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矛盾,生活平淡,我就想吵架,用吵架来扩大我们之间的距离。如果有人认为这是疯话,是活得不耐烦了,那就守着你的平静,不要向我学。吵架是要看对象的。我的老公是典型的绅士,很理性,很明智,要和他吵架还不那么容易。有时候,我想找些事情来惹他一下,看看他那个生气和愤怒的样子,还找不到呢!
我们曾经因为吃中餐和西餐的事情有过争议,因为谁都不愿意放弃从小养成的饮食习惯。结果呢,各吃各的,就像饭店里一样,吵不起来。当然,我们也有互相妥协的时候,共同吃一些能够容忍的非本民族菜肴。他是吃荤腥长大的,我是穷人家的孩子。所以,我吃美国的大鱼大肉,吃得津津有味。他吃中国菜,就要委曲求全啦!距离一出现,要多好玩有多好玩!比如,我做的炒肉片,用他的话来说吃饭时需要戴上老花眼镜。我说:“我优待了你,你还不知足。”他说:“这话从何说起?”我说:“如果炒肉丝,你更难找。”他说:“那么,我请律师告你搞欺骗!”如果我听了他的话,把肉片改成大肉块,非但失去了中国特色,更缺少了生活的fun(趣味)。我才不干呢!说句悄悄话,轮到我做中国菜的时候,我就有那种幸灾乐祸等着吵架的兴奋,心里乐得不行。
人过中年,他的资本家肚子越来越大。我利用厨房里的生杀大权,硬塞给他一些自以为能够减肥的食品,同时,对一些他喜爱的非健康食品进行了控制。开始的时候,他的大肚子里还能撑船,久而久之,肚子没有小下去,船却是不能再撑了。他说,我必须照菜谱上规定的量做,不能多,不能少,不能用鸡汤代替白脱(黄油),更不能偷工减糖,否则就是不负责任。我知道,如果用“你错了”之类的语言是没有办法说服他的。因为他相信,人犯错误是很正常的事情,而且人在犯错误的时候,往往认为自己并没有做错。所以,我就抄近道,没有走吵架的道路,改用欺骗他的脂肪和大肚子。如果要说路线斗争的话,我可是站在革命的路线上,不管风吹浪打,我自岿然不动。我口是心非,说的yes,做的no。好几次,他居然没有发觉,口口声声“好吃好吃”。本来,只要坚持把好事做到底,做一辈子,我也许能成为无名英雄。可惜的是,多次受表扬以后,我被胜利冲昏了头脑,真是做了好事生怕别人不知道,居然傻乎乎地前去坦白。不知道想图个啥。这种行为,到了老公的眼睛里,就不是一般的错误啦!那是明知故犯,值得上纲上线--在美国搞欺骗,被抓住了一次,就半世不得翻身呵!他那个脸呵,真是又铁又青,令人魂飞胆破。我想赖皮都不敢呵!
我们还为了家里的那条狗有过争论。狗是他的朋友加情人,得到比常人更多的关心和爱护,他的理由是因为狗不会说人话,他把狗看成了人。他说,想一想,如果家里有一个聋子、哑巴或者残废人,我们是不是要更加尊重他们一点,尽量满足他们的要求?何况狗的忠诚超过人,给你无条件的爱。我呢,因为来自中国大陆,各种各样的歧视多少有一些影子,时不时高人(狗)一等。比如,我们吃饭的时候,狗馋得口水直流。我就要大声批评它,断了它乞讨的念头。老公总是站在我的对立面,成为狗的辩护律师。他说:“这是它的本性,你要尊重它。我们可以先喂饱了它,然后再吃饭,或者用玩具等其他方法转移它的注意力。”老公从来不以动物的“它”来称呼狗,绝对用“他”和“她”做代名词,“它”是我写中文时篡改的。我后来想了很久,说老公把狗当人看待,其实,是不完整的。真正把狗当人看待的,不是老公,恰恰是我。我不仅把狗当做人,还当成了能够教育的有觉悟的人。我们的分歧就在这里,老公爱狗如爱人,我是看狗如看人。这种吵架,怎么吵我也不会赢。归根结底,是我对人的认识和先生不一样。他能接受人的缺点,当然也能接受狗的缺点。
这个缺点也是我加上去的。他从来不把本性当缺点,而我呢,常常有好人、善人、完美人的意识。我也不知道这些只在梦中、书中出现的人,骗人的人,什么时候像条虫子似的爬进了我的脑袋。幸亏吵了架,提高了我对人的认识。否则的话,我不会像今天这样觉得吵架在所难免和竖立对立面的迫切需要,也不会把故事写出来。理由是,谁能保证自己永远正确呢?到了这个层次,吵架是不是更好玩了?也就是说,文化背景和生活习惯的不同,从来没有影响我们夫妻之间的感情。我们都犯错误,靠着吵架来纠正。当然,有人不喜欢吵架,用互相劝告或者其他的形式来达到纠正错误的目的,也没有什么不可以。我喜欢吵架,就像有人说的那样,吵一吵,好三好。吵架有其独特的味道。