐代出现了一种後世称为“诗韻”或“韻府”的新型类书:《韻海镜源》(关于这本书的详细情况请参看本书附录二“唐代类书提要彙编”中的相关内容。)。这是一种“押韻之书”。《四库全书总目》之《韻府群玉》提要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