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的秋天,我成为一名初中生,十一二岁的年纪,举止投足都是满满的稚气。那个时候我扎着两个辫子,背着很傻的大书包,上面印着当时的我觉得无比漂亮的芭比娃娃。我的第一个同桌是杨一,事实上位子都是我们自己选的。我记得那天我去的特别早,趴在一个个教室门口看门上贴着的名单,突然有一个人重重的拍了我的肩膀,我吃痛,转过头看见一张圆脸,:“哈哈,莫然你被我吓到了吧?”那是我们第二次见面。
我没有想到我居然会跟杨一分到同一个班级,虽然我们学校初一总共只有4个班级,虽然我们俩只有四年级的暑假有过一次短暂的相处,可是我仍然觉得自己超幸运。更加幸运的是,老师来了之后,没有分开我们。老师花了一节课的时间重新排了座位,大家都纷纷地拎着书包听着安排,整个教室乱糟糟的,唯独我跟杨一是例外,老师看了看手上的名单,许久之后把我们留在了原来的位子上。后来的我有次想起这件事,不禁默默的感叹,或许,这就是命数使然。
我曾经问过杨一,为什么你名字这么奇怪,你是一生下来就取了这样一个简单的名字吗?当时她在削着自己新买的铅笔,于是头也不抬:“是的!可能是我老爸怕麻烦,所以就随便取取了,也好,反正我从来也都是这么省事儿。”我还想说什么,她却一下子抬头,“哈哈,削好了,你看我是不是挺厉害的?”于是我们两的话题就这样被转移到了那根丑陋的铅笔上。
一直以来我都不是一个特别认真的人,而杨一则相反,在我依旧把初一当小学来过的时候,她已经像初三一样的认真努力了。有一天下课我翻着她那本厚厚的数学错题笔记本,不经意的说了一句,“才初一你就这么拼啊。”然后我就听到杨一小小的声音:“我必须要认真,我一定,要考到SH去。”当时我还自认是小毛孩一个,觉得所谓高考这种事情离自己十万八千里远,根本是八竿子打不到一块儿去,所以被她这一句话吓得心跳漏了一拍,我赶紧默默的放下她的笔记本不再说话。
我以为就凭她的认真还有偶尔眼睛下面浅浅的黑眼圈,她的成绩每次一定是我们班几十个人里数一数二的,可是事情有的时候就是跟我们预想的南辕北辙,每次考完试,不论是平时小测验还是月考什么的,杨一永远只在名单的中间徘徊。相反的,看上去吊儿郎当的我,却每次总能跻身前列。说实话我只是运气好了点,心态好了点,至于认真和努力,相较于杨一那是远不能及的,所以说有的时候老天爷就是很不公平的,我这么说不是因为我恬不知耻,而是我真的替杨一觉得忿忿。好在她从来没有因为这个而跟我产生什么嫌隙,只是自己更加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