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从三个方面表达了天人感应所具有的善恶观:一是天人感应善恶观属性体现于天人之间上下"相通"、"相同"等方面,这种共同性的标准使天人之间"无有远近";二是天人感应善恶观的内容为"地上善,即天上善也。地上恶,即天上恶也。故人为善于地上,天上亦应之为善;人为恶于地上,天上亦应之为恶",使"天地人"之间的善恶相随相应;三是天人感应善恶观的客观基础为"天地人"、"五气"、"六甲"、"十二子"相通相合,其根本属性体现在"其气上通",即宇宙运动所具有的道之本然属性。天人感应无论是天上还是地上,无论其具体表现如何,其背后却隐藏着系统的道之运动规律,即"天地人""无有远近皆相通",这种"相通"规律又决定了天人感应所具有的"自然"环境伦理法则。
第二,"元气自然,善应恶应"。《太平经》通过"元气自然""善应恶应"表达了其所具有的天人感应的善恶观,并进一步认为这种天人感应的善恶观具有"自然原则"与"响应原则"。"元气自然,共为天地之性也。六合八方悦喜,则善应矣;不悦喜,则恶应矣。状类景象其形、响和其声也。"《太平经合校》第18页。这里道教从两个方面论述了天人感应善恶观所具有的基本原则:一是自然原则,道教认为天人感应所表达的内涵与规则反映了"天地之性"。这种天地之性乃为道教天人感应善恶观的自然原则,即凡是符合天人关系之本然的则为"善",凡是违反天人关系之本然的即为"恶";二是响应原则,道教认为天人感应善恶观是一种"善恶"的相感响应关系,即天人之间的"善应"、"恶应",具体表现为"六合八方悦喜"、"状类景象其形"、"响和其声"的特点。
第三,"三气为理,人为枢机"。"早期道教哲学讲人生哲学有个特色,那就是从宇宙出发,再降到人生,宇宙人生融贯为一,在天人感应中认识和解决人生问题。"卿希泰主编《道教与传统文化》,第70页。天人感应善恶观的最终目的是实现人之"悦喜",天之"太和",实现"天人"并应而"六合八方"。道教认为:"太阴、太阳、中和三气共为理,更相感动,人为枢机,故当深知之。皆知重其命,养其躯,即知尊其上,爱其下,乐生恶死,三气以悦喜,共为太和,乃应并出也。"《太平经合校》第18页。其思想表达了天人感应善恶伦理观所具有的另外三个原则,即"机理原则"、"乐生原则"与"应和原则"。一是机理原则。道教认为天人感应善恶观有其本身固有的内在机理,这种机理表现在"太阴、太阳、中和三气"更相感动,而人则为"枢机",这就要求人在天人感应中应当把握其"机""理",凡是与这种"机""理"相符者则为"善",凡是与这种"机""理"相悖者则为"恶"。二是乐生原则。道教认为天人感应善恶伦理观所追求的目的是对于生命的热爱与尊重。这种"乐生"精神反映了道教所具有的"入世"与"贵生"之本质,其具体表现为"重其命"、"养其躯"、"乐生恶死"等方面。三是应和原则。道教认为天人感应善恶观的要求具体表现在"悦喜"、"太和"、"应并"等伦理行为规范的积极方面,使天人之间实现"和合"相应。所以,道教天人感应善恶观是天人感应所应当把握的基本的伦理法则,对于人们深刻理解"善恶"的是非标准,把握天人感应中人天之间的积极良好关系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三"善恶昭报,因果定矣"
——天人感应的果报观
天人感应是以善恶因果报应为主要特征的,"在17、18世纪哲学和科学中,因果关系通常被看做是自然界中最普遍的客观规律,甚至被视为社会和人性的必然法则。"张志伟主编《西方哲学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461页。道教认为天人感应的因果报应观既是道教天人感应所追求的伦理目的,又是天人运动规律所具有的必然结果。"佛教强调因果律的普遍性,在时间上,因果遍于过去、现在、未来三时,因果相应,如环无端,本无生起之时,也无终止之日。在空间上,宇宙结构中的人类社会、各种天界和地狱等,因果律都发生作用。"方立天《佛教哲学》(增订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192页。佛教主张"业报",即业的报应。所谓业,佛教又称之为"三业",既身业、口业、意业,指的是"造作",即人的身心活动。将佛教的业报思想引入道教的果报观,认为人的生命以及命运的好坏,都是自己造因,体现了道教天人感应所具有的因果报应观。
第一,"果报不同,如影随形"。天人感应的果报观具有神秘性与人为性,人的行为在天人感应中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是满足和实现人们对于"善恶"报应心理需要和愿望的一种理论体验,对于在科学领域尚未探知的许多问题通过天人感应都能给予"圆满"的回答和"善意"的解释,使天人感应蒙上一层神秘色彩。"善自命长,恶自命短,何可所疑所怨乎?"《太平经合校》第525页。反映了道教作为一种宗教所特有的"天报"因果观念。南北朝时期上清派道士所作的《洞真太上八道命籍经》也认为:
负阴抱阳,因缘各异,舍死得生,果报不同,为善善至,为恶恶来,如影随形,毫分无谬。善恶多端,福报难数,大而言之,其标有七一者,先身施功,布德救度,一切令身所行与先不异,必得化生福堂,超过八难,受人之度,天报自然。《道藏》第33册,第507页。
这里涉及到因果报应五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因果报应的客观依据为"天报自然",即"负阴抱阳"、"因缘各异"所具有的道之"本然"运动基础;二是因果报应的主要内容为"为善善至,为恶恶来"、"如影随形,毫分无谬"、"善恶多端,福报难数";三是因果报应的主要手段和措施为"先身施功,布德救度";四是因果报应的前提条件为"一切令身所行与先不异";五是因果报应的结果为"必得化生"。充分说明天人感应因果报应思想所具有的系统内容。道教天人感应的"天报自然"的因果报应思想是由宇宙"本然"运动变化的客观规律所决定的,其自然本质乃是宇宙运动必然的结果。
第二,"人之善恶,祸福随之"。天人感应的善恶因果报应观还体现了"人作而天应"、"人之善恶祸福随之,人之所造者感之所报矣"等人在天人感应中的作用;而"犹影之逐体,形物曲直其影随之,善恶昭报因果定"等方面则反映了道教对于天人之间"逐体"、"影随"关系的认识。金朝上方真元派四种经典之一《上方灵宝无极至道开化真经》认为:
响应之道者,自乎天人矣。人作而天应之,故得天人相通也。人之所发者,声之所应矣,其犹谷之作音也。空谷之言响声应之,人之善恶祸福随之,人之所造者感之所报矣,其犹影之逐体也。形物曲直其影随之,善恶昭报因果定矣。《道藏》第24册,第906页。
道教认为天人感应因果报应观的基本原理为"天人相通"、"响应之道",离开了"道"所具有的基本属性,因果报应是不存在的。其主要特征为"人之善恶祸福随之,人之所造者感之所报",如"人之所发者,声之所应矣","其犹谷之作音也,空谷之言响声应之"是道教在天人感应方面,对于人之主观作用所具有的独特的善恶报应思想,体现了天人感应所应具有的本然规律,是道教天人观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