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与信念——或许你曾花费许多时间和精力去思考对今日世界所面临的重大情势所应持的态度。倘若你曾花上许多时间倾力研究一些重大问题,自然很有理由可以谈论它们。只是这样做时,一定要举例说明自己的信念。听众可不爱听那些满是陈腔泛论的讲演。千万不可以随意读些报章杂志来准备你所谈论的题目。对某项题材,如果自己知道的并不比听众多多少,则少说为妙。可是,反过来,如果曾花费多年时间研究的某项题材,那毫无疑问便是你的必选题目。
正如在第二章已指出的,准备讲演并不只是写些机械化的文字在纸上,或者背诵一连串的字句。它也不是从匆促读过的报章杂志里抽取第二手的意见。它是在自己的脑海及心灵里深掘,并将生命贮藏在那里的重要信念提取出来。不必怀疑材料是否在那里,它当然在那里,积存丰富,等你去发掘。不要因为这样的题材太私人化、太轻微,听众不会喜欢听而不屑一顾。其实这样的讲演才能使我快乐,使我感动,比我听过的许多职业演说家的演说更让我快乐,也更让我感动。
唯有谈论自己熟悉的事情,利用自己热衷的题材,才能快速、轻易地学会当众说话。
第二,对选择的题材充满热忱
并非所有你我有资格谈论的题目才会激起我们的兴趣。譬如,我是“自己动手”型的人,因而确实够格谈论如何去洗盘子。可是不知为什么,我就是对这个题目热衷不起来,而且事实上,我根本想都不愿去想这些事。可是,我却听过家庭主妇们——也就是家庭主管们——把这个题目说得棒极了。她们心里或者对永远洗不完的盘子有股怒火,或者发现了新的方法可以处理这一恼人的家务。不管怎样,她们对这个题材来劲极了。因此她们可以就洗盘子的话题说得头头是道。
这里有个问题,即你认为合适的题目,是否适合当众讨论。假设有人站起来直言反对你的观点,你是否会信心十足、热烈激昂地为自己辩护?如果你会,你的题目就选对了。
1926年,我曾到瑞士的日内瓦参观国际联盟第七次大会的会场,事后作下了笔记。最近,我无意间又看到这些笔记。以下是其中一段:“在三四个死气沉沉的演说者读过自己的手稿之后,加拿大的乔治·费斯特爵士上台发言。我注意到他并未携带任何纸张或字条,不禁大为欣赏。他常常做些手势,心无杂念,全心放在所要说的事情上。有些东西他非常渴望让听众了解。他热切地想要将自己心中所固有的某些信念传达给听众,这种情形澄明可见,一如窗外的日内瓦湖。我在教学上一直倡议的那些法则,在那席讲演里完美地展示无遗。”
我常会想起乔治爵士的讲演:他真诚、热心。唯有对所选的题目是真心所感、真心所想时,这种诚意才会完全显露。富尔顿·J·希恩主教是美国最具震撼力的演说家,他从早年生活中学到了这一课。他在《此生不虚》一书里写道:
我被选出参加学院里的辩论队。在圣母玛丽亚辩论的前一晚,我们的辩论教授把我喊到办公室里去责骂。“你真是饭桶!本院有史以来还没有一个演说者比你更差劲!”
“那,”我说,想替自己辩解,“我既是这样一个饭桶,干吗还挑我参加辩论队?”
“因为,”他答道,“你会思想,而不是你会讲。到那个角落里去,从讲辞中抽出一段把它讲出来。”我把一段话反反复复地说了一个钟头,最后,他说:“看出其中的错误了吧?”“没有。”于是再来一个半钟头,两个钟头,两个半钟头了。最后,我精疲力竭。他说:“还看不出错在哪里吗?”
由于天生反应快,过了这两个半钟头,我懂了。我说:“看出来了,我没有诚意。我根本心不在焉,我说得没有真情真意。”
就这样,希恩主教学得了永志不忘的一课:把自己融入到讲演中。因此他开始使自己对自己的题材热心起来。直到这时,博学的教授才说:“现在你可以讲了!”
如果我们班上有学员说:“我对什么事都提不起劲来,我过着一种平凡单调的生活。”我们受过训练的老师便会问他,闲暇时他都做些什么?他们的回答各不相同:有人去看电影,有人去打保龄球,有人则种植玫瑰花。还有一位学员告诉老师说,他收集有关火柴的书籍。当老师继续问关于他的不寻常的嗜好时,他渐渐开始打起精神来了。一会儿,他便指手画脚地描述起自己储存、收藏的小房间来。他告诉老师,他几乎收藏有世界各国的火柴书籍。等他对自己最喜爱的话题兴奋起来后,老师打断他:“为什么不对我们说说这个题目呢?我觉得挺有意思的。”他说,他从来没想到还会有人感兴趣!这个人穷,多年的精力追求一项嗜好,几乎已成了一种狂热,而他却否定它的价值,认为不值一谈。老师恳切地告诉他,测试一项题材的趣味价值,唯一的方法是问自己对它多感兴趣。于是,他以收藏家的姿态大谈了一个晚上。后来我听说,他还前往各种午餐俱乐部去讲演有关收集火柴书籍的情形,并因此获得了地方人士的推崇。
欲想迅速而轻易地学会当众说话,上例正好引出第三条原则。
第三,激发听众与你产生共鸣
凡是讲演情况皆由三个要素构成:讲演者、演讲词(内容)以及听众。本章的前两条法则都是讨论讲演人和演讲词之间的相互关系,直至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真正谈到演说时的情形。唯有讲演者使自己的讲演与活生生的听众发生关联之后,讲演的情况才真正形成。讲演也许准备周详,也许是关于讲演者所热衷的话题。然而要真正完全成功,还有另一个因素需要考虑:他必须使听者觉得他所要说的很重要;他不只是要对自己的话题充满热情,还要把这种热情传递给听众。历史上著名的雄辩家都具有这样的老王卖瓜之术,或是传播福音术。你爱怎么叫怎么叫,绝对错不了。高明的讲演者热切地希望听众能够感觉到他所感觉的东西,同意他的观点,做他认为他们该做的事,分享他的快乐,分担他的忧苦。他以听众为中心,而不是以自我为中心。他明白自己讲演的成败不是由他来决定——它要由听众的脑袋和心灵去决定。
在推行节俭运动期间,我为美国银行学会纽约分会训练了一批人,其中有一人特别无法和听众沟通。为了帮助他,我们采取的第一步是使他的脑子和心思对自己的话题燃起热火。我告诉他,自己到一边去把题目再三思考,务使自己生出热诚来。我要他牢记,纽约的“遗嘱认证法庭记录”显示,85%的人过世时,身后都未留下分文,有3.3%的人留下10000美元或更多钱财;他要时常想着,他不是求人施恩,或是求人做些经济无法负担的事,他要这般对自己说:“我是替这些人准备,使他们老年得以衣食无缺,舒适无忧,并留给妻儿安全的保障。”我要他记住,他是出去从事一项了不起的社会服务。
他思前想后,把这些事实考虑以后,终于使它们在脑海里燃烧起来。他唤起了自己的兴趣,激发了自己的热心,并感到自己确实身负重大使命。于是他开始外出讲演,那传递他信念的词句赢来了一阵阵回响,他将节俭的利益与听众一起分享,因为他渴望帮助他人。他不再只是个脑子里装备着一些事实的讲演者,他成了一名传教士,努力使人们信奉具有价值的信仰。
在我的教学生涯里,曾一度对训练教程中有关当众说话的原则颇费心思。这些教程只是反映出老师们长年累月所灌输的一些经验和知识,而他们并未从空洞浮夸的讲演术中有所突破。
我永远忘不了自己所上的第一堂演说课。老师教我将两臂轻垂于身体两侧,手掌朝后,手指曲起一半,大拇指则轻触大腿。他又训练我,把手臂举起,画出优美的弧线,让手腕优雅地转动,接着再将食指张开,然后是中指,最后是小指。整套似乎合乎美学标准的动作完成之后,手臂要回到开始时的弧线,再度停放于双腿的两侧。整个表演显得既无生气,又有些装模作样,既不合理,也缺乏真诚。
我的老师并未教我将自己的个性融入讲演之中,也未尝试让我像个正常的人一样,生气勃勃地与听众天南地北地交谈。
请将这种机械化的演说训练方式,与我们本章里讨论的三项主要原则对比一下。这三项原则,是我的有效说话训练全套方法的根本,你在本书中会反复看到这些原则,接下来的三章将依次详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